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公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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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8 页 小区业主公约 范本 第 2 页 共 18 页 为加强_(以下行称“本物业” ) 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 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 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 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 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 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 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 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 约定,

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物业基本情况 第 3 页 共 18 页 物业名称: _; 座落位置: _; 总建筑面积: _;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 _; 土地用途: _. 第四条 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 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 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 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 4 页 共 18 页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 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 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

3、作为执行 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五条 共有部分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 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 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 间、户外墙面、屋面、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 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 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第 5 页 共 18 页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

4、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六条 专有部分所有权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 相邻业主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 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 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业主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 行维修;业主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 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

5、,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 大。 第 6 页 共 18 页 第八条 物业用途 1.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 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 2.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占用共用部位和共 用设施设备;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具体如下: (1)空调外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安装; (2)阳台外和窗外不吊挂和晾晒物品; (3)不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 告牌或标语等。 3.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 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 理企业 第九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经营 第 7 页 共

6、 18 页 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 设施设备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1.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征得 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 关手续。 2.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该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3.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进 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 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_ _. 第十条 装饰装修 第 8 页 共 18 页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自用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向 物业管

7、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2.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 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3.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 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4.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 _,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5.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 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共用设施的使用管理 1.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 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 9 页 共 18 页 2.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

8、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 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 水的处理。 3.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4.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损 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公共秩序维护 1.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 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 2.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垃圾应按指定时 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3.不在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 4.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声。 第 10 页 共 18 页 第十三条 禁止行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

9、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 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 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 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 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 11 页 共 18 页 8._ _;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动物的饲养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 有关规定,并应遵守

10、以下约定: 1._ _; 2._ _. 第十五条 机动车管理 第 12 页 共 18 页 1.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 5 公里; 2.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 3.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 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 4.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 何设置; 5.夜间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 速解除; 6.本物业区域的共用车位使用分配方式为以下第_ 种。 (1)留出适当数量的访客车位后,按顺序登记分配; (2)轮换分配; (3)以抽签的方式分配。 第 13 页 共 18 页 第十六条 选聘与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1.选聘、

11、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须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 主所持投票权 2/3 以上通过; 2.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 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效力不随物业所有权的变化而丧失。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1.业主应按规定或约定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 或及时补交。并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和供暖等费 用。 2.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 维修、养护和进行其他特约性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按有关 规定交纳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

12、金不敷使用时,应按有 第 14 页 共 18 页 关规定续筹。 4.其他条款 _ _.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经费 1.本物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 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费中, 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 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按照 业主大会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对使用情况定期公告和 接受业主质询。 第十九条 保险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 险,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享有权利、履行义 务,其费用进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由实施物业 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代行办

13、理相关手续;业主的家庭财产 第 15 页 共 18 页 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二十条 物业的转让 1.业主在转让或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时,应当要求新业主和 承租人承诺遵守公约,并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一 个月内,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转让物业,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 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一条 条违约责任 1.因违反本公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等人身伤害或财 产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物业交付他人使用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 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

14、,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3.违反本公约的,由业主委员会督促改正,也可由相关当 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16 页 共 18 页 第二十二条 定义 1.本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 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2.本公约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 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 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3.本公约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 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 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 道路、

15、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 屋等。 第二十三条 公约通过 本公约经_年_月_日首次业主大 会会议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 2/3 以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 17 页 共 18 页 第二十四条 公约修改与补充 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本公约的决定均是本公约的组成 部分;本公约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本公约未尽事项由 业主大会会议补充。 第二十五条 公约备案 制定和修改的业主公约,按规定报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备案。 第二十六条 公约保存与执有 本公约业主各执 1 份,业主委员会保存 3 份,当地物业管 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 1 份。 _区/市/县 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年_月_日 第 18 页 共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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