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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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 钢钢筋筋混混凝凝土土工工程程施施工工 监监理理实实施施细细则则 1. 钢钢筋筋混混凝凝土土材材料料的的质质量量控控制制 1 1.1. 材料控制总则 1 1.2. 原材料质量控制 1 1.3. 钢筋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3 2. 钢钢筋筋混混凝凝土土施施工工过过程程的的控控制制 3 2.1. 钢筋 .3 2.2. 模板和支架 4 2.3. 混凝土5 3. 特特殊殊条条件件下下的的的的质质量量控控制制 .7 3.1. 热期施工 7 3.2. 雨期施工 7 3.3. 冬季施工 8 3.4. 大体积混凝土 8 4. 钢钢筋筋混混凝凝土土质质量量检检验验 .8 4.1. 浇筑混凝

2、土前的检验 .8 4.2. 拌制和浇筑混凝土时的检验 9 4.3. 浇筑混凝土后的检验 .9 5. 其其它它 .9 四 川 铁 科 建 设 监 理 公司 钱江四桥南接线项目监理部 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 钱江四桥南接线项目监理部 1 2003.6 12 2 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1. 钢钢筋筋混混凝凝土土材材料料的的质质量量控控制制 1.1. 材料控制总则 1.1.1. 用于钢筋混凝土工程的一切材料,都必须是符合规范的合格材料,并经监 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在材料的订购或自采加工之前,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 同意,必

3、要时应附有材料的样品及其材质和有关说明。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 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复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1.1.2. 用于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材料,均应按 工程材料、试验监理细则 的规 定进行自检、抽检、送检试验,经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1.3. 凡细则未涉及而工程又需要的某些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经监理 工程师批准; 1.1.4. 采用的任何替代材料,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1.1.5. 监理工程师对料源送检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合 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材料。 1.1.6. 任何工程凡使用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

4、准的材料,不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 完工,均应由承包人自费拆除并重建。 1.1.7. 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所怀疑的任何进场材料进行复检。 1.2. 原材料质量控制 1.2.1. 钢筋 1.2.1.1. 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必须符合现行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 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 1499)、冷轧带肋 钢筋(GB 1378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 701)的规定。 1.2.1.2. 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对桥涵所用的钢筋应抽取试 验做力学性能试验。 1.2.1.3. 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 存,不得混杂,

5、且应设立识别标志。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1.2.1.4. 以另一种强度、牌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中所规定的钢筋时,应了解 设计意图和代用材料性能,并必须符合现行 公路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 涵设计规范(JTJ 023)的有关规定。 1.2.2. 水泥 1.2.2.1. 水泥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T175-1999矿渣硅 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T1344/-1999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GB748-96快硬硅酸盐水泥 之规定,并附有制造厂的水泥品质试验报告 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

6、理实施细则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 钱江四桥南接线项目监理部 3 等合格证明文件。水泥进场后,应按其品种、强度、证明文件以及出厂时间等 情况分批进行检查验收。对所用水泥应进行复查实验。 1.2.2.2. 散装水泥的储存,应尽可能采用水泥罐或散装水泥仓库。 1.2.2.3. 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 3 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检结果 使用。 1.2.3. 粗骨料 1.2.3.1. 粗骨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 方法的规定。 1.2.3.2. 粗骨料最大粒径应按混凝土强度结构情况及施工方法选取,但最大粒径 不得大于结构最小边尺寸的 14 和钢筋最小净距的 3

7、4;在两层或多层密 布钢筋结构中,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同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 100mm。用混凝土泵送混凝土时的粗骨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对 碎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 13;对于卵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 12.5,同时 应符合混凝土泵制造厂的规定。 1.2.4. 细骨料 1.2.4.1. 细骨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的规定。 1.2.4.2. 钢筋混凝土及高标号混凝土不得用海砂;对30 号以上的混凝土,其所 用砂的压碎指标不应大于 35%;对 30 号以下的混凝土,其压碎指标不应大于 50%;对要求抗渗的混凝土,应按 30 号以上的混凝土要求。 1.

