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十七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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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安全会议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适应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安全工作实效,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建立安全办公会会议制度。一、组织机构的组成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组长:各分管副经理级领导。成员:安监处副处长、技术负责人、生产队队长,副队长、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一通三防科副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人事劳资科科长、政工科科长、供应科科长、生产调度主任。二、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2、认真听取、掌握各职能部门和安监部门关于“三大规程”

2、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讨论制定解决处理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落实整改。3、研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及“安技措”安全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4、对发生各类重大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5、检查安全办公会议确定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较好的要肯定成绩,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6、适时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会议内容及程序1、安全办公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

3、长不在矿时,由第一副组长主持。2、安监处汇报内容:旬安全效果;旬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旬解决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下旬安全工作重点及安全工作计划;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3、生产队汇报内容:旬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情况;旬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解决的问题;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旬安全生产计划;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4、生产技术科汇报内容:旬技术工作开展情况;下步技术工作重点;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5、机电部门汇报内容:旬供电、提升、运输方面工作情况。旬解决的问题及隐患;下旬专业工作计划及重点;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6、通风部门汇报内容:旬“一通三防”工作开展

4、情况;旬解决的问题及隐患;目前存在的问题,隐患及下旬工作计划;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7、综合管理、供应、销售部门汇报内容:旬煤炭销售、成本等安全生产效益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材料的供应、消耗情况;安全资金的投入情况;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8、政工科、劳资汇报内容:旬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干部考评情况;群监、青岗员活动情况;安全信息收集、处理情况;下步工作计划;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9、劳资科汇报内容:旬人员调配及劳动力管理情况;职工培训及持证情况;劳动纪律管理情况;工资分配情况;下旬工作计划;需提请安全办公研究的事项。10、研究会议上提请研究的事项。11、安全领导小组

5、副组长对分管工作安排、布置。1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作会议总结,裁决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布署下步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四、会议制度1、每月10日、20日、30日下午15:00分准时召开安全办公会。2、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经组长批准,否则,按旷会处理。迟到者罚款50元/次,旷会罚款100元/次,需要替会的必须提前请求,否则按旷会处理。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对会议内容认真记录,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会议内容落实负责。4、凡安全办公会议落实的安全事项,各有关单位的正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会上要求处理的安全隐患,有关单位的正职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整改,

6、有关单位的领导要认真配合做好工作,不能互相推诿,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按200至5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由于不整改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由于难度较大,确定不能按时整改的项目,有关单位的正职必须书面把情况汇报安监处。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二、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携带矿灯,携带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违者罚款200元/次。2、入井前严禁喝酒。违者罚款200元/次。3、入井时,要凭入井证,交检查员验证,临时入井人员要凭安监处证明,否则不准入井。出井时领取入井证。违者罚款50元/次。4、入井、出井时应积极主动接受井口检查员的检查,

7、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私自携带爆破物品出井。违者罚款200元/次。5、未经安全技术培训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6、发现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的每次罚款500元。7、私自携带爆破物品出井的,每条炸药、每发电雷管罚款500元。三、安全举报制度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违”的打击力度,扼制“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每个职工的最根本利益,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制订了“三违”举报制度,现通知如下:一、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全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不断增强全员安全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章守纪,规范作

8、业行为,积极主动制止“三违”,举报揭发“三违”。二、全公司干部、职工人人都享有对“三违”的检举权和制止权,任何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三、举报人必须把“三违”个人姓名、“三违”时间、地点、违章事实书写清楚,个人署名后投入“三违”举报箱或亲手交给安监处主管人员,对不能书写的举报人,可直接向安监处主管人员汇报,公司负责对举报人保密。四、奖惩办法:1、根据举报内容,经追查核实后,公司对举报个人一次性给予50200元的奖励。2、对现场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100500元的奖励或记功。3、泄露举报人姓名,除一次性给予500010000元处罚外,并调离岗位。五、举报“三违”,禁止捏造

