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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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雅典宪章写道: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2. 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又称威尼斯宪章3.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4. 内罗毕建议会议上将各国历史环境问题归纳为以下五个共同点: 历史环境是人类日常生活环境的一部分 历史环境是过去存在的表现 历史环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样性 历史环境能将文化、宗教、社会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最准确如实的传给后人 保护、保存历史环境与现代生活的统一,是城市规划、国土开发方面的基本要素5. 北京大学 1922 年设立了 考古学研究所 ,后又设立 考古学会 ,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文物 保护学术研究机构。6. 1949 年以

2、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 形成、发展与完善 三个历史阶段,即: 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 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7. 1982 年首批 24 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入第二个重要发展 阶段,即增添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城市保护阶段。8. 城市保护的原则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 而不 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社会进步、 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

3、改 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 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 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的开 发和利用 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 促进城市的精神文 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 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 、“以存其真” ,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 护应使其“延年益寿” ,而不是“返老还童”9. 冻结保护:威尼斯宪章 修复和补缺的部分要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 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 有助于恢复而 不是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和信息价值 任何增添部分都必须跟原来的部分有所区别, 使人们能够识别区分, 以保持文物建 筑的历史可读性和历史艺术见证的真实性:即整体

4、性和可识别性原则10. 利用方法 : 继续它原有的用途和功能,寺庙、宫殿,如杭州灵隐寺 作为博物馆使用, 这种使用方式数量最多, 也是公认能够发挥最大效益的使用方式 如巴黎罗浮宫博物馆、罗马梵蒂冈博物馆和故宫博物馆 作为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各种文化、行政机构的办公地,如德国乌尔姆市政厅 作为参观旅游的对象,如南京明孝陵 对保护等级较低的古迹点,可做旅馆、餐馆、公园及城市小品使用 如北京泰和贵宾俱乐部 留作城市的空间标志,如西安大雁塔11. 历史地段保护: 历史地段保护包括建筑、街道、巷弄、公共与半公共空间及其界面、私 密和半私密院落、围墙、门楼、过街楼、牌坊、植物、铺地、河道和水体等构成历史地段

5、风 貌特色的物质要素。非物质要素:社会结构、街区文化等。12. 历史地段保护方式细化街区建筑的保护街道格局的保护建筑高度与尺度的控制基础设施的改造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的调整街区功能及性质的调整13. 开辟新区对古城保护的作用 疏散古城人口, 避免超饱和容量对古城历史环境的直接破坏, 以及为解决此问题提高 新建建筑高度和容积率对古城整体空间特色的间接性破坏。 合理确定古城的主要功能与性质, 调整不适宜在古城内发展的用地到新区, 减少因此 而造成对古城环境及历史建筑的影响,创造条件发挥古城在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势。 有利于对古城基础设施的改造与更新,提高古城居民居住环境质量 缓解古城交通压力, 可以

6、利用古城内道路网密度大的优势来改善路况和交通方式, 不 必拓宽道路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有利于保护古城的空间尺度。14. 名城总体规划与保护规划的关系 名城总体规划从城市发展的整体和宏观层次上为名城保护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宏观决策问题往往是名城保护规划所无法涵盖的内容城市性质和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建设方针、城市发展方向 保护规划属于城市总体规划范畴的专项规划, 与其他专项规划相比较则更具综合性质 单独或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审批后, 保护规划具有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样的法律效力, 在调整或修订总体规划时应当相应调整或继续肯定保护规划的内容。同时保护规划可反馈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某些重要内容,如:城市发

7、展方向,人口控制与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用地与空间结构调整,道路交通调整15. 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划定: 绝对保护区 建设控制区控制建筑的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 环境协调区16. 名城审批机构: 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历史文化名城,其保护规划由国务院审批 其余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审批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17.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通常都包含有 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资金保障制度 这三项基 本内容,以及相应的 监督制度、公众参与制度 等等。18. 历史文化保护区特征: 要有真实的保存着历史信息的遗存(物质实体) 要有较完整的历史风貌, 即该地段的风貌是统一的, 并能反映某历史时期某一民族 及某个地方的鲜明特色 要有一定的规模,在视野所及的范围内风貌基本一致,没有严重的视觉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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