襄樊北站“11.18”职工死亡B类一般事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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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襄樊北站“11.18”职工死亡B类一般事故 事故概况:2007年11月18日17时50分襄樊北站峰尾车间调车一班制动员李振发,参加完班前点名会后,按照连结员安排到1号防溜房待令(调车组其他人员进站修作业,人员已够)。李振发到1号防溜房将对讲机和安全带放在凳子上,未向任何人讲明去向,独自携带信号灯离开防溜房。18时05分左右,峰尾调车一班制动员郑朝喜自1道检查到12道停留车辆防溜时,发现李振发躺在14道南端第三位车辆东面,左腿已从大腿跟部被轧断。经分析推断:李振发准备从14道2、3位车车档处自东向西翻越停留车辆,正在翻越时,14道存车被下峰(38025次第8钩14-9)的车辆撞击发生移动,导致其从车档上摔下,被移动的W8003657车辆轧断左大腿,因动脉血管破裂,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教训:职工劳动纪律松弛、自我保护意识缺乏,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制动员李振发在待令时间内,违反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安监200012号)的规定: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严禁串岗,自行离开待令处所,横越线路时,不从无车处穿行而是绕到有车处翻越,翻越车辆时,违反TB1699-85的规定:横越停有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车辆较远处通过,未确认停留车动态情况下翻越车辆造成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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