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三论及其应用价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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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社会”三论及其应用价值 内容提要风险社会理论将风险置于社会变迁的宏观考察中,开辟了从风险转型研究当代社会重大变迁的新视角。它之所以能够对当代社会做出独到的研究,正是由于其将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行动者因素和结构因素、微观因素和宏观因素等都纳入研究视野,突破了传统社会学的二元对立的理论框架,将风险视为主观与客观的综合体。风险社会既是一种理论建构的概念范畴,也是一种基于风险的社会建构基础之上的主客观综合体。当前尤其要注重研究风险的社会建构机制。从建构论的视角来解释,当代社会并不是风险增加了,而是我们对风险的察觉和认知程度大大增加了,人们感知风险的增多,是由于社会文化与个体心理的相互作用、共同建

2、构的结果。风险的社会建构存在着一种社会放大效应。 作者刘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博士后,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副教授。(长春130012) 通常在人们看来,当代社会是一个日益得到精细控制的现代化社会。的确,伴随着现代社会的日益发达,人们的健康水平、生存安全指数和预期寿命得到了很大提升,但颇为悖谬的是,人们却愈来愈觉得自己更容易遭受到各种风险的伤害。一些哪怕只有很微小的物理后果的风险事件却常常会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并进而导致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其后果远超出常规风险分析所预测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范围。这也正是风险社会理论奠基人贝克所提出的疑问:“原本无害的东西突然间怎么就有危险了:酒、茶、面条等等。

3、肥料变成长期毒药,造成全世界的后果。过去一度被大肆夸赞的财富来源(核子、化学、基因科技等等)一变而为不可见的危险来源”(贝克,2004b:52)。从建构论的视角来解释,当代社会并不是风险增加了,而是我们对风险的察觉和认知程度大大增加了,但是事实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和负面效应所酿成的风险可能已经有所降低。人们感知风险的增多,是由于社会文化与个体心理的相互作用、共同建构的结果。20世纪后半期以来,现代社会的高度风险性问题成为社会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当代西方一些著名的社会理论家对此进行了开拓性、规范性的研究,并系统地建构风险社会理论。风险社会这一概念表征当代社会的高度风险性这一时代特质,凸显

4、当代社会发展导致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和一些始料未及的风险或者说“副作用”,预示人类在未来的若干年内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社会矛盾和严峻的社会危机。风险社会既是一种理论建构的概念范畴,也是一种基于风险的社会建构基础之上的主客观综合体。风险社会的三个代表性理论为我们理解当代社会变迁中的新风险形势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背景。 一、风险文化建构论 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是第一位研究风险问题的社会学家。她从文化理论的视角率先解释了公众不断增强的风险意识和关注科技风险的新现象。她和威尔德韦斯(AWildavsky)在风险与文化一书中指出,虽然事实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和负面效应所酿成的风

5、险可能已经有所降低,但是我们对风险的察觉和认知程度却是大大增加了。人们感觉风险的增多,是由于处于特定风险文化背景中的人们的认知程度提高了。他们关注不同种类的社会群体如何选择风险,通过比较发现,在选择风险时每一个社会群体的文化特征与该群体所察觉和认知的特殊风险之间存在着一种密切的对应关系。他们将社会结构的变迁分别归结为三种风险文化所酿成的结果:倾向于把社会政治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等级制度主义文化,倾向于把经济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市场个人主义文化,倾向于把自然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社会群落之边缘文化。他们认为,处于这些风险文化中的前两类即等级制度主义者和市场个人主义者构成社会秩序的主流和中心,而第三类边缘

6、文化中的社团则是对社会主流和社会中心构成威胁的社会群体。而社团群落却常常存在于遭遇意外事件而不幸的人,生活在某种黑暗和阴影的人,生活在不安全状态下的人。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集中讨论了第三种文化类型,并且认为正是这第三种文化类型导致社会结构走向混乱不堪的无序状态。(MDoudasAWildaysky,1982) 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的研究开辟了从认知角度对风险进行分类的研究领域,他们所说的风险文化实际上强调制造、扩散风险的文化特质。与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不同,英国学者斯科特?拉什(Scott Lash)强调风险文化是对风险社会的自省与反思(拉什,20022000:55),他更强调规避、对抗风险的

