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模式研究第一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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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模式研究(一)1. 美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模式研究的意义对美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模式的研究和借鉴,国内券商早在10多年前即着手探索。但由于市场基础、监管环境、投资者素质、经纪人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等方面的不足,早期引入经纪人体系的券商都无一例外地遭遇失败。之后,部分券商借助银证合作业务创新契机,仿效保险经纪人团队建立的“客户经理”营销团队,形成中国特色的“银行驻点”模式,走出了经纪人业务模式的新路,取得很大成功。本文试图探讨:针对中国现有市场状况,美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模式到底在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美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模式是伴随其超过两百年发展历史的证券市场逐步发育成熟的,其所处的社会环境

2、、法制监管、文化氛围、市场结构、投资者基础等与我国迥异,这就要求我们学习的时候,不能生搬硬套。10多年前,中国证券市场发育还很不成熟,存在大量的体制与结构性问题,券商业务品种单一,竞争层次低。此时引入发达国家的证券经纪人模式对当时的中国而言是超前行为,导致失败是必然的。近几年部分券商走的保险式经纪人路子,虽然在短期内带来业务上的成功,但这也是由于国内券商从市场化竞争的初级阶段起步,享有先占优势的原因,具体表现为:在市场初始阶段,利用客户对服务的浅层次需求,采用大规模、掠夺式“拉客”,重销售,轻服务。如果从证券经纪业务特质和商业模式看,脱胎于快速消费品行业的保险式营销团队并不符合证券行业的需要,

3、加之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不成熟,引发诸多客户在损失后与经纪人、券商形成的三方纠纷。中国证券市场的最新发展使得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研究和学习欧美发达国家的证券经纪人管理模式,思考中国证券经纪人的未来发展之路。随着证券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出台,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和监管框架已经确立。以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推出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将进入新纪元,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将大大延展与深入,可以预期的是:在接下来若干年内,金融衍生品和复杂的金融理财创新产品将不断推出,对于市场营销、服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将是当前国内经纪人体系所无法满足的。因此,目前对作为全球资本市场中心之一的美国的证券经

4、纪人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和借鉴恰逢其时。2. 美国证券经纪人的内涵与外延较普遍被接受的经纪人定义是:在交易双方之间担当中介角色、介绍交易以获取佣金的、能独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经纪人的出现是基于降低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而产生的交易成本。对证券市场而言经纪人的诞生最早是为了解决公司股份有效转让的问题,经纪人以其对交易双方的了解,进行牵线和促成交易。经纪人成为证券交易体系中最为基础的一个组成部分。纽约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1792年)就是24名经纪人成立的卡特尔组织。证券经纪人在交易场所内大声吆喝,以专业手语沟通,和客户直接联系,负责把客户的买卖委托报到交易场所内。也

5、有一些经纪人通过各种途径直接推销证券。目前,美国在法律上界定证券经纪人(Broker)还是主要基于其传统职能的。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第三条第四款规定,证券经纪人是“任何代理他人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人”,而在司法实践中采用的判断标准如下:(1)该人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从事了证券业务,代理活动不一定是全国的;(2)在从事证券买卖中,该人收取了佣金或其他形式的补偿;(3)该人向公众显示自己为经纪人;(4)该人代客户保管了资金或证券。在行业监管上的经纪人定义则较为宽泛,只要通过了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系列7考试(The NASD Ser

6、ies 7 exams,相当于从业资格考试),且在券商从事经纪业务的,都可认为是证券经纪人。从业务实践的角度,随着市场规范完善及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电子化撮合交易和自助委托越来越普及,那些手舞足蹈的交易员(经纪人)正在逐渐淡出交易所,而证券经纪人的定义却不断扩大,内涵更为丰富:除了代理交易和证券销售这两个传统角色,经纪人还担负着客户服务、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等多种职能中的一个或多个。由此,各家券商的金融顾问(FC,Financial Consultant或FA,Financial Advisor)、投资代表(IR,Investment Representative)及独立展业的注册理财规划师(CF

7、P,Certificated Financial Planner)、投资顾问等,都可以纳入证券经纪人的范围。此外,经纪人还不单是金融理财方面的顾问,他们可能还是某些客户可以倾诉衷肠的密友、健身伙伴、球友、家庭生活顾问乃至公司事务顾问或管理教练。3. 证券经纪人在美国证券经纪业务发展各阶段的地位与作用近40年来是美国证券经纪业剧烈变化的时期,佣金管制放开、分业防火墙破除、电子化交易盛行、网络经纪商涌现证券经纪人的内涵和职能定位迅速扩大化和多元化。这段时期,美国证券经纪业务发展可大致划分三个阶段,经纪人在每一阶段的角色和展业状况各有不同:第一阶段(上世纪7080年代后期)是经纪人坐享佣金的时代。由

