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的贸易条件下地商业信用风险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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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条件下的商业信用风险基于三种基本支付方式的分析 弓I言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 借贷关系,它是公司间接的信用行为,也是融资方式的一种。在我国对于外贸企业, 尤其是非上市公司以及那些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中小外贸企业来说,商业信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筹资方式。 同时,对于各类型的外贸企业,商业信用的使 用也是扩大销售和开拓国外新的市场的必然手段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活动的迅速发展 ,外贸企业商业信用风险问题日益突 出。有关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出口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累计至少超过 100亿美元, 而且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海外呆坏账正在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

2、快速增加。不难想象,外贸企业的很多利润被坏账所吞噬,许多外贸企业不堪重负,甚至破产倒 闭,有的即使能够维持经营,在经营中也常常进退维谷,阻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本文在从传统国际贸易中的三种支付方式分析其中存在的商业信用风险,并在基础上提出一些国际贸易中的商业风险防范措施。二 国际贸易条件下的商业信用风险分析在传统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的结算方式有三种:汇付、托收、信用证。下 面就这三种主要的结算方式进行展开分析。1汇付汇付是由进口商主动通过银行汇付货款给出口商。电汇汇款的费用一般是按笔计算,而不是按金额的大小。中转的银行越多,中间费用越高,通常每笔中转服务 收取25美元。汇付方式使买卖双方的权利

3、与义务走向了两个极端 ,或者对卖方有 利或者对买方有利。无论是预付款或货到付款,双方的资金和风险都处在极不平 衡的状态。在预付款下,出口商利用进口商资金备货、发货;在货到付款下,出口商 资金负担重,进口商在收货后甚至可在将货物转售后予以付款 ,完全利用出口商 资金做贸易。在对美贸易中,很多是大公司资信条件良好,整体信用水平高,所以 买方一般拒绝采用信用证增加手续的复杂性,要求采用汇付方式。在汇付结算方 式中,进出口双方都承担着比较大的风险,按照出口商承担风险的大小,汇付风险 分可为以下几种:赊销:是出口商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在没有得到付款或付款承诺的情况下, 就将货物运输单据交给进口商让进口商

4、提取货物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先货后款的方式是一种给了进口商较大信用、较长融资时间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没有得到进口商的任何付款或者付款承诺 ,就完全丧失了对货物的控制权, 出口商能否得到货款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 ,而没有任何具体的措施强迫进口 商在一定的时间内清偿债务。出口商既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权,也失去了对货物的法律权利,而进口商则在没有支付任何货款的情况下得到了货物,并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货物。赊销这种结算方式由于出口商承担的风险太大,而进口商则几乎没有任何风险,这在国际贸易的操作中是十分不公平的。在赊销方式下,出 口商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最大的,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出口商给进口商

5、提供了较大信 用、较长融资时间,这个时候的不能收回的货款的概率为是所有结算方式中最大 的。相反的,如果是进口赊销,那么对于进口商来说就可以得到信用收益,这个时候 的信用收益的计算方式和出口赊销的信用成本数额是一样的,即利息收益加上收了货不用付款的可能收益。货到付款:出口商先行将货物出运,在得到进口商的口头付款承诺,但是没有 任何保证的情况下,将代表物权凭证的全套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在进口商提货后 再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具体又可以分为寄售和售定两种,在付款时间点上两者有细微的差别,但是都是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的单方融资渠道,并且出口商还要承担进口商拒付的风险。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如果采用,多用售定方

6、式,即买卖双方 签订合同,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全部货款以电汇的形式付给出口商。这种 方式下,出口商承担的风险并不会比赊销小多少,其信用成本的计算方法基本上是 一致的,但是由于得到了进口商的口头支付承诺,因此与赊销相比,这个时候拒付 的风险应该较小。预付货款:就是进口商先将货款汇交出口商,出口商在收到货款后再发货给进 口商的方式。根据进口商前期汇款的多少和比例又可以分为全部预付和预付部分 货款,后者又通常称为预付定金。在这种方式下,进口商承担相对较大的风险,它 为出口商提供了融资并且还要单独承担出口商不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甚至不 提供货物的风险;相反出口商则可以在收到货款后从容的安排,使用客

7、户资金慢慢 备货,风险十分的小。在预付全部的情况下,进口商为出口商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信 用,即对于出口商来说,它得到最大的信用收益,这个时候他的信用收益等于利息 收益加上得到货款而不需发货的可能收益。当然,在现在买方市场的情形下,这种 情况是极为少见的,因为任何一种一方承担巨大风险,而另一方承担很小风险的不 公平的结算方式都不可能被广泛长期的使用,相互监督、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 双赢模式才是贸易永恒的规则,因此国际贸易实务中,更多的则是预付定金的方 式,这样既保证了出口商的利益,也削弱了进口商的风险。2托收托收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根据运输单据和发票等有关单据开具汇票,委托 本国银行通过其国外分

