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经济法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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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 讲义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系张 彦 目 录第1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第2章 企业法第3章 公司法第4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第5章 破产法第6章 合同法(总则)第7章 合同法(分则)第8章 担保法第9章 证券法第10章 工业产权法第11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第12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13章 票据法第14章 仲裁法与经济司法第1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应具备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代理制度简介;债权简介;物权简介;诉讼时效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作用国家管理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克服市场经济的缺陷。二、经济法

2、的调整对象(1) 国家与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例如:税法。(2) 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3) 经济组织的内部关系。例如:公司法。三、经济法的表现形式(1) 制定法。即成文法,是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法。(2) 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分别由立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行政管理机关作出。(3) 判例。将先前法院的案例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法律依据。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1.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例如,买卖合同关系的主体就是买卖双

3、方当事人。公司法的主体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专利法的主体就是单位和个人。2.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科技成果等。例如,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就是商品、货款;公司法的客体就是公司的设立行为、组织行为等;专利法的客体就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科技成果。3.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具体化。例如,买卖合同关系中,卖方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若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中止付款的权利。二、 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应具备的条件1. 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4、。包括行为和事件两类。分析题 陈某开车将王某撞死,为此陈某赔偿王某15万元,王某的继承人王甲,王乙,王丙继承王某的遗产,问本案中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有哪些?分析本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其法律事实是甲撞死了乙,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二是遗产继承关系,其法律事实是乙的死亡,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 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即有法可依。例如在上例中,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遗产继承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继承法、婚姻法等。思考: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甲的话是否引起了法律关系的发生?(分析:甲的话属于朋友之间的友情关系,“无法可依”)第三

5、节 民法基础知识民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如合同行为、遗嘱行为、婚姻行为、收养行为。2.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即民事行为受法律保护/约束须具备的条件)(1) 行为人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例如,违背意愿被迫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如果是损害国家利益的,则属于无效合同。(3) 行为的内容合法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例如,买卖枪支、毒品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4) 行为形式合法

6、。包括公证、审批、登记、公告、书面、口头等形式。例如,法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有效。二、 代理制度简介1. 代理的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多选题 05CPA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法律后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CD)A. 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B. 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C. 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D. 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分析

7、AB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D 内部约定对外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 代理的适用范围 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1) 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2) 履行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债务行为。如约定表演、讲演。(3) 违法行为。即使违法行为人表示系代理他人为之,甚至该他人承认是其授意行为人为之,也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多选题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包括(ABCD)。A.立遗嘱B.婚姻登记 C.商业演出D.约稿E.签订合同3. 代理的种类(1) 委托代理。例如企业聘请的法律顾问。(2) 法定代理。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代理未成年人进

8、行民事活动。(3) 指定代理。例如法院为被告指定律师。4. 禁止代理权的滥用 禁止下列滥用代理权的行为:(1) 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2) 双方代理。代理人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3) 代理人懈怠行为和与第三方恶意串通行为。三、 债权简介1. 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权的实质是请求权。2. 债的发生依据(4种)(1) 合同。(2) 侵权行为。(3)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4)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

9、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返还不当利益。例如拾得他人财物,不主动归还不违法,但在失主要求归还时,如果拒绝归还就属于侵占罪。单选题下面属于无因管理的是(C)。A受人委托,代人看管宠物 B主动为车主擦洗车辆C收养弃婴 D为奥运会做自愿者工作单选题在下列(D)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分析A.乙因丙之给付而取得此500元的利益,其法律依据是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构成不当得利。A错。不过,丙代为偿还后,甲因债务消灭而受有利益,却没有法律上

10、的依据,丙可向甲请求不当得利的返还。B.乙的房屋大幅升值,但是甲大学却没有因此受到损失,这种单方面的沾光现象不属于不当得利。B错。C.乙受益存在正当的法律依据,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构成不当得利。C错。D.乙受有利益,却无法律上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负返还义务。D对。单选题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一万元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

11、1个月的利息。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 000元利润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国家)。”多选题下列行为中,不能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是(A)。A. 乙建设单位向若干施工企业发出招标公告B. 某人在银行取款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多支付其2万元C. 某施工企业塔式起重机倒塌将附近一超市砸毁D. 建设单位将施工企业遗留的施工设备代为保管分析B项属于不当得利,C项企业为侵权行为,D项建设单位行为

12、属于无因管理,均可以引起债的关系的发生。A项中的招标公告,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不是合同,不会引起债的发生。四、 物权简介1. 物权的概念 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2. 物权的分类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力)。租赁权是否为用益物权尚存争议。担保物权概念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之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种类抵押权不转移担保财产质押权转移担保财产留置权例如保管合同违约单选题下列属于

13、用益物权的是(C)。A.甲通过买卖交易取得了他人的电视机所有权B.乙建筑公司为某大学建成了一栋教学楼C.丙单位要施工建设必须经过相邻单位的厂区运输物资D.丁以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向银行借款分析A.所有权 B.优先权,不属于物权范畴 C.地役权 D.抵押权五、 诉讼时效1. 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2) 特征 诉讼时效具有法律强制性,当事人不得修改。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协议的,受法律保护。2.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企业解散时债务清偿的规定)。下列诉讼的时效期