9、“三违”事实有意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给予一定处罚。六、对“三违”的认定,原则上以公司的奖罚条例为准。七、经理级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举报“三违”原则上不给予奖励。四、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做好安全技术审批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一、凡用于施工生产的图纸、技术通知、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不经审批的图纸资料,不准用于施工,无措施的及图纸资料不全的工程严禁开工。二、采区设计、区域设计、水平设计和图纸及资料必须进行会审。单项工程设计按程序进行审签。三、重要检修、安装工程、通防措施、采掘作业规程都要进行会审签字。补充修改及临时措施可按规定进行审签后下

10、发。四、用于生产的各种资料、技术通知单、安全通知单、内业资料必须按程序传阅、审批后下发。五、煤矿安全规程明文规定的审批要求,必须按规定审批,否则不准施工。六、凡需上一级部门审批的必须报上一级部门审批,不经审批的不准施工。五、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现作如下规定:1、职工教育、培训的对象:全公司所有在册职工,包括:合同工、农民协议工、井下作业人员,正副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瓦斯检查员、放炮员、井下电钳工、高低压安装、维修电工,机电维护员,配电工、绞车司机,电车司机

11、,人车司机,小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充电工、司炉工、水泵工、电气焊工、灯房值班工、抽、压风机司机等)。2、职工教育培训必须贯彻“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3、每次培训,各有关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监处以便安排培训。4、凡公司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队、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监处的,罚款该单位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罚款个人每次50元,迟到、早退的罚款个人每次20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罚款该单位50元。5、有新工人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监处安排上岗

12、培训,私自下井,一经发现,对安监处罚款500元。6、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罚款50元,已培训合格,但无证上岗的罚款20元。7、工种调换时,劳资科必须将名单报到安监处,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8、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监处、存档备案,并通知培训人员所在单位。9、新招进公司的职工年内初次一次性培训,经费由矿方负责,因人员变换,补充人员的培训经费由送培单位支付。10、公司举办的培训班,送培职工的队、科室必须由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送培职工必须有该队带班以上人员带队培训,否则

13、罚款单位正职领导、区队负责人50元。11、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各类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1)、了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掌握熟悉国务院颁发的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2)、掌握防止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3)、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并会抢救,会自救。(4)、特殊工种及班组长必须熟悉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熟悉掌握本单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悉地使用和操作,会排除故障。12、新入公司的井下工人(包括合同工、农民工)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包

14、括井下参观、现场学习),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实习四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13、特殊作业人员转岗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经转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14、年度培训计划由劳资、政工、安监处、生产、技术等部门共同编制,劳资科负责实施,安全监察站负责监督落实,批准下达的培训计划,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15、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16、培训教师由矿发聘书实行聘用制。由大中专毕业生或取得初级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17、兼职教师按授课时间发给讲课费,初、中、高级职称每小时讲课费用由公司与讲课教师协商。18、从事煤

15、炭生产的所有人员实行安全资格证书制度,干部和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干部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工人不能上岗。职务工种变动时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取得新职务,新工种的“证书”后方准上岗。19、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安监部门给予吊销证书:(1)、重伤以上(包括重伤)和重大生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要停止工作进行补学、补考,补学期间只发生活费,考试合格后返还“证书”,本人拒绝接受再培训时,按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六、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公司支持、鼓励每一职工群众参与矿井安全监督工作,共同抓好

16、矿井安全生产。2、对于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职工群众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反映,并有权进行追踪监督整改落实。3、当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安全隐患危及职工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作业。4、对于职工群众反映存在的安全问题,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并及时落实措施整改,并接受他们的监督,不得置之不理,更不准阻挠。5、如职工群众向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反映存在安全问题后,因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不予重视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责任。6、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并有立功表现的职工群众,公司给予

17、50500元奖励。七、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公司按规定提取足额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上缴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安排使用。2、安全投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3、公司每年初根据矿井的生产情况,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由总公司安排专项资金。4、安全投入资金主要用来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备,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5、对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应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从安全投入资金中列支。6、各种安全资金投入后,必须经公司的生产、安监、计划、财劳等有关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并有项目的结算单,总结及

