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实业有限公司新井综合管理 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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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煤矿实业有限公司新井综合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综合管理制度1 .新井工作考核制度42 .工作流程督办及考核制度63 .矿长办公会制度64 .领导现场办公制度75 .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会议制度86 .请销假制度107 .行政文件处理制度118 .印鉴管理制度119 .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1210 .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1411 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612 .领导带班下井到翅制度17般对制度1914 .调度汇报制度1915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值班、下井、带班管理制度2117 .预警汇报制度2618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3119 .冬季“四防”管理制度32第二部分安全质量监察制度1 .安全检查问

2、题整改落实制度342 .事故追查分析制度353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364 .反“三违”制度375 .安检员检查制度386 .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39第三部分后勤保卫管理制度1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12 .职业卫生防治制度443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464 .保卫工作制度511) .总则512)职责523).保卫人员纪律534)着装规定545).禁酒令546)请销假制度557)会议制度568)内务卫生制度569).夜间巡路制度5610)罚款制度5611) .矿物质防盗管理规定575 .劳动保护发放制度576 .公用工具及个人工具管理制度587 .劳动用品领发管理制度65第一部分综合tM

3、制度新井工作考核制度一、制度下发后,负责该制度执行监督的部门没有进行检查落实的,罚负责人50元。二、在制度执行落实中不认真负责,落实不清的,并出现失误的罚款50元。三、在制度执行落实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的,罚款100元。四、对矿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要求有具体日期的,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到期不通报情况对系统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五、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者,每超1天罚50元。六、对领导交办的工作马虎应付,工作质量差者,应立即整改,整改时间为超期时间,每天罚20元。七、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落实的单位确有实际困难和客观条件制约,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的必须立即(或当天)向

4、交办工作任务的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或重新明确完成期限,考核以重新明确的期限为准,否则罚款100元。八、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当时没有提出异议,过后提出异议者视为无效。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按完不成任务罚款50元。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中如发现新的问题,要及时向安排工作任务的领导汇报,由领导调整完成任务的时间,否则罚100元。九、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经平衡后仍拒不接受的,对被交办单位罚款100元。十、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去落实,或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全矿生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按照事故等级由矿务会执行罚款。十一、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单位需要其它

5、单位配合时,需矿领导平衡解决的,以主管领导安排为准(其它领导以时间安排顺序先后为准)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十二、各执行制度部门每月21日前必须将上月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科及综合科,迟报一天罚款50元。综合科对上一月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发现执行部门所报情况不实的,一次罚款100元。十三、对受到处罚的部门的罚款,由矿务会拿出意见,报请矿长以约法三章处理。十四、对工作接办落实完成特别好的部门,在工资等级考核上给予奖励。十五、现金罚款,罚款开出日期3天内交予综合科,每推迟一天加罚50元,不交罚款的停止考勤。十六、为了加强制度罚款的严密性,各执能部门与职工要相互

6、制约,对罚款不合理的可以举报,举报单位为:综合科、安监科。对举报单位必须保密,不准打击报复,如发现打击报复要加倍处罚200元,严重者根据情节报矿领导研究处理。十七、全矿各单位的各项罚款,一般由矿安监科统一开具处罚单,约法三章罚款除外。十八、全矿各单位罚款不准私自提取。如需要提取罚款,必须经矿长同意,审查后方准提取罚款。十九、全矿各单位罚款不准私自免去,属于特殊情况的必须经矿长同意审查后,方可免去。否则,对部门或个人按其免去金额的50%进行处罚。罚款照样执行。工作流程督办及考核制度一、制度下发后,执行监督的部门没有进行检查落实的,罚负责人50元。二、在制度执行落实中不认真负责,落实不清或徇私舞弊

7、的,罚款100元。三、对矿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落实的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向布置工作任务的领导、综合科、调度中心进行反馈,否则罚款100兀。四、各科、队接受工作任务后,不去落实,或落实不力,影响全矿安全生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按照事故等级由办公室、调度室执行罚款。五、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单位需其它单位配合时,由矿务会决议或主管领导协商决定,工作任务的执行,以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安排为准(其它领导以时间安排顺序先后为准)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六、为了保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各职能部门与职工要相互制约,对罚款不合理的可以举报,。对举报

8、者保密,不准打击报复,如发现打击报复处罚200元,情节严重者可由矿务会研究处理,直至开。矿长办公会制度一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二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包括副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三 .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有事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四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手机开到振动,不准从事会议以外的其他活动,要做好记录,对会议安排事宜,会后要认真组织落实,否者每项按100元罚款。五.矿长办公会主要内容:审查和研究企业经营决策;生产开拓布局方案;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解决方案;重大技术改造计划;矿井长远规划及年度生产建设计

