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法治实践的调研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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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区域性法治实践的调研分析 区域性法治实践的调研分析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苏作为?­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更令人瞩目。20xx年7月14日,中共?­苏省委颁发了法治?­苏建设纲要,在全国率先将党的依法治国方略付诸于实践。各省辖市认真贯彻执行,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专门机构,狠抓工作落实。几年来的法治建设历程,既展现了法治在?­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宏伟前景,同时也反映出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基本方面,即认识问题,信心问题与方法问题

2、。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法治?­苏法治无锡建设的重要一年。对这些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以探索研究,对巩固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成果,指导今后的法治建设工作是完全必要的。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一、把握法治的精神内o­,坚定不移地践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人类历史上一种新型的社会制度,要不要法治,建设什么样的法治,这是践行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区域性法治建设实践中在思想认识层面上遇到的首要问题。思想认识不理清,法治建设难以深入推进。现实思想中有一些倾向值得注意,即有的仍把法治看成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有的只要?­

3、济不要法治,有的甚至把政策当成法治等等。其实这是对法治的一些误解。法治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一书中,其基本要素有两个,一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服从的法律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法家人物商鞅曾提出过“以法治国”的思想,但未形成法治概念。据有关方面考证,我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戊戌变法时期的梁启超。直到公元1997年,是党的十五大才首次明确提出法治概念,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从此,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治国方略,被写进宪法,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法治的基本o­义是

4、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其精髓在于规范控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我国是单一制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完全有可能有必要有条件建设现代法治国家。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党的事业发展正确路径。1、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巩固本质上要求推动现代化法治建设。我国宪法总纲开宗明义地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规定从本质上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人民主权的性质,应该、必须而且有条件建立起比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更高更广泛更真实的民主政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而现代法治从本质上讲是与人治相对立,是

5、与民主相联系的众人之治,是人民之治,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即通过共产党的领导把人民的智慧与意志集中体现出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人人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民主与法治是同一事物的二个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磨合、健全和完善的过程。2、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客观上要求推进现代法治建设。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的?­济体制已从计划?­济转型为市场?­济,为了维护社会主

6、义市场?­济秩序,促进?­济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依法对市场?­济主体的资格进行确认,必须依法规范?­济主体的?­营行为,必须依法调节相互间的?­济关系,维护与救济合法权益。在市场?­济条件下,不同的?­济主体处于竞争环境中,规范相互的?­营行为,这是法治在社会?­济生活中的运行状态。同时各类主体在?­济生活中平等、自由、公开、诚信、秩序等意识与观念的形成,是现代民主政治建设必不可少的思想条件。因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市场?­济与现代法治建设具有天然的联系。如果说,与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自然?&sh

7、y;济相对应的是封建专制的话,那么,当今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与其对应的必然是社会主义的现代法治,也可以说,没有社会主义市场?­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反之,没有现代法治,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济。3、党的政治理想与目标实现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现代法治建设。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政治上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优秀遗产的历史继承者。党的先驱者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建国50多年来,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验教训之后,最终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8、这标志着我们党在政治上的进步与成熟。问题的关键在于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学会掌握法治理论,运用法律方式管理与引领国家的进步,要设定科学的程序,了解真实的民情,反映真实的民意,集中人民的意志与智慧,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并带头遵守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在全社会形成笃信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从宏观上看,人类社会始终于变化与发展之中。从昨天、今天到明天,社会的进步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中国封建社会的执政者们,在长期执政的实践中找到了“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治国方法,西方资产阶级的执政者们在与封建势力的斗争中找到了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执政方式,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基

9、础上,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执政方式的转变顺应了历史潮流,把握住了社会发展的脉博与规律,反映了当代中国绝大多数人的愿望,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推动现代法治建设的直接动力。没有执政党领导与推动,法治建设是完全不可能的。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二、把握?­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规律的重要影响,坚定不移地确定?­济相对发达地区法治建设能够率先获得突破的信念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由于历史等诸多?­因,不同的省份和地区?­济社会发展差距较大。笔者认为,上层建筑适应?­济基础,生产关系适应生