18、申报报告,经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签阅,方可生效,进行结算。八、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六个专业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管理材料。二、公司每月底由领导小组组织管理人员对矿井六大专业分别进行评估。三、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考核评分,并整理各专业的原始记录台帐。四、各专业考核结果必须有记录和考核评分人员的签名。五、各专业负责人每月5日前必须把上月各专业评估材料送领导小组组长汇总上报公司。六、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办法管理。九、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规范各岗位行为,实现规范化操作,提高职工操作技能,

19、促进职工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有效防止伤亡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是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有力保障。为了规范我公司各岗位职工的行为,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促进矿井的长治久安,为确保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起到指导生产、保证安全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1、认真组织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打印上墙。3、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制成牌板悬挂干井下现场。4、作业规程编制涉及到的各工种要严格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写,全面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5、安全技术部门协同工区技术员按上级要求定期对各工种人员进行专业考核。6、对违反操作规程程序和标准导致

20、发生人身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十、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一、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发生的后果及环境影响,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由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配合,每月按时组织一次,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制定整改办法。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必须由安全、生产、总工程师、机电、一通三防等有关科队参加。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月定期组织与平时观察发现两种形式相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发现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向公司领导汇报。五、每一从业人员有发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

21、抢险救护。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必须按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察办法的规定对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辨别认定,并记录在案。七、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相结合,同时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八、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考虑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方面。九、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1)是否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2)是否有瓦斯超限作业。(3)是否实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4)是否建立瓦斯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能否正常运行。(5)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6)有无严重水患,是否采取措施

22、。(7)有无越层、越界开采。(8)对冲击地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9)是否对煤层自燃采取有效措施。(10)是否使用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11)是否建立双回路供电系统。(12)生产是否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是否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14)煤矿改制期间,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从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15)有无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班能解决的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要限定时间整改并责成专人负责,各项问题要登记造册。十一、安全生

23、产隐患排查实施奖罚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对忽视安全隐患,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十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每季度上报区安监局报告一次,报告时间为每季度第一周报告上季度的情况。十三、报告包括文字部分(正式文件)、煤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采掘工程平面图。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通风、瓦斯、煤尘、火区、积水、顶板及职业危害是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危险和重要隐患,搞好主要灾害预防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对各种主要灾害强化管理,加强监控,预防和消除各种主要灾害,特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通风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系统

24、管理:1、必须建立合理、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开工前必须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保证不超通风能力作业,对通风能力不能满足作业需要时,必须以风定产。2、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调整井下通风系统时,必须由矿通风助理审批。3、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二套同等能力的主扇,其中一台备用,备用主扇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主扇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一次运行记录。4、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通风助理与机电副经理负责实施。5、风井出口必须安装防爆门,防爆门应按井筒全断面设置,每六个月检修一次。6、主扇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

25、反风功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反风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反风设施应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7、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扇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副经理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施工,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主扇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8、作业区内两个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以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方和公司总工程师师批准,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

26、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井下严禁出现二次串联通风,严禁采用扩散通风。9、掘进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落区。10、严禁工作面多头作业和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工作面供风,避免反掘巷道。11、每旬至少由公司一通三防科长组织检查一次全井的通风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每班由瓦检员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一通三防科长要随时掌握井下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12、必须加强通风巷道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13、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形成完善的、合理的通风系统,形不成系统的巷道不准开掘。(二)局部通风管理1、局扇入井

27、,必须经过公司机电科检查验收合格,方可入井。局扇定期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运行累计时间达到半年以上的必须出井检修。2、局扇全部实行压入式通风,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吸入风量,避免循环风。3、局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4、局扇必须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并灵敏可靠,局扇必须上架,距地面不小于30公分,距道轨不小于50公分,局扇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程第101条规定。5、局扇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

28、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 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6、严格执行一巷双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制,严禁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7、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一律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8、坚持尽量不留、少留盲巷,对已形成的盲巷必须在8小时内封闭,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并设检查点。9、在恢复已封闭的盲巷或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的盲巷,必须事先由一通三防科制定专门排放瓦斯措施,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10、严格风筒管理(1)井下所有掘进巷道及贯眼巷使用的风筒直径都不得小于50公分。(2)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缺环必补,异径风筒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