9、划;安全工作规划及灾害预防计划措施;职工培训I、调资及招工名额分配方案;各项专用基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各级干部及各部门经济责任制;重大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重大生产准备工作的安排;对职工的奖惩意见;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安排;生产工业厂房及其他方面福利设施的新建、大修等;听取各分管矿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经营、技术、生活等情况的汇报;安排协调全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解决处理各分管矿领导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以及矿长认为必须经矿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六.综合科负责矿务会议记录,根据会议情况要求,按领导安排整理会议纪要。领导现场办公制度一、按矿领导定的办公地点,调度室负责通知参加科、队,参加单位及

10、办公地点涉及到的科、队,安全监察科必须参加。二、按矿领导安排的时间,由安全监察科负责井口点名,迟到罚款10元。三、参加办公的人员必须是单位正职,有事必须向办公领导请假,否则,代替下井罚款10元,无人参加罚款20元,中途掉队罚款5元。四、参加人员不能接受任务的,视为无人参加。五、现场办公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拒不接受任务罚负责人30元,对单位罚300元;没有按时完成罚负责人20元,队200元,业务部门科长10元、科100元。安全监察科不汇报对安全监察科罚款100元,对科长罚款10元。六、现场办公发现汇报问题不实对队长、业务部门科长各罚款10元。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会议制度一、领导或分管部门通知的

11、各种会议,被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通知会议的部门,应做好记录,注明通知时间,接电话人姓名。二、凡是矿上通知要求正、副科长、队长、同时参加的全体中层会议,若队长、正副科长同时下井,可安排日常工作的副队长或主管科员参加,否则,按旷会处罚。三、凡通知队长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因事无法参加,其代替参加顺序是副队长或正科长、副科长、主管科员。四、旷会一人次罚50元;不按规定请假私自代替按旷会论处;迟到、早退罚50元,会中睡觉、交头接耳说话、看报刊杂志、会中不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私自离开会场超过5分钟、不做会议记录等所有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发现一次均罚50元。五、持有手机的人员开会时必须将手机

12、设置到振动位置。凡会议期间,发现信号响时,对持机人员罚款50元/次;持机人不主动承认而经他人检举出来的,对持机人再加罚50元。六、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或部门负责人在通知会议之前安排本部门人员外出办事的,以考勤假条为准。七、一般性会议部门自行通知,凡需要矿领导参加或五个以上部门参加的会议由综合科负责通知,凡矿通知召开的紧急会议,通知时除告知接知人是紧急会议外,还要说明召开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对违反会议制度的,由主持会议的矿领导决定是否加倍处罚。八、以小会议服从大会议,下级会议服从上级会议,平地会议服从井下会议为会议原则。特别情况的,以临时说明为准。九、点名时间可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行。第一轮点名结束后

13、第二轮点名仍未到者,即为迟到;一直不到者视为旷会。十、凡矿通知召开的要求全矿各科、队长参加的会议,会议主持人可直接通知办公室或调度中心,由综合科或调度中心分别通知到各科、队。十一、会议上讲本系统内部和本系统能解决的问题的,罚款50o十二、对主持会议的矿领导和监督部门没有执行制度,一次罚款50元。请销假制度一、所有员工任何原因离矿必须请假,请假使用公司统一的假条。二、员工请假一天以内者,向部门主管请假;二天以内者向取得部门主管同意,由主管矿长批准;三天以内者部门主管同意,由矿长批准。三天以上者按公司批假程序到公司审批。三、部门主管及副职请假必须由主管矿长批准,请假二天以内者(含二天),经主管矿

14、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须经矿长批准,请假四天以上者(含四天),须经矿长批准,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四、各科正、副科长,各队队长、及科室管理人员,凡请假者必须有请假条,按规定请销假,请假只打招呼,不办手续者或请假到期不销假者,罚50元。不请假私自离矿或超假者,按旷工论处。五、科室管理人员及队长,凡患病在医院治疗的,由医生出据病假证明。需外出治疗的,必须持医院外诊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如病重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回矿后按时销假,否则按第十七条处理。六、婚丧嫁娶及国家法定休假按公司请销假制度执行。七、其它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款项,按本制度执行。行政文件处理制度一、需要向