8、2.4.3. 如果监理工程师对砂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可采用硫酸钠法进行实验。 1.2.5. 拌和用水 1.2.5.1. 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脂、糖类及游离 酸类等。 1.2.5.2. 污水、PH 值小于 5 的酸性水及含硫酸盐量按 SO2-4 计超过水的质量 0.27mg/cm3 的水不能使用。 1.2.5.3. 钢筋混凝土不得用海水拌制。 1.2.6. 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所采用的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 产品,其质量应符合现行 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的规定,使用前应复检其 效果,使用时应符合产品说明及规范关于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浇

9、筑等各项规定以 及外加剂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1.2.7. 混合材料 混合材料包括粉煤灰、火山灰质材料、粒化高炉矿渣等,应由生产单位专门加 工,进行产品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其技术条件应分别符合现行用于水泥 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1596) 、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 12 4 (GB/T2847) 、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203)等标准规定。 1.3. 钢筋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1.3.1. 钢筋混凝土可参照现行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96)通过 试配确定后,应将试配情况填入 “混凝土配合比及材料试验报告单 ”并以书 面形式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配

10、合比应在混凝土浇筑前35 天完成,在配合比 没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前,不得浇筑混凝土。 1.3.2. 所配置的混凝土拌合物须满足和易性、流动性、和凝结速度等施工条件。 其坍落度的大小应考虑混凝土的拌合、运输、浇筑等要求。 1.3.3. 为了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和施工的实际情况施工配合比可参照JTJ 041 的(11.3.4、11.3.5、11.3.6)等条执行。 1.3.4. 混凝土的配合比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质量的动态信息,及时进行调整、报 批。 1.3.5. 承包人如购买商品混凝土,必须将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以及7 天、 28 天强度试验结果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使用前应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2.

11、钢钢筋筋混混凝凝土土施施工工过过程程的的控控制制 2.1. 钢筋 2.1.1. 钢筋材料应符合 钱江四桥南接线工程材料、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的要 求; 2.1.2. 钢筋必须按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分类验收、堆放, 不得混杂堆放,且立牌以资识别。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2.1.3.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2.1.4. 钢筋应顺直,无局部弯曲,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应调直。采用冷拉方 法调直钢筋时, I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 2%;HRB335、HRB400 钢筋的冷 拉率不宜大于 1%。 2.1.5. 用 I 级钢筋制作的

12、箍筋,其末端应做弯钩。钢筋的弯制加工应符合设计要 求。设计无规定时,应按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2000 的规定进行。 2.1.6. 钢筋焊接、搭接应满足设计要求及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 2000 的规定。 2.1.7. 钢筋安装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可根据施工的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 定位措施,钢筋安装就位后应在钢筋两侧和底部用混凝土或其它经过批准的材 料设置垫块,以保证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2.1.8. 预制钢筋骨架需在台座处制作,否则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以便在 运输、吊装时不致松散、移位及变形。 2.1.9. 钢筋制作和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

13、应报请现场监理检查、签认。 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 钱江四桥南接线项目监理部 5 接头长度区段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 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 接头形式 受拉区受压区 主筋绑扎接头2550 主筋焊接接头50不受限制 焊接网及焊接骨架的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mm) 网的长、宽 10 骨架的宽及高 5 网眼的尺寸 10 骨架的长 10 网眼的对角线10箍筋间距0,20 钢筋位置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 两排以上排距 5 梁、板、拱肋 10 同排 基础、锚锭、墩台、柱 20 受力钢筋间距 灌注桩 20 箍筋、横向水平

