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_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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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为贯彻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廉政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把北湖商业街建设好,特对公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一、  不准收受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向组织说明并上交。 二、  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  不准在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

2、付的有关票据。 四、  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五、  不准在工程招、投标中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集体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六、  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准个人私自作出承诺。 七、  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八、  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便利与优惠条件。 九、  不准利

3、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经费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财务管理,合理安排各项经费支出,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经费管理原则局机关的经费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局长、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三、经费开支的审批规定(一)局机关经费开支按审批权限分别由局长办公会、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审批。(二)经费支出审批权限:一次性开支在XXXX元(含XXX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XXX元以上至XXX元(含XXX元)的开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局

4、长审批;XXX元以上的开支,由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但上述开支凡属一般性正常开支,如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医药费等项支出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委托分管副局长审批。四、会议费的管理(一)实行会议预算审批制度:各单位需召开的会议,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会议预算,填制市局机关会议(培训)预算审批表,交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领导审批。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联系及食宿交通安排等工作。(二)实行会议经费定额管理办法:1、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全区各市国税局长会议等全市性重要会议每人每天标准为200元以内(包括食宿等所有费用,下同),会场租金据实报销。2、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每人每天XX元以内,会场租金据实

5、报销。3、在公务员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的,每人每天XXX元以内。4、在南宁召开的会议,除负责会务和材料的部门外,其他部门的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食宿。市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在本市召开。确需在外地召开的,原则上也要安排在本系统的培训中心和招待所。(三)会议工作人员按会议代表10%以内的比例严格控制。(四)会议费结算办法。会议结束后,由主办或承办会议单位凭“市局机关会议(培训)预算审批表”及宾馆、饭店、招待所费用清单向办公室财务报帐,财务室核实在标准以内的按实际开支数转帐结算。凡超过预算开支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五、差旅费的管理(一)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市局机关人员出差应先填写“区局机关干部出差

6、审批表”。在市内出差,一般干部由处室领导审批,处室领导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到市外出差,一般干部和处室领导都必须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处室主要负责人出差,除分管领导批准外,还要报请局长同意。处级以下干部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飞机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处室领导签字后,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二)预借差旅费:由出差当事人填写“借款单”,经处室领导签字同意后,凭“出差审批单”到财务室借款。(三)报帐规定。出差人员回邕后,原则上一周内办理差旅费报帐手续。财务室根据“出差审批单”上的出差时间、地点、路线、人数和费用进行审核。如超出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出差人自行负担。属于

7、特殊情况者,要说明缘由,并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在报销差旅费的同时结清所借款项。六、办公用品管理(一)大宗物品的管理。大宗物品(含药品)一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服务中心提出计划,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由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购置和验收手续。一次采购金额超过XX万元,的经局领导批准后交市局机关招标采购小组实行招标采购。(二)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原则上按季采购,由服务中心列出办公用品购置明细计划,按经费管理审批权限审批后,由服务中心组织采购和发放。办公用品的购置要严格执行采购计划,控制数量和标准,确保质量,做到单据、帐目、手续清楚,以便核查。(三)零星急用办公用品的管理:一次性

8、采购金额在XX万元以内的,由有关处室提出购置计划,交服务中心审核,并按经费管理审批的权限报批后,由服务中心组织采购。一次性采购金额超XX万元,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市局机关招标小组实施政府采购。(四)所有办公用品的购置,都必须办理清点验收、领用登记及定期盘点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按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招待管理制度     接待招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制度化建设,促进招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节约招待费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原则: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

9、接待、定额使用、严格控制、统一管理。 第三条  实行按业务关系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口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定额管理,超支自付。全局性会议和综合检查接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实支出。 第四条  招待范围。(1)市级以上领导到我区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2)区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3)兄弟县区部门到我局交流工作需招待的;(4)各乡镇、办事处领导和民政办来我局办理业务工作需招待的;(5)其它因工作需要需招待的。 第五条  接待办法。区级领导、市局副局以上领导、省厅以上领导以及兄弟县区的局长由局长或局

10、长委托的其他领导接待。市局各科室、区直有关部门、兄弟县区和乡镇(办事处)领导按业务关系对口接待。 第六条  招待定额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年定额如下:局长2万元,党组成员各500元,低保中心、办公室各5000元,计财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各3000元,救灾救济股、福利事务股、募委办各XX元,信访室、老龄办、人事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各1000元,共计金额6.9万元。上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来芝山指导工作,按实支出,由局长掌握,办公室备案。如因工作任务量显著增加,按待总额增加额由局长掌握。 临时性接待或迎检工作中的茶水、水果、烟等招待由相关股室自行负责,所用费用列入定额。

11、 第七条  招待地点。招待一般不得到高档酒店就餐,具体招待地点由局领导按照方便实惠的原则考察确定。 第八条  招待标准。陪同人员由分管领导确定,一般每次不得超过5人,原则上按20元每人安排,每桌不得超过300元,一般不安排高档烟酒和饮料,提倡不饮酒。不得安排就餐以外的其它特殊招待。确需超标准招待的,或确需安排住宿的,应事先报局长同意,方可安排,安排住宿也应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九条  招待程序。坚持先请示登记后接待原则。接待人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提出招待申请,填写派餐单;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查同意,确定地点;接待人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到指定地点

12、招待。 第十条  招待费用结算。实行月结或季结。所有招接待费用均由局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结算,以办公室登记备案的记录为准,未经登记备案的不予结算支付。经请示同意在定点以外的地点招待的也应及时登记,在一星期内凭国家正式有税发票报账,并附详单。办公室将招待费用每季汇总核算一次,报局长审查,送财务一份。 第十一条 定点处的招待详单由负责招待的当事人签字认可,注明招待日期、招待对象和招待金额(大写),招待住宿也应照此办理,以便与办公室备案记录核对。 第十二条 费用结算程序。(1)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核对认可并签字;(2)分管领导或当事人签字认可;(3)财务审核;(4)局长审批。 第十三条 本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局党组研究意见为准。 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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