14、间为1年:(1)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 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3)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 寄存财产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法院不予保护。(知道权利被侵害时,+2年)(权利被侵害时,+20年)分析题 97年12月胡某因出国需要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在出国前还清,但胡某98年7月出国时并未还钱,张某也未提此事。00年8月胡某回国,当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愿意月底还清,并在原字据上作了注明。11月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

15、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当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3万元的本息。问题胡某对张某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届满?分析本案中的诉讼时效有两个:一是98年7月 00年7月;二是00年10 02年10月。前者因为胡某未按照约定期限还钱而产生,后者因为胡某承诺于02年10月底还钱但仍未兑现承诺而产生(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协议的,受法律保护)。张某于00年11月向法院起诉,未超过第二个诉讼时效,法院应予支持。单选题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03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2003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甲向

16、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03年8月2日04年8月2日)。单选题 08CPA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B)。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分析 本题中,诉讼时效应同时满足两方面要求:一方面,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日起的1年内,即2008年10月31日前;另一方面,从权利被侵害日起的20年内,即2008年2月8日前。所以诉讼时效应为2008年2月8日前。A.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

17、延长(1) 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2) 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 延长。特殊情况A1下,法院可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单选题甲于2000年5月10日同乙签订保管合同,5月12日甲将货物交于乙保管。5月14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2000年10月1日甲所在地发生洪水泛滥的自然灾害,经过3个月抗洪救灾,通讯与交通才恢复。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的起止时间是00年5月14日01年7月1日。分析寄存货物损毁

18、的诉讼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中止从时效的最后6个月开始,中止的原因消灭后,时效继续计算。本题洪水泛滥发生了3个月,但在原诉讼时效后6个月以内的只有1个半月,所以诉讼时效应为原时效结束后再加1个半月。多选题09CPA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是(ABD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向乙表示将在3日先支付约定的利息B.乙发送催款函件给甲,甲签收后未拆封C.甲遇车祸,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D.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一、经济法律关系的监督和保护机构1.审计机构2.国家行政机构3.仲裁机构3.经济审判机构二、

19、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1.追究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 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违约金等十种。2.追究行政责任3.追究刑事责任第2章 企业法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1999年颁布。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1. 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 特征(1)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1. 设立条件(1) 投资人为一个

20、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但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除外。(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多选题09 CPA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BD)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B有合伙的企业名称C有企业章程D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2. 设立程序(1) 向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2) 登记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登记。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单选题

21、04CPA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公司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B.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分析企业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 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 投资人决定解散;(2) 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

22、弃继承;(3)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2. 清算(1) 确定清算人。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2) 通知公告债权人。(3)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视为放弃。多选题张某于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但该企业一直未支付。01年1月该企业解散。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15万元债务。下列表述(ACD )是错误的。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23、C.甲公司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2年8月届满五、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吊销营业执照。(1) 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情节严重的。(2) 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3)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主要内容: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点;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和出质;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与退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的转变;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997年2月23日颁布,2006年8月27日修订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

24、点1. 概念。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注: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方面含义:(1)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不以出资额为限,而以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偿债责任。(2)连带责任,一方面,是指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合伙人提出偿债的请求,每个合伙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然后按照内部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分担责任;另一方面,当合伙人无力清偿个人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

25、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2. 特点(1) 优点1) 注册手续简便,费用低,无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注册的关键是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它是合伙企业运行的法律依据。2) 税费较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无年度审计报告要求,节省了有关开支。3) 较大的自主权。合伙企业的合作基础是“人合”,即个人信用。与公司相比,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各种约束相对宽松。(2) 缺点1) 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 资金来源受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规模一般不大。3) 财产转

26、让不便。向外转让财产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 易内耗。当合伙人之间意见分歧时,会影响决策效率。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 设立条件(1) 普通合伙企业:2人以上;有限合伙企业:2个以上50个以下。(该限制既是 “人合性”的体现,也是为了防止利用有限合伙形式从事非法集资)(2) 有书面合伙协议。(3) 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劳务等(比较: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其中劳务出资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可分期出资,由合伙协议规定)单选题甲、乙、丙订立一份合伙协议,其中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该协议的下列哪一内容不

27、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C)A. 甲的出资为现金12万元和劳务作价5000元B. 乙的出资为现金8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C. 丙的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汽车一辆,劳务作价3000元D.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企业成立满半年时再协商确定分析题甲乙丙丁合伙开办一个复印社,分别以维修养护设备的技术、80平米房子、2万元、3万元出资。投资的现金用于购置复印设备,合伙协议约定投资与盈余、债务承担比例为1:4:2:3。营业头两年盈利,第三年,亏损5000元,甲乙提出退伙,清理财产时,现金及设备估价共约4万5千元。甲提出,丙占1.8万,丁占2.7万,自已分文不取,乙收回房子。这样处理行吗?分析 不