15、上级或外单位发送的文件,由综合科人员填写发文登记后,通知或送达。二、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公函、传真由综合科负责登记,经批阅后及时送领导签阅、传递。文件必须在一周内处理完毕。三、所有文件由综合科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借阅文件要履行登记手续,及时收回,避免遗失。四、年底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文件及时完整地交档案室,存档保管。五、违犯以上规定影响工作或造成文件丢失的,按责任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六、此制度由综合科监督执行。印鉴管理制度一、印鉴管理人员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二、建立用印登记制度,以备查用。三、实行印鉴签批制度,加盖行政印鉴、印鉴必须经矿长批准签字后方

16、可用印。四、妥善保管印鉴,不得将印鉴带出办公室,特殊情况需在办公室以外用印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印鉴管理人员跟随。五、凡不按以上规定用印,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印鉴管理人员责任。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一、全矿所有档案归综合科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准私自存放。二、矿属各科室必须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找、利用等工作,没有配备兼职档案员。三、专兼职档案员应熟悉本部门业务,并且懂技术、会管理、热心于档案事业的人。不符合条件者。四、各业务部门兼职档案员工作变动时,必须经档案部门同意,主管领导批准,交清所有档案资料。否则,对部门科长及档案员各罚50元

17、五、各部门的行文稿件,必须规范,不得使用复写笔、铅笔或纯蓝水书写及签字。否则,发现一次,罚行文部门及签字人各10元。六、各业务部门当年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于次年三月底前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整理,按要求归档。否则,罚部门负责人及档案员各20元,并通报批评。七、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应列入各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没有列入者,罚部门科长50元。八、凡涉及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的会议和有关活动,如科研成果鉴定、工程竣工验收、矿召开的大型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等,主管部门应通知综合科参加,同时向综合科移交一套完整的材料。否则,对主管部门领导罚款50元。九、基建工程的施工、

18、竣工资料由计划经营部或后勤管理部在竣工验收前移交归档,底图则由设计部门在竣工后两个月内修改归档,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时,计划经营部或后勤管理部通知综合科参与。工程竣工后,半月内将完整的技术档案交办公室。否则,对计划经营部或后勤管理部长罚款100元。十、新购的设备或改造机械动力设备的技术材料由承制单位和设备主管单位于试车合格及时归设备大修技术材料,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外购和引进设备开箱验收时归档,设备开箱验收时,主管部门必须通知综合科参加,并将设备资料完整归档,否则,对主管部门科长罚100元。十一、各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的集体荣誉证件、奖品、赠品等实物,由主管部门展示一个月后,送综合科保管,否则,罚主

19、管部门科长及兼职档案员各10元。十二、凡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胶卷、扩印照片、音像资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将底版、照片和复制的音像资料交综合科整理归档。十三、凡新井职工见报文章,由安监科负责按年度剪辑归档,否则,罚安监科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各20元。十四、凡应归档的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必须向综合科档案室按时移交原件,否则罚起草部门负责人50元。十五、职工档案交档案室管理后,统一编号、归档,任何人不准私自存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新井

20、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副总工程师。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7次,其余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0次。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分别在

21、井口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每月30日前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

22、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9、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10、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

23、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二、考核及相关规定1、由矿调度室会同安监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4、应带班无正当理由未带班的,罚款200元/次。5、让不具备带班资格顶替代办的,罚代办人及顶替者每人200元/次。5、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扣除当月生产进度奖和风险抵押金,直至开除。6、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5、本制度从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

24、检查规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新井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检查路线、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意见等。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内容必须有带班领导亲自填写,严禁别人代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三、每天由安全矿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并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到期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每月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表一起存档,以便对应检查,带班领导进行调班的,调度室要做好记录。五、矿调度室每月必须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与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表装订成册,按月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违反

25、此规定,对调度室主任罚款50元。六、调度室对矿领导下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七、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违反此条规定,对调度室主任罚款。八、历年的矿井领导带班记录和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违反此条规定,按相关制度处罚负责人。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新井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

26、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领导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矿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2、带班领导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领导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升井。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重大隐患,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

27、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处理,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接班人接班为止。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矿调度室负责发放和管理。7、本制度从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同时废除原交接班制度,修改解释权属矿。调度会议制度一、凡调度中心通知的有关生产方面会议,被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不得旷会、迟到、早退。旷会的罚款50元,迟到的罚款20元,早退

