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国内区域金融合作的典型实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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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节 我国国内区域金融合作的典型实践第一部分“泛珠三角洲”区域金融合作“泛珠三角” 包括珠江流域的地域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9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的2个特别行政区,合称“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简称“9+2”。内陆九个省(区)的区域面积约为全国的1/5,人口占1/3,经济总量占1/3,“9+2”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区域经济合作地带。2004年6月3日,“9+2”省区的政府领导在香港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我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区域经济合作正式启动。目前,“泛珠三角”经济区是我国金融总量最大的经济区,“泛珠三角”不仅金融总量

2、大,金融梯度性、制度性、互补性也大,而且经济区内的各个省区的金融发展也是相当不平衡。因此,随着“泛珠三角”经济圈的诞生,有关 “泛珠三角”的区域金融合作应该怎样进行的问题,一直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泛珠三角”成员地理位置图一、“泛珠三角”区域金融的现状区域金融合作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关系到一个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全局的重要因素。同时,区域金融合作也是“泛珠三角”经济区的区域合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泛珠三角”经济区内既含有我国东、中、西部3个不同地区的金融特征,又结合了“一国两制”政策下的3个货币区域和3种金融制度的差异。有差异就有互补,有互补就有合作,有合作就有机遇,抓住了机遇,就能实现

3、共赢。 香港的金融发展水平是“泛珠三角”区域内最高的地区,拥有众多的金融机构,发达的金融市场,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透明而又符合国际标准的运作规则。香港是国际著名的金融中心之一,世界第三大银行中心,第四大黄金市场,第七大外汇交易市场,第九大股票市场,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五位。全球规模最大的一百家银行中,有71家在香港有业务,香港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高逾15%,居于世界最高行列。如果按资本总值计算,香港股票市场位居世界十大之列,在亚洲排名第二,仅次于日本,到2005年10月底为止,共有1117家企业在香港上市,市场总值达9760亿美元。香港也是亚洲重要的基金管理中心,2004年,香港的基金业务取得长足增

4、长,总资产增至4638亿美元,其中63%来自海外投资者。香港的保险市场是世界最开放的保险市场之一,吸引了很多国际保险公司,香港获授权经营的178家保险公司中,87家是外来的,世界最大的20家保险公司,有12家获授权在香港经营保险业务。随着70年代开始的经济高速增长,澳门的金融业也迅速壮大,已经成为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澳门目前获许可经营的银行数目共有26家,包括11家本地注册银行及15家外地银行的分行。银行体系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国、香港、葡萄牙、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因此,澳门的银行业务国际化程度很高,业务都具有典型的国际化特征,资金的国际流动方便自由,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高达15%。

5、目前,全澳共有24家保险公司,公司资产分别来自中、美、英、日、加等8个国家及香港地区,其中中资和美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达90。到2005年底,全澳保费总收入已达到22.15亿澳门币。并且,近年来澳门逐步摆脱银行资产质量差的状况,不良贷款率明显下降,而2005年底银行体系的不良率仅为1.79%,与香港的水平相当。 “泛珠三角”内陆九个省区的金融业发展也呈现出勃勃生机的景象。广东金融界在拓展海外业务、推进电子化联网和整顿金融市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广西、云南金融界在发展边贸结算,服务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上颇有心得;江西、贵州作为首批农信社试点改革地区,在增资扩股、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三农”发展等

6、方面先行一步等等,这些都给“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可行性条件。2006年,这九个省区的金融机构共实现各项存款余额106953.4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2841.06亿元。目前,“泛珠三角”区域金融业已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期货、信托、产权交易为补充的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2006年底,“泛珠三角”区域共拥有综合类证券公司40家,占全国总数的37%,基金管理公司21家,占全国总数的36.2%,许多外资金融机构如美国花旗银行、香港汇丰银行、英国渣打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荷兰万贝银行等都在“泛珠三角”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截至2007年1月,九个省区在国内的上市公司共有471家,占全国总数的2

7、8.9%,成为推动我国股市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泛珠三角”内陆九个省区2006年各项金融指标单位:亿元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 二、“泛珠三角”区域金融的制约因素区域金融合作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投资而言,区域金融合作是资本互补流动的先导性媒介;对生产而言,区域金融合作是原料、中间件转换成产成品的必要手段;对物流、销售和消费而言,区域金融合作是私人产品转变为社会产品的催化工具;而对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而言,区域金融合作是撬动权益组合的杠杆。所以,区域金融合作既是经济合作的纽带、催化剂,也是经济合作的助推器、杠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的话,目前“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虽然已经迈

