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辅导报告讲义党课讲稿研讨发言学习解读计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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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辅导报告今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 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 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坚 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 督,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 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一、制定规则的重要意义在规则发布之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适 用的法规制度主要是中央纪委1993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 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 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十九大后,中国共产党章程 修改、中华人民共

2、和国宪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察法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 规则(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 督执法工作规定出台等,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相关上位 党内法规和法律、工作方法等都有了新的变化和要求。一 些十八大前出台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制定依据、指导思想、 处理程序、处理方法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时代发 展要求,制定出台规则是法规制度建设和实际工作的 需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处理检举控告 工作,将制定规则列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9年工作 要点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 202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规则 ,以党内法

3、规的形式,由党中央对纪检监察的一个单项工 作立规矩、定制度,提出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对于增强 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 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需要。党的十九 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十九届四中全 会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 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 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 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制定规则为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坚持和 加强党对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发挥党和 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及时

4、发现问题、掌握政治生态状 况,增强监督实效性,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 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二是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的需要。习近平总 书记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通过各 种途径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批评和建议。检举、控告 是党章、宪法赋予党员、公民的重要权利。处理检举控告, 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 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 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制定规则有利于进一步 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党员、干部 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

5、群众对党的 信任和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三是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需要。十九届四中全会 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促进纪检 监察干部了解社情民意;对检举控告情况定期综合分析, 为党组织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对举报失实的澄清正名, 保护干部谋事干事的积极性;建设覆盖全系统的检举举报 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制定规则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提炼总结,有利 于提高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的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督执纪执 法权在正确轨道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6、二、主要内容和特点规则共10章58条。一是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处 理检举控告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等内容;二 是规定了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检查 督办、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内容;三是 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的作 风、保密、回避、提供保护等要求作出规范。主要内容特 点如下:(一)将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要求。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 势,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党中央制定规则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统一 领导的生动体现

7、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纪检监察工作 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规则将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贯穿处理检举控告全 过程。在指导思想上,规则第二条强调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基本职责上,规则第三条强调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 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在接收受理上,规则第十一条 明确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各级纪委 监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问 题的检举控告,基层纪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 同级党委下属党组织问题的检举控告,以体现党管干部原 则、加强党对

8、处理检举控告工作领导。在办理处理上,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的 市级以上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以强化党委对处理 检举控告工作重要环节的审批把关。在综合运用上,规 则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研判所 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告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 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 析报告,必要时向同级党委报告;第三十二条规定,纪检 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机构要求,及时提供涉及 被巡视巡察地区、部门、单位的检举控告情况,以增强政 治敏感性,发挥检举控告社情民意“晴雨表”、政治生态“风向标”作用,为党中央决策以及各级党委做好工作提 供

9、参考。(二)营造党员和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保障监督权 利有效行使。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是党和国家监督 制度的重要方面。规则将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 利作为重要立规目的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 重要原则,通过明确检举控告受理范围、畅通检举控告渠 道、规定检举控告人权利、保障监督权利,营造党员、群 众监督的良好环境,激发党员、群众监督积极性。1、明确检举控告受理范围。这是党员、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的前提。一方面,规则第四条明 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3种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 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是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 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0、等党的 纪律行为;二是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 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 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是其他依照规定 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规则第十三条还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事项, 包括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 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 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 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2、畅通检举控告渠道。一方面,明确党员、群众提出 检举控告的方式。规则第七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 检举控告人

11、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的检举控告应当予以接 收: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 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 映;向纪检监察机关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发送电子材料反映; 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另一方面,强调 专设部门和人员接收检举控告。规则第八条规定,县 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承担信访举报工作职责的部 门和人员,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 话、网站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归口接收检举控告。3、规定检举控告人权利。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了 检举控告人享有的6项权利,主要包括:一是申请回避权。 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检举控告人有权“申

12、请与检 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第四十八条进一步明 确了需要回避的具体情形。二是申请保护权。第三十五条 第(四)项规定,检举控告人“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 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第四十九条 进一步明确,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因 检举控告而受到威胁或者侵害,并提出保护申请的,纪检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提供保护。必要时,纪检监察机 关可以商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三是获得表扬或者奖励权。 第三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检举控告人“检举控告严重 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第二十八条明确了对实名检举控告予以奖励的情形。4、切实保障监督权利