29、不准花接,风筒接头要顺接,且严密不漏风,软质风筒接头要双反压边。(3)风筒跨过铁道时,要保持风筒高于车沿20公分以上。防止车辆碰伤风筒,风筒转弯处弯度小于90度要设弯头,分叉处要设三通。(4)风筒破口要及时粘补,陈旧的风筒要及时更换,以免漏风。(5)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6)严禁使用非阻燃、非防静电的风筒。(三)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1、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和矿井通风设施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2、进回风井之间的联络巷和主要进风、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必须建筑永久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各安设两道正向永久风门和反向永久风门,顺槽进回风巷之间的

30、联络巷应砌筑半永久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3、凡是通古塘的密闭都必须构筑永久密闭,凡是出现的盲巷都必须予以封闭或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长期不用的废巷必须进行封闭。4、所有的调节风窗,必须按标准规定构筑,不得用木柱、风帘等方式代替。5、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随意损坏,拆除通风设施,凡需要拆除的设施,必须由矿一通三防科采取相应的、稳定的风流措施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必须有矿一通三防科长现场指挥。6、通风队每月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填写通风设施检查记录,并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7、要严格通风设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每项通风设施竣工后,由一通三防科验收合格

31、后,报通风助理,月终由矿方技术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以一通三防科为主,对所有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坚决推倒重做。验收合格的工程要填写验收记录卡,并说明工程的地点、位置、施工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规格质量、验收人、验收日期等,并存档管理。8、矿井必须建立专职的通风密闭工队伍,不得临时抽调人员充当密闭工,确保工程质量。10、矿一通三防科必须对通风密闭工程严格管理,一通三防科长是通风设施管理的直接负责人,严禁出现亏欠的、不符合标准的通风设施。11、各种通风设施的建筑标准:永久密闭:(1)用场上料石砌筑,前后墙砌筑厚度不小于0.5米,且层层座浆,砂浆饱满,双墙夹黄土,层层夯实,厚度不小

32、于0.5米。(2)砌筑墙要见实底实帮,煤巷见实帮后必须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3米。(3)密闭前5米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密闭外5米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4)密闭前无瓦斯积聚。(5)密闭内有水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须留观察孔,孔头封堵严密。(6)密闭必须用水泥抹面,四周包角,墙面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7)密闭要编号,注明所在位置、规格、砌筑时间及施工负责人。(8)密闭墙设置距通风巷不得大于6米,否则补筑临时密闭。半永久密闭:(1)必须用料石砌筑,墙厚不小于0.5米,且饱含灰浆。(2)密闭墙前5米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淤泥和积水。(3)

33、墙体四周要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且里外用水泥抹面、包角、延边。(4)墙面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5)密闭墙要编号,注明所在位置、规程、砌筑时间及施工负责人。永久风门:(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两道风门之间行车风门距离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同时要设不少于两道的反向风门。(2)风门墙垛的规格标准同半永久密闭。(3)风门门扇要用不小于4厘米厚的木板或不小于0. 5厘米的钢板制成,木质门要用铁皮包好。(4)风门的门轴采用钢质穿带式,门轴用直径15毫米以上的圆钢,门框要包边,沿口要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与门框不得歪扭。(5)风门要有35度的倾角,能自动关闭,行车

34、风门设专人负责开关。(6)风门水沟处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时风门设底坎,电缆穿越电缆套要堵严电缆套。(7)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临时风门:(1)临时风门的砌筑要求与永久风门相同。(2)井下巷道不得使用风帘控制风流(不包括巷道顶帮处理瓦斯)。(3)临时风门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风桥:(1)风桥必须用不燃材料砌筑,桥腿厚度不小于0.5米,且饱含灰浆,桥面用水泥、沙子抹面,厚度不小于3厘米。(2)风桥的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坡度不小于30度,桥面要成流线型。(3)风桥两帮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底、实帮,并要充填捣实,上下墙体用水泥抹面,严密不漏风。(4)风桥前后5米