8、出了第一步,但是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体制不适应 “泛珠三角”的经济区域内存在比较大的体制障碍,从而制约了区域金融合作的进行。香港和澳门主要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并且在“一国两制”的政策下,主张实行该地区的自治,因此政府在制定宏观的金融政策时,主要是以 “积极的不干预”的思想为主,再加上香港、澳门拥有健全的并且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法规体系,这就使得原本的香港、澳门的市场经济变得更加发达。而内陆的9个省区虽然有很大程度的发展,但始终是带有一定程度的传统计划经济的成分,政府干预的色彩比较浓重,再加上金融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与国际惯例还有一段差距,而现有的金融监管机构对跨

9、区域金融监管明显存在滞后,因此使得内陆9个省市的金融市场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2、 区划不合理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体制、授权授信模式、风险与内控模式都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而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不利于“泛珠三角”区域金融的合作。第一,当地吸收的资金只能在当地放贷,资金只能以纵向流动为主。地方政府控制本地市场的意愿非常强烈,不希望本地区优质的金融资源与他人共享。这种人为划定的市场边界,在金融资源流动的各个环节设置了重重壁垒和障碍,使金融资源无法自由流动,只能形成以纵向流动为主的模式,这就导致了区域金融资本无法实现合理配置或者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第二,区域内各分支行之间横向调度、交易资金比

10、较困难,资金成本偏高。“泛珠三角”内陆区域金融监管分属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武汉分行、上海分行,而目前大区分行都是以平衡本区域经济总量为原则,而不是以区域经济的联系程度为首要出发点,金融监管的垂直领导使9个省区金融业之间形成分割的状态,因此也就导致了“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市的各支行之间的横向调度比较困难,合作渠道不畅通,也就加大的资金流动的成本。 “泛珠三角”内陆九个省区的央行大区分行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第三,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不能跨区域开展业务,这种地区分治的金融管理模式阻碍了资金的快速流动。香港的监管机构主要是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香港证监会,澳门则主要由澳门金融管理局对本

11、地金融体系实施监管,而大陆主要由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分别实行对银行业、证券业及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派出机构主要是按行政区划设置,因此“泛珠三角”内陆九个省区均有自己独立的银监局、证监局及保监局。现有的商业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也基本上是以省作为单位设立分行,这使得“泛珠三角”各省区的金融服务都以现有行政区域为主,阻碍了资金的快速流动,加大了金融信息共享的成本。3、发展不平衡人均GDP是一个衡量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2006年的“泛珠三角”区域的人均GDP可以非常直观地揭示出香港、澳门与“泛珠三角”内陆9个省区之间的经济差距。纵向来看,香港、澳门、广东、福建的人均生产总值、

12、国内生产总值都是遥遥领先,“泛珠三角”地区明显存在着空间二元性。沿海地带经济发展比较快,内地发展比较缓慢,这是“泛珠三角”地区金融合作的一个难题地方差异大,发展很不平衡。内陆9个省区中人均生产总值最高是的广东,但仅为香港的13%,而九个省区里人均生产总值最低的是贵州,仅仅为香港的2%。横向来看,广东、福建、四川、湖南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年末余额都远远高于其它地区,金融实力比较雄厚,资金流动活跃;而保费、上市公司家数则是广东遥遥领先(除香港、澳门),资金流动活跃于这些城市之间,而像江西、广西、云南、贵州等一些城市资金流动缓慢,极大程度地阻碍这些地区的金融合作与发展,导致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2006

13、年“泛珠三角”各省区经济发展比较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通过2006年“泛珠三角”内陆9个省区存贷款余额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泛珠三角”内陆9个省区经济发展处于极度不均衡的状态,广东的各项指标遥遥领先,而其他省区都还有着不小的差距。从各省区的贷款情况来看,广东的存贷差达17327.01亿元,几乎近一半的存款资金沉淀在银行金融机构中,既增加了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同时也使众多迫切需要融通资金进行发展的企业面临困境,而其他8省区的存贷差普遍较小,这就反映了各省区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强。虽说有差异才有合作,但是合作体经济、金融水平存在的巨大差异势必造成金融合作中的地位义务不对等,从而

