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立法的缺陷与完善.doc

上传人:scccc 文档编号:14089787 上传时间:2022-02-0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立法的缺陷与完善.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立法的缺陷与完善.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立法的缺陷与完善.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立法的缺陷与完善.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经济管理科学决策浅议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立法的缺陷与完善张宝健尹雅玲周婷(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摘 要:三网融合在2010年6月底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意味着在该环境下版权保护立法需要重新对各方利益 进行平衡。因此,当前立法体系存在缺陷、侵权纠纷多元化、技术措施滥用情况严重,构建数字版权法律保护体 系、明确版权及其相关权利间界限、适度规制技术措施的使用成为当务之急。关键词:三网融合版权立法体系技术措施中图分类号:D923.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1-154-02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络、计算机互联网络和广播电视网 络互联互通,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

2、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 通信服务。2010年6月底,国务院正式公布12个三网融合试 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标志着其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三 网融合政策的实施与推广,意味着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代表的 高新科技对版权法原有规制领域的又一次冲击,从安娜法令诞生以来经历三百年风雨历程的版权法律制度将再一次纳入 新的规制内容,注入新的活力因素。版权制度从产生之日起, 就一直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相应反应。本文拟从现行版权 法的立法规制状态对三网融合环境下版权内容保护的利益平 衡机制所岀现的问题进行评估,以期探索现行版权法在解决 “内容为王”时代存在的缺陷并提岀合理化完善建议,推动我国版权法修改进程。1我国三网融

3、合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法律框架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侵权突破了传统的体制与法律框 架的约束,版权侵权的范围不断多样化,各种侵权行为认定界 限更加模糊。我国目前能够对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保护进 行规制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两种形式:(1)国际公约,包括: 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仃RIPS)、世界版权公约(1955年生效)、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 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1992年加入)以及WIPO 版权条约和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2007年生效)。(2)国内立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 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网络著作权解释、关

4、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规定以及调整著作权侵权民事救济、行政处罚和刑事 责任等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渊源在传统版权法 基础上予以重构,对数字技术时代的内容传播方式进行规制, “利益平衡”基本精神得以不断深化,但是面对三网融合传播 技术对传统复制技术条件下单向传播的颠覆,整个版权保护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2我国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保护立法之困境 2.1法律规范间边界模糊,立法体系存在缺陷版权法律制度与传播技术的变革始终保持互动关系,涉 及到版权的新技术岀现使版权法所调整原有的利益平衡被打 破。三网融合环境下版权保护相关司法解释显得很不完备, 其他法律规范多为国务院及其部委公布

5、的行政法规与规章, 位阶较低,降低了司法的公信力以及法律的权威。“法不只是 单纯的思想,而是具有生命的力量。因此, 正义之神一手提着 天秤,用它衡量法;另一只手握着剑,用它维护法。”三网融合 环境下版权保护问题由于基本保护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司法公 正难以有效落实,“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效果 没有实现,原本立法目的被相对弱化。2.2侵权纠纷多元化、规模化,法律规制范围定位困难三网融合的技术特点决定了数字作品在传播过程中广播 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之间界限变得模糊,信息网络传播权、广 播权以及其他邻接权之间的定性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存在争议, 在传统网络环境下,我国司法实践中频频遭遇尴尬的避风港

6、 规则势必会在三网融合环境下产生更大的质疑,面对多元化 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对其从事特定活动时的版权侵权责任 予以限制的过程中,各方利益的诉求需要妥善平衡。在合理 使用原则上,该制度的规定也缺乏科学性。我国著作权法第 22条规定了 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并没有穷尽所有的限制, 虽然在传统版权法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是面对三网融 合时代作品形态侵权方式的多元化,法官在纠纷解决中利用 公序良俗原则进行利益衡量,势必对法官的职业素养有相当 高的要求,否则法官的个体特性及自由裁量权本身的权力特 性势必会导致自由裁量权又被滥用的风险 。2.3技术措施滥用现象严重,公共利益平衡关系被打破版权法利益平衡的

7、基本原则与要求是适度的保护水平、 追求版权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平衡、确保公众对作品的 适当接近等。技术措施是一种私立救济的方式,但是其滥用 行为必然会打破权利人与公众的利益平衡。著作权法第四十 八条第(六)项规定了技术措施的限制,即“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表现在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了著作权不得 滥用原则的指导下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根据情况制定新的例 外的开放态度。同时 2006年5月通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 护条例条例第十二条对禁止故意规避技术措施的行为规定 了具体的四种例外情形,主要限于网络行为,而三网融合环境 下的技术保护措施并不限于网络。“著作权法律原先只是一面盾牌,保护著作权人不受伤害,而如今有些人却肆无忌惮地 将其作为刀剑飞舞,无情地将文化自由践踏于地下。”技术措 施的规定不够周全、细致,例外免责规定不够全面,必然会导 致权利人利用著作权法德漏洞滥用权利给社会公众带来的损 害。3我国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版权保护立法之完善154:.姿 科协论坛? 2013年第01期(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