35、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5)风桥上、下巷均不得设置风门或调节风窗。调节风窗:(1)调节风窗必须用料石砌筑,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并要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严密不漏风。(2)风窗的墙面要平整,无裂缝、无重缝和空缝。(3)风窗调节位置要设在墙的上方,风窗的大小根据配风计划和生产所需要的风量确定。(4)风窗前后5米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5)带风门的调节风窗不少于两道。临时密闭;(1)临时密闭用于封闭临时停工的掘进巷道、盲巷或回采备用切眼。(2)临时密闭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墙体厚度不小于0.3米,墙体四周见实底实帮,距进风巷道不得大于6米,墙面平整,墙体抹面,四周包角

36、。(3)其它方面要求同半永久密闭要求。栅栏:(1)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无人工作巷道、贯通巷道不施工时,两巷贯通不超过6米的盲巷等处。(2)栅栏规格根据设置地点巷道的宽度,首先打起坚固的支柱,柱距不超过0.8米。(3)在木柱上钉上宽度不小于4厘米,厚度不小于2厘米的木板条,木板条横竖间距不超过20厘米,按照巷道断面设置,但应留只供进出的,并用铅丝捆绑的小栅栏门。(4)栅栏上必须有“内有瓦斯禁止入内”或“对方放炮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板。测风站:(1)在主要风道中,都应建立测风站。(2)测风站必须用砖砌筑,墙体厚度不小于24厘米,砌筑时必须见硬底,墙面平整,砂浆饱满,两边砌成流线型。(

37、3)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其前后10米不得有拐弯、无风流分支、汇合点、断面无变化,无其它障碍物。(4)测风站本身的长度不得小于6米。(5)测风站要有明显的标志,站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6)测风站要有安全记录板,记录板上应记有测风站的断面、平均风速、风量、空气温度、大气压力、测定日期以及测定人等项目,记录板要填写清楚,齐全、及时。(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前,矿生产科在两巷相距20米时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经有关人员鉴定认可后,方可贯通。若两条对打巷道贯通,在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头掘进,由另一头掘进贯通,停止掘进一头工作面继续供风,正常进行瓦斯检查排水等工作。(2)巷道贯通前必

38、须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矿方。(3)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被贯通的巷道必须保持正常的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被贯通的巷道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能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4)贯通后,必须停止掘进巷道内的一切工作,立即由通风队员负责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39、。(5)贯通后,掘进队组必须把工作面浮煤清理干净。(五)测配风管理制度(1)矿一通三防科长必须每旬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根据测风结果,及时调整各工作面及硐室所需风量,测风报表报矿通风助理队、调度室、总工程师和经理。(2)矿一通三防科长必须根据井下作业地点瓦斯涌出情况灵活配风,原则上掘进面根据局扇运转台数配风,11千瓦单台局扇原则上不低于180米3/分,双局扇原则上不低于360米3/分,局扇严禁拉循环风。(3)测风点应相对固定,并留有明显标志。(4)发现测风风量有效率与上旬相差比较大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5)一通三防科长必须随时检查各巷道风量,以确认风量分配是否正确、可靠,如发现与

40、实际需要相差比较大时,立即责令矿一通三防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每一测风点的风量必须测定三次,但每次误差都不应超过5%后取平均值,测风后应及时填写测风记录牌板,字迹必须工整、清晰。(7)、矿一通三防科长每旬测风时,必须对工作面进回风进行全面测风,严禁工作面风流短路作业。二、瓦斯预防管理制度(一)瓦斯管理:1、矿井必须有完整、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每一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符合通风设施建筑标准。2、凡供风地点局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筒逢环必挂,做到平直稳,接头严密不漏风。3、矿一通三防科每年对矿井必须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4、矿井风量管理符合要求,确保各通风