14、在区域内形成利益之争,这必然会影响金融合作的实现。2006年“泛珠三角”内陆省区存贷款余额图(单位:亿元)资料来源:各省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在“泛珠三角”经济区内基本形成了以香港、澳门为发达区域的第一金融产业梯度,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以我国东中部地区省份如广东、福建等为正在崛起的第二金融产业梯度,经济较为发达;以我国西部省份如云南、贵州等为欠发达区域的第三梯度金融产业布局状态,经济比较落后。三、“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策略1、积极整合区域内金融资源,打破行政壁垒突破金融资源条块分割的局面,建立市场化的金融运行平台是“泛珠三角”金融合作的目标所在。为此

15、,应该寻求跨区域信贷合作的途径,加强跨区域商业银行分支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加快“泛珠三角”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整合,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来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比如可以考虑由“9+2”各省市政府联合出资组建一家区域性的开发银行,以利于区域内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重点项目的开发等。而这样的区域性的开发银行更像一个具有政策性银行的特征,可以根据各省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立相应的资金比例,由各省区财政拨款共同组建,也可通过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募集资金,这一银行的任务主要是为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政策性贷款。这样,可以有效协调区域内金融合作的规划和策略,协调区域内金融合作的各种矛盾,进一步推动“泛珠三角”金融机构合

16、作的深化。同时,构建统一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在现阶段的“泛珠三角”区域内,几乎每省区的银行都有一个自己的支付体系,大大增加了“泛珠三角”区域内银行体系的成本,而构建统一支付体系则有效降低成本,提升银行的竞争力。2、建立多层次金融合作机制协调机制根据增长极理论得出,在“泛珠三角”区域内部,香港、澳门就是金融、经济发展的这个增长极,在金融合作的过程中,如何设计合理的金融合作协调机制,发挥港澳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增长极的极化与扩散效应,带动整个“泛珠三角”区域经济金融的发展,成为泛珠金融合作的一个重要问题。另外,由于内地和香港、澳门的金融体制各不相同,加上区域金融合作内容多、涉及面广,为全面、协调推进“

17、泛珠三角”区域成员之间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合作,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金融合作协调机制也显得十分的迫切和必要。3、建立“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的保障机制“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的保障机制,集中体现在金融制度保障体系和金融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两个方面。在制度方面, “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相关的制度主要有2003年6月29日由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2004年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金融论坛”备忘录和2004年9月“9+2”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省会城市合作协议。但总体来看,这些制度还是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和操作性。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制度安排是分

18、别出自不同性质、不同地位的制定者。因此,建立“泛珠三角”金融合作的制度保障体系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金融合作保障制度,即以“泛珠三角”金融合作委员会为制度的监管者,以“泛珠三角”金融合作协调委员会为制度创新的发起,以金融协会为制度创新的执行者,以金融微观主体为制度的适用者和检验者。在法律法规方面,国外对调整区域经济发展也作过类似专门立法,如美国国会在20世纪60年代对涉及l3个州的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就专门出台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案,战后联邦德国出台改善区域结构共同任务法等。而在我国迄今为止还没有关于区域经济发展或整合的法律、法规,以至于现在对通过立法的手段来规范或引导区域整合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

19、要建立一套相互配合、一致连贯的政策法规体系,这样可以优化合作环境,为区域金融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同时,还要完善“泛珠三角”区域相对一致的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和文化制度,使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发明受到社会的尊重和严格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保护。4、 建立健全区域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帕累托效率最优状态的条件之一是具有完全信息。区域经济主体的合作行为能否顺利展开,依赖于区域之间信息的对称性和区域之间的信息完备性,包括政府决策和经济信息的完备性。而信息共享也是实现区域金融合作的重要条件,是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跨区域服务的重要保障。建立区域内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促进区域信用环境建设的同步发展。要建设好

20、贷款登记系统、个人综合信用档案系统、企业信用档案系统。这单打信息系统如能有效建立并实现跨行政区域的共享,不仅有利于区域内经济交流的加强,也有利于金融增强跨行政区域的服务,实现更高范围的资源配置。此外,信息共享还包括区域内产业发展和市场状况方面的内容。而要打造区域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式件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因此要合理规划,分步实施。首先是尽快实现人民银行系统的贷款登记系统区域内共享;其次是区域内各地要针对未来个人信息系统,为实现信息共享奠定基础。在实现信息共享放米娜,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消除信息共享中的各种障碍,推动信息共享工程的顺利进行。第二部分 “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长三角”