13、规则坚持问题导向,对纪 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中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作出严格 规范,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监督权利。一是建立健全检 举控告保密制度。规则第四十七条提出了 4项具体要 求,包括对检举控告人信息、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等。 二是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行为。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被检举控告人不得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第四十九条第二 款进一步规定,被检举控告人有危害人身安全和损害财产、 名誉等打击报复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规依纪依法 严肃处理。三是严禁擅自追查匿名检举控告人身份。规 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不得 擅自核查检举控告人的笔迹、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等 信息。(

14、三)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鼓励客观真实反映问 题。 规则第五章专章规定“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 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规 则作出这样的制度设计,强调提倡和鼓励实名检举控告, 有着深层次的价值考量和现实针对性,有助于形成检举控 告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的积极导向,也是纪检监察机关 增强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质效、有效开展对检举控告人合法 权利保护的实际举措。规则根据相关上位党内法规, 对处理实名检举控告作出细化规定。1、对实名检举控告作出界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若干准则)规定:“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

15、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 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中国共产党党内 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第四十三条规 定:“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规则第二十 四条明确规定,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 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纪 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可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 是否属于实名检举控告。2、建立对实名检举控告的告知反馈机制。中国共产 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 应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规则 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两个环节的具体反馈要

16、求, 一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 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 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二是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 查部门应当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 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检举控告 人提出异议的,承办部门应当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提 供新的证据材料的,承办部门应当核查处理。3、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党内监督条例第四十三条 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的同时,规定“党组织应 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规则第四十七条要求纪 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检举控告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要 求,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工作

17、单位、住址 等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 控告材料、检举控告人信息转给或者告知被检举控告的组 织、人员;受理检举控告或者开展核查工作,应当在不暴 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宣传报道检举控告有功 人员,涉及公开其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本 人同意。4、建立奖励保护机制。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九 条规定:“对揭发、检举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党内监督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监察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 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理。规 则第二十八条明确实名

18、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 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 失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规则第四十九条明确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 财产安全因检举控告而受到威胁或者侵害,并提出保护申 请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提供保护,必要时, 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商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被检举控告人 有危害人身安全和损害财产、名誉等打击报复行为的,依 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四)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 创业积极性。诬告陷害行为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 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损害党员、干部 干事创业积极性。规则第八章设专章对诬告

19、陷害行为 的查处作出规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 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1、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党员权利保障条 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 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组织原则,符 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 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规则第三十九条明确 规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 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 于诬告陷害。”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明确界定,有利于引 导检举控告人依法有序监督,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2、明确对诬告陷害的严肃处理。若干准则

20、规定,“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 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规则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 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对属于诬告陷害的,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手段恶劣、造成 不良影响,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 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强迫、唆使他人诬告 陷害的,应当从重处理。同时,规则第四十二条、四 十三条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件通报 曝光,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奖励、资格等 不当利益,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3、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若干准则要求,对受

21、 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 澄清和正名。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对于受到错告 或者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对此,规则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 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经批准后可以采取 发函说明、当面说明、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对受到错误 处理、处分的及时纠正。规则第四十四条还规定,纪 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做好被诬告陷害同志的 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 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确保处理检举控告权在正 确轨道上运行。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求纪 检监察机关自身运行规

22、范化、法治化。规则将依规依 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作为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的重要内容, 把规范化、法治化理念贯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 作始终。1、坚持全流程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链条长、环节 多,必须把规范化、法治化要求体现在每一个环节。在接 收环节,规则第七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检举控告 人通过邮寄信件、当面反映、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 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当予以接收。在受理环节,规则 第十一条规定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 强调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反映本机关干部涉嫌 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等。在办理 环节,规则第三章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移送、 向

23、上报送、向下转送以及内部反馈等工作机制,等等。2、突出关键环节审批。从严把关、严格审批,是消除 权力运行风险点的有效举措。规则共规定了9项应当 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上级党委、纪 检监察机关批准的事项,切实把处理检举控告权关进制度 笼子。比如,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检查部门对收到的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经本机关分 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第二十条 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 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发函交 办;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 的市级以上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3、构建

