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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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和集团公司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含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下同)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落实责任,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一、建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公开制度根据上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部署,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告。基层各单位(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下同)应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公开告知。公开告知的主要内容为: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二、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公示制度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所在单位考核推荐、集团公司审核推荐、评委会评审、集团公司审批下文的工作程序。1、个人申请。一般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口头申请。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申请人。2、民主评议。所在单位召集由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对申报初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0 人,对申报中、高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不少于15 人。民主评议应由召集人公布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申报人作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照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以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予以评议。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个人简历;专业

3、工作经历;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务工作;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继续教育与本专业学识水平;论文、论著、译著等;个人今后努力方向;申报的专业及职级;申报的理由及符合文件规定的条款。业务工作报告的重点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民主评议结果应当众公开。申报人应回避民主评议。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民主评议赞成票不足三分之二)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说明。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不进行民主评议,但必须进行公示。3、公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获奖等申报材

4、料,及所申报的专业资格、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岗位、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结果等,在企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单位有局域网的,同时应在局域网上公示。时间一周。公示的所有材料要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注明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条款。未经审核或不属实的材料不得公示。公示应注明本单位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对公示所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核实,未核实的不予推荐。报送申报材料同时附公示报告。公示报告内容包括:被公示人姓名、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反映的问题及核实情况。公示报告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签字,盖单位公章。4、所在单位考核、推荐。考核一般以

5、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结合民主评议意见与公示结果,对考核等次为“良”(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推荐正常晋升,对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的可推荐申报破格晋升。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为“中”(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 年以上;(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 年以上;(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考试三年:(1)伪造学历或出具各种假证明的;(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3)评卷时发现答卷内字迹不一致或有雷同、抄袭等现象,并经评卷小组认定的;(4)夹带、传递资料、纸条等

6、或偷换试卷的;(5)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6)利用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上一年度没有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不得推荐申报材料。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岗位、论文、获奖、年度考核结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名负责。所有复印件均应与原件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业绩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应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负责,并盖部门公章。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规范。组织推荐意见应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几个方面。推荐申报政工专业资格的应盖单位党委(总支)公章,负责人签章。推荐申报其它专业技术资格的盖单位行政公

7、章,负责人签章。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不得委托申报人个人送交申报材料。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5、集团公司审核、推荐。集团公司人事部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对所有复印件要审验原件,年度考核以单位年度上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申报材料真实、齐全、规范的予以推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推荐。凡接受个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考试的,基层单位报考人员不再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个人可直接报名。基层单位组织报考后,应及时将公示报告、报考人员名单报集团公司人事部;机关各部室、

8、公司、中介机构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后,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同意,个人报名。6、审批下发专业技术资格文件。集团公司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资格,经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通知。经组织同意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合格人员,及推荐上报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转发文件通知。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不予下文。7、退回评审材料。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退回评审通过及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成绩通知

9、单等材料,有关单位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评审未获通过或者职称工作职能部门不予批复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提交的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等退回申报者;凡涉及有关组织核查、评价和评审组织的结论,包括申报表,只退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者。8、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消其资格。三、工作责任制度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2、没有按要求规定审核、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1)没有按要求公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文件规定,影响个人申报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

10、处罚200 元;(2)没有按要求组织民主评议的,给予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3)没有按要求公示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4)没有核实公示中举报申报人有关问题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5)推荐材料由于审查不严,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并延迟三年申报,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 元。帮助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 元,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6)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没有按规

11、定要求审核,出现弄虚作假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 元;(7)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没按要求整理,不齐全、不规范,影响申报人评审的,对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8)评审结束后出现举报,经查属实,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 元;(9)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对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领导经济处罚500 元。四、凡上级另有文件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教学调度和教学纪律规范      为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保障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2、提高,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规定。一、总则1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多系列、多环节,多因素综合作用的复杂过程,为保证教学工作按计划实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学校必须对教学工作实施严格、有效的管理。2、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制度、教学要求、教学规范、教学安排、教学纪律是组织、实施教学工作的准绳。各项教学工作的准绳。各项教学工作和活动要按计划进行,全体教学人员教学行为要做到按章行事,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和保证教学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3、学校对违反教学制度、教学纪律的人员,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及所造成的后果情况分别按一般教学事故或严惩教学事故进行处理,对违反教学纪律但未达到教学事

