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销售员工作总结.doc

上传人:音乐台 文档编号:1200876 上传时间:2018-12-0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宁电器销售员工作总结.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苏宁电器销售员工作总结.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苏宁电器销售员工作总结.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苏宁电器销售员工作总结.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宁电器销售员工作总结.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苏宁电器销售员工作总结 时间如流水,不知不觉中,我进公司已快两个月了,苏宁作为全国电器销售巨头,在近两个月里,我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有许多收获,在丰富了我工作经验的同时,也让我的生活更加精彩。鉴于我这两个月以来的学习,对公司的企业文化、归章制度以及销售的整个销售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努力完全领导安排的工作,团结同事,把卖场的销售工作做到最好。在工作上严格按照我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在人流较大或节假日主动加班,上班期间认真学习产品知识,完善销售每一个环节,用心倾听每一位顾客的心声,将苏宁优质的服务带给每一位顾客。 在思想上不断熟悉和掌握苏宁良好的销售政策和企业文化,并结合实际加

2、以贯彻执行,较好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每一位工作伙伴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复杂的工作任务。总结销售经验、提出建议、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这两个月里,苏宁让我感受到了大家庭般的温暖。同事们对我十分帮助,领导对我十分关心,使我在这个大家庭里不断的成长、进步。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今后的日子里我相信通过我自己不断的努力,会把我的思想水平和实际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作为全国零售行业的先锋,我能成为其中一员感到十分荣幸。总之为了使苏宁蒸蒸日上。我们势必高喊:加油!第一!陪养并发扬:执著拼博,永不言败的企业精神。以顾客满意为目标;用主人翁的意识真正做到“至真至诚,阳光服务”! 为共创美好的苏宁让

3、我们一起携手共进吧!努力吧! 滥用诉讼权利法律规制之构建司法实践中,一些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使这些诉讼权利背离其本来的目的,超越了法定权利的范围,为法院行使审判权设置人为的阻碍,拖延了诉讼的正常进程,也给对方当事人增添了诉讼负担,增加相对方的诉讼成本,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成为一种公害。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下,总的来看尚缺乏完善的法律对策制裁滥用诉讼权利者和保护被侵权者的诉讼权益,这在客观上纵容了滥用诉讼权利行为的大量发生。因此,我国应尽快构建滥用诉讼权利的法律规制。一、构建滥用诉讼权利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维护正常民事诉讼秩序的需要。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必然对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严

4、重影响到法院正常民事诉讼秩序的进行,增加司法成本。所以,只有对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才能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司法资源的浪费,维护法院诉讼秩序的正常进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必然侵害相对人合法或正当的民事权益,给相对人诉讼标的外的实体利益造成损害。不管相对人最后是否胜诉,其物质上的损失是必然存在的,而且是无法避免的。如果不建立起滥用诉讼权利的法律规制,相对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下,缺乏对滥用诉讼权利进行制裁的措施,当事人若无法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己被侵害的合法权益,这样就会对法律制度产生怀疑,出现

5、法律和司法的信任危机,可能转而寻求法律以外的方法找回公平,进行报复,这就必然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二、滥用诉讼权利法律规制的具体构造、建立滥用诉讼权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由于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构成要件符合民事侵权行为的特征,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所以滥用诉讼权利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是实体意义上的民事侵权责任。设立起滥用诉讼权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一方面可以遏制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相对人获得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设立罚金制度。对滥用诉讼权利行为直接予以经济制裁是规制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可以促使当事人合法、合理地行使诉讼权利。、建立当事人之间责任费用分

6、担制度。我国现行的诉讼费用分担制度,实行的是“败诉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胜诉的,由作为受害方的败诉方来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明显缺乏公平。因此,从规制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角度来看,我国应尽快建立起当事人之间责任费用分担制度,减免因滥用诉讼权利行为而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确立认定滥用诉讼权利行为无效制度。这种制度主要是针对一方当事人滥用起诉权以外的其他诉讼权利而设计的规制方法。比如针对当事人滥用反诉权、滥用申请财产保全权、滥用申请回避权等行为,法官可以直接认定这些诉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以此规制在法庭上发生的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防止诉讼

