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印花液碱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

上传人:啊飒飒 文档编号:11536581 上传时间:2021-08-1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亚太印花液碱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亚太印花液碱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亚太印花液碱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亚太印花液碱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亚太印花液碱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亚太印花液碱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浙江亚太有限公司液碱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 事故特征1、 危险性分析X1:机动车驾驶不规范X1:机动车驾驶不规范 X2:人为破坏X3:罐体使用时间过长 X4:罐体制造不符合规范X5:装填物品不符合要求 X6:罐体固定处松动X7:巨大外力冲撞2、 事故发生区域本公司液碱泄漏事故会发生于车间通道处,即液碱罐安置处。3、 事故危害程度液碱泄漏事故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通常不会吸入液体,在吸入碱雾时会刺激呼吸道,腐蚀黏膜;与皮肤接触后使局部细胞脱水,皂化脂肪组织向深层组织侵犯,故在灼伤的初期往往对灼伤的深度估计不足,因而碱灼伤造成的损害往往比酸灼伤严重;食入可造成消化道灼伤,黏膜糜烂、出血、休

2、克。此事故一年四季均可能发生。4、 事故征兆液位计读数异常,地面潮湿,气味异于平常(碱雾)。2、 应急组织与职责1、 应急自救小组组长:张春辉副组长:徐海根组员:包幼良、李允、陆明、周松祥2、 应急自救小组成员职责组长职责:a.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b. 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c. 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d. 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e. 在场(设施)内实行

3、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f. 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副组长职责:a.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b.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c. 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d. 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组员职责:a. 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b. 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c. 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d. 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

4、人员及车辆的进入。e. 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f. 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g. 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h. 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i. 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j. 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k. 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l.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3、 应急处置1、 应急处置程序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a. 液碱发生泄漏后,被液碱喷洒或者是溅到身上的人员应立即用紧急冲洗装置冲洗并尽

5、快脱离现场,并向值班室及指挥小组报告事故基本情况。b. 指挥小组成员接到汇报后,迅速做出判断,是否启动本预案,如需要,立即启动。c. 应急救援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有效的实施急救和安全转移,减少事故损失。d. 必要时要停产及时疏散其它相关人员,避免给周围人员造成伤害。e. 各应急救援小组要各负其责进行抢险救援行动。3、 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中心:110消防:119 急救:120组长电话:15925883029副组长电话:135885778794、 注意事项1、 本处置措施是重大液碱泄漏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2、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 各单位要组织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处置措施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4、 因事故事先预料不到而发生事故或事故发生后因失职造成事故扩大的,责任人对事故的后果负责。 5、 本处置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