13、故标准者,学校和有关单位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二、调课与停课1、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务处排定的课表按时到指定教室上课,一律不得自行调课、换课、代课或停课。2、全校性及部分班级的停课和调课由要求调动的部门报教学副校长批准,教务处统一安排。3、为保证教学秩序稳定和教学工作的严肃性,任课教师一般不得因事申请调课。教师因故必须临时调课者,应提前三天到系、部办公室填写调课申请单,写明调课理由,提出调课方案,征得有关教师同意,经教研室、系(部)批准后,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因事(含出差)调课不得超过二次,课时累计不得超过10学时。教师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应通知系(部)办公室代办

14、调课手续。4、教师调课要安排有代课教师或互换课程,一般不得空课,不准采取集中补课方式,否则不予调课。5、所有停课、调课、代课等课堂教学及排定的自习时间变动必须由教务处下达调动通知,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6、需要调整课表或更换任课教师,应由系(部)提出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并办理手续。7、每学期期中安排下学期教师授课任务,并通知本人做好准备。期末放假前一周教务处将下学期排好的课表发给各系(部),新学期开学后前两周是课表试运行时间,一律不办理调课手续。三、教学纪律1、教学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保证受课进度和充实的教学内容。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由系(部)收齐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课时授课计划和

15、实验计划,交到教务处。不按时上交上述计划者给予批评或记为一般教学事故。2、教师必须按学校教学进程表和课表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对提前下课或迟到上课在五分钟以内的教师进行批评。提前或迟到下上课超过五分钟,或不足五分钟但在同一学期内第二次发生此类情况,记为一般教学事故。3、对未经批准擅自调课、代课、换课者记为一般教学事故。4、教师在课堂上不准开启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更不准在讲课期间到室外接听电话或办其它私事,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5、对矿、空课或擅自停课(包括不执行教学进度表,提前结课)者记为严重教学事故。6、对不按规定进行实验、实习、设计指导、课外辅导和批改作业者视为一般教学事故。7、

16、教学中凡有如下情况者,均视为严重教学事故:(1)在教学中宣传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以及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的观点。(2)不经请示批准擅自变更教学计划、不执行教学大纲、擅自删减教学内容。(3)讲课中有明显概念错误,学生反映强烈。(4)实验、实习前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负责致使仪器、设备损坏或出现人身事故。(5)未提前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影响实验、上机正常进行。8、无论是采用试题(卷)库考试的课程还是出题考试的课程,教研室主任都应指定专人负责命题组卷和校对试卷工作,上述工作要按学校“考试工作规范”中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完成,否则视不同情节和后果记一般教学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试卷命题有严重错误致使评分

17、标准变更或对学生成绩考核有较大影响者,记为严重教学事故。9、考试前应对试题严格保密,泄露或暗示试题记为严重教学事故。10、监考人员不按“监考守则”履行职责造成考场混乱记为严重教学事故。11、评卷按评分标准进行,并要按规定时间上交试卷分析和学期成绩表,不按时上交者记为一般教学事故,对不按标准阅卷和给人情分者记为严重教学事故。12、对于在全部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教学规范、规定,影响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人,参照上述规定给予批评或记为教学事故。四、奖励与处罚1、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教学管理,及时对造成教学事故者进行处理和上报,凡系(部)外已处理并上报的教学事故

18、,学校不再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2、个人学期有教学事故学期不能评优,教学事故要与教学质量考核挂钩。3、学年个人累计一般教学事故两次,或严重教学事故一次,取消当年评职称资格一次。4、对教学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均按教师定量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五、执行与解释本规定教务处负责执行和解释。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化程序标准教师课程教学工作应按教师工作规范,各咱教学基本要求等教学文件进行,本规定主要就教师教学过程中应进行的工作提出程序及规范化要求。1、学期授课计划(1)教师明确聘任课程后,应着手编制所任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含学期实验计划)。(2)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前应通过专业教学计划了解该课程设课目的