14、钢筋、螺旋筋间距0,20 长 10 钢筋骨架尺寸 宽、高或直径 5 弯起钢筋位置 20 柱、梁、拱肋 5 基础、锚锭、墩台 10 保护层厚度 板 3 2.2. 模板和支架 2.2.1. 模板和支架应根据结构型式、跨度、高度、荷载大小、施工方法的不同精 心设计,并满足 JTJ 025 JTJ 041等规范的要求; 模板和支架的设计还应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 2.2.2. 钢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的组合模板;组合钢模板的拼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组合钢摸板技术规范 (GB 214) 。钢模板及其配件应按批准的加工图加工, 12 6 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2.3. 模板应做到表面平整,接缝密实不

15、漏浆。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表 面平整,形状尺寸准确。 2.2.4.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不得使用易粘在混凝土上的脱模剂或 使混凝土变色的油料。 2.2.5. 模板与钢筋安装工作应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安装完毕 后安设。 2.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须定位准确,安装牢固。 2.2.7. 模板不得与脚手架发生联系,避免在脚手架上运输材料和工人操作时引起 模板变形。 2.2.8. 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接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 进行检查。浇筑时,发现模板变形有超过允许偏差值的可能时,应及时纠正。 2.2.9. 模板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

16、应报请现场监理检查、签认。 2.3. 混凝土 2.3.1. 混凝土的拌合 2.3.1.1. 拌制混凝土配料时,各种衡器都必须保持准确;其精确度应准确到 0.4%,并应每周校核一次。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应以精确的质量和体积 对比进行精度校核。 2.3.1.2. 所有的混凝土材料,除水可按体积称量外,其余均按照质量称量。搅拌 站集中拌制混凝土时,粗、细骨料称量的允许偏差为2%;水、水泥、外加 剂的允许偏差为 1%。 2.3.1.3. 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 (GB 9142)的规定进行;颜色应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2.3.1.4. 混凝土的拌合最短时间不

17、得低于下表: 混凝土的最短拌合时间 混凝土的坍落度( mm) 30307070搅拌机类别搅拌机容量 混凝土的最短搅拌时间( min) 400 2.01.51.0 800 2.52.01.5自落式 1200 -2.51.5 强制式 400 1.51.01.0 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 钱江四桥南接线项目监理部 7 1500 2.51.51.5 2.3.1.5. 混凝土拌合前,试验人员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测砂、石的含水率,并 将理论配合比转化成施工配合比,且根据拌合机的拌合能力配置每盘的混合料, 并将配料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混凝土的拌合。 2

18、.3.1.6. 商品混凝土应在现场取样做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件,并按试验监理 细则及有关规范办理。 2.3.2. 混凝土的运输 2.3.2.1. 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适应混凝土的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需要,使浇 筑工作不间断,并使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时仍保持均匀性和规定的坍落度。如 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发生离析、严重泌水或塌落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 二次拌合、二次拌合时不得任意加水。 2.3.2.2. 混凝土用泵运输时除应满足配合比和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2.3.2.2.1. 输送管接头应严密,输送前应以压力水清洗,并先通过水泥浆润滑内壁。 2.3.2.2.2. 混凝土输送工作应连续进行

19、。如有间隙应经常使混凝土泵转动,以免输送 管堵塞,如间隙时间超过 45min 时,应将留存管内混凝土排出并将输送管清洗干 净。 2.3.2.2.3. 泵送时,应使受料斗内经常保持约 2/3 的混凝土,以防管路吸入空气导致 堵管。 2.3.3. 混凝土的浇筑 2.3.3.1. 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浇筑。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和钢筋上的污渍应清理干净。 模板如有缝隙,应填塞严密,模板内面应涂刷脱摸剂。 2.3.3.2.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应填写混凝土灌注时的施工配合比, 并报请现场监理检查、签认,然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