10、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法治建设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必然要与?­济社会发展条件相适应。正是?­济社会在诸多方面的差别决定全国各地法治建设不可能齐步走,?­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性将决定着全国法治建设的统一性与差异性长期存在。从总体上看法治建设在一些?­济欠发达省区受制约因素十分突出,而?­济发达地区的情况相比之下要好得多。我们要充分认识?­济相对发达地区加强法治建设必要性和有利条件,树立坚强的信心和信念。如果说,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完全可以建设现代法治国家,那么,在?­济相对发达地区法治建设就有条件走得更快一些。在区域性法治建设中缺失信心,不

11、敢争先,不肯争先,无所作为都是不可取的,也是没有根据的。1、?­济发达地区?­济发展与国际?­济联系更加紧密,需要法治建设发展得更快一些。?­苏是国家几个发达省份之一,无锡乃至苏南地区又是省内发达地区。省、市、县党委在区域性?­济社会发展中,率先感到加强法治建设的迫切性,更加自觉地意识到践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性。长期对外开放,极大地促进了?­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法治建设已?­由外因驱动转向内在需求。早在本世纪之初,省、市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对地方性立法进行大规模的清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的需要和国际?­济贸易

12、往来的需要,同时,在国家市场?­济框架内,又陆续颁发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对大批的外资企业,跨国公司纷纷前来投资兴业,鼓励民营?­济的发展,促进地区?­济与社会的繁荣进步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制定地区“十一五”规划中,无锡市委、市政府以及其他地区的党委、政府更是坚持法治导向,把法治建设作为促进?­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法宝,从立法、执法、学法、守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法治无锡建设的力度。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举办法治论坛,开展创建活动,强化法治保障,此举已?­或将继续对地区法治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2、?­济持续增长为地区法治建设提供了必要的

13、物质保障,区域性法治建设有条件走得更快些。法治建设作为上层建筑必须有一定社会的?­济物质基础作为支撑。改革开放以来,发达地区?­济的持续增长,政府财政收入增加,20xx年?­苏全省gdp值达20多万亿,财政总收入达4000多亿。苏州、无锡等地区更是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几年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法治建设基础设施普遍得到了改善或更新,行政、司法部门的办公条件,装备也相应加强,普法教育,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中所需的?­费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大部分地区、村、厂还办起了市民法治学校。物质保障对推动区域法治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法治建设基础设施不断更新的同时,区域性文化

14、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地区报纸、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幅射力增强,法律进社区、进厂企、进学校形成了较强的文化氛围,区域性法治文艺蓬勃兴起,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为法治建设提供了较为有利的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3、社会的进步与物质文化生活的丰富促进了人的自身发展,为法治建设培育了健全的主体,决定着地区法治建设必然走得更快些。?­济发达地区良好的文化教育、普法教育,使公民的文化素养与法治素养不断提高,市场?­济体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法律在社会?­济、文化、生活中愈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类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一大批村、社

15、区进入民主法治建设行列,基层“四民主、两公开”逐步深入人心,人民大众的有序参政议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管理?­济与文化事务的自觉性愈益增强。在近年来村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逐届增高,不少地区已达98以上。新一代农民、市民的形象开始显现,社会的建设者们正以主人翁的姿态真正开始觉悟,享受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与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总之,?­济上富裕起来的人民大众,民主意识、参政意识、维权意识、监督意识都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个具有较高文化与法律素质的民族和人民、一个个具有健康人格的公民、正是法治建设长远起作用的因素。三、把握法治建设诸方面的内在联系,坚定不移地在更高层次上加快推进

16、区域性法治建设取得更好实效从党的十五大首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党的十七大首提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党对法治的认识已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法治?­苏建设应从全省的实际出发,正确把握法治建设诸多方面的内在联系,力求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在客观指导上,可在总结以往?­验的基础上,采取文化引领,把握主线,突出重点,打牢基础,强化保障,重在建设的思路,综合有序,逐步推进,确保?­苏法治建设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1、坚持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一般也特指精神财富,包

17、括思想、理论、观念、制度、文学、艺术等等,既依赖于物质而存在,同时也有相对的独立性。从历史上看,早期的欧洲文艺复兴,对反对封建特权产生过重大影响。上个世纪初我国的新文化运动,对民主革命的进程推动社会进步发挥过重大作用。受到革命导师和先驱者的充分肯定。在当今社会,先进的文化既可以增强人的个体能力,也可增强国家、集体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法治文化是与现代科技和?­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先进文化,是人们关于民主法治的意识、思想、观念、理念、制度等方面的总和。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法治?­苏建设的进程中,法治文化可依其独特的方式,深入到人们的意识、思想、观念之中,指引人们的行动,引领时代的进