24、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涉 及纪检监察机关多个内设部门,也涉及不同层级纪检监察 机关之间的协调运转。一方面,规则严格内部监督制 约,第十四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级 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的移送情况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八条规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每季度向信访举报 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第十九条规定案件 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另一方面, 规则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第二十条强调下级纪检 监察机关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存在明显违纪违法问题、久拖 不办等情形的,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可以发函交办; 第二十二条明确对交办的检举控告存在超过期限

25、仍未办结、 推诿敷衍等情形的,可以进行督办。4、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看住人、管住事是一个问题 的两个方面,必须一并着力。规则第九章设专章规定 工作要求和责任,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强化宗 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严格落实保密和 回避制度,严格追责问责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 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辅导讲义授课人:XXX同志们:今天,我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 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这个规则 于2020年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

26、央办公厅发布,并发出通知,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执行好此规则,下面, 分四个部分共同研讨。一、规则制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二、规则的主要亮点三、规则内容结构与条文解读四、规则的贯彻执行一、规则制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一)背景。规则制定的大背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 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 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 正确行使,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

27、有效性,推动全 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需要。党的十九 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十九届四中全 会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 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 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 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规则发布之 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适用的法规制度主要是中 央纪委1993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 工作条例,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制定 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提供基本遵循,有 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处

28、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 于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掌握 政治生态状况,增强监督实效性,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 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二是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的需要。习近平总 书记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通过各 种途径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批评和建议。检举、控告 是党章、宪法赋予党员、公民的重要权利。处理检举控告, 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 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 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制定规则有利于进一步 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

29、励保障机制,调动党员、干部 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 信任和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三是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需要。十九届四中全会 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促进纪检 监察干部了解社情民意;对检举控告情况定期综合分析, 为党组织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对举报失实的澄清正名, 保护干部谋事干事的积极性;建设覆盖全系统的检举举报 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制定规则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提炼总结,有利 于提高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的规范化水

30、平,确保监督执纪执 法权在正确轨道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规则的主要亮点新制定规则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适 用的法规制度主要是中央纪委1993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 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新规则与1993年 条例相比,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部门职责更加清晰,群 众合法权益保障更加有力。主要有以下六大亮点:(一)做到纪法贯通,体现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 作的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 规则(试行)的制定根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 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定根据是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 举控告工作规则的制定根据,既有党内

31、法规中国共产 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也 有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 法。规则的审议、批准主体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会,本质上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定 制度、立规矩,体现了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规 则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求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各级纪 委监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 问题的检举控告;贯彻党的集中统

32、一领导要求,明确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研判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 告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 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向同级党委报告;要 求配合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及时提供涉及被巡视巡察地区、 部门、单位的检举控告情况,切实发挥检举控告社情民意 “晴雨表”、政治生态“风向标”的作用。(二)突出保障举报人权利,注重保护举报人。为营造 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保障监督权利有效行使。规 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 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 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 不过,这里强调重大案件

33、对一般违纪违法案件,未强调 给予奖励。为消除匿名检举控告的思想顾虑,防止纪检监 察干部擅自核查匿名检举控告人的笔迹、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等信息,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 得擅自核查检举控告人的笔迹、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 等信息。突出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的权益 保护。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 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检举控告而受到威胁或者侵害,并提 出保护申请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提供保护。 必要时,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商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被检 举控告人有危害人身安全和损害财产、名誉等打击报复行 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确保检举控告人及其举 报信息

34、保密制度得到严格落实,规则第四十七条从四 个方面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应履行的义务:“(一)对检 举控告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工作单位、住址等有关情 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二)严禁将检举控 告材料、检举控告人信息转给或者告知被检举控告的组织、 人员;(三)受理检举控告或者开展核查工作,应当在不 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四)宣传报道检举 控告有功人员,涉及公开其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应 当征得本人同意。”(三)严查诬告陷害,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规则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 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如规则第三 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检举控告人应

35、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 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他人。”规则专设一章“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第 三十九条:一是规定诬告陷害的概念(采取捏造事实、伪 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 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二是规定诬 告陷害的认定权(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 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县(区)和县以下党组织 无权认定诬告陷害。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应当从重处理的五 种情形。第四十二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曝光义务, 即应当将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第四十三条 规定意义十分重大

