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人民法院处罚的非法采矿罪严重吗.doc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26940 上传时间:2025-07-1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由人民法院处罚的非法采矿罪严重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经由人民法院处罚的非法采矿罪严重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经由人民法院处罚的非法采矿罪严重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经由人民法院处罚的非法采矿罪严重吗? 导读:经由人民法院处罚的非法采矿罪严重的,人民法院一般是对其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因为非法采矿罪是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是行为犯罪,并不是结果犯罪,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非法开采矿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就能以本罪进行定罪量刑,严重者可以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经由人民法院处罚的非法采矿罪严重吗?严重,非法采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

2、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根据我国宪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破坏矿产资源。但是,国家可在不改变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和采矿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将矿产资源的开采权依法授予特定的组织或个人,并有权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采矿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因而,所谓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所制订的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的总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近几年来,非法采矿活动十分严重,因此必须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

3、予以严厉打击。二、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非法采矿的实施者是没有合法的采矿的合法权,即国家机关没有对其进行授予,与破坏性采矿罪的不同的是,破坏性采矿罪采矿人拥有合法的采矿权,但是只是使用的开采矿产的方法不合法,不符合保护生态环境的开采方法,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相应的附加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彩票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