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青少年法制宣传演讲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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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中学生青少年法制宣传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叫,在司法所工作。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部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耍弄清楚的问题。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

2、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

3、力发展情况,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己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贡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部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末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乎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

4、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XX午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冉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己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

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冉给同学们讲一个XX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万某给他钱,并威胁万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万某很伯,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万某耍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万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

6、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万,用玻璃刮万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万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

7、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耍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万,同学们f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万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

8、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万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末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

9、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目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且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某也积极”主动 (二)

10、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己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万

11、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枪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

12、,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饯,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耍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千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

13、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耍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万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耍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大家字句刻苦的学习文化知识,做一名尊纪受法的好公民。 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 41年前的

14、3月5日,毛主席亲笔题词,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一夜之间,雷锋的名字响彻大江南北,一个普通战士的光辉形象,从此深深地印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雷锋叔叔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7岁就失去父母,成了一个孤儿。解放后,他参了军,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在部队里,他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曾多次立功受奖。因公牺牲那年,他只有22岁。 雷锋的故事千千万,雷锋的事迹说不完。一天,雷锋乘火车出差,在车上,他看到许多旅客没有座位,就主动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一位老人;他看到列车员很忙,就主动帮他们打扫车厢,拖地板,擦玻璃,收拾小桌板;他还给旅客倒水,帮妇女抱孩子,

15、帮老人找座位,帮下车的旅客拿行李。一些旅客看到他这样忙碌,就急忙招呼他:“同志,看你累得满头大汗,快过来歇歇吧!”“我不累!”是啊!雷锋叔叔为了帮助别人,他只知道助人为乐,是永远也不知道累的。 有多少次,雷锋叔叔路过工地,就情不自禁地参加起那里的义务劳动;雷雨来临之际,雷锋又用自己的被子去盖水泥。 雷锋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才永远不干,一个人只有把自己融入集体,才有力量。 一块木板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因为它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发扬这种“钉子”精神。 我活着,

16、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 青春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般的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啊!雷锋,一个不朽的名字,你将永远是一盏不灭的灯,雷锋,你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述的,是一位用一生践行“以祟高科学为荣”的银河人原国防科技大学顾问、计算机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长陈福接。 曾几何时,某些西方大国对我国的巨型计算机研制事业一层又一层地封锁,一次又一次地冲击。面对这些,中国人决不能塌下自己高贵的脊梁。于是,陈福接主任带着一群铮

17、铮铁骨的军人,请命“银河II”10 亿次巨型计算机研制工程,用双肩担负起祖国的尊严。 1992年,“银河II”10亿次巨型计算机研制成功,举国为之欢呼!国务院贺电,中央军委贺电,国防科工委贺电在所有人都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时,陈主任却由于冠心病突发,晕倒在了交机现场。要知道,这是他几千个日日夜夜连续工作劳累的啊! “科学,来不得半点虚伪!”这是他经常对自己,也对助手和学生说的一句话。为研究磁心存储器,他花了整整十八年时间,几易其稿,一本几十万字的电子数字计算机磁心存储器终于完成了。看着厚厚的手稿终于要印成铅字,想到自己多年的心血终于可以哺育后人,陈主任开心地笑了。他放合地抽出时间去日本考察,准备

18、开始新的研究。 然而,他在日本却惊奇地发现,最先进的计算机主存,已经不用存储器,而改用半导体了,换代的速度让一同考察的所有中国计算机专家都不禁顺舌。而陈主任回国后在感叹之余,更是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那本还未及印刷的著作要立即停止出版! 身边的人惊呆了,而且不止一次地规劝:“写了十多年,书一出版你就能评教授了,发吧。”“不行!”“你是计算机界的权威,大家一定会承认的,发吧。”“不行!”“国内换代至少还要五年的,对大家还是有帮助的,发吧。”“那也不行!”陈主任态度坚决。 他这样说:“十八年钻研,十八年心血,我也遣憾啊!谁不想工作上追求进步,谁不想学术上有所建树。可是作为一名学者,作为一名真正的银河人

19、,我不能把学生往过时的路上引,我们得对他们负责啊!”这话语掷地有声,深深震撼了身边每一位科研工作者。 对比那些剿窃他人学术成果欺世盗名者的卑劣,想想我们浅尝辄止的浮躁,反思一下自己稍有成绩就拿出来炫耀!敬爱的陈老师,为您这种沉心治学的态度,为您这种“来不得半点虚伪”的科学精神敬礼! 在陈主任这种精神激励下,年轻的我们也严谨起来,我们高兴地把科研新成果出台的好消息发给在厦门养病的陈主任,可接到的却是一份黑色的通知。2006年 3 月 10 日,肝病无情地夺去了陈主任的生命。陈福接主任走了,但他对待科学的态度会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行,他“以崇尚科学为荣”,他将是我们永远的精神丰碑!(王忠儒) 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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