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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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考勤制度员工考勤,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的目的是使员工融入公司、融入团队中,从而创造更大的利益。第一章 工作时间1、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六2、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8:00至11:45下午:14:00至18:003、午餐时间:11:45至14:004、休息日:星期日5、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参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对上述工作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可按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各部门当月考勤表经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1日交人力资源部。第二章 考勤办法1、有打卡机及考勤登记部门严格执行各部门考勤管理规定。2、迟到与早退

2、: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者为迟到;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者为早退。迟到与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第三章 请假与休假国家规定节假日、周休日,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员工请假需服从主管领导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1、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工伤请假3天以下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病假,于首日填写请假条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7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由其主管负责人代为填写7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备案者按旷工处理。事后补假无效;2)员工因病或非工伤请假3天以上者,经二甲及以上医院开据证明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给予病假,提前或请假首日持医院证明填写请假条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7日内交人

3、力资源部备案,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由其主管负责人代为填写7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后2日内提供医院证明,不备案者按旷工处理。事后补假无效;3)员工如遇重大病症,病假期不得超过30天,提前或请假当日持医院证明填写请假条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7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由其主管负责人代为填写7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后2日内提供医院证明,不备案者按旷工处理。事后补假无效。如遇极特殊情况,报集团总经理审批;4)员工因工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者,如需休养或建议疗养,可再续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5)全年(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累计非重大病症病假超10天(含10天)者,扣发其当年年

4、终奖;超15天(含1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2、事假:1)员工请事假1至4小时以内,按半天事假计算,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1天计算;2)员工请事假3天以下者,应在前一天下午5时以前申请,填写请假条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7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由其主管负责人代为填写7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备案者按旷工处理。事后补假无效;3)员工请事假3天以上者,应在前一天上午12时以前申请,填写请假条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7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由其主管负责人代为填写7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备案者按旷工处理。事后补假无效;4)全年(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累计

5、事假超10天(含10天)者,扣发其当年年终奖;超15天(含1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3、婚假:1)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员工子女结婚假1天;2)晚婚是以结婚证登记周岁为准,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3)员工请婚假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填写请假条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持结婚证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备案者按旷工处理。事后补假无效;4)婚假适用于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转正员工。4、丧假: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之父母死亡,给假3天;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给假1天。(丧假适用于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转正员工)5、产假:1)女员工产假90天,难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2)男员工陪产假1天;3)女员工流产假7天,以二甲及以上医院开据流产证明为请假依据,流产假属病假范围内;4)女员工节育假2天,男员工节育假1天,以二甲及以上医院开据证明为请假依据,节育假属病假范围内;5)女员工哺乳一周岁以下婴儿者,在其产假后给予3个月哺乳期,每天2次哺乳,每次30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6)产假适用于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转正员工;7)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女员工,可申请进行产前休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备案者按旷工处理。事后补假无效。员工请产假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填写请假条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持准生证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7、,不备案者按旷工处理,事后补假无效。第四章 旷工1、员工无故不上班或无故不刷卡者,视为旷工。2、员工迟到与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3、员工未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4、员工逾假不归者,视为旷工。5、员工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6、员工骗取、伪造、变造、涂改请假证明者,视为旷工。员工旷工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旷工期间员工所发生的一切问题,自行承担责任。第五章 加班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计划加班和普通加班。计划加班指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普通加班指在正

8、常工作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2、除销售、采购、招商等部门有提成人员外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视为加班。3、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填报加班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备案者不视为加班。事后补填无效;4、普通加班累计4小时按半天进行调休,累计8小时按全天进行调休。零散加班可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调休。5、集团副部级以上级别人员加班不取得加班津贴,也不可进行调休。6、凡是安排接待任务的人员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者不视为加班,计划加班按普通加班 1比1进行调休。7、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

9、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1天论处;2)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津贴,并视情节轻重处1-2倍罚款;4)为获取加班津贴,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取消加班津贴,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第六章 考勤制度处理办法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罚款10元;迟到与早退10至30分钟者一次罚款20元;迟到与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处当日工资3倍罚款。2、员工因病请假1-7天(含7天)者,按560元÷

10、当月天数×病假天数的标准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员工因病请假7-15天(含15天)者,按560元÷当月天数×50%×病假天数的标准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员工因工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者,具备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工伤保险的按重大病症的休假方式处理,工资全额发放;如遇极特殊情况,报集团总经理审批。3、事假期间零薪酬。4、员工请婚假, 3天内全额计发婚假期间工资,其余7天零薪酬。5、员工请丧假,按400元标准计发丧假期间工资。6、员工请产假,按680元标准计发产假期间工资;产前假期间零薪酬。7、员工旷工,处当日薪酬3倍罚款。8、加班补贴方式:1)计划加班

11、:根据省平均工资最低保障1400元为标准,除当日工资外,工资满1400元及以上者,加班津贴按1400元标准2倍发放;工资不满1400元者,加班津贴按当日实际工资2倍发放,也可2倍调休(以调休为主);2)普通加班:无加班津贴,1比1进行调休。第七章 附则1、员工请病假、事假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未休满者按正常出勤对待,不另付薪;所有假期不借休,且当月假期当月清,未休完者按正常出勤对待,不另付薪。 2、不符合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转正员工婚假、丧假、产假均按事假管理规定处理。3、本制度涉及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到人力资源部备案者,人力资源部均有权暂扣其请假期间薪酬。4、本规定执行中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报集团总经理审批。5、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时间请假人3天(含)以下3天至7天(含)7天以上普通员工主管负责人审批部门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部门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签字主管以上部门领导审批部门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部门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副部级干部副总经理审批副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副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正部级干部集团总经理审批集团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集团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领导小组 集团人力资源部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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