7、过程的迟延,保障诉讼的正常进行。 浅析农村普法教育的新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推进,由表面向实效转变,由狭隘形式向广泛形式实施。1、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法律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广泛性。随着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广播电视全面普及,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自然增加了广阔的宣传空间,农民的普法教育阵地逐步宽广起来。尤其是电视机的普及,农民每天能直观地看到法治节目,通过观看法眼观察、法治现场、直播南京、今日说法等等法治节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法律知识。从而达到了面广量大、自然直观的教育效果。2、采取以会代训和培训进行法制宣传,实施

8、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农村每年要举办多次各类形式的普法培训,根据培训的对象,结合普法,分类示教。一是领导干部参加学法培训、研究工作,安排法律教育的内容,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指定学法日等形式,坚持干部带头,学有标兵;二是每年利用党员冬训班活动日组织千余名党员学习法律,接受面大,普及性强;三是集中骨干培训,采取三天、五天不同等级骨干培训,较好地落实普法任务,更好地帮助农民学法、用法教育;四是抓好企业厂长、职工培训,促进依法经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五是推进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带动广大农户发展经济,依法勤劳致富;六是在矛盾处理过程中,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矛盾,结合有关法律,向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

9、。七是采取其他不同方式的培训等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3、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实施普法教育的实效性。根据不同季节,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一是开辟法制长廊,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在各村和物资交流会等民间活动场所、群众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三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民学法需求,县镇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和讲师团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同时,根据地方习惯组织法制演出宣传队,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自编自演,将最贴近农民实际的法律运用小品,送给农民,深受农民欢迎。四是运用标语、横幅在大街小巷、村头村尾、主要路口、人来人往的地方进行张贴、横挂。五是采取送法送书进村入

10、户、问卷调查,根据农民群众需要,解答法律知识,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六是以电教化教育活动为基础,制作大量的农民法制讲座系列录象VCD碟片进村入户播放,充分发挥电教化手段的作用。4、采取以案释法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真实性。针对农村普法教育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以图释法、以案释法的例宣传的形式,增强农民学法的趣味性、真实性。运用挂图、漫画在重要场所张贴、印制小册子,发放到单位、企业、学校、家庭进行宣传。同时,针对所发生的案例,逐个进行案例分析,使农民通俗易懂,体现了形象直观,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并将群众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群体性矛盾与案例说法结合,以事论法、以案讲法,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现场开庭、

11、现场说法、更贴近广大群众。针对涉及面广、运用性强的法律、通过区域性开庭,农民易接受,尤其是对蛮不讲理,又不学法接受教育,由经常违法的个别人,现场开庭,当庭宣判,强制执行,更具有说明力。为推进农村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校、政校、夜校、职校的作用,同时,成立普法学校,不定期安排干部、职工、农民等多方面人员进入普法学校接受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学法自觉性。5、采用刊物、书籍开展普法教育,实施普法教育的灵活性。刊物、书籍是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也是其精神之源。一是针对农村青年求知求法愿望强的特点,一方面在各图书室、阅览室、借有关法律书籍、刊物进行学习;另一方面根据各自需要购买自己所需、实用性强的法律书籍,作

12、学法的补充。二是送法(书)下乡,编写和发放法律书籍。一方面集中发放普法教材读本送到家;另一方面结合本地农民实际编写常用法律100问,青少年案例教育100例等农村、农民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三是开展家庭学法活动,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共学法、邻里之间相互学法等活动,做到自行学法与共同学法相结合,家庭学法与社会学法相结合,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推动普法教育的全面发展。6、开展学法竞赛、评比活动,实施普法教育的氛围性。开展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性和积极性,要将组织安排学法变为自己要求学法的氛围,开展农民学法竞赛,农村学法考核、评比,实行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测试、评比活动,积极的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加大对普法工作、法律学习的检阅,巩固学习成果。同时也应把普法与遵纪守法光荣户、文明户、先进个人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评比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结合起来,促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总之,农村普法教育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主体式的新格局。 7 / 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