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力局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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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2018年电力局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这次活动,动员全体员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注意力,严格落实局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强化春季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确保春检安全生产和检修质量,为电网迎峰度夏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迎峰度夏准备、世博会和国际合唱节保供电工作,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为重点,以落实国网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重点措施十二条为抓手,全面加强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大力推进春检计划及

2、其实施、现场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反违章,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工作目标: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确保春检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为迎峰度夏、世博会和国际合唱节保供电、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局成立“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重点工作 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针对安全生产特点,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按要求重点做好下表中的工作。 序号重点工作工作措施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1.开展现场作业风险控制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

3、,建立风险库;利用现场作业风险控制卡,结合标准化作业,对作业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防止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各生产部门、县(市)供电局安监部 2.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管理各专业组严格按照绍兴电力局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细则和2月24日启动会议要求,开展排查、评估、治理工作,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相关管理信息安监部各专业组 3.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增加稽查频次,加大稽查力度;建立反违章“自查自纠”激励机制;修订完善违章记分标准;加大对外包队伍违章的考核安监部各生产部门、县(市)供电局 4.开展防误装置专项检查全面检查防误装置功能、安装率、投入率、完好率的;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以及解锁操作的管

4、理、批准和监控情况;建立非正常解锁批准单位负责人下现场监护和解锁原因向上一级“说清楚”制度,每月一次由生技部组织分析解锁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生技部安监部、运行工区、县(市)供电局 营销部 1.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将本次活动列入春查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春查工作计划,三月份完成部门级自查;四月份完成局自查,并迎接省公司检查安监部各生产部门、县(市)局 2.实施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按照局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对各部门(单位)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单位)于每周一将本部门(单位)上周的到岗到位情况表(见附件三)报安监部安监部各生产部门、县(市)局 3.加强电网风险

5、预警和监控针对检修、预试工作对系统运行方式的变化、设备运行状况对系统运行方式影响进行电网临时方式、过渡方式、检修方式安全风险的评估,及时发出预警,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和制订控制措施,告知有关部门实施监管调度所相关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 根据省、地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三项建设”,着力抓好今年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毕地安办20188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6、本方案。一、突出主题,明确要求,整体推进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际、适应发展、达到创新的原则,做到丰富内容、形式多样、富有实效。深入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不断推进企业、社区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进程,全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地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的进程。二、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

7、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县上下同时开展。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咨询日,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13日(星期日)在水西广场开展。三、活动主题今年为全国第九个“六月安全月”活动,活动主题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四、组织保障主办单位:县安委会。承办单位:县安委办。成立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主 任:祝朝靖(县政府副县长)副主任:宋文胜(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王 军(县政府办副主任)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安委办),宋文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

8、、协调、督促指导及相关资料收集上报工作。五、活动形式(一)4月30日前将县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举办的全县大型活动内容以县安委办文件下发至各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1.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责任单位:县安监局。2.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文艺调演;责任单位:县安监局、文广局、青龙煤矿及黔西电厂。3.积极组织参加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演讲比赛。责任单位:县文广局。(二)5月7日,县安委会将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三)5月30日前,县政府分管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讲话。责任单位:县安

9、委办、电视台。(四)6月1日前,要求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宣传栏(展板)及张贴安全宣传标语等,并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五)6月1日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单位所在地设置固定、永久性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栏。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六)6月8日前,县安监局配合在贵毕路入口喷绘1幅以上大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城管局。(七)6月9日前,县安监局在莲城大道、水西大道、行政中心广场、客车站广场等插100面有安全宣传标语的刀旗。同时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在行政办公中心及水

10、西广场等悬挂安全生产宣传空飘10个,设置拱门2个。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及有关单位。(八)6月13日,县安委办、县安监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上午9:00时在水西广场进行安全宣传咨询,县有关领导作重要讲话,届时,有关单位发放相关安全宣传资料,并开展安全谜语竞猜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及安委会成员单位。(九)6月1日至30日,县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标语。并制作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报道。责任单位:县文广局、电视台。(十)6月8日前,县安监局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短信条目,由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手机用户普发短信。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

11、司。(十一)6月1至30日,结合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巩固大检查成果,由县安委办制定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六月安全月活动期间大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6月12日由县消防大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现场火灾扑救、逃生及突发性事件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六、活动要求(一)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

12、实。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加强领导,提早谋划,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务求实效。(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三)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能,以“安全发展”为指导,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作方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严格执法,综合治理。要采取积极措施,使社会

13、各个层面的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强有力地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及时采编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披露和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使“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活动信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已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5月10日之前将“安全生产月”活

14、动方案和7月2日之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县安委办(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附件:1.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2.县“六月安全月”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检查记录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18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

