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的管理-精选文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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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本文依据国家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规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介绍医疗机构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在法规的框架内充分提供患者所需的镇痛药物。同时建立合理严谨的管理模式,减少管理的漏洞,避免不法分子的干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管理机构重点:,1是否有成立组织的文件 2有无开会、检查等工作记录 3有无有关的文件如:工作任务、工作制 度,强化医疗机构内麻精药

2、品管理,成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组成,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将麻精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麻精药品管理机构的任务,负责审批院内各部门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措施和制度。建立麻、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组织讨论医院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抓好各类医务人员培训将内容及结果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医生管理重点,是否执业医师 有无麻精药品培训合格证 执业地点是否符合规定,开具麻精药品医生的资格,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资格。可在本医疗机构

3、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药学部门各调剂室应当存有麻、精药品处方权医师本人签名或印章的留样,医师失去处方权资格时,应及时注销。,培训和考核内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培训和考核,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 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当对执业医师进行考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对于在

4、培训和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取消其培训和考核资格;对于在培训和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执业医师,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培训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时,医院应当将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教师、学员名单等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将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方管理重点,处方使用格式颜色是否符合要求 处方开具内容是否完整 处方剂量是否符合规定 处方管理:专册登记、每日编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

5、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手写处方制,前记: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除痛病历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名编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处方剂量,门诊(急)患者临时使用 麻、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院内使 用一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处方剂量,门诊长期使用患者处方 麻、精一

6、药品注射剂不得超过3日剂量 控缓释制剂15日用量 其他剂型7日用量,处方剂量,门诊(急)患者 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处方剂量,住院患者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1日常用量。 电子医嘱必须与手写处方剂量相同,同时收存,处方剂量,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处方保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7、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保管,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购买药品重点,印鉴卡管理 购买审查 变更手续,购 买,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印鉴卡有效期3年, 换领新卡时,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项目变更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申请印鉴卡提交下列材料,印鉴卡申请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

8、疗科目 获得麻、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 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印鉴卡,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组织现场检查留存现场检查记录。 变更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印鉴卡 变更手续,二类精神药品的供应与管理按照普通 药品程序进行,药库管理重点,药品入库出库登记、 药品保管硬件、 帐物相符、批号管理、 制度健全 药品销毁手续 数据上报,采购、保管、发放,根据临床需要购进药品, 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验收专册登记、储存药品专用保险柜、双人双锁、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专用处方、处方专册登记、药品批号管理,各药房管理重点,药品基数入帐、批号管理、帐物相符 药品保管人员、硬件 药品发

9、放电子医嘱与处方登记册与发药品符合度 空安瓶回收销毁、药品回收手续 病房检查记录 制度,回收药品与破损药品处理,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麻药销毁,对回收、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病人无偿退回麻醉药品收据(一式两份)编号001号 今收到患者家属 无偿交回的麻醉药品,明细见下: 日期: (面联交患者)(药房用),患者家属签字 : 收药人签字:

10、天津市 医院药剂科章,麻醉药品回收汇总登记表(药库用)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登记表 (一式两份)(交卫生行政部门),销毁原因: 销毁方式: 销毁人 : 审核人: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人签字:医院保卫部门监督人签字 销毁日期: 医疗机构盖章 年 月 日,医疗机构名称 销毁部门 申请日期,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麻醉药品回收空安瓶废贴登记表,药品数据上报,尚未连接监控信息网络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每月通过电子信息、传真、书面等方式,将本单位麻

11、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货、库存、使用的数量,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医疗机构还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的各项制度,印鉴卡管理、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基数管理、发放、调配、使用、空安瓶回收、麻药回收、报残损、销毁、被盗案件报告、数据上报等制度,同时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交接班应当有记录,病房管理重点,储存、保管(专用登记册)、基数管理 使用记录 交接班记录 制度,病房管理,各病区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基数,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内容为: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剩余药品弃取记