8、于佣金管制的放开(1975年),美国券商极为重视各种金融产品的设计与研发,券商只要通过广告、传单散发,即可将“避税产品”、“高于银行利率的各种债券”卖得火爆。经纪人可坐在营业网点,也有客户主动上门或电话申请购买各种金融产品,坐享佣金,收入可观。第二阶段(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末)是经纪人个人技能与团队效应共同发展的时代。由于金融产品的可复制性,产品日趋雷同,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尤其是“去监管化”(the process of deregulation)的趋势下分业经营防火墙功能不断弱化,1999年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案(Financial Service Modernization Act of 1

9、999,又称Gramm-Leach-Bliley Act)更正式终结了美国分业经营历史,传统证券经纪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同台竞争,此阶段的产品特点是:共同基金大行其道,且适合所有人,无论钱多钱少。客户有了产品、渠道方面的更多选择,券商必须主动出击,经纪人在各类媒体、集会、私人聚会等场合促销各类基金。这一阶段,善于销售的经纪人是市场宠儿与幸运者,经纪人、财务顾问为主的销售团队在管理、展业模式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完善。第三个阶段(90年代末至今)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经纪人转型时代。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张,供给量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和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时代的开始,金融产品信息高度透明化,证券咨询服务同质化,金融产

10、品与服务的价格不断下降,市场趋于饱和,分销渠道堵塞,利润下滑。当供给超过需求时,市场进入买方市场阶段,标志着证券营销开始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时代,理财服务取代单纯销售。客户可粗略地分为两大类:一是追求最低交易价格的投资者,客户不再需要一个纯粹的交易经纪人,而选择低收费的在线交易;二是追求最大增值的投资者,愿意支付服务费给值得信赖的经纪人或理财顾问。信息技术的进步为客户提供了新的服务平台,使得提供个性化服务成本大大降低,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应用是这个阶段突出的标志之一。这一阶段无论是经纪人个人还是团队、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是一个营销组织已高度发达和成熟的阶段。经纪人的必要技能已不仅仅是满足

11、证券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更需要CFP(Certificated Financial Planner,注册金融理财规划师)的综合理财服务能力。尽管角色有所不同,但是在各个阶段我们都可以发现,作为金融产品和服务营销、互动和传递的“界面”,证券经纪人持续在证券经纪业中扮演着核心的角色。信息技术的进步一方面减少了经纪人的部分职能,但同时也为其营销和服务提供了更强的助力;在信息化的时代,客户所最需要的不是冷冰冰的机器或是按固定程式的所谓“智能化”软件系统,而往往还是与人的互动。4. 当前我国证券经纪人业态与美国的比较如果说早期我国证券经纪人的发展是处于“野蛮生长”的“灰色地带”,证券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经

12、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文件的出台可以说是对我国证券经纪人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在法律上确认了经纪人的地位。当前,普遍采用的经纪人组织和管理形式是:通过监管约束和自然淘汰形成了以“保险营销团队式”的金字塔型经纪人团队,以“大浪淘沙”为主的“快速消费品行业直销团队式”激励考核体系。这种状态大致相当于前述的美国市场第二阶段末期并向第三阶段转变。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系统基础硬件起点较高,从一开始即实现了完全电子化的交易和结算,监管层在市场远未发育成熟的阶段从风险控制的角度严格限制了交易的全权委托代理,使得证券经纪人的地位很大程度上被边缘化。而绝大多数券商采取的营销与服务分离模式即经纪人团队只负责发展客户

13、和简单的日常维护,咨询和其他专业服务均由传统员工编制体系下的咨询师和客服团队提供则使经纪人的边缘化被进一步加强,甚至沦为纯粹的券商“拉客仔”。要从更深层次分析我国当前证券经纪人的业态与美国的区别,我们要先对证券经纪业务的内容有清晰的了解。美国证券经纪业务在提供服务的内容上可划分五个模块(如图一:证券经纪业务服务分类所示)。图一:美国证券经纪业务服务分类首先是促成交易的传统经纪服务(即,交易通道服务),表现为代理委托服务。第二是资讯服务,即,券商为客户提供的各种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如价格信息、重大财经消息、上市公司公告、外部机构(基于防火墙考虑)的研究分析报告等。第三是关系维护服务,是经纪人或经纪