21、经济区是指由沪、苏、浙三省市中16个地级以上城市组成的区域,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和泰州,以及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和台州市。“长三角”城市群凭借其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条件优势,形成继纽约、巴黎、北美五大湖、伦敦和东京之后的世界第6大城市群。随着该地区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由此衍生出了对金融一体化的强烈需求,区域金融合作成为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 图1 “长三角”经济区成员地理位置图一、“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长三角”地区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最重要的经济、金融与贸易区域,在

22、全国经济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2002到2006年的5年中,“长三角”16个城市的GDP占全国GDP总量比重平均为19.52%,人均GDP平均为全国的3.12倍。虽然“长三角”地区的城市数量仅占全国总数的2.42%,人口数不到7%,但是它是我国经济综合实力最强、最富生机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2006年底,“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国内生产总值接近4万亿元,占全国的18.88%。并且,上海已经成为全国首个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的城市,江苏沿江8市实现生产总值超过17 000亿元,浙江7市也超过了11 000亿元。(见附表表1)表1长三角地区和全国GDP数据表数据来源:根据长三角各城市和全国2

23、002-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而得图1 长三角城市GDP增幅数据来源:根据长三角各城市和全国2002-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而得从附表图1可以看出,“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一直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16个城市平均GDP增长率达到14.7%,比全国平均水平10.7%高出4个百分点,反映出“长三角”地区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对于拉动我国的经济增长的贡献是不可小觑的。二、“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的内涵从金融合作的市场主体逻辑关系看,金融合作包括同一金融机构在“长三角”地区内的分支机构的合作以及不同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混业化合作等;从

24、金融合作的区域逻辑关系看,金融合作包括“长三角”城市之间的金融合作,如苏、浙、沪两省一市的金融合作;从金融合作的驱动力逻辑关系看,金融合作涵盖了金融市场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推动,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合作基础构建的助动,金融同业公会主导与沟通的拉动。因此,“长三角”的区域金融合作是多层次、全方位、渐进式的金融一体化过程。进一步,从区域金融合作的内涵来看,建立统一的金融政策、金融制度、金融监管、金融机制为核心的金融环境与金融基础;构建经济、金融一体化所要求的金融市场及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最小化的金融运作体系与机制;塑造政府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合作与互动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区域金融合作的多元内涵。再进一步,从“长三

25、角”区域金融合作的内涵来看,最需解决的是通过三地政府、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畅通的信急流、资金流和人才流,构建三“流”的共享机制。从“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内在动力来分析:(1)上海定位于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体系完备,辐射能力强。上海己经成为国内外资金融机构最集中的地方,上海的金融业务量最大且运作最为规范,金融产业已经成为上海的支柱产业。(2)“浙江”模式,即浙江省金融民营性特征突出,金融机构多,单体规模较小。比如, 浙江省是国内拥有商业银行最多的省份之一,国内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家国家政策性银行均在省内设立了分支机构。杭州、宁波、绍兴等8个城市还设立了城市商业银行。与民营

26、经济相对应的是发达的民营金融机制,已经成为浙江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3)“苏南模式”,即江苏省金融体系比较成熟,农村金融发展较为发达。比如,江苏省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走在全国前列,“花钱买机制”(“花钱买机制”指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和亏损挂帐。)的方法初见成效,使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的完善,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逐渐发挥作用,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到2005年末,全省创建信用乡(镇)319个,信用村5846个,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缓解。“长三角”两省一市的金融体系各具特色,金融能级不同,服务定位相异,互相渗透,形成一个层

27、次丰富的金融合作体系。三、 “长三角”区域合作的金融资源优势1、金融资本巨大从总体上看,“长三角”金融资产发展很快。2006年末,“长三角”16个城市本外币存款余额69038亿元,占全国存款总额的19.8%。其中,超过3000亿元存款的有6个城市,包括上海、苏州、杭州、无锡、宁波和南京。2006年,“长三角”16个城市的金融机构共实现各项存款余额6825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1059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的19.61%和21.3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共计27086亿元,占全国16.26%。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共计1062亿元,占全国18.83%。上市公司数目共计324家,占全国22.3

28、2%。(见附表表2)表2 长三角城市2006年金融数据表序号城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亿元)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亿元)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亿元)上市公司数目1上海26454.8818603.929480.28407.041482苏州6170.024816.782427.4283.93163杭州7855.556603.862555.2483.97364无锡3906.042733.21689.4566.23205宁波4700.539101792.559.1206南京5960.835326.641913.1290.1307南通2163.421233.251373.436.5668