7、文化特质。这实质上说明了风险意识与风险文化的二重性制造风险与规避风险,根源于这种二重性,风险文化和风险意识的冲突实质上并不是从现实的风险本身出发,而是从风险归因的责任主体角度去确定“谁应该为风险负责”、“应该谴责谁”。道格拉斯、威尔德韦斯和拉什的研究启发我们在研究中国社会风险时,可以从中国民众对风险的选择特点和认知冲突视角来研究特定群体的社会文化特征与其所觉察和选择的特定风险之间的关联。这既可以对西方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做出检验,又可以对中国民众的现实选择做出分类、概括和比较,这将为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提出更有操作性的规避风险措施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但是,基于建构主义的认知视角往往过于夸大主观建构

8、的作用,而回避了现实社会的重大变迁,从而容易忽视客观存在的、不易感知的风险现实。所以,我们在开展中国经验研究时,既要研究中国民众的风险意识,也要研究中国的风险现实。 中国学者李培林等从“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的路径对当代中国社会矛盾问题研究就很好地贯彻了主客观兼顾统一的方法论原则。他们基于客观“阶级归属”与主观“阶级认同”的不一致,采用了“客观阶级”、“认同阶级”与“行动阶级”三类阶级分析法,关注引起冲突意识的两类不同性质的原因物质性原因和价值性原因,这种分析方法对于研究中国社会风险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李培林,2005b:41)我们可以区分三种风险:可能发生的风险、民众担忧的风险、实际发生的风

9、险,关注引发风险选择和认知冲突的两类不同性质的原因物质性原因和价值性原因。物质性原因强调的是马克思主义意义的经济基础含义,即与生产力、财富生产分配相关的经济领域。显然西方社会关注当代新风险如生态风险与其处于高度工业化阶段人们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密切相关。而中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说明中国正处于从短缺社会向富裕社会的转型过程之中,从这一点出发,中国处于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反映在风险意识上可能会更多复杂。价值性原因则与特定群体的社会文化特征有直接关联。当前中国“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由此推

10、测中国民众的风险选择和认识 冲突表现更加明显。 二、风险社会转型论 从宏观视角研究社会风险肇始于詹姆士?肖特(James short)和卢曼(Niklas Luhmann)。肖特强烈呼吁社会学要将注意力转移到从宏观视角出发侧重于“风险分析的社会转型”维度,从而开启了从风险类型变化的视角研究现代社会整体转型的风险社会学理论(short,1984)。卢曼则继续强化生态危机的风险议题,提出了“生态交往”分析,并系统地构造风险社会学的概念体系和知识框架。卢曼的生态交往关注生态问题的“原因与责任”,他认为,观察生态问题的方式,在于找寻生态问题的社会原因。生态问题的原因若在社会,就意味着社会有责任。社会性

11、的原因,必与人的决定有关。卢曼指出,原因与责任的关系是异常复杂的,但是“如果一个系统是其自身损害的部份原因,这意味着人的决定的悲剧”。(Luhmann,1993:26-27)在风险社会学一书中,卢曼区分了风险与危险,他认为,二者的区别在于其与人的决定的关系,如果可能的损害是由某个决定导致的,这个决定是有风险的;如果可能的损害与人的决定无关,即完全是外在的,这就是危险而非风险。(Luhmann,1993:3031)将风险与人的决定联系起来,既强调了风险的人为性、社会性因素,又强调了风险对未来的规范作用。卢曼指出,现代社会复杂性和偶然性的上升改变了社会本身的结构。行为可能性史无前例的增加,加大了决

12、策压力,太多的不确定性和决策意识形成了我们的未来,产生了明天的结果。他把越来越突出的科技风险看作是现代社会最近发生重大变革的标志,与这种变革相伴的是关于其自身未来的新型关系。与以前稳定的社会结构秩序相反,当代社会必须面对不可预见和不确定的未来,根据在偶然和预防的条件下做出的决策来处理问题。理解当代社会特征的核心是现代社会时间跨度上同时发生的变化,“时间上的偶然性促生社会的不确定性”(Luhmann,1993:17)。现实中,有些人把潜在损失看作是决策的结果,也有人会把这样的损失看作是外因引起的并强加到他们身上,这样就会产生决策者和那些受影响者之间的差异和冲突。这种关系可以说是当代社会结构的冲突

