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字辨略》的语法化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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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字辨略的语法化研究一、助字辨略的虚词分类 刘淇在历史上第一次对虚词进行了详细的分类,虽然这些分类标准不一,但很多分类都是按照虚词的功能来分的,从这些分类当中可以窥见其对虚词的认识。助字辨略序言中虚词分类如下:“其类凡三十:重言、省文、助语、断辞、疑辞、咏叹辞、急辞、缓辞、发语辞、语已辞、设辞、别异之辞、继事之辞、或然之辞、原起之辞、终竟之辞、顿挫之辞、承上、转下、语辞、通用、专辞、仅辞、叹辞、几辞、极辞、总括之辞、方言、倒文,实字虚用。”这些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叹词、语气词、助词等。其分类标准并不一致,包括从形式上、语气和意义上的分类,分类标准虽然不够科学系统,但是考虑到刘淇所处时代基

2、本上还是“小学”阶段,语法研究处于萌芽阶段,能做到对虚词这么详细的分类已属难能可贵了,其分类是具有开创之功的。这也说明刘淇认识到了虚词的复杂性以及对虚词进行分类的必要性,他的目的是使得虚词的研究更有针对性。他对虚词进行分类,不但考虑到虚词之间的差别,包括细微的差别,同时也看到了不同虚词的相同之处,同类虚词具有相同的句法功能。刘淇已经看到了实词虚化的事实,首次提出“实字虚用”这一看法。如果没有对虚词功能作用的认识,就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虽然“实字虚用”与今天的“虚化”“语法化”概念不完全相同,但这种朦胧的语法化思想还是值得我们去研究的。 二、刘淇的语法化思想 吴福祥(2004)认为“语法化指语法

3、范畴和语法成分产生和形成的过程或现象,典型的语法化现象是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语或结构式变成无实在意义、代表语法功能的语法成分,或者一个不太虚的语法成分变成更虚的语法成分”。通过最近二十年来对大量语言材料的分析探讨,学术界对语法化达成了共识:汉语的虚词很大一部分是由实词虚化而来的。助字辨略对虚词的解释充分体现了刘淇的语法化思想,表现如下: (一)词义演变是实词虚化的原因 词义的演变、虚化往往会引起词的功能的改变,使之用于新的语法位置和结构关系上,从而产生新的用法。词的意义和功能总是在一定的语境之中才得到体现,在词汇语法化过程中,语境影响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汉语中有大量的虚词是从实词演变而来的,

4、促成这种演变的因素很多,而其中最基本的一个因素就是特殊的语境对词义的浸染。词义抽象化达到一定程度后引起词义虚化,使之最终失去原有的词汇意义,变成只表示语法意义的语法单位。在词义由实到虚的演变过程中,结构关系、语法功能不断地调整、变化,以适应词义的演变,并最终在意义和功能两方面都完成了词性的转变。刘氏在训释虚词时十分注重虚词词义的变化,词义变化导致功能的变化。在助字辨略中都有详细体现,如助字辨略对“以”的释义: 以古作㠯。?V?:“用也。”又左?鳌夜?二十六年:“公以楚伐?R,取?Y。凡能左右之曰以。”杜注:“左右,?M退在己。”愚案:能左右之,亦用?o也。 以,早期的意思是动词“

5、用”,因为有能“左右”的语义特征,导致“以”经常作动词用,并且后附工具宾语,获得了引导工具的“使用”意义,于是在功能上“以”慢慢发生了变化,有可能成为表工具、凭借义的“用辞”。逐步地,“以”由单独充当句子中的动词演化为“以+名词”来修饰动词,使“以”成为了纯粹的介词。 又?h?高帝?o:“?l者夫人?鹤咏砸跃?。”此以字,?q因也。以得?橐蛘撸?因是爰?o,爰用相通。以?橛茫?故可?D因也。又列子:“宋人?潭?其以。”注云:“以,故也。”愚案:以得?楣收撸?亦因之?D也。 由于“以”成为引导工具的动词,而工具的使用往往是事物发展的原因,故又引申出表“原因”的名词义。另外,由于“以”常常作引导工

6、具的动词而该句式经常和表结果的句子成分一起使用,当说话人重心在后强调结果时,动词“以”很容易虚化为表原因的介词。刘氏看到了“爰用相通”是“以”虚化的根本原因,其观察之深刻可见一斑。 又易?o:“夫易,?V矣,大矣。以言乎?h,?t不?R。以言乎?,?t?o而正。以言乎天地之?f,?t?湟印!贝艘宰郑q云于以,乃爰?o也。正?x云:“D有又者,以言某子以命命某,往就彼?。”愚案:此以字,?q云所以。所以者,求其故而言之,亦因之?D也。 由于有“原因”义,有原因必求结果,所以“以”引申出“所以”义,并得以巩固下来。 又Z:“?Y以行之,?O以出之,信以成之。”?n退之?R?宰鹛?表:“?g欣踊?S