29、常州1974.11374.7101442.669台州1665.991313.24866.4733.35610绍兴1896.911421.59906.1824.771411嘉兴1341.75960.51737.1427.14412扬州1085.28597.24604.730.6613镇江928.21668.03521.7621.65414泰州966.8552.73599.7727.5215湖州717.1559.0639216.93516舟山467.85384.2212.9310.081数据来源:长三角各城市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市公司数目来源于上海、江苏、浙江三地证监局网站。以

30、资金外流较多的上海为例,截止2006年6月末,上海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异地企业贷款余额为2016亿元,其中贷给江苏省企业和浙江省企业的比例分别为39.6%和20.8%,两省合计达到60.4%。在接受异地金融机构贷款方面,以浙江省湖州市为例,截至2004年底,湖州市企业获得的异地贷款达到87.58亿元,相当于本地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17.8%,同比增长122.11%。在这当中,杭州金融业发达且与湖州地理位置较近,区位优势明显,所发放的异地贷款占湖州总量的69%,异地贷款已经成为满足地区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商业银行异地贷款管理方面,“长三角”地区也己经排在全国前

31、列。2007年1月底,“长三角”地区行之间的异地信贷业务无须报总行审批,可由牵头行在权限内直接进行审批和分割。而随着大量的外资银行涌如“长三角”,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蓬勃发展,它们可以跨地区经营贷款业务的经营优势也在开始逐步显现出来。同时,作为中国两家证券交易市场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量从10多年前成立时的6家增加到900多家,股票市值从约30亿元人民币增至5万多亿元人民币,这个市值在亚洲是仅次于东京和香港。2、 金融基础设施较为完备“长三角”地区金融基础设施比较完备。一是已经形成了证券市场、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和期货市场等几大金融市场。例如,在上海已经建立了证券交易所

32、、债券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中心以及刚刚成立的股指期货交易所等金融市场体系,上海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同业拆借市场、外汇交易市场、票据贴现市场、证券和保险市场;同时,住房抵押市场、商品期货市场、黄金市场等也己经成为全国最规范的交易中心。二是各家金融机构的业务和操作平台比较集中。各家商业银行的数据处理中心、票据中心、银行卡中心等技术支持、营运部门相继入驻“长三角”,为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到2005年底,上海拥有各类金融机构610家,其中,银行类机构231家,证券类机构110家,保险类机构269家。目前排名世界前50的大银行,有80%以上在上海设立了分支机构。三是区域性票据交换、支付

33、清算、征信系统建设等不断推进,区域金融合作的领域越来越宽,从货币信贷市场到资本市场的合作,从银行之间合作到不同金融单位之间的合作逐步完善。仍以上海为例,上海已经形成了区域性票据市场中心,票据承兑、贴现十分活跃。截至2005年末,上海市的汇票承兑累积发生额1046.1亿元,较去年增长9.7%,占全国总量2.4%;汇票贴现累积发生额5461.2亿元,较去年增长45.3%,占全国总量8.1%。还比如,江苏省金融机构的票据业务增长快速也是不容忽视的,2005年江苏省金融机构累计承兑商业汇票5684.4亿元,同比增长39.9%,占全国12.77%,累计贴现商业汇票8051.4亿元,同比增长73.8%,占

34、全国11.93%。四是外资金融机构云集。外资金融机构纷纷抢登陆,在上海设立中国地区总部或是分行。“长三角”地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了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目前“长三角”地区已经是外资金融机构聚集程度最高的地区,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活跃了金融市场,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四、“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1、行政区划设置带来资源流动藩篱区域金融合作就是要求地区之间打破资源流动的壁垒,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高效流动。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设置,严重阻碍了实现金融合作的资源自由流动要求。不可否认,行政区划下的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增长、提供公共产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发

35、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其政策行为对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却带来负面效应。为了追求和保护自身利益,地方政府往往对经济进行不合理的干预,构筑生产要素壁垒,实行产品市场封锁,或是进行重复产业建设,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在金融方面,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常常干预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对本地资金的流出进行严格控制,从而阻碍了资本的跨地区流动和有效配置。虽然“长三角”地区目前已建立了市长和副省长级的区域金融合作协调机制,但行政区划的存在使协调机制仍然呈现“协商探讨容易,计划立项容易,推进实施困难”的局面。可以说行政区划所带来的资源流动壁垒不仅是“长三角”地区,也是国内其他经济区实现区域经济金融合作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