19、、要求及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作用。(3)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制工作应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4)学期授课计划一般以2课时为单元,列出授课内容、教学方式、实验内容、练习作业等。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于任课学期第一周末,由教研室汇总交教务处。学期授课计划一式3份,交教务处、教研室各一份,教师自留一份。2、教案教师授课时应有教案,教案必须更新。每学期开学前,教师至少应写出二周的教案,对于开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应初步完成全部教案,开学初由教研室主任进行检查。在教案中,除反映教学内容外,还应反映教学方法及课堂教学组织方法。教师应注意教案的积累和保存,以便在教学检查、教师业务考核时向有关部

20、门提供二年或二年以上时间的教案。教师在备课中应指定与教学要求相适应的学习参考书,准备必要的练习题和思考题。3、课前其他准备教师授课前应了解学生专业特点、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后续课的要求及前段学习情况。教师备课时还应准备必要的教具(挂图、模型、实物、资料等)及演示实验等准备。如授课时应用录相教学、cai教学等,应将计划提前报教务处,以便安排看录相的教室及cai教室。4、新任课教师新任课教师任课前,应经过校系(部)任课资格审查,审批通过后,方可给予安排讲课任务。5、课堂教学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准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一般情况下不要拖堂。教师应注意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不着艳妆,不戴显眼的饰

21、物。教师如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课,必须通过系(部)到教务处办理调(代)课手续,安排妥当,一般不允许空课,更不准私下调(代)课。教师上课时应了解班级学习环境和学生的出勤情况,并注意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6、辅导答疑教师讲课后,每周6学时以下的课程,每周至少应对学生辅导、答疑一次并填写辅导答疑签到卡,还可对学生进行课外质疑。教师应将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明确通知学生班级。每学期应答疑的总次数参看有关规定。7、课外作业各门课程都应根据课程特点,在讲课后给学生留课外作业,并指定适当的参考书目。每位教师应试作学生的课外作业。对学生按时上交的课外作业和实验报告,教师应及时批改,对作业量较大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

22、改量,但每次不得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8、平时成绩教师应重视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并及时记载学生平时成绩,期末考试前应给出学生平时成绩,并明确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考查课结束后立即向教务处呈报成绩单;考试课的平时成绩应在考试的前一周交到教务处。9、期中教学检查为搞好学校每学期进行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教师应进行自检,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学生学习情况并按要求向教研室提供近期讲稿等教学资料。10、实验与实习任课教师应组织并参加指导实验。教师应对本课程开设的实验全部试作一遍。对整个实验过程应作到心中有数。教师指导实验,指导实习的要求(如讲稿、批改实验报告等)与讲授理论课大体相同。对学生参加实验实习情况要认

23、真考勤登记,缺课者必须责令补做,情节严重者令其重修。11、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教师应在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时确定课程设计题目。毕业设计题目应在前一学期结束前确定,设计中要经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结束后,教师应及时、认真进行批阅。12、期末考试对缺交作业达全学期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者和缺课达全学期总课时三分之一者应在考试前一周通知学生所在系(部),不准该学生参加该课考试,该课以不及格记载。学生按要求补出作业,经任课教师认可后可参加补考,否则该课补考成绩以不及格记载。教师应根据需要承担考试时间的监考任务,主动记好监考班级、地点、时间,认真履行职责。在考试结束后当天,由教研室指定

24、的阅卷教师到阅卷室阅卷,不得无故拖延,主干课任课教师应进行试卷分析,统考课程应写出课程质量分析报告,并交教务处留存。  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及要求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的有效措施。教学检查是经常性的工作,要贯穿在教学的全过程中,每学期开学前应检查开学准备工作;期中进行较为全面的教学情况检查;期末进行教学工作总结及教学质量分析,期中教学检查是在经常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期中教学检查的目的及要求全面检查教师贯彻教师工作规范情况,检查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教学等教学活动,检查教风学风建设,检查系(部)学期、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执行情况,教研室工作进展,以促进各