41、地点不出现微风作业、无风区、瓦斯积聚区和瓦斯超限现象。5、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有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贯通进程中严格执行。6、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生产中易于积聚瓦斯的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的顶部、独头上山,巷道的顶板冒落区,必须增设瓦斯测点。7矿井必须从掘进管理上采取措施,严禁无风、微风及多头作业,防止瓦斯积聚,当瓦斯积聚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及时处理积聚瓦斯。8、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一律不得停风,并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提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盲巷栅栏内侧1米处瓦斯浓度达到3%时,必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9、掘进工作面发生局部瓦斯积聚时,其20米范围内必须停

42、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除处理瓦斯工作外,禁止进行其它工作。10、矿井在开拓过程中若遇特殊地质构造时,生产科要及时会同有关科室编制防止瓦斯事故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1、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发现瓦斯超限时,必须由通风队制定专项的排放瓦斯措施,经矿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12、所有井下的电气设备,在作业中严禁产生明火、电火、机械摩擦火花等现象。13、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涌出情况,合理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巡回路线,检查内容。14、必须定期对从事瓦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提高瓦检人员的业务素质。15、必须按规定设置防爆设施,主扇井口设置性能完好的防爆门。16、矿井必须从各方面注意

43、瓦斯管理,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强化瓦斯防治措施。17、其它瓦斯管理制度执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二)瓦斯检查制度1、瓦检员必须持有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2、各采区必须按高沼气矿井进行管理。3、放炮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4、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每班对各检查点至少检查三次,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记录手册、报表做到“三对口”、“三签字”。对井下作业点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现象时,要立即撤出作业点人员,切断电源,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一通三防科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对瓦期涌出较大,变化异常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蹲点检查。6、经常注意检查易积存瓦斯的地点

44、,掌握瓦斯涌出规律,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向上报告,采取措施及时处理。7、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手拉手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和下班注意问题,由接班人核实后签字。8、瓦检员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监察及安全工作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汇报。9、瓦检员必须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严禁无故不参加矿培训科组织的学习。10、瓦检员入井时,必须对所携带的瓦检仪进行详细检查,严禁仪器带病作业。11、矿一通三防科长必须每班认真检查当班瓦检员记录,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每日送经理、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三

45、)瓦斯排放制度1、矿井停电、停风检修前必须制定通风安全专项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主扇在计划停止运转前,必须切断进入井下的所有电源。3、排放矿井瓦斯时,主扇出口处检查瓦斯浓度不能超过1.5%,否则应采取短路风量的措施解决,只有在排出的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逐步将短路风量的防爆风门关闭。4、通风系统正常后,主扇出口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通风,瓦检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5、启动主扇排除矿井瓦斯时,采用打开防爆门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风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主扇。6、任何排放瓦斯,其回风流所经过的路

46、线都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7、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须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的方法依次排放,使排放出的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次吹。8、当掘进工作面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检员排放,停风30分钟到3小时以内,掘进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由一通三防科长提出措施,并组织通风工瓦检人员,按要求进行就地排放。9、停风时间超过3小时时,瓦斯浓度超过3%或预测浓度超过3%,以及启封盲巷等地点,必须由矿一通三防科制定专项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和有关领导审批后,由一通三防科长组织通风队有关人员按措施排放。

47、10、排放瓦斯工作应由外向内,先进风后回风,依次进行。排放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的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瓦斯降到0.5%以下时,下一台局扇方准排放瓦斯。11、排放已封闭的情况不明的巷道,联通的采区、采空区、火区的瓦斯时,由矿通风助理、一通三防科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总工程师批准后, 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现场指挥,矿区救护队协助排放。12、巷道有积水时,应先排瓦斯后排水,然后再排瓦斯交替作业,逐级进行,严禁平行作业,排水时风筒出口要超前水泵20米,排水期间水泵处要设瓦斯监测传感器,并与水泵实现风电闭锁。13、用局扇排放瓦斯时,局扇必须放在全风压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并用三通控制风量及排放瓦斯浓度,局扇严禁拉循环风。14、如出现全盘区停电,井下变电所恢复送电前由瓦检工全面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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