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教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下册《因数、倍数、质数、合数》教案设计.doc

上传人:吴起龙 文档编号:1871198 上传时间:2019-01-1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人教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下册《因数、倍数、质数、合数》教案设计.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最新人教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下册《因数、倍数、质数、合数》教案设计.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最新人教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下册《因数、倍数、质数、合数》教案设计.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最新人教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下册《因数、倍数、质数、合数》教案设计.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人教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下册《因数、倍数、质数、合数》教案设计.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最新人教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下册因数、倍数、质数、合数教案设计课前准备教师准备PPT课件教学过程谈话揭题关于因数、倍数、质数、合数,我们学过了哪些概念?这些概念之间又有怎样的联系呢?(板书课题:因数、倍数、质数、合数)回顾与整理复习并理解相关概念。(1)因数和倍数。什么是倍数?什么是因数?因数与倍数的关系是怎样的?(小组讨论后教师明确概念)例如:4520,20是5和4的倍数,4和5都是20的因数。因数和倍数的关系是互相依存的。(强调: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所研究的数指的都是非0自然数)举例说明因数和倍数有什么特征。预设生1: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例如:2

2、0的因数有1,20,2,10,4,5,一共6个。生2: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其中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例如:4的倍数有4,8,12,(2)质数与合数。过渡:根据一个数所含因数的个数的不同,还可以得到质数与合数的概念。课件出示如下问题:什么是质数?最小的质数是多少?什么是合数?最小的合数是多少?如何判断一个数是质数还是合数?1是什么数?什么叫分解质因数?(学生讨论后自主解答)(3)公因数与最大公因数,公倍数与最小公倍数。什么叫公因数?什么叫最大公因数?公因数与互质数的概念有什么联系?互质数与质数有什么区别?公因数: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

3、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互质数: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互质数与质数的区别:互质数是指两个数的关系,这两个数的公因数只有1;质数是对一个自然数而言的,质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什么叫公倍数?什么叫最小公倍数?请举例说明。公倍数: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例如:2的倍数有2,4,6,8,10,12,14,16,18,3的倍数有3,6,9,12,15,18,其中6,12,18,是2和3的公倍数,6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4)2,3,5的倍数的特征。提问:2,3,5的倍数的特征是什么?什么是偶数?什么是奇数?(学生自主讨论后指名回答)典型例

4、题解析1课件出示例1。课本、报刊杂志中的成语、名言警句等俯首皆是,但学生写作文运用到文章中的甚少,即使运用也很难做到恰如其分。为什么?还是没有彻底“记死”的缘故。要解决这个问题,方法很简单,每天花3-5分钟左右的时间记一条成语、一则名言警句即可。可以写在后黑板的“积累专栏”上每日一换,可以在每天课前的3分钟让学生轮流讲解,也可让学生个人搜集,每天往笔记本上抄写,教师定期检查等等。这样,一年就可记300多条成语、300多则名言警句,日积月累,终究会成为一笔不小的财富。这些成语典故“贮藏”在学生脑中,自然会出口成章,写作时便会随心所欲地“提取”出来,使文章增色添辉。语文课本中的文章都是精选的比较优

5、秀的文章,还有不少名家名篇。如果有选择循序渐进地让学生背诵一些优秀篇目、精彩段落,对提高学生的水平会大有裨益。现在,不少语文教师在分析课文时,把文章解体的支离破碎,总在文章的技巧方面下功夫。结果教师费劲,学生头疼。分析完之后,学生收效甚微,没过几天便忘的一干二净。造成这种事倍功半的尴尬局面的关键就是对文章读的不熟。常言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如果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反复阅读课文,或细读、默读、跳读,或听读、范读、轮读、分角色朗读,学生便可以在读中自然领悟文章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技巧,可以在读中自然加强语感,增强语言的感受力。久而久之,这种思想内容、写作技巧和语感就会自然渗透到学生的语言意识之

6、中,就会在写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加以运用、创造和发展。下面的数哪些有因数3?哪些有因数5?哪些既有因数3又有因数5?哪些有因数2,3,5?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第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