8、行或代理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中国内银行费用由卖方承担,不同国家不同银行略有不同。虽然托收通过银行办理 , 又被叫做银行托收。但是,银行只是按照出口方的指示行事,不承担付款责任,也 不过问单据的真伪,因此托收的方式主要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出口商仅凭进口商的 信用发货,发完货后才收款,对于出口商来说不仅意味着信用利息的损失还面临着 较大的商业信用风险。信用流失有一部分是利息成本的损失。那么在托收项下,有承兑交单和付款交单,付款交单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不论采取哪种的托收方式 , 出口商都是凭着进口商的信用先发货,发完货后将单据交于银行进行传递,由银行 收托款项后才能取

9、得货款。这样从出口商发货到其收到货款之间就必然存在一个 时间差,尤其是采用远期付款交单的情况下,出口商往往要过一两个月,甚至长达 半年的时间才能收到货款,这就相当于给进口商提供了一定期限的融资,那么对于 出口商来说就面临着商业信用的流出即付出利息成本。据有关方面的统计表明 , 逾期未收货款80%是属于托收项下业务,这不仅增加了利息成本更增大了发生坏 账的风险性。当然托收对于进口商来说也并非完全没有风险。 在承兑交单的情况 下,进口商可以先承兑提货,然后才支付货款,这种方式对于进口商来说基本上 不存在风险。在跟单托收下,进口商凭单付款,进口商即使按照合同规定检验了单 据并对出口商付款或承兑后,仍

10、存在着单据提到的货物与合同规定的不符或者根 本是假货等情况而遭受损失。但是相对来说,采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不仅要承担利息损失,面临的风险也 比进口商大的多,这是一种较于买方有利的支付方式,但在当今买方市场的情形下也被广泛采用。关于托收风险性所造成的信用流失,往往在出口信用流失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出口商极有可能因此而放松了警惕性,疏于对进口商和进口国的信 用进行考核评估,另一方面托收又不具有银行信用的性质,没有银行付款作为保 证,发生了风险也只能自付盈亏。因此我们在采用托收方式的时候不能掉以轻心 , 更应该加强信息的收集,对进口商进行风险性评估,拟定良好的风险管理方案,能 防范于未然。3信用证信用

11、证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参与过程中逐步发展起 来的,它不同于汇付和托收的商业信用性质,信用证是一种以银行为第一性付款责 任人的银行信用结算方式。但是虽然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方式,却并不意味着使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就不存在商业信用风险。 实际上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之间有着 非常密切的联系,银行信用正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与发展的,同时银行信用的产生又反过来促进商业信用的发展和完善 ,以至于有些文献也将银 行信用与商业信用并到一起,统称为企业信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仅是一种纯粹的 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内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 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所以出

12、口商为收回货款能做到的就是检查,反复再检查单据的一致性。而进口商在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时,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完全相符的货物。在使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时候,对于进出口商来说也是有风险的。出口 商面对的主要风险可分为欺诈性风险及非欺诈性风险。其中前者因恶意的进口商 利用虚假信用证、签章或软条款等欺诈行为引起 ,此类风险在贸易实践中发生较 为频繁;后者则主要包括了除进口商欺诈风险外的进口国国家风险、银行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结算费风险。进口商面临的风险也可分为诈骗风险和非诈骗风险,前者因恶意的出口商利用虚假单据等进行欺诈行为所引起;后者则主要包括进口的货物质量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和开证

13、行的素质风险等。相比较而言,信用证使买卖双方都处于同等地位,在交易过程中由银行出面担保,只要卖方按合同 规定交货,就可拿到货款,而买方又无须在卖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前支付货 款。但是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在信用证项下的银行费用是非常高的,而且往往 要占用进口方的资金,正因为如此现在很多买方都不愿意开立信用证,尤其是欧美 一些发达国家实用信用证的比例已经降20%左右,进口商更倾向于采用商业信用方式来进行贸易。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利息成本与收汇风险往往成正比,一般收汇的时间越长,利息成本就越高,收汇的风险也越大。三国际贸易中的商业信用风险防范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大致的结论,即从信用风险点