36、碍。2、地方政府对金融监管的干预形成“银政壁垒”行政区划和金融监管的设置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匹配,会出现各自为政,垂直管理的问题,由此引发的一个最突出现象就是金融监管受地方政府干预过多,不能实现金融独立监管而引起的地方保护主义,以致形成“银政壁垒”,金融资源无法自由流动。所谓“银政壁垒”就是指由于行政区划、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内部垂直管理所造成的金融资本的割裂状况。事实上,虽然“长三角经济总量已占全国的17%,但“银政壁垒”严重阻碍了金融资本的流动。比如,80%的浙江省中小企业对资金嗷嗷待哺的同时,而上海银行业却承受着几千亿元的存贷差压力。尽管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跨区域经营的特点十分突出,但是占7

37、0-80%市场份额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三地分行长期以来处于分割独立经营的状态。还比如在票据市场上,“长三角”区域的票据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普遍,票据市场准入、监管标准、业务执行标准也不统一,资金尚未完全实现自由流动,尚未建立起高效、统一的资金清算系统,银行跨系统的资金清算效率仍然较低。有一家在上海的浙江民营企业信用记录一直不错,上海的多家银行都愿意给它贷款。但就在银行争相把它作为优质客户对待的时候,其在浙江的母公司其实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濒临破产了。因此,大规模的金融合作首先需要的就是畅通的信息流,“长三角”地区需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允许资金、信息的跨地区自由流动和配置,选择合适的业务和项

38、目进行试点,建立金融业信息、营销、服务、新产品开发和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以促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五、“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策略1、建立完善各种机制(1)实现利益均衡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开展金融合作需要各个城市的共同参与,实现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在这一过程中,强有力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实现金融合作区成功创建的重要保障。只有各地区都能公平合理地从区域金融合作中获得收益,才可以带来持续的合作动力,并能严格遵照区域经济合作的要求及规则开展市场化条件下的区域金融合作。“长三角”金融合作符合“长三角”地区的整体利益。然而,区域整体利益与各地区的局部利益并不一定能保持统一。有时总体利益得到实现,并不能

39、代表各个地区都能获得相同的局部利益,有时局部利益得到实现,并不一定保证整个区域整体利益能够实现。因此,建立一套完善、公平、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以解决合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保障各方的合作积极性,是金融合作实现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2)推动金融合作有序开展信息完善共享机制区域金融合作的过程必然伴随有金融资源的跨区域流动,而信息沟通不畅是资源跨区域流动的最主要障碍。金融一体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来协调,其覆盖范围应该超出行政区划。良好的信息系统需要打破垄断,形成拥有统一数据标准和发布机制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系统将能实现区域内金融资源的快速流动和高效配

40、置,引导金融机构寻求本地区之外更广阔的投资机会,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各种金融风险,促进区域金融合作更深层次的发展。在目前地区之间仍然存在行政区划壁垒的情况下,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有利于破除地区屏障,推动资金、技术等资源的流动,加快金融合作的步伐,这是金融合作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明确定位,建设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的区域金融中心(1)构建南京、杭州地区域性金融中心整体来说,南京、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在金融资源集聚和辐射上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已经初步具备构建区域金融中心的条件,但在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上的广度和强度无法与上海相比。因此三个城市需要在辐射区域和功能定位上相区分。鉴于上海属

41、于国际性金融中心,而南京、杭州主要定位在国内地区性金融中心,因此对于辐射区域而言,南京、杭州要和上海进行有效区分。从南京、杭州构建地区性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看,两市应该避免与上海这个金融实力最强的中心城市产生竞争关系。两市的金融中心建设要充分利用上海有可能成为国际区域性金融中心这一机会,分享其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形成与上海的功能互补关系,提高两市建成国内地区金融中心的可能性。因此,建议两市定位为上海金融中心的副中心,立足本省,辐射其他地区。(2)构建上海地区性金融中心在“长三角”地区,上海是被一致看好的国内金融中心和未来的国际金融中心。拥有悠久的金融业历史和最完善的金融业体系,国家外汇交易中心、全