13、,它是社会科技发展的特点。风险社会这一主题所关注的就是时间维度和社会维度、未来和社会之间的这种结构关系。 卢曼的研究对贝克、吉登斯等人的思想影响很大。然而,相对于风险社会学而言,风险社会理论最为流行,也是研究社会风险问题的主导范式。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是风险社会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他借助于“反身性现代化”(reflexivemodernization)理论改变了风险问题讨论的方向,突破了知识界对“风险”概念的技术一经济学和自然科学一技术学的“理性垄断”,“风险”概念由此成为社会理论的一个关键概念。在1986年首次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他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明确将未来社会界定

14、为一种风险社会,指出现代社会正处于从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变之中。他认为,伴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社会的中轴原理也由分配财富变为分配风险,财富分配的逻辑是不平等的差别原则,即有人多则有人少,严重的是出现两极分化,而风险分配的逻辑主要是基于民主的同一原则,即大家在风险面前一样,无人能逃脱。1988年贝克又发表了风险时代的生态政治学(1988),这部著作是对卢曼的生态交往(1986)一书作出的批判回应,他提出了“有组织的不负责任”概念。为了解决全球风险转型的“有组织的不负责任”问题,贝克在现实应对体制层面提出了“生态民主政治”的方案构想。贝克指出:“在政治学理论中,要处理大规模灾害就必须进行革命性的

15、变革”(贝克,20051998:45)。他认为,解决风险问题的主力不是依靠民族国家,而是依靠环保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及其环保运动。生态民主政治,与简单现代性的“有组织的不负责任”不同,它彰显了一种“负责任的现代性”第二现代。后来的世界风险社会?(Beck,1999)、风险社会理论修正(2000)、第二次现代性的社会与政治:世界主义的欧洲(2004)等在内的一系列著述,对风险社会理论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阐述。世界风险社会一书集中展示了贝克对风险社会研究的理论成果。 贝克是风险社会理论的首要开创者,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则是风险社会理论的积极倡导者。吉登斯的研究充实了风险社会理

16、论的内涵。早在贝克风险社会(1986)出版之前,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1984)中就开始研究“行动的意外后果”和社会结构断裂的机制,他从结构二重性理论出发,集中阐述了在社会结构的制约性与行动者的反身性监控所连结的结构化过程中,行动的意外后果和社会的突生结构不断被生产出来的“自反一反思”的社会悖论。以此为基础在后来的著作民族一国家与暴力(1985)中延续了结构化理论这一分析路径展开对现代性的后果的研究。在贝克的风险社会出版以后,吉登斯在现代性的后果(1990)、现代性与自我认同(1991)和失控的世界等著作中则明确采用了风险这一概念并展开了其风险社会理论。吉登斯强调结构化的双重维度,即结构的制约性

17、和行动者的能动性,由此他对风险的分析也包含了两个路向:一方面在宏观的结构层面上,既从现代性结构的类型视角提出了四种结构性风险(生态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还从现代性结构变异及其所引发的突生结构的变迁的视角区分了传统风险和现代风险,认为传统风险主要是一种“外部风险”,现代风险主要是一种“人为制造出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在微观的行动者层面,既从本体性安全感、信任感和存在性焦虑的视角分析了风险与本体性安全、风险与信任、风险与存在方式之间的关联;也从主观能动性的视角,分析了风险意识的双重内涵,认为风险意识既是一种对抗现代性自反性的反思自省意识,同时风险意识进入到社会结构再生产过程中,又会

18、增加社会的不确定性,产生行动者意想不到的后果,即风险意识本身就成为一种风险。吉登斯将现代社会称为“runaway world”,意指现代性的后果类似于“充满野性的猛兽的狂跑”,暗含着一种积聚的本能力量的突然爆发,具有强烈的破坏力,隐喻当代社会风险不再是传统社会风险那样一种局部性、个体性、自然性的外部风险,而是一种全球性、社会性、人为性的结构风险。结构风险突出表现了现代社会风险的特殊性,即其高度依赖于现代社会的结构,是现代性结构变异过程中的增量或者说副产品。 风险社会转型论研究具有开拓性,它揭示了当代社会向风险社会的整体转型,但是在全球风险社会背景下,如何认识和分析具有现代风险特征的社会冲突和社