18、步,这正在被一些地区的实践所证明。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持续开展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传播法律思想,规范法律行为。利用?­济发达地区的有利条件,从中小学抓起,将中小学的法治课教育纳入正式考试内容,考察每一个学生的法律基本知识、常识。进一步建设好农村、社区、厂企业余法治学校,广泛开展法治论坛,法治讲坛,法治文艺,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养。二是要加强法治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三是要将法治精神引向社会的政治、?­济等各个领域,加强制度建设。从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各个环节上建立制度,确

19、保人民授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四是要发展法治文化产业。利用影视、动漫等文艺形式,把法治文化作为产业,纳入地区?­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常抓不懈,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2、坚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党组织与党员的法律素养。当代中国建设事业的成败关键在党,法治建设也不例外。党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各级党组织依法执政具有重大的示范作用与影响作用,是推进法治建设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一是全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培训。各级党委的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行政部门、司法部门都要把法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全面落实考查。二是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在当前形势下,地方

20、各级党组织要由过去直接代替政府职能转变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机制、通过政府和司法机关等党的组织机制,在立法、司法、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和人事任免等方面,来体现人民的意志,实现和维护人民的利益。中国共产党有7400多万党员。党在国家政治、?­济和社会生活中能否维护宪法和法律,能否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命运。古人云,法败则国乱,恐怕不无道理。广大共产党员在思想观念上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权力制约、权利平等、权利保障等法治理念,用自己的行动学法、用法、守法,以带动全体公民投身到法治建设之中。三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要加强程序立

21、法。现实生活中一些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关键是缺少程序性。要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一切形式规范民主程序,切实做到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3、坚持行政和司法重点建设,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法治的精神要义就在于规范限制公权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因此,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是法建设的重中之重。由于多种?­因,长期以来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如在行政执法中,主体不合格,行为不规范,程序不遵守等,行政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常发生,法纪松弛,轻则与民争利,重则导致腐败,影响建设与稳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等问题。

22、这些问题不解决,法治建设就不能取得实际效果,人民就不会满意,社会就不会认可,为此首先要规范立法。严格按照上位法的精神,使地方立法切实体现法治精神,破除部门立法,建立和完善规范文件的审查制度。其次要推动执法公开。要全面建立阳光工程,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大、政d­以及社会监督,让人民知情、参与、监督。再次,要完善执法与司法责任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搭建一个行政与司法互动平台, 由法治工作部门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固定下来,互通信息,交流情况,相互学习借鉴。4、坚持基础建设,大力加强和发展基层民主政治。一是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实施,确保宪法与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在基层得以实现。让法治在社

23、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是积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对于社会?­济组织,要做到依法?­营、诚实守信、照章纳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济秩序、争做诚信守法企业;对于基层的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重点是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村务(居务)公开,接受监督,争做民主法治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对于普通公民,主要是培养法律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依法参与社会?­济事务、文化事务和其他公益事务的管理,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好公民。三是加强社会监督。法治工作机构要组织针对社会突出问题

24、开展集中整治,从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找出法律运行中的漏洞,然后加以整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年集中精力解决一、二个问题,逐年将法治建设向前推进,最终打造出一个法律至上,权利平等, 民主自由,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社会法治环境,实现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理想与远大目标。5、坚持组织建设,为法治?­苏提供保障。法治作为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作为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法宝,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长期性任务,必须要有相应的组织保障。组织不健全的问题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和实际效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法治组织建

25、设。一是加强领导机构建设。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可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改设为法治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与党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加强对法治建设的指导d­调与监督。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建设。将法治工作机构纳入正式编制,各地编委正式下文,明确机构的职级和人员职数。根据法治工作所担负d­调组织各方的职能,机构建设规格应高出一般相对应的机构,选配一批具有较强政治素质,懂法律,懂政策,且具有较强文字工作能力的年轻人到法治部门工作,以便于日常工作的组织d­调。三是落实?­费保障。法治工作任务面广量大,涉及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政法部门公正司法,?­

26、;济部门依法管理等诸多方面,所以每年应将?­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以保障正常工作的开展,保障法治工作各项任务更好的完成,推进区域性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上发展。 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制度反腐工作发展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水火不相容、人心向背、放

