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级下册音乐评价方案(周金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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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级下期音乐评价方案1、评价内容:(1)平时表现:根据本学期学生在音乐课学习中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的综合表现测评。(2)歌曲:在本学期所学的歌曲,自己选择最喜欢和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要求有感情的准确的背唱歌曲1首,并能利用自然的声音有表情地演唱,姿势基本准确,咬字吐字基本清楚,富有旋律性。(3)试唱:能在本学期学习的歌曲中,自选一首歌曲的旋律实行听琴试唱。(4)乐器:能用竖笛吹奏本学期学习的C调音阶和歌曲一首。(三年级)2、评价标准:学期学生音乐成绩设有:优、良、合格、待合格四个等级。(1)平时上课能积极主动、课堂纪律好、能保证每次带齐学习用具的为“优”;上课较主动、课堂纪律较

2、好、较能带齐学习用具为“良”;上课不主动、有不遵守课堂纪律记录、基本上能带起学具的为“合格”;上课不积极主动、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带学习用具的为“待合格”。(2)能用准确的背唱歌曲,并能用准确的姿势、声音来演唱成绩为“优”;能背唱歌曲的90%,能用准确的姿势、声音来演唱成绩为“良”;能背唱歌曲的60%,能用准确的姿势和声音演唱成绩为“合格”;不能演唱歌曲,成绩为“待合格”。(3)能准确试唱歌曲旋律,成绩为“优”;能试唱旋律的90%成绩为“良”;能试唱旋律的60%成绩为“合格”;不能试唱旋律成绩为“待合格”。3、免试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校级艺术类兴趣小组对孩子们的吸引力,更好地优化兴趣小组的队伍建设。对积极、刻苦参加训练和比赛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队员实行音乐期末免试,直接晋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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