20、3.3.3. 混凝土浇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2.3.3.3.1. 从高处直接倾卸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 2m,对钢筋密集的混凝土结 构不宜超过 0.6m,以不发生离析为度; 2.3.3.3.2. 当倾落高度超过 2m 时,应通过串筒、溜槽或振动溜管等设施下落; 2.3.3.3.3. 在串筒出料口下面,混凝土堆积高度不宜超过 1m; 2.3.3.3.4. 使用插入式震动器,移动间距不宜超过震动器作用半径的 1.5 倍;与侧模 应保持 510cm 的距离;应插入下层混凝土 5cm 左右;每一处振动完毕后,应边 振动边徐徐提出振动棒; 2.3.3.3.5. 附着式振动器的布置距离,应根据构造物的

21、形式并通过试验确定,以任何 部位的混凝土均能捣实为准; 2.3.3.3.6. 对每一振动部位,必须振动该部位混凝土密实为止。密实的标准是混凝土 12 8 停止下沉、不再冒出气泡,其表面呈现平坦、泛浆; 2.3.3.3.7. 混凝土灌注应连续进行,如因故必须间歇时,应不超过允许的间歇时间, 以便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以前将续浇层混凝土振捣完毕,否则应按现场监理指示作 施工缝处理。允许间歇时间根据环境、水泥品种、水泥凝结的速度及水灰比等条 件通过试验确定。 2.3.3.3.8.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应凿除处理层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软层。但凿除时,处理层混凝土 应达到以下强度。 a

22、. 用人工凿除时,须达到 2.5Mpa; b. 用风动机凿除时,须达到 10Mpa c. 用水冲法凿除时,须达到 0.5Mpa (2) 经凿除处理的混凝土面,应用水冲洗干净;在灌注次层混凝土前,对垂直 施工缝,应刷一层水泥净浆,对水平施工缝应铺一层厚为12cm 的 1:2 水泥砂浆。 a. 重要部位结构,应在施工缝处预埋接茬钢筋或石(按JTJ041 进行施工) ; b. 施工缝为斜面时,应浇筑成或凿成台阶状 ; c. 施工缝处理后,须待处理层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继续浇混凝土。 需要达到的强度一般最底为 1.2Mpa,当结构物为钢筋混凝土时,不得 低于 2.5Mpa; (3) 结构混凝土浇

23、筑完成时,对混凝土裸露面除排净泌水外,应及时进行修整、 抹面,待净浆后再抹第二遍。当裸露面面积较大或气候不良时,应加盖防护, 但在开始养生前,覆盖物不得接触混凝土面。 (4) 浇筑混凝土期间,应有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稳固情况, 当发现有松动现象时,应及时纠正。 (5) 应有专人负责及时填写混凝土浇注记录。 2.3.4. 混凝土的养护 2.3.4.1. 混凝土的养护应及时、有效,做到保温、保湿。可使用塑料薄膜或草袋 等保温材料覆盖,减少混凝土表面的热扩散,防止产生表面裂纹。在混凝土成 型后,应洒水或蓄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 天; 2.3.4.2. 特殊条件下的混凝土施工除常规

24、养护外还要有针对性措施; 2.3.4.3. 严格按有关规定及试验结果控制模板的拆卸时间。 3. 特特殊殊条条件件下下的的的的质质量量控控制制 3.1. 热期施工 热期混凝土施工,应制定在高温条件下保证该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并符合如下 要求: 3.1.1. 对拌合水采取冷却措施。如对水管与水箱遮荫和隔热,在水中加碎冰等。 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 钱江四桥南接线项目监理部 9 3.1.2. 降低骨料温度。如对水泥、砂、石料遮荫防晒,可在砂石料堆上喷水降温。 3.1.3. 配合比设计应考虑坍落度损失; 3.1.4. 运输时尽量缩短时间,宜采用混凝土运输