28、的罚款20元。二、凡通知的调度会议,必须按规定参加,有事不能参加时要按规定请假,队可让生产副队长代替,科可由副科长代替,否则按旷会罚款50元。三、会议期间不得睡觉、交头接耳、看书报杂志,会中不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私自离开会场超过5分钟、不作会议记录等所有违犯会议纪律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元,吸烟罚款20元。四、持有手机的人员开会时,不得接打电话,凡会议期间发现手机响时,对持机人员罚款50元,持机人员不主动承认而被他人检举出来的对持机人罚款100元。五、点名时间在会议开始前3分钟进行,第一轮点名结束后,第二轮点名仍未到者视为迟到,一直不到者视为旷会。六、会议期间不按程序汇报,相互扯皮的罚款50元。

29、七、会议期间讲话要注意文明用语,不得乱用脏话,否则罚款50元。八、调度会议罚款一律兑现现金,否则加倍罚款。调度汇报制度一、各科、队在每班整点前(8、16、24点)将入井人数、工作地点、跟班名单、工作任务报调度中心。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项。汇报不实,罚50元。二、考勤室、充灯房在9:30、17:30、1:30前将当班科、队入井人数、矿领导名单报调度中心。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三、跟班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用就近电话向调度中心汇报到岗人数、存在隐患,跟班人员不到现场不准生产。否则,对安监员罚款50元,不汇报对跟班人员罚款50元。四、晚入井人员名单及人数、原因及时报调度中心。否则

30、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五、调度中心建立入井人员统计台帐,对矿、科、队长、支书订工。凡没有按时汇报的,及时反调度情况,超过时间没落实对调度员罚款50元。六、调度中心值班主任必须落实井下出勤情况、安全情况,调度没落实而不督促反馈调度对值班主任罚款50元。七、跟班人员必须班中向调度中心汇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否则,罚款50兀。八、科、队长、不下井时应在本部门办公室,并保证电话畅通。否则,当班无工。联系不上加罚20元,影响安全生产的严肃处理。九、集体作业人员原则上同上同下,出井后跟班人员负责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零星出井人员由跟班人员或考勤室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31、十、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十一、考勤室、充灯房负责将当班结束2小时后没升井人员名单、人数报调度中心,调度中心负责落实原因,情况特殊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十二、调度中心建立副科长以上人员汇报记录。十三、当班存在问题由调度中心通知到科、队长,并在调度会上通报落实罚款。十四、坚持事故逐级汇报,不经调度中心同意而上报者,罚汇报人100元。十五、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调度中心汇报,迟报超过30分钟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十六、隐瞒事故不报的罚单位100O元,罚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各100元。十七、不经矿长或主要领导同意而上报事故的罚汇报人100元。中层以上

32、领导干部值班、下井、带班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一、值班领导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无故脱岗又无说明原因罚脱岗者100元;集体脱岗每人罚款200元。二、值班领导必须下井检查,并将所查问题在调度会上通报。否则,对值班领导小组组长罚款50元。三、值班领导必须安排一人坐台指挥生产。否则,对值班领导小组组长罚款50元。值班领导小组组长安排有人坐台,但被安排人无故脱岗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四、领导值班室、接待室,禁止打扑克、下象棋,违者每人罚款50元。五、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禁止饮酒,违者罚款50元,饮酒超量影响工作加倍罚款。六、值班领导必须执行签到制度,交接班签到时间为早上8:30;不准代签,每代签一人者罚代

33、签人与被代签人各50元;因事不能值班的必须给值班组长请假,并找同级替班,否则,按脱岗罚款100元:值班组长确因事不能值班的,本人负责安排同级替班,并征得调度中心同意。七、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打随接,若联系不通罚款50元。八、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调度中心以电话形式直接通知领导值班室,若无人接听电话时,除对值班人员按脱岗处罚外每人罚款200元;如以其它形式仍通知不到人或10分钟内赶不到值班室时,对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0元。九、领导值班室物品损坏的,根据情况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十、有下属情况之一的给予罚款20元:1、不进行交接班的。2、不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全的。3、无故早

34、退、迟到的。4、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没有及时阅办的。5、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不及时向矿主要领导及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的。一、科长、副科长带班制度矿井在贯通、初次放顶、排瓦斯、揭露煤层、处理火区、探放水、过断层、过老巷等作业,必须有业务科领导负责带班作业。1 .每班有一名科室副职以上人员下井现场跟班作业。2 .带班的科领导要与职工同上同下跟班到点,不得空岗。3 .带班领导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4 .副科级以上领导,每月在规定的下井次数中,要保证3次下井带班,日班与夜班比例为1:2,带班时间为8小时,并在井下现场交接班,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5、注意事项等。5 .科带班要在作业现场向调度中心汇报三次。6 .带班科长、副科长的任务、职责与权限:负责监督检查当班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等管理人员按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瓦斯突出、动力现象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负责查处当班的“三违”现象。负责对带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带班科长对当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调动一切力量落实整改。7、凡有下列情