7、,以歌以舞。”此以字,?Z助不?榱x也。 由于“以”常作表因果关系的介词,该位置可能引申出只表连接作用的助词和表连接关系的连词。 通过对“以”的论述和编排顺序,可以看到刘淇认识到了“以”在词义上的一系列变化导致它在意义上的不断虚化,即“以”的虚化过程是:用(动词)(使)用(介词)所以(介词) 而(连词)助词无实意。虚化过程由意义上的变化导致,即:能左右之爰用相通因之转也求其故而言之,最终虚化为无实意的助词。刘淇在解释词义的过程中按照虚化的“单向性”原则一步步来解释词义,并非杂乱无章。这说明他已经认识到了词义的变化是由实到虚,而不是相反,或杂乱无章的。 (二)句法位置的改变导致实词虚化 一般来说

8、,词汇的语法化往往表现为首先是某一实词句法位置的改变,刘氏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句法位置的改变是实词虚化的原因之一,但是他看到了句法位置不同,词义也不一样。如: 也?V?云:“?Z助,?o之?K也。”愚案:?L:“何其?也,必有以也。”此“也”字在句末,?o之?K也。“其後也悔,其?也歌。”此“也”字在句中,但?橹?句而已。 “也”在句末是“?o之?K也”,而“也字在句中,但?橹?句而已”。刘氏所处的时代不可能充分认识到句法位置的改变是造成语法化的原因之一,结构主义直到20世纪才充分发展起来,所以刘氏能从句法位置判断虚词的功能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当然我们也许能从这些训释中揣摩刘氏可能意识到句法位置的改

9、变是语法化的原因之一,但这也只能是猜测。 (三)词义演变具有连续性 实词虚化为语法成分以后,多少还保持原来实词的一些特点,虚词的来源往往就是以这些残留的特点为线索考求出来的,残存的特点也对虚词的具体用法施加了一定的限制。这一原则沈家煊称为“保持原则”。刘淇在助字辨略里对这一原则有充分的认识,许多用例刘氏皆指出实词虚化过程中词义在引申虚化过程中前后词在意义上的部分一致性。例如“所”字,说文认为“所,伐木声也”,后“所”假借为“处所”义,本为实词。“所”的虚词意义皆由“处所”义虚化而来,刘氏详细阐述了“所”由“处所”虚化为语助后其意义的一致性。 所,?所也,借?檎Z助。然凡云所,皆有所在,?m不?

10、榱x,要自舆而以之e。如Z:“?其所以,?其所由,察其所安。”“所以、所由、所安”,皆有方向,故云所也。大?W:“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所厚,所薄,皆其人而言也。此?樗?至,所通,所覆?d之?而言也。又中庸:“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凡此“所”字,肯有所指目,非空?橹?句者。 “所”虽借为语助,然而其虚词义“所以、所由、所安”之“所”和实词表“处所”的“所”都有一个共同的意义“皆有方向”。而“所厚、所薄,皆据人而言也”,可见,此“所”字,也具有“方向”意义,只不过意义由表空间的“处所”方向,抽象到了表人的观点来源方向。后面刘氏又举了“所至、所通、所覆载”和“所谓

11、”等例来验证自己的观点。最后刘氏总结道:“凡此所字,肯有所指目,非空?橹?句者。”实词虚化过程中其意义保持的原则在助字辨略中便一目了然了。 三、助字辨略的语法化研究价值 要研究语法化,必然涉及到语言单位由实到虚的历时的变化过程,如语言单位的意义何时抽象化、泛化,语言单位的句法位置何时发生改变,这些规律都需要从大量历时的语料中去寻找、归纳、总结,而助字辨略博采群书的引注为语法化研究提供了丰富的例证。 刘氏不仅在训释虚词时广泛引用经史子集,诗词歌赋,刘氏在助字辨略的编写体例上能够大致按照由单义到多义的发展顺序排列,并适当地加以点评,这些都为语法化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再加上刘氏不仅释单音节虚词,而

12、且双音节和多音节虚词也包括在内,这又为研究短语词汇化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珍贵材料。 刘淇在解释虚词的时候,用方言俗语释古义,这为语法化研究提供了很好的例证。用方言现象来说明共同语的情况,应持谨慎态度。汉语方言十分复杂,尤其应该如此。但共时地域方言的差异,往往能反映共同语历时变化的情况,因此,讨论共同语的语法化问题,方言情况是不可忽视的旁证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历时文献语料的不足。方言本身的语法化现象,对研究共同语的语法化问题,也具有启示作用。 刘淇在助字辨略?序中提到:“大都古?oZ,往?w今言,?x各有?w,淆用斯舛,能自得之,庶?咨妻q耳。”他认识到词语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虚词有其来源。助字辨略取材范围广泛,收录虚词较多,开创编撰大型虚词词典之先河。所以利用其丰富的语法化语料为语法化研究提供了材料。从助字辨略的引书、引人、引语中可以看到:按时间论,从先秦到元代,两千年间古代文献所用虚词皆在研究之列;以内容论,从经传、诸子、史书乃至诗词、小说,几乎无所不包。从时间和内容上为研究实词虚化提供了丰富的语料,而且有很多是典型的范例。 (本文系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重点项目“助字辨略与语法化研究”2011HD-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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