15、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三,设置岗位情况学校设置岗位总量1386个,其中:管理岗位243个,专业技术岗位1046个,工勤技能岗位9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5.5%.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76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56%.辅系列岗位为工程技术,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16、辅系列岗位最高级为三级.(一)管理岗位名称,等级,数量管理岗位总数243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7.5%.其中:五级以上46个,六级39个,七级78个,八级51个,九级29个,十级0个.1,学校领导岗位8个.其中:三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书记,院长;四级职员6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副书记,院纪委书记,副院长;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7个.其中:五级职员38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处长,系(院)党委书记等;六级职员39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副处长,系(院)行政副院长等;3,其他管理岗位158个.其中:七级职员78个,八级职员51个,九级职员29个,十级职员0个.(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7、数量及结构比例学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15:30:47:8设置;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的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的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的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的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高级岗位的数量适当向教师岗位倾斜,其他专业技术适当压缩.教师岗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列按18.9:32.1:44.5:4.5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3.7:23.7:54.4:18.2设置.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不设正高二级岗位,且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9.4:29.7:

18、60.9设置.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 正高级岗位1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其中:二级岗位16个, 三级岗位47个,四级岗位94个. 副高级岗位3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其中:五级岗位63个,六级岗位125个,七级岗位125个.2,中级岗位49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7%.其中:八级岗位148个,九级岗位196个,十级岗位148个.3,初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列8%.其中:十一级岗位42个,十二级岗位42个,十三级岗位0个.(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97个,占学校岗位总量7%.其中:技术工一级 1个,技术工二

19、级5个,技术工三级23个,技术工四级66个,技术工五级2个,普通工岗位0个.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见附件(1)徐州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2)徐州医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3)徐州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4)徐州医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5)徐州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五,岗位聘用(一)聘用范围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内退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均可以应聘相应的

20、岗位.(二)聘用办法(1)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形式,择优聘用.(2)岗位聘用工作分级进行,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和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聘用,其他岗位由相应聘用组织或单位聘用.(3)岗位聘用分为聘期聘用和聘期内聘用.聘期聘用为三年一次,聘期内聘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和行政职务晋升的聘用,不对其他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单位提议,学校及时聘用.新调入人员和接收的毕业生聘用相应职务的基础岗位,并确定试用期.(4)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管理岗位在任命的当月聘用,工勤技能岗位在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时间的当月聘用.(5)

21、XX年7月1日至首次聘用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的级别岗位条件者,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重新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间不变.(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3)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聘用条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4)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5)公示;(6)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六,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二)学校成立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分

22、别负责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三)二级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七,实施步骤2018年12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一)10月13日10月16日 聘用委员会,各工作组讨论实施方案,各类岗位聘用细则.(二)10月19日10月30日 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三)11月2日11月4日 党政联席会通过实施方案及细则.(四)11月9日11月12日 宣传动员,公布实施方案及细则,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五)11月13日11月16日 应聘人员向各部门,各部系(院)申请.(六)11月17日1

23、1月22日 各部门,各部系(院)审核后将应聘名单上报.(七)11月23日11月25日 各聘用工作组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八)11月26日11月29日 校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九)12月3日12月7日 公示(十)12月14日12月18日 签定聘用合同.八,合同管理与考核(一)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聘任合同,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聘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聘任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XX年以后进入学校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其岗位聘任合同从属于原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的调整按

24、照聘用合同执行.(三)经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担工作任务的,暂缓签订聘任合同.(四)学校依据徐州医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低聘或转聘其他岗位,转聘后聘期考核再次不合格者,不再聘任.九,聘期待遇(一)教职工在受聘期间原则上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并聘任至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以保留现已执行的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聘任至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受聘期间工人身份不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现已执行的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解聘或

25、退休后,仍按照工勤技能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十,聘余人员的管理(一)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人事代理人员),因岗位和聘任条件限制未聘任上岗的人员(不含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为聘余人员.聘余人员可按规定进入人才交流中心,聘余人员在职期间学校保留其档案工资.(二)教职工拒绝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的,学校给予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内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择业期满未调出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予以辞退.(三)经确诊患有严重疾病而未聘任岗位的人员,可以履行病假手续,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和福利待遇.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十一,争议处理为了使岗位聘任工作做到

26、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在聘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成立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应聘者在公示期内有权就岗位聘任组织的决定和工作提出申诉.申诉受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申诉;(二)负责对教职工申诉意见进行调查核实;(三)责成有关单位对需要纠正的问题限期予以纠正,必要时提交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四)将处理结果向申诉人反馈.申诉受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申诉人应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诬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教职工对申诉受理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依据相关法律或规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十二,附则(一)本办法自 年 月执行,学校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1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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