36、况的给予罚款:空岗或未经批准找人替班的罚款100元。当班正在办理和待办理的有关事项内容交接不清的罚款30元,不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的或记录填写不规范的罚款50元。跟班不到点,提前升井的罚款50元。不按规定次数汇报的少一次罚款50元不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的罚款20元。当月完不成带班任务又无说明情况的少一次罚款100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罚款2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100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二、队领导带班制度矿井采煤、掘进、通风、维修、回收、抽探、机电运输、安装、准备等区队,每班必须有一名队级领导下井带班作业。1、区队队长、要求重点带四点、零点班,每月不能少于六次;2、带班人

37、员每班必须向调度中心汇报三次(接班后、班中、接班后);3、带班人员要与职工同上同下带班到点,不得空岗;4、区队队长、支部书记下井检查(除带班外)时间不少于四小时/次;5、带班人员必须在规定区域现场交接班,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采掘区队带班人员在生产区域料场现场交接班;其他生产区队在各自作业区域现场交接班;6、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当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应注意事项等内容;7、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本人要以书面形式向矿领导请假,报请批准后备案;8、凡属节假日期间井下各区队不得出现连续两天四点班或零点班无队长、带班的情况;9、矿安全

38、检查小分队不定时对矿各区队带班情况进行监察,发现区队没有按规定进行带班的,对责任人和所在区队按新井安全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10、矿调度指挥中心要专门建立区队长带班记录,每月公示区队带班情况,并严格按规定进行罚款。11、区队带班人员的任务、职责与权限:负责本单位的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生产中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查处“三违”现象;发生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负责队带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向相关部门反馈。12、凡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罚款:

39、空岗一次罚款100元;迟下井、早升井的每次罚款20元;带班时间向调度中心汇报少一次罚款10元;不认真、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的罚款10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规定追究责任;经上级检查发现未落实带班制度,按上级处罚决定加倍处罚;区队队长、当月无故完不成带班任务的就地免职。预警汇报制度一、生产技术科采煤工作面1、工作面及上下端头替棚出现空顶05m以上或冒顶时;2、工作面距断层、老巷、采空区、地质破碎带、钻孔20m前;3、工作面瓦斯超过0.8%时;4、工作面出现顶板涌水、底板渗水或涌水量明显变化及有新出水点时;5、工作面主要机电设备出现隐患时;6、下尾巷放煤不净造

40、成水路堵塞时;7、工作面遇见断层及打底、顶0.5m以上时;8、采空区顶板跨落不及时悬顶面积超过2X5i112;9、端头支护与溜子机头高度小于02m时;10、工作面试采、回采;停产、复工时;11、工作面距低阻异常区(阻值50以下)20m时;12、工作面电机、减速机、滚筒等大型部件异常需要更换时;13、煤层有自燃征兆时;14、拔皮带、铺溜子提前三天;15、工作面过钻场前5m;16、回收巷道时瓦斯超过0.5%时;17、回收巷道时出现淋水或淋水增大;18、过十头交岔点,遇顶板较活难以控制时;19、巷道回收顶板不来压,造成空顶5m以上时;20、遇小煤窑破坏或地质条件影响,造成巷道无法回收时。掘进工作面1

41、工作面距过老巷、老空、断层、水仓20m前;2、巷道贯通煤巷余20m、岩巷余IOnl前;3、岩石巷道揭煤20m前;4、工作面停产超过3天复工时;5、工作面发生冒顶及顶空0.5m以上时;6、扩十头及交叉点或冒顶搁架时;7、有出水征兆及水量有明显变化时;8、煤层有自燃征兆时;9、需开门施工前一天;10、改变设计方案时;11、掘进面(为采面准备的两巷)出现负坡度及丢煤超过Im时;12、瓦斯异常变化时(在原值基础上增加0.3%);13、岩性发生变化时。二、机电运输科机械类1、风机倒换、风机检修;2、更换钢丝绳、电机、减速机、衬木、罐笼、天轮;3、变电所安装、拆除、倒回路。4、水泵检修、更换电机、倒水仓