19、会矛盾,是从方法上要解决的 问题。中国学者李培林认为: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社会矛盾有三种路径:“阶级斗争”分析法、“物质利益”分析法、“社会意识”分析法。他认为,“物质利益”分析法,是适合目前大多数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方法;而“社会意识”分析法,是我们还不熟悉,但适合于一些具有现代风险特征的社会冲突和社会问题的方法。“社会意识”的分析方法,它的基本假设和判定是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和社会利益主体的多样化,一些促成社会矛盾和新型社会运动的“社会意识”,并不属于“阶级意识”,而这种“社会意识”产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往往具有“突发”、“快速扩散”和“难以预测和控制”的特点。(李培林,2005

20、b:30)基于此,我认为,在人们普遍关注的“安全风险”中,就包含着由于人们对风险的不同认知、选择、评判和归因等杂多因素作用所引发的新型的社会冲突风险。 三、反身性现代化理论 在贝克风险社会的英文版出版(Beck,1992)之后,1994年,贝克、吉登斯、拉什(ScottLash)联手推出了反身性现代化(Beck)一书,在这一重要著作中,这些著名社会理论家对风险问题进行了独到而深刻的阐发和反思,使得研究风险问题的社会理论范式得以确立,扩大了风险社会理论在国际上的影响。中国学者肖瑛对“反身性现代化”(reflexive modemizion)概念进行了解读,认为“反身性”(reflexivity)

21、的基本含义是“自我指涉”,它内在包含着一种基本的矛盾关系:反思与自反。“反思”是理性主义的产物和体现,是为了追求确定性的秩序,而“自反”是对这种理性主义追求的反驳,意味着人类活动的不确定性和意外后果。他基于贝克和吉登斯的文本以及伍尔加的研究,认为尽管贝克和吉登斯的“反身性现代化”都包含了“自反与反思”的矛盾关系,但贝克更强调“自反性”的面向,即现代化的自我对抗、自我反驳的悖论,而吉登斯更强调“反思性”的面向,即现代化过程中的反思性的彰显。(肖瑛,2004:25)笔者认为,在这里“反身性”主要是被用于揭示科学技术的双重效应在风险社会生成中的“悖论”现象。 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如何看待科学技术的作用

22、、如何看待专家的言论?科学技术本身就包含着一种不确定性,也就意味着一种风险。在风险领域中,“确定性的终结”意味着科学理性主义神话的毁灭,这就要求人们在充满不确定性因素的复杂社会中,不再盲目听信所谓的“科学技术权威”。贝克指出:“其实科学在调查风险内涵时具体实际的理性需求,反而一直不断在弱化其自身。”“这里会有一个重要而且有后续影响力的效果:在风险的定义中,科学对理性的垄断l生会被打破。从风险所定义的因果、肇始者与受害者这样的意义来看,不同的现代化行动者或是受牵连的团体,总是会有一些相互竞争的、冲突激烈的要求、利益以及观点。”(贝克,20041986:18、17)换言之,“在风险的讨论上,一般民

23、间对文明潜在危险的态度,很明确地在科学理性与社会理性间存在着间隙与鸿沟,出现各说各话的情形。一方面所提的问题是另一方面根本就无法回答的,另一方面所提出的答案却又言不及义,并不是这一方所关注的或者是那些引发民间忧患问题的核心”(贝克,20041986:1819)。在风险社会一书中,贝克用了很大篇幅具体解剖了人们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现象,揭示了现代科技理性与社会理性之间的断裂关系,指出在风险社会所谓的“专家”已经不存在了,各种专家系统对风险的界定已经失去了可信力,所谓的“可接受水平”、“平均水平”、“标准”等术语已经变成了一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托词。在风险社会中,信任结构实际上已经个

24、人化了,即人们不再盲目地崇拜科技专家,人们只相信自己。贝克说:“由于现代风险的高度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显现的时间滞后性、发作的突发性和超常规性,使专家在面临新科学技术时,往往多注重科技的贡献性而忽略其副作用,或故意隐瞒其副作用,以至于人们在开始使用科技时,就已经为风险埋下了发作的种子”(薛晓源、刘国良,2005:45)。风险社会理论的这些观点提示我们要注意风险社会背景下科学技术的副作用,更不要轻信“科学技术就是一剂万能的灵丹妙药,专家就是绝对的权威”。从中国现实出发,在SARS危机、“苏丹红”食品安全隐患、“吉化”苯泄露污染等典型事件中,一些权威部门、科学技术专家、政府官员先后发表了互相矛盾