27、在更加突出位置、三个更加”,给全党在新的时期怎样预防和反腐败问题,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时下,一些领域仍呈易发多发高发态势,摆在我们面前更为迫切的是,怎样有效预防腐败,从源头上堵住腐败发生的漏洞,在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其途径和出路就是制度。只有健全制度,完善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这才有可能把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才可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只有这样,中国反腐成功才大有希望!除此,将别无选择! 风清气正中国 制度反腐必行邓小平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

28、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江泽民多次强调要与时俱进,发展民主,创新制度,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这些精辟的论述,不仅对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翻开中国反腐的历史,大体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三个阶段。长期以来提的标本兼治方针,实际执行的却是以治标为主。纵观这些年来的反腐倡廉,在不少的地方和单位,可以说是年年纠风年年“疯”(一些恶习、陋习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越来越放肆、越来越疯狂)。多年纠风,风气没见好转。在一些部门和行业,多年查案,案件没见减少,反而作案的手段越来越科学,反检查、反侦察的

29、方式方法越来越高科技;作案人员由个人向多人、团体、团伙转变;案件由原来单一案件向窝案、串案、群体案转变;违纪违法作案年龄由原来的“59”现象向“35”左右直奔,社会上的违法犯罪年龄更是涌向低龄化;作案的金额更是由原来的十、百、千、万向今天惊人的亿或上亿转变等。究其原因,笔者肤浅认为,就是因为制度没有严格执行特别是兑现到位跟不上所致。由于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使我们在较长时间里基本上是依靠各级领导人的权力来反腐败,这样的反腐模式导致了人为的不公平和全国各地差异很大,甚至很不平衡。如此极不公平、极不平衡的严峻现实要求我们必须尽快转向制度反腐,并把制度反腐步步推向深入。否则,人为的差异和不平衡

30、还将更进一步拉大。必须进一步明确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方针,这样才能有利于改变工作的被动局面,使预防腐败的工作转向主动进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变消极防御为积极防御,变“独唱”为“合唱”,在制度的兑现到位上下工夫,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用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来保障制度的兑现到位。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这不仅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理论依据,而且为制度反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十七大报告又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

31、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看来,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要将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推进,路,只有一条,就是制度建设。只有把制度严格的兑现到位,才是中国反腐成功最唯一的路。今天,我国正处在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历史新时期,客观上存在着诱发腐败的诸多因素,各项扶贫资金、受灾救济、灾后重建等,又加之制度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漏洞、利益的分配调整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当前反腐倡廉又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亟待解决。在这各方面都处在承前启后的接轨时期,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

32、指导,与时俱进,与实俱进、与适俱进、与事俱进、与势俱进、与世俱进、与是俱进、与式俱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只有立党为公,才立得稳;只有执政为民,才执得牢、执得久;只有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农村的政治稳定。改革创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严治党的方针、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要求、理念更加制度化,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整个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之中,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把反腐倡廉的成功,全全寄托在制度的严格执行特别是制度的兑现到位上。根治矛盾问题 亟待制度

33、反腐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并不缺少制度也不差制度,缺就缺的是一些具体的针对腐败的滋生蔓延而必须建立和健全的一整套管理、监督、制衡、惩诫制度,更缺的是一些求真务实而又严格执行制度的人。今天中国引发腐败的因素,不是我国的反腐倡廉制度不好,而是缺乏对制度的严格管理和兑现,现实的制度大多是讲在口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宣传报道在电视上,重要在文件上和报刊杂志上,更多的则是会上重要、会后次要、忙起来就没有要;更有甚者,违反制度需兑现制度的时候,就强调这样客观那样理由,说得决策者“下不为例”四字一抛,再好的制度也无奈其何?这些年来就是这接二连三的“下不为例”,使前“腐”后继层出不穷;使再好的制度也不能有效

34、抑制腐败的滋生蔓延,这些严重存在的制度缺陷,自然就成了腐败分子滋生蔓延的温床。良好的制度,如果坚决执行、兑现到位,可以防患于未然,可以及时制止腐败行为,如不严格兑现制度,再好的制度也无法有效地抑制腐败行为,而且还可能被腐败分子所利用,使制度难以产生应有的效应。不可否认,湄潭近几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了很多大量的工作,尤其在制度反腐上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曾先后采取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解决了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消极腐败问题,反腐败斗争已经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转到了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同时,我县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强化政

