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征收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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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车购税征管系统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一)在车购税征管系统中打印纳税申报表后(包括免税车辆),点击“确定”按钮时这张纳税申报表的数据就同时写进了CTAIS系统,因此点击这个按钮时,一定要慎重。如这时发现申报表有误时,应从业务管理模块中直接删除,重新办理,不得进行修改。(二)在车购税征管系统中打印税收通用完税证后,点击“确定”按钮时这张税票的数据就同时写进了CTAIS系统,因此点击这个按钮时,也一定要慎重。如这时发现税票有误时,应从业务管理模块中直接删除,重新办理,不得进行修改。(三)关于业务管理模块不能进行回退修改和删除的问题。在车购税征管系统中点击“确认收款”时这张税票的收款信息就同时写进了

2、CTAIS系统,车购税征管系统升级后,“确认收款”后的所有业务均不能回退进行修改和删除。在“确认收款”前,应将录入的信息进行复核,确保数据录入正确。如这时发现有误时,应收回税票作废,将税票信息通过运维系统上报省局删除该笔业务,并重新办理。(四)在车购税征管中发现完税证明打印有误时(只针对打印机的问题),应从“业务管理”模块中回退至“打印完税证明”,作废错误的完税证明,打印下一张完税证明。(五)前台每天在进行业务归档时对“申报待办”中的垃圾信息应及时删除,否则数据也会传入CTAIS,在CTAIS系统中的状态显示为“欠缴”(六)打印汇总缴款书后无法上解的问题。是由于车购税征管系统同CTAIS接口问

3、题,在上解汇总缴款书时,系统显示“征管电子税票号为空”而无法上解。解决办法为:通过运维平台上报省局解决。二、网上开票系统车购税人员的相关操作说明(一)验票环节查验发票时要认真核对发票,正确点击“发票正常”,不正确时,不作处理,将发票退回纳税人,并给纳税人指出不正确的栏目,要求重新开具发票。如果点击“发票正常”后,发现发票有误,需要点击“允许作废”按钮,经销商才能作废这张票。(二)导出XML文件从网上开票系统导出XML文件有两种方式1、随机保存将导出的XML文件以网络默认的文件名保存在本机硬盘的任意位置上。2、特定文件夹的特定文件名保存将导出的XML文件保存为本机硬盘的C:cgsjdcxsfpe

4、xchang.xml文件名。第一次需要录入文件名,以后保存时只要覆盖原文件就可以。(三)导入XML文件在车购税征管系统中有两种导入方式。1、导入主要针对随机保存。2、直接导入主要针对特定文件夹的特定文件名保存,车购税系统自己查找本机硬盘的C:cgsjdcxsfpexchang.xml文件,发票信息自动显示。(四)异常发票信息反馈在车购税征管系统中,发现已验票的销售发票要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是异常发票时,返回到网上开票系统的验票界面,重新验票,点击“发票异常”按钮,使发票状态为:“已办车购税:Y:异常:Y”(五)其他操作1、允许作废纳税人持发票办理车购税后(已验票),当月出现发票开错、发票毁损或

5、不符车管所要求等原因,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纳税人需要到车购办办理更换发票的手续,如果新开发票也是本月开具的,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更换发票.一是应先由经销商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车主持新开具的发票到车购办办理发票更换手续;二是车购税征管人员将新开具的发票在开票系统验票,根据原发票是否为异常发票,点击“发票正常”、“发票异常”,并将原已办理车购税的发票重新验票,点击“允许作废”,更换相关申报资料;三是在车购税征管系统将原发票号码更正为新发票号码。2、允许冲红分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办理车购税后需要退税的,需要开具冲红发票(负数发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一是车主持符合退税手续的相关资料办理“允许冲红”手续,车

6、购税征管人员将原已办理车购税的发票验票,点击“允许冲红”;然后,车主到车购办办理退税业务时,车购税征管人员对开具的负数发票进行验票操作,点击“发票正常”后,走退税流程。二是跨月发票的更换,纳税人持购车发票办理车购税后,出现发票开错、发票毁损或不符车管所要求等原因,需要重新开具发票,时间跨月的,首先经销商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纳税人持新开具的发票到车购办办理发票更换手续;车购办征管人员将新开具的发票在开票系统验票,根据原发票是否为异常发票,点击“发票正常”、“发票异常”,并将原已办理车购税的发票重新验票,点击“允许冲红”,更换相关申报资料;并在车购税征管系统将原发票号码更正为新发票号码。3、建议系