28、合理。在这一纠纷中,甲以技术投资,技术与人身不可分离,乙收回房子,所以甲乙实际上是要求全额退资,经营亏损5000元由丙丁承担,这显然不公平,也不符合当时的约定。甲乙应采取一定的补偿方式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例如补偿一定数额的贷币。 本案中,甲乙丙丁应分别承担亏损额:5000*1/(1+4+2+3)=500元、5000*4/10=2000元、5000*2/10=1000元、5000*3/10=1500元。正确的处理办法应为:甲和乙应分别补偿贷币500元和2000元,可供丙丁分配的财产为45000+500+2000=47500元,丙和丁应分别分配47500*2/(2+3)=19000元和47500*

29、3/5=28500元。(4) 有企业名称、营业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2. 设立程序(1) 申请。向企业登记机关(工商局)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2) 登记。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三、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和出质1. 普通合伙人(1) 转让。对外转让,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内部转让,应通知其他合伙人。(2) 出质。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2. 有限合伙人(1) 转让。可按协议规定对外转让,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2) 出质。可以,协议另有规定除外。分析题 甲、

30、乙、丙、丁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乙、丙是普通合伙人,丁是有限合伙人。甲将自己的财产份额1/2转让给乙,同时通知了其他合伙人。一个月后,丁通知其他合伙人,拟将自己的1/2财产份额转让戊,40天后完成转让。此后,丙也将自已的12财产份额转让给戊,然后通知了其他合伙人。此时乙表示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丙转让给戊的财产份额,被丙拒绝。乙、丙发生分歧,乙主张自己作为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且丙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时,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主张已经和戊达成协议,不能更改,丙还主张丁转让给戊和甲转让给乙时都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是无效的。分析:(1)乙的主

31、张成立吗?(2)丙的主张成立吗?分析(1) 乙的主张不成立。丁转让给戊后,戊就成为了合伙人,此后,丙转让给戊就属于内部转让,不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丙只有通知义务,乙没有优先受让权。(2) 丙转让给戊和甲转让给乙的行为都合法,都属于内部转让,不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因为丁是有限合伙人,所以,丁转让给戊时不一定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类似于公司的组织机构)1. 事务执行人。按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除外)对外代表企业,执行事务。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单选题 07司考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

32、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该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该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该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向谁主张权利?(D)A. 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B. 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 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D. 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 事务执行的表决办法。合伙人对企业事务作出决议,按协议约定办理。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实行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但下列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 改变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2) 处

33、分企业的不动产;(3) 转让或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4)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5)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单选题 “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的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A)A. 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B. 甲放弃债权的行为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无效C. 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才有效D. 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分析在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甲放弃债权的行为属于非法处置企业的财产权,故该行为无效。3. 对合

34、伙人行为的限制(1)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 除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多选题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事务可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CD )A. 甲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5万元B. 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C. 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D. 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分析A和B

35、.企业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善意第三人C.同本企业进行交易D.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多选题甲为红星商场的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甲及红星市场的下列行为(BCD)是合法的。A. 将红星商场的全部利润分配给除甲以外的普通合伙人B.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红星商场以增加营业面积C. 甲在红星市场附近独资开办了一家超市D. 甲将其在红星商场的财产份额质押给银行4. 利润分配(1) 按协议的约定办理;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2)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享有/承担全部利润/亏损。(有限合伙

36、人有协议约定的除外)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1.对第三人的保护(1)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企业中的财产用于清偿。(3) 法院强制执行时,应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则应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单选题普通合伙人甲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外转让给乙,双方签定转让协议。后来甲的债权人丙请求对该财产份额强制执行。(A)的陈述正确。A. 如果转让协议已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则丙无权请

37、求强制执行B. 如果转让协议尚未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丙只有在其他合伙人表示同意时才有权请求强制执行C. 无论转让协议是否得到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都无权请求强制执行D. 无论转让协议是否得到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丙都有权请求强制执行2.对第三人的限制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六、入伙与退伙1.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2) 新合伙人享有原合伙人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另有约定除外。(3) 新普通/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有限责任。判断题新合

38、伙人与原合伙人可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新合伙人比原合伙人享有较大的权利,承担较小的责任()分析题9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协议约定: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98年6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1年。98年8月,甲提出退伙,乙、丙表示同意并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98年9月,丁入伙。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企业现有财产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99年6月,银行货款到期,银行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已退伙,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

39、贷款,丁称该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负责清偿。分析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分析(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2)乙的主张不能成立。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丙的主张不能成立。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新合伙人应对入伙

40、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退伙(1) 自愿退伙。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的,在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退伙:1)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退伙,但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 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3)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 法人合伙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5) 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

41、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6) 合伙人在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3) 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1) 未履行出资义务;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4) 退伙的法律后果1) 财产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满足2个条件之一),合法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合伙人资格。否则,应退还财产份额给继承人。2) 退伙结算。合伙人应与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在扣减应赔偿的数额后退还其财产份额。3) 普通/有限合

42、伙人对退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有限责任。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6、4万元成立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退出合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债务。现在丁应如何追偿其债权?(AD )A. 可以分别向甲、乙、丙三人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B. 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C. 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D. 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 特点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 适用范围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判断题07CPA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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