14、商为了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所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如客户联谊活动、节假日赠礼等。第四是代销服务,即,证券经纪人或经纪商代销其他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基金、保险、信托产品等。最后是真正体现证券经纪人核心竞争价值的顾问服务,囊括了传统的股票投资咨询服务、资产配置和组合建议、全面的综合理财规划服务。可以说,证券经纪服务事实上是资讯与咨询服务,而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以金融投资和理财顾问服务的形式,为客户提供有利于其财富增值的信息与建议。美国证券经纪人的业态,可以说是完整地涵盖了以上的五个模块,并且在混业经营、衍生品市场发达的环境下,服务和产品门类丰富齐全。经纪人服务的对象一般是相对高端的客户

15、(通过经纪人的服务进行交易相当昂贵,收取佣金往往是折扣佣金商的自助交易佣金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展业模式更多的是以顾问服务带动交易业务和代销业务,从而创造顾问服务收入。因此,美国券商在对经纪人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学习能力、个人性格等都有很高要求,其中很多都是学历高、社会经历丰富、年龄在30岁以上的从业者,甚至是在别的行业已取得一定成功的人士。与之相应的是:经纪人培养周期长,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和自我认可度都比较高。而我国目前的证券经纪人业务内涵和外延都较为单一,以推销“经纪业务通道”(证券公司开户)为主,也会涉足一些资讯信息传递和关系维护工作,以及少量理财产品代销业务,代销的理财产品品种也较为单

16、一,常采用“硬推销”(Hard-sale)的方式。他们所面向的市场是以中小散户为主,客户层次相对较低、资产量不高。因此,我国的经纪人群体除了那些有较强的社会关系资源的“寻租者”,更多是由学历层次不高、刚步入社会、各方面能力尚待培养的年轻人,还有来自于其他行业的“失意者”、无业者,甚至家庭主妇等构成。尽管经过一轮轮市场波动的洗礼,很多能力不足、意志不坚的经纪人被淘汰,但是经纪人群体的整体水平仍远远无法与美国经纪人相比。国内市场的迅速发展和完善对经纪人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借鉴发展成熟的美国市场经验去解决经纪人管理的现实问题,构架适应中国证券市场的经纪人管理体系,是本研究试图解答的问题。5. 有关本

17、研究的说明如前所述,美国各家券商对经纪人的命名多有不同,因此本文中理财顾问、金融顾问、投资代表、客户经理等均指证券经纪人。曾在美国证券经纪人自律监管中担负核心角色的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已于2007年并入新成立的金融业监管局(FINRA,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ion Authority),但FINRA在证券经纪人监管上完全继承了NASD的体系,例如监管规则继续采用原NASD 规则,只是另外加入了原属纽约证券交易所监管的部分内容;在从业资格考试也延续了NASD系列考试。因此为

18、保持和大部分文献的一致,便于理解,下文中多处将沿用“NASD规则”、“NASD系列考试”等说法。本文的研究以多家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券商为样本,从经纪人招聘甄选培训机制、激励制度、展业和客户服务、监管及价值观等方面对美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模式进行全面剖析,并结合国内证券经纪人现状,引申美国证券经纪人管理对国内证券公司的启示。由于美国采取混业经营模式,很多大型银行也有自己的证券业务部与经纪人团队。为真实展现美国证券业的经纪人管理制度全貌,本文除了对从单一证券业务发展而来券商如美林、摩根斯坦利(尤其是“摩根斯坦利美邦”(Morgan Stanley Smith Barney)时期)、高盛、嘉信理财、恒达理

19、财、斯考特证券等案例进行研究外,对美国的几个代表性银行:花期集团、富国银行也做了一定的分析。为使本研究对国内券商经纪人的长期发展具有更多启示意义,本文还着重研究了在次贷危机中屹立不倒的嘉信理财、恒达理财、高盛、富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纪人团队价值观培养方面的努力。这些卓越券商和银行经过多年的探索,总结出“客户至上、关爱员工、诚信、自律、创新”等文化理念,成为所有业务与言行的真正指导原则,融入到组织内部的每一根神经,演变为公司得以持续发展的DNA。其他一些公司(如美林、摩根斯坦利、花旗等)尽管在价值观或战略上出现了失误,在本轮次贷危机中被合并或被迫转型,但从经纪人管理模式的理论、技术和实践上,这些券商均有着长期的成功经验,其失败绝非经纪人团队管理的过失所致,因此仍极具研究和借鉴价值。我们认为,从客观研究与有效借鉴的角度看,必须本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尊重历史,关注现实”的原则,厘清事实,还原历史,去伪存真,弃糟取精。我们不能泼脏水时,把盆里的孩子一并倒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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