25、的言论,结果不仅没有有效抑制危机,反而引发民众恐慌,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从反身性现代化理论视野出发,有必要对“权威”、“专家”、“标准”的作用进行重新审视,这也是建构有效的化解机制的重要前提。 四、风险社会理论对于风险预警的应用价值 除了道格拉斯、卢曼、贝克、吉登斯之外,还有一些学者如诺沃提尼(Nowotny)、埃德(Eder)、温(Wynne)、迪更斯(Dickens)、哈耶尔(H ajer)等人,也是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的代表人物。他们虽然在具体的观点上与贝克和吉登斯存在着差异,但他们都突出了从风险的视角审视当代社会的重大变迁。从这个意义上说,风险社会理论与其说是一个独立的理论流派,倒不如说是

26、从风险视角研究当代社会变迁的理论总称。“风险社会”概念被建构出来就是用来表征当代人类社会发展令人担忧的一种发展状态。由此可见,风险社会理论对传统安全的社会秩序观与过度乐观的社会发展观构成了挑战。 风险社会的理论建构,体现了人们对“风险问题”的认识已经从最初的“现实关注”提升到了一种系统的“理论自觉”。风险社会理论之所以能够对当代社会做出独到的研究,正是由于其将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行动者因素和结构因素、微观因素和宏观因素等都纳入研究视野,突破了传统社会学的二元对立的理论框架,将风险视为主观与客观的综合体,同时将风险置于社会变迁的宏观考察中,开辟了从风险转型研究当代社会重大变迁的新视角。在当前构建

27、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从中国现实出发将风险社会理论的新视角引入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中,将风险社会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建设理论,研究风险社会的转化规律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认为,当前尤其要注重研究风险的社会建构机制。 在过去风险研究的历程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即使在主观主义派别内部,心理学家认为解释的根源在于个体的认知行为,而人类学家坚持认为是社会背景和文化塑形了人们的感知和认知,经济学家则认为风险爱好者、风险厌恶者和风险中性者等“利益相关者”的互动及价值评估才是解释的关键。虽然这些争论的背后隐含的预设是非此即彼的一元解释,但透过这些彼此竞

28、争的观点背后却隐含着对风险的建构性的认同。他们都认为存在着或文化的或社会的或个人心理的因素在塑形公众的风险感知,建构新风险。这也说明客观的风险事件与社会的、文化的和个人心理的互动过程及其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可能强化公众的风险感知和反应行为。这些行为模式随后会产生次级的社会或经济后果,它们可能增加或减少物质的风险。次级后果又会引发进一步的社会的、文化的和个人心理的行为反应,导致人们主观认知的风险的扩散。更为严重的是,造成一种恐慌,引发社会危机和经济动荡。 风险的社会建构强调社会因素在形成个人风险感知中的主导作用,进而强调社会结构与个人感知的交互作用引发新的风险。风险的社会建构表示了一种普遍的风险现象

29、,即信息处理、社会结构、社会群体的行为和个人的反应共同塑造了风险的社会建构,从而影响了风险事件的社会后果。它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个技术专家认为很微小的风险或风险事件有时会激起公众强烈的反应,并进而导致一系列实质性的经济、社会后果,有时甚至会带来更多的物质风险。从这个意义来说,风险本身就意味着主观与客观的综合体,因此,根本不存在什么“真实的”(绝对的)或是“歪曲的”(社会决定的)风险(斯洛维奇,2007:270)。 对风险建构的社会放大效应的认识,目的是为了使风险评估超越以往风险的技术评估的局限性,其一般将某一风险的影响归纳为直接的人身损害和物质损失(包括死亡、受伤和财产损失等),这种作法没有考虑到风险事件除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之外的其他因素也可以导致严重的代价和社会反响,忽略了高级别的影响(Kasperson et a1,1988),从而大大低估了伴随着某一风险事件及风险建构过程所出现的负面效果,同时也就低估了该事件自始至终的整体风险。 事实上,我们可以根据风险建构的社会放大效应对风险危机做出科学的应对。我们可以在某一风险事件甚至是很微小的风险事件所可能引发的严重的风险危机的诸环节中,对风险建构的社会放大过程,进行预防和干预。总之,风险社会理论对于风险预警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当前,我们也需要加大对中国社会新风险形势的研究,这样做的理论价值和对策意义都是不可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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