25、搅拌车,运输中应慢速搅拌,同 时不得在运输过程加水搅拌。 3.1.5. 混凝土的浇筑温度应控制在 32以下,宜选在一天温度较低的时间内进行, 浇注场地应遮荫,以降低模板、钢筋的温度和改善工作条件;也可在模板、钢 筋和地基上喷水以降温,但在浇筑时不能有附着水。 3.1.6. .应加快混凝土的表面修整速度,修整时可用喷雾器洒少量水,防止表面裂 纹,但不准直接往混凝土表面洒水。 3.2. 雨期施工 3.2.1. 应准备防洪材料、机具和必要的遮雨设施,工程材料特别是水泥、钢筋应 防水、防潮;施工机械防洪水淹没; 3.2.2. 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施工;对受洪水危害的工 程应停止施

26、工,若必须施工时,应有防洪抢险措施; 3.2.3. 施工前对排水系统应进行检查、疏通或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措施; 3.2.4.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模板及钢筋上的淤泥、杂物清除干净; 3.2.5. 应有防雷措施。高耸结构应有防雷设计,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要有可靠的 防漏电措施; 3.2.6. 应有防台风措施。 3.3. 冬季施工 3.3.1. 如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 5d 低于 5,除混凝土材料及施工要求应符合有关 规范规定外,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关于寒冷气候浇筑混凝土及养生 的施工方案,详细说明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设备,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后的头 7d 内不低于 10; 3.3.2. 承包人应备

27、有足够数量的能连续记录的温度计,在头7d 内,设专人连续 观测记录。对断面较大的构件,承包人还应预留测温孔,测量构件内部温度, 其位置与数量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温度记录应报送监理工程师; 3.3.3. 混凝土拌合时,各项材料的温度应满足混凝土拌和所需的温度,材料可分 别加热。首先应考虑水,再为集料,水泥只保温,不得加热。材料加热的温度, 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第 14.2.2 条第 3 款规定执行。 3.3.4. 当确定温度拌和料的拌和温度时应考虑混凝土拌和时及运输至成型的热量 损失。热量损失可按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附录的公式进行 计算。 3.3.5. 在已

28、硬化的混凝土上继续浇筑混凝土时,接合面应有5或以上的温度, 12 10 且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仍应维持 5或以上的温度。 3.4. 大体积混凝土 大体积混凝土应合理选择水泥品种和配合比并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测量和控制 混凝土内外温差。 4. 钢钢筋筋混混凝凝土土质质量量检检验验 各种材料、各工程项目和各个工序,应经常进行检验,保证符合设计和施工技 术规范的要求。检验项目和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浇筑混凝土前的检验 4.1.1. 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及设计强度、凝结时间、和易性; 4.1.2. 施工设备和场地; 4.1.3. 基础、钢筋、预埋件等隐蔽工程; 4.1.4. 支架、模板; 4.1.5

29、. 混凝土组成材料及施工配合比; 4.1.6. 养护方法及设施; 4.1.7. 安全设施。 4.2. 拌制和浇筑混凝土时的检验 4.2.1. 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外观及配料、拌制,每一工作班至少2 次,必要时随 时抽样试验; 4.2.2. 混凝土的和易性(塌落度),每工作班至少 2 次; 4.2.3. 砂石材料的含水率,每日开工前 1 次,气候有较大的变化时随时检测;当 含水率变化较大、将使配料偏差超过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4.2.4. 钢筋、模板、支架等的稳固性和安装位置; 4.2.5. 混凝土的运输、浇筑方法和质量; 4.2.6. 制取混凝土试件。 4.3. 浇筑混凝土后的检验 4.3.1. 养护情况; 4.3.2. 拆模时间; 4.3.3. 混凝土强度; 4.3.4. 混凝土外露面或装饰质量。 4.3.5. 结构外形尺寸、位置、变形和沉降。 5. 其其它它 5.1. 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工程检查、工程变更设计、施工技术修改、施工方案变更、 质量事故的发生的处理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 5.2. 应制取混凝土试件,检验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 龄期的抗压极限强度。试 件制取组数应符合 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工程材料、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的规定。 杭州市钱江四桥南接线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 钱江四桥南接线项目监理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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