42、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证券交易所、黄金交易所等都落户在上海。从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来看,上海需要在其腹地有次一级的金融中心,一方面作为其国际性融入资金向国内各经济区域分离的“中继站”,另一方面作为隔离型金融中心中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的结合点。这种需求无疑为南京、杭州两市金融中心的建成提供了极大的可能。只要把南京、杭州两市定位为上海金融中心的副中心,并将其服务范围确定为以“长三角”两翼为主,两市就完全有可能分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所形成的优势。同时,上海为实现其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在国际性融资业务中势必以一定规模的批发性金融业务为主体,南京、杭州可以在中小型规模的零售金融业务中大力开展国际融资

43、业务,为“长三角”地区引入国际资金。第三部分 “京津冀”区域金融合作目前国内经济最发达、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三个经济区域是:“长三角”经济区、“泛珠三角”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环渤海地区油气、煤铁、海洋和旅游等自然资源丰富、海陆空交通发达、工业基础和科技实力雄厚、骨干城市群实力较强,是我国产业群、港口群和城市群最为紧密的区域之一。从经济总量来看,2007年环渤海地区GDP达6.48万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26.28%。环渤海地区已经和“长三角”、“泛珠三角”地区一样成为中国经济的“增长极”。与“长三角”、“泛珠三角”经济区不同,环渤海经济区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又是3个相互联结又相互独立的经济区

44、域,逐步形成了以沈阳、大连为核心的辽中南板块、以济南和青岛为核心的胶济板块和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京津冀板块。从港口与海岸线的分布、地理区位、自然资源、科技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来比较,3个板块的综合优势均不可小觑。以北京、天津为核心,另外包括河北省的石家庄、廊坊、保定、沧州、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邢台、衡水、邯郸等城市的京津冀地区,陆地面积21.67万平方公里,人口9164.6万,该经济区内有山面海,是北方入海的重要通道,是联系东北、华北的咽喉,是北上关外塞北、南下湖广江浙的要冲,是华东、西北、华北连接东北的必经之地。京津冀经济区在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经济技术发展水

45、平在全国也居领先地位,是带动整个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成为环渤海经济区的核心部分。图1 京津冀成员地理位置图表1 京津冀一省两市的面积、人口和GDP地区面积(万平方公里)人口(万人)GDP北京1.641213.39006.2天津1.18959.105018.2河北18.776943.213863.5合计21.59 9115.627887.9资料来源: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中2007年全国年度统计公报和地方年度统计公报网址: http:www·stats·gov·cn/tjgb/一、 京津冀区域金融合作的现状京津冀区域金融合作起步较晚,21世纪前,区域金融合

46、作处于自发状态,发展相对滞后。但是近年来,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之间的主动合作不断加强,主要表现为以北京、天津和河北省之间区域金融合作不断深化,并且京津冀还加强了同辽宁、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等一些环渤海经济区的城市之间的区域金融合作。1、区域票据自动清分系统运营效果显著“京津冀区域票据自动清分系统”自2000年6月开通,京津两地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两个特大城市之间支票的流通。经过5年多的发展,2005年6月11日京津冀三地票据实现了相互流通,这种三方交换网络相互融入、票据细分到位的清算模式开创了全国跨区域票据交换的先例。京津冀区域票据交换的服务范围已经覆盖天津、北京及河北省的唐山、廊坊、沧州、涿州

47、等地区。截止2008年5月,天津市有745家金融机构、北京市有1115家金融机构、廊坊市有117家金融机构直接参加京津冀区域票据交换。仅廊坊市票据清算中心的日均处理票据业务量就达到1.7万笔、11亿元,而天津票据清算中心的日均处理票据业务更达到了6.7万笔、81亿元。京津冀区域票据交换系统,已成为连接京津冀经济往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资金清算枢纽。2、区域支付清算资金交易量攀升京津冀区域内巨大的物流带动了区域间资金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大规模流动。以地处滨海新区的天津港为例,作为北方最大的综合性国际贸易港口,北京出口的26.8%、河北的6l.1%、山西的70.1%、内蒙古的44.6%都是从天津港出海的。截至2005年底,天津市金融机构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与北京、辽宁、山东、河北、山西和内蒙古金融机构的资金往来分别达到1.91万亿元、601亿元、1166亿元、909亿元、375亿元和139亿元,占天津市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总量的65%;在商业银行行内汇兑系统的汇划资金中,天津与北京、河北的资金清算量分别占清算总量的18.08%和5.08%;天津与北京、河北的跨区域票据清算资金也达到492.61亿元,占跨区域票据清算资金总量52.9%,同比增加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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