35、务大厅建设,深入开展农民减负,“三公开”特别是“村务点题公开”,“民情日记”撰写、村民集中诉求、廉政任前考试等,让一切权力尽量在阳光下操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完善反腐败制度建设,还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很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等,在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许多大胆有益的探讨和尝试,不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和单项工作,近年来都走在了全市前列。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的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个别部门和单位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少数地方矛盾还比较尖锐,群众上学难、教育乱收费(特别

36、是乱收补课费、资料费、择校费)、看病贵、看病难,群众办事难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群众反映基层单位和干部作风问题、经济问题的信访、上访仍然持续不断。尤其是少数基层干部办事不公,刁难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仍比较突出。极少数干部态度生硬,群众来办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少数职能部门对企业发展的帮助力度不够,为企业办理证照手续和提供服务效率不高,办事拖拉,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中措施不力,工作不积极主动,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在资金管理方面,有些资金的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管理不科学,责任不明确,任务夯不实,弄虚作假、制造假领款花

37、名册、套拨冒领国家补助款被查处的现象和行为还时有出现。尤其在一些资金、财产管理上,刚性的管理制度少,如公款接待有标准不按标准,制度执行不严“下不为例”一个接一个就多,不知制度定来干什么?不知何时才不“下不为例”?导致财政资金存在浪费,资产闲置、浪费、流失、被盗等现象屡见不鲜。在民主决策上,少数部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尤其是单位的“一把手”,民主观念淡薄,遇事独断专行,不讲民主,不讲科学,大搞“一言堂”、家长制作风。特别是前几年,在所谓“政绩工程”影响下,决策失误的还不少,一些项目的决策上不结合实际出台政策,不做好调查研究,凭经验和老工作方法想问题、办事情,结果给党和国家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在

38、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确是老百姓所说的“一届政绩、几届包袱”。正是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别是农村的政治稳定,急需从根本上彻底加以解决。问题虽然表现在工作表面上,体现在个别案例上和发生在个别群众身上,但究其根源,暴露出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行政管理和廉政制度建设中还有一定的空白和漏洞,还需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并逐步完善。其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还不健全、不科学、不完善,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治本力度还不够。这就对制度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结合实际,紧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和

39、完善各项制度,加大制度反腐工作力度,切实强化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让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兑现到位,直到群众办事满意、笑了为止!构建和谐廉政 出路制度反腐 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践证明,腐败的发生,有着深刻的和多样的原因和相关条件。这就决定了加强制度建设的艰巨性、重要性和复杂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并非个别环节的完善和改革问题,不仅仅是某个过程和局部因素做到就可以了,而是一个全方位的立体性的系统工程。加强制度建设,就是从腐败发源和产生的一切环节和领域来推进反腐败斗争。我们不能把制度建设看作是一个简单的行动,必须从多方面、全方位、系统的角度

40、来对待,既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又要有极强的换位思考的紧迫感,还要做到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紧扣源头、重治龙头、狠刹风头、严打苗头。正是基于这一点。笔者认为,为了构建和谐廉政中国,出路就是制度反腐;就必须进一步加大制度反腐工作的力度;就必须更进一步从以下五个方面去努力、去奋斗: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期以来我们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政府管得太多,同时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责又没有履行好,就是通常讲的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突出;管理方式落后,重管理轻服务,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权力与责任脱钩,有权无责的现象比较严重;权力与利益挂钩,以权谋利特别是谋私利的现象

41、比较突出。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减少和限制不必要的和于法无据的行政审批事项,抛弃过多直接干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管理模式,有利于方便当事人,方便群众,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从根源上和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清除行政审批中存在的腐败现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权力的制衡和监督。一要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撤销或减少过多过滥的审批制度,要进一步清理调整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要对现行的行政审批权限,凡是可以取消的都要取消;凡是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运行代替的,都要用市场手段来处理;凡是必须保留的都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避

42、免审批权力的过分集中;凡属重大审批事项,在审批前,都要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各种意见;三要使行政机关行使审批权与获得的经济利益彻底脱钩;四要向全社会公布行政审批的事项、审批机关和监督机关的名称和权限等,使政府行使审批权力的过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五要对越权审批、违法乱批、超期审批行为的行政机关和主管领导以及有关责任人员,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二是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近年来,多少营私舞弊的发生与财政制度存在漏洞息息相关。所以,必须对传统的财政体制进行改进,加强资金财产监管,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所有收支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金融监管部门要进行监管改革,实行有限授权、支付核

