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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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金山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医防协同机制,压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本市统称为疾控专员)管理,根据国家疾控局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一函2024170号)要求及市疾控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为目标,以提

2、升医疗机构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能力水平为核心,实现资源要素最大程度的共享,推动金山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辖区居民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围绕体制机制创新和监管能力提升,通过试点,推动医防融合持续深化,试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实践成果,为建立健全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发挥医疗机构的疾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作出引领示范。三、工作任务(一)试点范围根据分级分层、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辖区内医疗机构设置疾控专员。2024年,率

3、先在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金山区亭林医院和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4家公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开展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后续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实际逐步调整扩大试点工作范围。(二)设立形式医疗机构疾控专员指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内,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的专职或兼职人员。1 .人员来源(1)专职疾控专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推荐、遴选2名专职疾控专员。为确保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力量不削弱,原则上不抽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承担专职疾控专员工作。(2)兼职疾控

4、专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推荐、遴选2名兼职疾控专员,每个试点医疗机构推荐、遴选1名兼职疾控专员。2 .遴选条件(附件1)(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熟悉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2)掌握公共卫生专业知识,遵守廉政和工作纪律,能够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3)具有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专业职称或相应工作年限。3 .人员派驻(1)专职疾控专员采取多对多”派驻兼巡回检查的方式,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巡查。(2)兼职疾控专员配合专职疾控专员开展工作,按照回避原则,在专职疾控专员的组织和指导下,定期参与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工作。(3)派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派驻期间不改变原单位的人事

5、关系。(三)工作职责(附件2)专职疾控专员应当掌握派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协助传达疾控部门关于医疗机构落实医防融合、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和指令;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等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定期向疾控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协助疾控部门调查处置传染病疫情,配合疾控部门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疾控部门交办的工作。兼职疾控专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作为专职疾控专员队伍的补充和后备力量,与专职疾控专员共同开展工作。疾控专员职责与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互不替代,与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互不替代。(四)管理机制建立

6、疾控专员管理制度,形成区疾控局牵头实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管理,各试点医疗机构和疾控专员具体实施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三级管理体系。四、组织保障(一)组织架构成立金山区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疾控局局长担任,组员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各试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区疾控局相关业务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疾控专员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名单另行确定)。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试点医疗机构应成立院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督促落实,持续完善公共卫生科建设。试点医疗机构应为疾控专员履职提供办公场所、电脑等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配合疾控专员开展工作。(二)职责分工1 .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区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牵头开展人员选派、考核、培训等管理事项的组织协调,做好疾控专员人才储备。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分析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2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对医疗机构疾控专员开展业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明确疾控专员管理部门,具体落实疾控

8、专员的选派、考核、培训等事宜,掌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并反馈区疾控局,负责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移送相关监督执法部门和区疾控局,组建专家组为疾控专员提供业务咨询、协助解决专业问题等技术支持。3 .各试点医疗机构应加强机构传染病防控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合疾控专员开展日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专人推进落实的工作态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反馈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和疾控专员制度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总结工作,为创新医防协

9、同机制提供案例支持,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金山经验。(二)保障到位,加快推进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试点工作的保障工作。疾控专员所在单位应统筹考虑疾控专员工作内容和实效,在职务职级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各试点医疗机构为疾控专员在院内开展检查、指导工作提供便利,为疾控专员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三)加强质控,确保实效本次试点工作要强化过程质控和结果应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要全程跟进,将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定级、评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六、进度安排(一)准备阶段(2024年6月)开展试点医疗

10、机构、疾控专员的排摸;拟定试点机构名单,开展疾控专员的推荐工作;制定完善培训方案及大纲;初步提出疾控专员工作方案。(二)试点实施(2024年7月-10月)开展疾控专员的遴选和上岗前培训;按计划开展人员派驻;实施试点工作;定期组织试点工作评估。(三)总结评估(2024年Il-12月)开展疾控专员工作考核,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效能测评,总结试点经验。附件:1 .金山区医疗机构疾控专员遴选条件2 .金山区医疗机构疾控专员工作清单附件1金山区医疗机构疾控专员遴选条件一、人员分类疾控专员分为专职疾控专员和兼职疾控专员。二、遴选范围专职疾控专员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推荐、遴选。

11、兼职疾控专员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各试点医疗机构推荐、遴选。二、遴选条件兼职疾控专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 .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开展工作;2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服从全区统筹管理;3 .具备(或经过培训后)熟悉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4 .掌握一定公共卫生专业知识;5遵守廉政工作纪律,能够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6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7 .原则上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8 .无不良执业记录或其他不适合本岗位的负面指征。专职疾控专员除需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具备3年以上从事医疗管理或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的经验,经培训后能够独立开展疾病预防控制

12、督导检查工作。三、上岗及换岗1 .各单位选派人员经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后颁发上岗证;2 .上岗后定期进行培训、述职、考核,不合格者或不胜任者进行换I-I-I冈。附件2金山区医疗机构疾控专员工作清单为进一步强化医防协同,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疾控专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疾控局医疗机构疾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医疗机构疾控专员工作清单。一、工作清单疾控专员负责指导、督促试点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等要求,规范开展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监测、报告、处置工作各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苗子事件(包括传染病、高温中暑、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的监测、报告及处置。(二)传染病监测与传染病疫情报告1 .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培训考核、监测情况等;2 .传染病疫情报告开展情况:制度、人员、收集情况、登记本及登记日志、网络直报等;3 .传染病疫情处理工作开展情况: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无害化处理等。(三)医院感染控制1 .医院感染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人员配备、制度建立,培训情况、自查、消毒措施等;2 .医院各重点部门医院感染控制情况:预检、发热门诊、肠道及

14、肝炎门诊、口腔科、供应室、传染病病房、血液净化(透析)室、内镜室、新生儿病房(室)、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注射室、普通病房感染性患者病房、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重点部门管理情况。(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1 .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方案、人员设置情况;2 .人员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培训情况、人员防护情况;3 .医疗废物登记和资料保存:制度执行、资料保存;4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设置情况、收集与包装情况、消毒与清洁情况、交接制度执行;5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和管理:工具配置、运送执行、消毒与清洁情况;6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和管理:设置情况、包装与标签、消毒与清洁;7 .医

15、疗废物集中处置。(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培训考核、标准操作、档案管理等制度建立;2 .工作人员培训考核;3 .菌(毒)种和生物阳性标本管理;4 .菌(毒)种和生物标本运输;5 .实验室备案;6 .实验室布局与硬件设备;7 .实验室日常管理;8 .实验室发生事故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报告;9 .职业防护。(六)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卫生1 .疫苗流通:履职情况、疫苗采购、供应和记录情况;2 .预防接种:接种单位设立基本条件、人员资质、接种场所设置及流程规范、接种场所信息公示情况、疫苗接收及记录情况、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情况、违规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情况、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情况。(七)健康教育与宣传对传染病患者和家属开展相关疾病的健康教育工作,结合各类日周月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八)其他工作根据区卫健委(疾控局)部署,在医疗机构开展的其他公共卫生工作。二、培训考核上岗前,疾控专员应参加市级或区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合格后予以上岗。在岗期间,疾控专员应参加相关业务条线的业务培训,定期更新相关要求。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述职,由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评定。三、定期更新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及上级部门整体部署,动态更新本清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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