25、项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学质量。二、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1、各系(部)教学工作目标落实、执行、实施情况,教改立项项目、教材编写等进展情况2、讲稿(教案)检查教师授课教案。编写教案时,教师应阅读多科参考书,不得只按一本教材备课,要认真分析、组织好教学内容。在教案中除反映教学内容外,还应反映教师本人的教学方法,明确教学重点和掌握深度以及对学生课外学习指导,此外还应做到书写整齐清楚,结合课程内容特点具有特色。3、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师任课应符合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按经过审批的学期授课计划(含实验教学)进行,不得随意增删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经审批后执行。4、教师授课情况教师授

26、课情况检查主要采取听课和向学生进行调查两种方式,检查期是要汇总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之间听课情况,分析学生座谈会意见,听课时一般不事先通知被听课教师,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检查教师授课情况时除检查课堂讲授外,还要对教师的教书育人、教学态度及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各教学环节进行检查。5、实验、实习实验及校内外实习主要检查教学内容及实习安排是否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基本文件是否齐全,指导教师配备,学生分组情况,仪器设备是否满足要求,实验、实习组织及进行情况。6、教风、学风,教学纪律情况教风、学风情况分析。违反教学纪律及教学事故情况分析。7、教研活动情况教研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教研活

27、动开展基本情况,经验及存在问题。三、检查方法1、教研室是教学检查的基本单位,可以通过教师自检、互检和教研室主任检查的方式进行。各系(部)应全面组织教学检查的自检工作,掌握本系(部)各教研室自检情况,并进行较深入的抽查,汇总本系(部)教学情况。学校组织教学检查组到各系(部)进行检查。2、常规检查是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必要内容。根据各学期的教学工作重点,期中教学检查可规定重点检查内容。3、检查期间,各系(部)、教研室应填写必要的教学情况分析表格,检查结束后各系(部)应提交必要的教学检查总结报告。4、各系(部)的期中检查材料及总结、分析、报告(除系(部)留存一份外)应按规定时间交到教务处备查。&nb

28、sp;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档案可为学校工作及明准确地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规范化管理的程度。各级教学部门要加强教学档案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一、管理体制1、教学档案分为校、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系(部)可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资料,并按期向学校档案室移交档案。二、档案工作1、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

29、定、统计、装订、保管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2、归档范围教务处:(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2)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与制度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3)教学材料等方面的材料 :教学计划、方案、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部)各专业教村(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账、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各系(部)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4)学籍管理方面的: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5)教

30、学过程监控材料 :教学信息反馈材料 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6)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调查表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7)实践教学方面的材料:实验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校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8)教学设备管理及维修方面的材料:设

31、备购置计划、批复、合同、论证材料;设备账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账目、清单、大型精密仪器及大中小型计算机档案,设备维修计划、账目、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统计报表等。(9)教学经费及教学设置购置费方面的材料:经费预算、决算、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统计报表、总结等。3、归档时间: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学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学年寒假以前归档。三、系(部)级(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2)本系(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3)实验报告单、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四、教研室(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

32、划、规定、办法等。(2)教研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教案、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折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指导书、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五、实验室(1)上级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2)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教学或实验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卡片、实验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日制;有关实验教学的各种考核、质量分析、总结、统计

33、报表等。(3)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物、卡、档案,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帐目管理,仪器设备维修记录等。  实践教学监督制度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性人才重要途径,实践教学质量的好坏,决定应用性人才的高低。如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对培养高质量的应用性人才至关重要。因此,为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实践教学监督制度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二、教务处组织学校督查组检查、督促实验、实习和设计等教学活动,通过深入教学现场,进行检查、分析、总结,获得第一手资料,为校长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三、教务处有关

34、人员要经常到实验、实习和设计现场抽查。四、教务处组织学生问卷调查,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学生问卷调查包括实验反馈、实习反馈、设计反馈和实验室建设反馈等几个方面,每一方面包括若干项。在学生中成立学生反馈组织,学生组织由各班学习委员组成。五、各系(部)也要相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实习和设计等实践教学活动进行检查督促。系(部)主任和实验室主任每学期要至少听四次实验课。六、实验课和实习,教师必须始终在现场,不得缺席。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35、;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

36、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

37、究。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

38、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

39、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

40、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

4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

42、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3、;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

44、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

45、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46、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

47、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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