43、准制、注册制和备案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划拨、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把收费权和经费的管理切实分隔开来。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凡是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必须从重、从严查处,决不允许下不为例、下不为例。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选拔干部民主、公开和竞争的原则,完善用人制度。推行定期轮岗、竞争上岗、公推直选、廉政任前考试、凡任必考、任前公示和民主测评等制度。解决好干部的能上能下,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公开程度,把那些德才兼备、综合素质高、办事能力强、有本事、有能力,想干事、能

44、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一要尽快改变目前仍然普遍存在的官员升迁采用自上而下的层层任免方式,除通过人大选举产生的官员以外,要加强群众直接选官的制度,通过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方式选拔干部,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二要坚持干部起用、在职考察、任期经济审计同步进行,对干部任前考察要坚持“四化”标准,特别要注重对其政治素质、原工作岗位政绩及所在单位民主测评工作,不允许搞任用干部“一言堂”、“圈里人”,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不能再允许那种“无过也无功,平庸当大官”的无政绩建树人不断升迁,更不能再次出现大贪官王怀忠所说的,查我18次,就提我18

45、次的“带病提拔”重演,不能再延续过去那种少数人或个别人先圈定干部人选甚至内定职务,再到人大走过场这种纯属强奸民意的干部任命方式;要通过政绩考核改变为数众多的官员现存的“唯上不唯下,唯官不唯民”的官僚行为,教育和要求广大干部既要向上级负责,更要向下级和对人民群众负责,增强广大干部的公仆意识,不跑官、不买官,一心朴实干工作,埋头苦干创政绩;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马”出问题找“伯乐”要严格倒查到位。对查实发生“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拉票贿选等问题的干部,对明知被选拔和考察人政治业务素质较差、政绩平平、或已发现有腐败问题,仍坚持举荐、任命的主管领导,要严肃追究其连带责任,决

46、不允许那种主管的地区、部门或班子腐败现象频发,而其依法应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却平安无事,高官照做的现象继续蔓延。四是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将预防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各项公共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只要是和权力的运用有关的,都应当在制定时,把廉政的要求作为评估的一项要素,就是否有利于反腐促廉进行论证。在各项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中,也要引入廉政责任制,把反腐倡廉的工作做在前面,以防患于未然,以招呼在前,敲警钟在前:一是建立科学的监督约束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我们在近几年来反腐斗争必须汲取的教训。痛定思痛,在总结历史上监督经验的基础

47、上,我们要积极探寻加强监督的途径,切实有效解决“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建议加强反腐倡廉机构建设,提高其相应地位。是否尽快将现在的纪委、监察和反贪机构三者合一,成立大反贪局和独立性强的反腐机构,使其全权处理一切反腐工作,以改变当前权力过于分散、权责不明、权威性不强的反腐工作现状;二是要提高认识,坚持摒弃怕反腐败反得多了,是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错误思想,通过大胆揭露和惩处腐败分子来向人民群众显示我们反腐败的决心,并震慑腐败分子;三是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四是要大力保护监督举报腐败有功人员,使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得到充分的保证。针对当前的腐败者利用掌握的权力报复、镇压监督举

48、报人的现状,要果断的采取各种切实可行措施将这股歪风压下去。对知情不报者,对被举报的腐败分子不查不管者,以及对打击报复监督举报人的有关人员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从重从严处理。五是拓宽对腐败分子的查处面,依法从重惩治腐败。为彻底改变当前对腐败分子查处过少和惩处偏轻的现状,我们要不断拓宽对腐败分子的查处面,依法从重惩治腐败。一要从根本上破除当前部分人心中的“腐败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社会反腐败总成本太高,担负不起,只能反一少部分”的错误观念,在反腐败问题上要不惜一切成本和代价,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三令五申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反对和打击各种腐败,以实际行动来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的要求。二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都必须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只要腐败情况属实,就要依法查处,决不顾忌怕查处面过宽,不利于安定团结,决不放纵任何腐败行为。三要依法从重特别是利用刑罚来预防和从重处罚腐败分子,对腐败分子该抓的抓、该关的关、该判的判、该杀的杀,建议一不判死缓,二不搞留用。依法追缴和没收其一切非法收入,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要依法剥夺腐败者在政治和经济领域内从事相应活动的资格,使其在政治和经济上得不到任何好处,让腐败分子快乐一阵子,痛苦一辈子,以此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取信于民,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天下、依法治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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