36、实践中,有人通过诬告陷害获得了职 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利益,如何 处理,很长一段时间不明确。这次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 关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 奖励、资格等利益,应当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 定予以纠正。(四)重申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晰责任。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对反映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 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 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由设在主管 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这是原则性规定。 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到检举控告的,经与设在主管部门、 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可以按规定受

37、理。这是例 外规定。上述规定与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八条规定相 一致。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 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由设在主管部门、有 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主管部门认为有必 要的,可以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审查调查。地方纪检 监察机关接到问题线索反映的,经与主管部门协调,可以 对其进行审查调查,也可以与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审查调查 组,审查调查情况及时向对方通报。(五)注重激励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保护他们的 积极性。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 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

38、织应当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 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则第五十一条 规定,对因检举控告失实而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纪检 监察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者向有权机关提 出纠正建议。六、注重抓早抓小和对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确 保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一 是十分注重抓早抓小。如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研判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 告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 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上一级纪检监察 机关,必要时向同级党委报告。二是突出重点热点问题开 展专题分析。规则第

39、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纪检监察 机关应当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重点以及检举控告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三是 十分注重运用系统思维。如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纪 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应当对检举控告情况进 行收集、研判,综合各方面信息,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 治生态情况和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 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规则内容结构与条文解读(一)规则内容结构规则共10章58条,6900多字,可以分为三个板 块:第一板块,为第一章总则、16条、共6条,890多 字。主要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指导思想、 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等内容。第二板块

40、为第二章至第八章、745条、共39条, 4690多字。是主体部分,按照处理检举控告的重点环节和 重要事项,主要规定了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 的办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 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 等内容。第三板块,为第九章和第十章、4658条、共13条, 1350多字。主要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 控告工作中的作风、保密、回避、提供保护等要求作出规 范。(二)规则条文解读黑色字体为“原文”,红色字体为“解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2020年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

41、公厅发布)【解读】说明批准与发布主体、日期。何时由谁批准, 何时由谁发布第一章总则【解读】本章16条,共6条。主要规定了纪检监察 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等内 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 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则。【解读】制定规定的目的、依据的法规。第二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

42、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 严治党,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 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 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解读】提出规定的指导思想。第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 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 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 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解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总体要求。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 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 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

43、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 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 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 违法行为。【解读】明确了检举控告的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范围。 主体是组织、个人两种,范围有三款。第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以 下原则:(一)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鼓励 支持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二)依规依纪依法。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 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引导检举控告人依 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三)保障合法权利

44、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 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四)分级负责、分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 控告,建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 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解读】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 遵循四条原则。第六条 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运 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处 理检举控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科学研判政治生态, 更好服务群众。【解读】对检举举报平台网络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处 理检举控告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二章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解读】本章713条,

45、共7条。主要对检举控告的 接收和受理作出明确规定。以下是逐条解读。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接收检举控告人通过以下 方式提出的检举控告:(一)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的;(二)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的;(三)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的;(四)向纪检监察机关的检举控告网站、微信公众平 台、手机客户端等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发送电子材料反映的;(五)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的。对其他机关、部门、单位转送的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 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按规定予以接收。【解读】明确党员、群众提出检举控告的方式,包括 来信、来人、来电、公众号等网络举报、转送件等,检举 控告的渠道更

46、加畅通。第八条 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承担信访举 报工作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 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归 口接收检举控告。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按有关规定处 理。【解读】对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设置信访举报渠道 提出明确要求,如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 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同时对巡视巡察工作机构收到的 检举控告提出明确要求。第九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负责任地接待来访人员, 耐心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 妥善处理问题。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有关负责人应当接 待重要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解读

47、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 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 台。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检 举控告,应当定期梳理汇总,并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解读】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受理检举控告 工作提出明确规定要求。第十一条 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受理反映中央委员、候补中 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党中央工 作机关、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 题的检举控告。(二)地方各级纪委监

48、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委员、候 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 监察对象,同级党委工作机关、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 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 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三)基层纪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 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涉嫌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未设立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受理检举 控告。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反映本机关干部涉嫌 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解读】对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 提出明确规定要求,包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 委监委、基层纪委、各级纪委监委受理本机关四个层面。第十二条 对反映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 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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