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2142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询问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询问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行为,促进造价询问行业健康进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庆市物价局颁发了关于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21428号),现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工程造价询问行业管理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正、自愿有偿、诚恳信
2、用的原则,各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应严格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规定标准进行造价询问服务收费,不得独立收费 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降低服务质量为代价,恶意压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值竞争,收费下浮不得超过20%。 二、各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诚恳守信经营,与托付人依法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严格根据业务规程供应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加大对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值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惩罚状况准时上报市城乡建委。市城乡建委造价管理机构将把工程造价询问企业收费标准的执行状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内容,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联动。 四、行
3、业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询问行业的自律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询问企业的收费状况及造价询问成果文件质量状况的自律检查。发觉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值竞争时,要准时报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2142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9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2142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方法有关规定,经讨论,现就我市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
4、费项目及标准 (一)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采纳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询问服务单位可以依据业主托付的工作量大小、询问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状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掌握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加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掌握、工程索赔和反索赔询问、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询问、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掌握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询问服务实行“谁托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
5、则。 托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询问单位供应服务,工程造价询问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询问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独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动态管理。 为加强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的动态管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的收费监管, 将每年将各工程造价询问收费单位的收支状况汇总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21】444号)同时废止。 附件:1、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1)。 2、工程
6、造价询问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式) (附表2)。 2021年 12月31日 附表1 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附表2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 附表1、2说明: 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询问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 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托付方托付的单位工程造价。 3、 表中“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托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4、 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金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5、 大路、铁路、水电等土木工程根据本表所对应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的70%计收。 6、单项托付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