12、录),病房有关制度,储存、保管(专用登记册)、病房基数管理、领取、使用、批号管理和追踪、报残损、丢失、空安瓶保管、被盗案件报告等制度 同时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交接班应当有记录,住院病人用药管理关键点,注意手术室麻醉药品使用,病人麻醉记录与处方的一致性。严格空瓶回收,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病区病人医嘱处方使用登记一致性。,门诊管理重点,基数管理 窗口标志 长期用药管理专册登记、 药品、空安瓶回收手续 处方编号管理,门诊药房管理,任务:门诊病人一次使用发放,长期 使用发放、门诊手术室基数发放。 管理:基数批号管理和追踪、专人、专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 专人发放:日清日结 手写处方复

13、核审查编号 空安瓶回收销毁登记、 药品回收登记,门诊药房窗口,发药窗口也可设调配基数但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每天结算。 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门诊麻醉药品发放与管理,管理要点 正常使用药品的发放管理 防止院内套购事件的发生,长期使用麻精药品,1 亲自诊查患者 3 建立除痛病历, 4 签署知情同意书,建立除痛病历,病人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具有相关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拥有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的诊断权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14、,除痛病历,除 痛 病 历 首 页 姓名 性别 年龄 患者身份证编号 住址 取药医院病历号 疾病名称 病人疼痛程度 轻、中、重,偶发、频发 病情摘要、临床检查所见、诊断: 提供诊断报告医院名称:各种报告 代办人姓名身份证编号 等重要信息,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机构建立保存除痛病历患者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患者有关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除痛病历、除通病历册以及患者户籍簿、身份证、代办人(1-2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患者在续购药品和复诊时,须出示患者和代办人身份证。接诊医师将有关证件与病历册核对无误后开具麻、精药品,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该患者的除痛病历中。

15、 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因疾病治疗需要转院的,转出医院要出具诊断证明,并与转入医院做好转院交接手续。转入医院要按照有关规定为患者新建除痛病历和相应病历册,简化正常使用取药手续,除通病历 除通病历册,除痛病历册-患者开药记录 首页应标明患者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病情摘要、临床所见、诊断、疼痛程度以及建议使用麻精药品的品种、规格、剂量等,还应注明首次复诊日期。同时在病历册首页背面附上诊断证明、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除 痛 病 历 手 册 姓名 医疗机构 除痛病历号,除 痛 病 历 手 册 首

16、页,注:1、本病历手册为除痛治疗专用,就诊时由患者或代办人在医院取出,就诊后交经治医师,由医师送回保存。 2、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应可以粘贴在本病历手册首页的背面。 3、患者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在本病历手册的第一页。,药品使用注意事项,遵循癌痛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 在规范的癌痛治疗原则基础上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在使用缓控释制剂时可同时给予即时制剂,缓解爆发痛,每天用量无限制,以缓解疼痛,药品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控制阿片类药物针剂的使用,尽量避免单独使用肌肉注射方法作为止痛手段。可以采用PCA方法的替代肌肉注射方法。 合理使用神经阻滞技术改善和提高癌痛药物治疗的效果,急诊药房管理,任务:抢

17、救病人用药、急诊病人一次用药。不得 为长期用药患者配药 管理:方法与门诊药房相同,麻、精药品 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二)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防止院内套购-患者,怀疑吸毒与公安联系 例: 患者张某 防止套购固定科室、医生开药,固定窗口、固定 人员发药 例:套购丁丙诺非口含片 注意药品使用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例:美沙酮 注意空安瓶回收核对批号-除痛病历册 回收药品给患者收据。多个部门管理,防止院内套购-内部,-强化印鉴卡管理,购买麻精药品院内审批,加强药剂科内部药品管理 -防止回收药品流失建立完善手续 -定期检查病区登记本与处方医嘱符合程度 -定期检查手术室麻醉记录与处方符合程度,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具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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