14、和面以及信用风 险可能导致损失的严重性程度比较,信用证结算较为稳妥,托收要冒一定的风险, 而汇付的风险最大。纵观我国近年外贸发展的历程,企业出口货物被进口商以各 种理由事后压价甚至拒付货款从而导致坏账的案件时有发生,涉及金额巨大,因此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十分必要。1汇付结算风险的防范首先要尽量避免使用汇付方式结算。国外进口商往往会要求货到付款,出口 商最好能争取到货物出运前客户付款,即使是考虑到客户的实际情况和习惯做 法,汇付也应局限于资信好的长期客户,但金额不宜过大。然后就是要认真调查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在合约签订之前及合约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客户资信状况恶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如洽询客户

15、修改支 付条件或提供信用担保等。在汇付结算方式下特别要注意进口商利用破产、合并 等方式变相逃避责任。2托收结算风险的防范尽管托收方式对企业有一定的风险,但它有助于打开国外市场,扩大销售。 所以,我国企业可以酌情选择托收结算方式,但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把关。首先要认真调查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其次必须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 习惯以托收作为结算方 式的客户其所在国家一般都存在外汇短缺的问题, 如南美洲和中东地区的一些国 家。企业在装运前应尽可能地了解进口商的贸易环境, 避免货到目的地后由于不 准进口或进口商没有被授予外汇额度而造成损失。接着要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以免影响安全迅速收汇

16、。如拉丁美洲一些 国家,按照当地习惯,托收方式下的汇票付款人对不论即期或远期汇票, 均在货 物到达目的港后才办理付款或承兑手续,甚至把付款交单一律按承兑交单处理。然后力争使用班轮条件成交。货物的运输保险由卖方办理。这样,如果进口 商拒绝付款赎单而货物又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 进口商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并且 以CIF贸易术语条件成交,出口商较易控制货权。最后事先赋予银行处理单据和货物的适当权力。在托收业务中,当进口商拒 绝付款赎单和承兑赎单时,代收行如何处理单据和汇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为了尽可能削减进口商信用风险损失效应, 出口商应在托收委托书中明确授予银 行转卖单据和凭单提货并处理货物的权力

17、。 进口商如拒绝付款赎单或承兑,则货 物积压港口,就会产生港口费、仓储费,鲜货或冷冻食品易变质,大宗商品和日用品还会因市场波动面临跌价的风险等,因此授权托收行并通过当地代收行及时 处置货物非常关键。当然,对代收行的经营作风和信用水平也应关注。3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在实践中,有时为了促成交易,在双方未能就某一支付方式达成协议时, 也 可以采用两种或多种结算方式。一是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即部分货款用信用证 支付,余数用汇付方式结算。二是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即部分货款用信用证支 付,余数用托收方式结算。三是汇付、托收、信用证三者相结合。在某些成交金 额较大、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的交易中,一般采用按工程进度

18、和交货进度分若干期 次付清货款,即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的方法,在这种情形下,一般采用汇付、托 收和信用证三者相结合的结算方式。4通过保理业务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国际保理业务是现代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结算方式。它主要是针对非信用证情况下的远期信用结算方式,以保理商承购卖方应收账款形式向企业提 供买方信用担保、货款融资收取账款和出口账务管理等服务。 这种进口国与出口 国双方保理商联合作业的方式,可有效克服由于地域、语言、法律、贸易习惯等 因素产生的障碍,加强国际结算中账款催收和风险控制的力度。对于出口企业而 言,如果必须增加出口而满足国外进口商的赊账要求, 势必要增大企业收汇的风 险。因此,建议出

19、口企业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采用保理业务转移风险, 保证安 全收汇。5通过出口信用保险降低企业收汇风险出口信用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 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 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中国信保是目前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信用保险公司, 提供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如短期出口信 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业务、商账追收、资信评估、保 险融资等。就一般贸易而言,出口企业可考虑采用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国信保承保一年以内出口商以信用证、 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赊销方式从中国出口 或转口的收汇风险。综上所述,随着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多样化发展,特别是以

20、商业信用为基础 的支付方式逐渐取代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支付方式,在当前买方市场占主导地位 的贸易格局中,出口企业应该增强竞争意识,通过灵活运用结算方式、综合运用 结算方式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同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采用保理和投保商 业信用险来转移或降低收汇风险,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参考文献:1 王术君出口信用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2).2 唐若昕夕卜贸信用逆差问题亟须引起重视N.国际商报,2007.12.3 王彬州.外贸企业商业信用风险现状及其对策研究N.宜宾学院学报,2007.07.4 汤津姝.3100亿境外坏账给我们的启示N.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6(3).吕鹏.常用国际结算方式及其风险比较N.经济研究,2007(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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