7、统外发票校验查询三、申请省局维护数据需提供的数据和相关操作按照目前车购税征管系统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分类,在通过省局运维系统提交时运维单时,要按照下列要求提交具体问题所需的全部信息:(一)票证使用错误,打印的实物票证号码与系统提示号码不符。将系统提示号码和实际打印的票证号码、涉税金额、操作员(收款人)代码以及是否归档等信息上报省局,同时操作员需将系统提示号码的实物票证作废。(二)纳税人名称、车型录入错误。针对这类情况,首先应将票证从纳税人处收回并作废,然后将业务是否归档,通用完税证号码(或通用缴款书号码)、完税证明号码、纳税人名称、涉税金额等信息上报省局,省局后台维护后前台重新进行征收业务。如果票

8、证不能从纳税人处收回,省局将不予进行维护。(三)票证报表数据错误。需要将操作员代码、报表日期、票证类别、正确的报表数据和系统产生的报表数据上报,同时需要将导致报表出现错误的车辆大类、车辆中类代码、各车辆中类使用的票证数量上报。(四)收入报表数据错误。需要将操作员(收款人)代码、报表日期、正确的报表数据和系统产生的报表数据上报,同时需要将导致报表出现错误的车辆大类、车辆中类代码、税额以及车辆价格上报。(五)车购税系统数据正常,但Ctais中数据与车购税不一致。将车购税中业务是否归档,通用完税证或缴款书号码,纳税人名称,纳税额上报。(六)打印汇总缴款书时提示征管电子税票号为空。将该汇总缴款书对应的

9、通用完税凭证号码全部上报。(七)汇总缴款书金额错误。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前台在征收业务确认收款后进行回退再修改税票信息或删除业务导致汇总金额未核减。如果汇总缴款书未打印,将出现错误的征收业务使用的通用完税证号码(包括先后两次打印的通用完税证号码)和纳税额一起上报。如果汇总缴款书已经打印且已上解,将汇总缴款书号码,将出现错误的征收业务使用的通用完税证号码(包括先后两次打印的通用完税证号码)、实际正确的汇总金额,系统显示的金额一起上报。若需修改通用完税证、通用缴款书或汇总缴款书号码,应提供完整的印刷税票号码,而不是号码的后七位。四、车购税会统业务操作流程(一)车购税业务在CT2.0系统中的状态1

10、、“纳税确定”的状态。车购税征税人员在车购税征管系统中新建一张纳税申报表录入车辆信息完毕审核后,点击“确定”后,该数据即同时写入税收征管CT2.0系统。同时税收征管CT2.0系统中此笔车购税业务状态为“欠缴”,进入CT2.0模块中【申报征收查询】【征收查询】【应缴税款查询】即可查询到该信息,其税款状态为“欠缴”。2、“确认收款”的状态在车购税征管系统中“确认收款”后该数据的状态就及时传输到税收征管CT2.0系统中。此时税收征管CT2.0系统中此笔车购税业务状态为“待解”。进入CT2.0模块中【申报征收查询】【征收查询】【应缴税款查询】即可查询到该信息,税款状态已改变“待解”。同时,进入【征收查

11、询】模块中的【税款开票查询】即可查询到该信息,其税款状态为“待解”,(二)每日车购税收入核对1、打印收入日结单因车购税信息是从车购税征管系统实时传输到税收征管CT2.0系统,当天的收入可以和CT2.0系统【征收查询】模块中的【应缴税款查询】、【应征税款查询】、【税款开票查询】当天数据核对,以保证每日CT2.0系统车购税数据准确。CT2.0系统中:【应征税款】-【免征税款】【应缴税款查询】【税款开票查询】2、打印汇总缴款书每日使用通用完税证的收入核对无误后即可打印汇总缴款书上解国库,汇总缴款书打印方式有几种,可选择按汇总时间打印,也可选择按日期打印。车购税征管系统中汇总缴款书打印完毕上解成功后,该信息即实时传输到CT2.0系统【缴款书销号】【入库销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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