42、排水泵无备用泵或备用泵开不起来时;5、主提升、主斜坡钢丝绳出现断丝接近规程规定标准,准备更换时;6、主扇、主提升绞车出现轴承温度异常变化;7、付井防坠器契形块出现磨损超限或防坠绳出现严重锈蚀、弯曲、断丝等。接近规程规定标准,准备处理时;9、锅炉出现鼓包、锅体漏水等异常情况需要检修更换时;10、主扇负压、电流出现突然变化或变化并持续时;11、出现小井淤积或水仓出现明显淤积时;12、主要设备出现异常时;13、强力皮带出现局部磨损或纵向撕裂检修时间超过2个小时以上时;14、强力皮带的电机、减速机、制动器、逆止器及主滚筒出现异常情况时;15、强力皮带巷的巷道变形或冒顶时;16、强力胶带运输机的各种保

43、护装置失效时;17、强力胶带的各个接头发生明显变化时(如延长横向开裂裸漏绳芯等)电气类1、主扇备用回路因故检修超过4个小时以上停运设备前;2、井上下回路停运检修前;3、架空线路出现杆裂杆倾、高度降低需要处理时;4、主扇、主皮带、主泵、主回路、主提升等电气主元件损伤或绝缘降低时;5、局扇出现单回路供电时。斜坡运输类1、主斜巷钢丝绳磨损或断丝情况接近规程规定时;需要更换钢丝绳时;3、在主要运输线路进行施工作业影响正常运输时;4、各道安全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时;5、采区内斜巷的绞车、钢丝绳及各种安全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时;6、巷道发生严重变形而影响正常运输时;7、采区轨道巷因巷道变形有可能影响正常运输时。

44、8、行人车不能正常运行时。三通风科1、主扇运行负压变化超过100Pa时;2、采掘工作面、回收巷道或非生产期间2小时内回风流瓦斯超过0.5%;3、井下密闭内温度超过正常3,上隅角内温度超过正常温度3瓦斯超过O8%时;4、通风系统调整;5、矿井反风演习;6、影响矿井正常通风的巷道冒顶;7、井下串联通风地点;8、采掘面距高瓦斯带20m前;9、监测系统异常;10、密闭漏风温度升高、有co,密闭观察孔内出现co;11、回风巷道内煤尘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四、防突科1、抽放系统运行不正常时;2、各区域有突出预兆时;3、瓦斯抽放管路断裂、漏气时;4、在突出区域打钻出现顶钻、夹钻时;5、采煤工作面、掘

45、进头处在突出区域该预测预报时;6、采掘面距高瓦斯带20m前。五、地质测量科1、掘进面距采空区(老巷)30m前;2、掘进工作面留底煤超过Inl且掘进距离超过30m时;3、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留底煤超过L5m,走向长度超过30m时;4、岩巷揭煤平距接近20m或垂距接近20m前;5、回采工作面回采至物探低阻异常区(阻值低于50)时;6、井下出水点水量变化时;7、采面或掘进面接近水文可疑区,需进行探放水时;8、探放水地点的每轮探水进展情况;9、岩巷掘进面出现层位错乱时;10、外围工程有重大隐患时。六、调度中心1、井下煤仓需处理时;2、井下水路出现异常时;3、井下倒水仓时;4、生产环节出现影响生产2个小时

46、以上时;5、地面出现危及安全情况时。七、通用情况1、上级部门及外单位检查或参观时;2、井下作业地点电气焊时;3、大型设备出现无备用时;4、任何地点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八、其它规定1、不按照预警汇报要求进行通报,对需预警预报部门责任人每项罚款10元,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2、因未及时预报导致非人身事故,按事故分析处理;造成人身事故按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理;3、预警预报部门已经进行了预警汇报,需采取措施的部门未采取措施导致事故的产生,对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质量监察科、调度中心、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通风科、防突科、地质测量科等有关部门按事故性质,业务责任划分进行加倍处罚;4、每月安全质量监察科负责对预警汇报情况进行总结一次,此制度由安全监察科补充完善监督执行,并以书面材料报矿有关领导。雨季“三防”管理制度一、每年5月1日9月15日为雨季“三防”工作时间,机电科负责制定出工作目标,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指挥部,对雨季“三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二、雨季“三防”工作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时间:定为每周三上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三、由调度中心负责将“三防”检查人员分组,指派组长,各部门必须服从安排。否则,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五、每周三上午,由调度中心召开“三防”检查会议,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人数按时参加,迟到对本人罚款20元,少参加1人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六、“三防”检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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