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汛防台风信息报送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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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省防汛防台风信息报送要求信息类别监测与上报单位报送内容报 送 频 次雨情信息省气象局降雨范围、持续时间、降雨量及发展趋势(1)定时报送:汛期,省气象局每日6时前向省防办提供过去2 4小时全省气象台站的降水实况,以及未来7 2小时降水预报。启动三、四级应急响应后,每6小时向省防办报送一次实况和预报信息,视情加密报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后,每3小时向省防办报送一次实况和预报信息;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每1小时向省防办报送一次实况和预报信息。(2)滚动报送:在预判有强降雨时,省气象局滚动报送该区域未来3-6小时天气预报信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省防办。(3)研判报送:当监测研判雨势较大,3小时降雨

2、量超过5 0毫米时,省气象局主动与省防办相关负责同志联系对接。水情信息省水利厅全省江河水文站点水位及流量信息、大中型水库的水位情况等省水利厅汛期每天通过专网实时向省防办提供全省江河水文站点最新水情信息;当预计主要江河重要断面可能发生中、小洪水时,洪峰时段每6小时报送一次水情,每1 2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预计主要江河重要断面可能发生大洪水时,洪峰时段每3小时报送一次水情,每6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预计主要江河重要断面可能发生特大洪水时,洪峰时段每1小时报送一次水情,每3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当监测研判发生5年一遇以上标准洪水时,省水利厅应主动与省防办相关负责同志联系对接。涝情信息省住房城乡建设

3、厅、省农业农村厅城市、农田内涝信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则掌握全省城镇建成区内涝信息,接到内涝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送省防办,续报信息应于每日6时前报省防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掌握全省农田内涝信息,接到内涝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送省防办,续报信息应于每日6时前报省防办。风情信息省气象局台 风 位 置、 风速、移 动 方 向、速度及发展趋势和 对 我 省 的 影响。台风带来的降雨信息省气象局向省防指及时提供台风和降雨监测预报信息。当省防指启动三、四级应急响应后,每6小时向省防办报送一次监测预报信息。当省防指启动一、二级应急响应后,每3小时向省防办报送一次监测预报信息,必要时实行滚动预报作业,并及时向省防办报送

4、监测预报信息。701信息类别监测与上报单位报送内容报 送 频 次山洪和地质灾害信息省水利厅、省自然 资 源 厅、各市 ( 州)防指山洪地质易发区基本信息、成灾信息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及时向省防办提供山洪、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密切研判可能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区域,及时发布预警。各市 ( 州)防指接到山洪、地质灾害信息后,及时报告省防办。水污染信息省生态环境厅水污染的 时间、地点、性质、影响、发展趋势和工作措施监测到因洪涝原因导致的水污染事件后,在按照本系统规定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水污染所在地防指通报情况,1小时内完成书面补报。续报信息时间一般应在每日6时前报省防办,事态紧急时,按省防指要求报

5、送。水污染影响消除后,需向省防指终报。蓄滞洪区信息白城市防指人员转移安置情况启用蓄滞洪区后,立即向省防办报告,之后,每3小时报告一次,直至人员转移安置完成。防洪工程信息省防指成员单位、各市( 州)防指洪涝、台风灾害期间,全省范围重点工程的运行情况省水利厅及时向省防办提供全省主要水库、堤防、涵闸、泵站、拦河坝等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或出险情况:(1)省水利厅按应急响应级别,向省防办提供全省主要江河堤防、重要涵闸、大中型水库、拦河坝等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启动三、四级应急响应后,每2 4小时报送一次;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后,每1 2小时报送一次;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每6小时报送一次。(2)受洪水威胁地区的油田

6、、管道、铁路、公路、矿山、电力、电信等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的防洪自保工程管理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县级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应向其报告工程运行情况。801信息类别监测与上报单位报送内容报 送 频 次险情信息省防指成员单位、各市( 州)防指全省范围内因洪涝、台风灾害导致的工程出险情况(1)省防指成员单位、各市 ( 州)防指及时向省防办提供本行业、本辖区因洪涝、台风灾害导致的险情信息,并及时续报。(2)因洪涝、台风灾害引发防洪及自报工程出险时,工程管理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防指报送工程出险情况,报送频次为:启动三、四级应急响应后,每6小时报送一次;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后,每3小时报送一次;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每1小时报送一次,必要时,实时提供相关信息。(3)因洪涝、台风灾害引发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时,有关防指应在接到险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防指报送,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在4 0分钟内补报书面材料。(4)出险工程所在地的市 ( 州)防指应每日6时前向省防办报告险情处置情况,直至险情处置完成。灾情信息省防指成员单位、各市( 州)防指成员单位本行业( 系统)和各 辖区灾情、受影响情况等信息(1)省防指成员单位、各市 ( 州)防指及时收集、核查、统计本行业、本行政区内的洪涝台风灾情报送省防办。(2)对重大灾情,要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送省防办,每日6时前续报直至灾情统计完成。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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