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汉公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032732 上传时间:2019-02-07 格式:DOC 页数:113 大小:80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津汉公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3页
津汉公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3页
津汉公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津汉公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津汉公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doc(1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泰安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津汉公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JL2016-02-05 )招标单位:天津市公路处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O一六年九月二日1津汉公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3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5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37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54第二卷第五篇 监理规范62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63第七篇 技术规范64第三卷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66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99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100第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102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103第十三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104

2、第十四篇 廉正合同格式105第十五篇 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107第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 津汉公路维修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 津汉公路维修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津汉公路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16】123号)文 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公路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桥梁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处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共分为两段维修,第一段起于空港一号桥西桥头(K14+700),

3、止于津汉公路(K26+300),路线长11.6km,该段范围内本次工程仅维修道路北半幅;第二段起于津汉公路(K49+000),止于津宁高速联络线(K58+200),路线长为9.2km。两段维修道路共长20.8km。道路等级:一级、二级。其中包含8座桥的维修,分别为:1、杨北立交辅道桥,桥梁全长50m;2、东减河桥,桥梁全长40m;3、一号桥,桥梁全长8m;4、二号桥:桥梁全长13m;5、处西桥,桥梁全长26m;6、空港加工区一号桥,桥梁全长472m;7、空港加工区二号桥, 桥梁全长300.57m;8、空港加工区三号桥, 桥梁全长502.22m。本次工程范围内主要针对道路路面病害进行挖补维修,部

4、分路段挖补完成后进行罩面或微表处,仅空港三号桥南侧辅道路因强度不足需进行路面结构大修。对部分桥面铺装及桥梁附属设施病害进行维修。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共 3个 月,监理服务期 27个 月。(其中施工工期 3个 月,缺陷责任期 24个 月)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负责施工3个合同段的施工监理,长 20.8 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 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下列资质之一:1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2、综合甲级 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 下列条件之一:1、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及一项大型桥梁工程;2、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含大型桥梁)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3.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6 年 9 月 2 日至 2016 年 9 月 6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9 时 3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

7、本1份、副本 3 份递交至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8开标室(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上发布。 6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处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邮 编:300170 邮 编: 300384 电 话:24139107 电 话: 23859185、13682197402 传 真:24149779 传 真:

8、 23858132 联 系 人:焦晓磊 联 系 人: 刘嵩怡、邵艳芳 日 期: 2016 年 9 月 2 日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概况具体信息或数据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天津市公路处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邮 编:300170 电 话:022-24139107 传 真:022-24149779 联 系 人:焦晓磊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2-302室 邮 编:300384 电 话:022-23859185 传 真:022-23858132 联 系 人:刘嵩怡、邵艳芳 项目名称津汉公

9、路维修工程监理机构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本次招标分为 1 个监理合同段。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2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1个2.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4.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5.1是否召开标前会议否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6 年 9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5.3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6.4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是6.5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否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天前10

10、.2监理服务费上限72 万元10.5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调整11.1投标保证金形式转帐支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5万 元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开户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银行账号:441130100100228543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2-302,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若采用银行电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

11、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电汇时须注明项目代码: 000057 若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原件递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2-302,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原件不予退回。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2投标文件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60日内1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3份14.214.3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 邮编:_ _地址:_ _ 名称:_

12、 _ 工程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外层封套:招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工程监理合同段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 邮编:_地址:_ 名称:_ 工程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外层封套:招标人 地址:_名称:_ 工程监理合同段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地点: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

13、易服务中心208开标室(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截止日期和时间: 2016 年 9 月 22 日 9时 30 分15.2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原定截止期 7 日前18.1开标时间、地点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时间:2016年 9月 22 日 14 时 30分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8.2是否邀请公证机构否19.2投标资料保密时间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3年内20.2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22.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24 小时内24.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支

14、票或银行保函等履约担保金额监理服务费的 5 %3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电 话:022-23136735 传 真:022-23136735 邮政编码:30005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2.1款补充投标单位应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按照关于在建筑施工项目设立项目安全经理和安全总监的通知(建质安2006969号)文件规定设置项目安全总监。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32补充第32.2款32.2 投标人为在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和2015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

15、均被评为C级或以上。【注:1、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禁止在天津市参加特大型以上的桥梁工程投标;2、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2015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2015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单位,以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准。均未参与2015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和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单位,视同为A级。3、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请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 “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打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

16、公布2015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补充第32.3款32.3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补充第32.4款32.4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五十三条规定,中标人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将进行网上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

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进行处理。补充第32.5款32.5 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项目概况1.1 项目说明:见附件1。1.2 主要工程数量表:见图纸。1.3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图纸。1.4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见附件4。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2.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附件5的要求。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8、联合体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以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投标人须知第2.1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监理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资质等级;(2)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理人。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3)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你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同一监理合同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5)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

19、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监理业绩等的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2.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 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费用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

20、行承担。4现场考察4.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4.2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考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代理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4.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人监视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标前会议5.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规定召开标前会议。 5.2 投标人在自行现场考察(如果有)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招标人应在标前

21、会议上予以解答。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进行准备。5.3 招标人将在标前会议结束后,以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并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5.4 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标前会议而取消其投标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卷 第一篇 招标公告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 第五篇 监理规范第六篇 工程专业规范第七篇 技术规

22、范第三卷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第十三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第十四篇 廉正合同格式第十五篇 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 第四卷 第十六篇 图纸和资料(如有) 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严重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6.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

23、人提出,以便补齐。6.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补遗书方式告知各投标人。6.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设定标底的,将在开标时公布。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日前将以补遗书方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5条在标前会议期间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招

24、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日前,将修改内容以补遗书方式向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8.2 补遗书(包括本须知其他条款中提及的补遗书)将书面形式发出,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须知第15.2款的规定,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向后推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5、9投标文件的内容9.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1)商务文件a. 投标书及附录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c. 投标保证金d. 资格审查证明资料e. 投标人其他情况表 (2)技术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3)报价文件 (一) 报价文件递交函 (二) 报价文件书说明 (三) 监理服务费报价表附件D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附件D-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费计算表附件D-2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计算表附件D-3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9.2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技术文件,其内容应翔实,足以说明投标人的建议

26、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9.3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报价文件,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该服务所需的费用。9.4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10投标报价10.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10.2 本合同监理服务费应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应在按照附件1给定的监理服务费计费额计算本合同监理服务费基准价的基础上,投标人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投标报价;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

27、务费可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投标报价。10.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报价文件中计算投标价。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表格格式,填报监理服务费。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10.5 当合同实施期间条件发生变化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费予以调整的,按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6.2.4项的规定执行。10.6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10.7 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或标底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

28、标底上浮范围,否则作废标处理。11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11.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1.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

29、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11.4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须知12条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1.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

30、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招标人可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此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此要求,招标人不得因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1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3.1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及外包装上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2

31、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正,并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3.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应由前

32、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应与第二信封

33、(报价文件)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均应加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4.2 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14.3 内层信封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因造成招标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14.4 如果同时投多个合同段,不同合同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装钉、密封。14.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14.6 如果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5递交

3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1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签收。15.2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7条、第8条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6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按照其内层信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投标人自行带回。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35、。修改或撤回的正式申请函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7.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同样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 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投标人的法

36、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仪式,视其默认开标记录。18.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应先介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所投监理合同段、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委托公证也可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18.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对投标书的签署等进行核查并由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8.4 投标文件中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在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开标时不予拆封,由招标人予以封存。18.5 招标人按照本章第18.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37、封(投标报价)进行开标。当众宣布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开标人在拆封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外层封套后,按照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的评审结果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进行公布,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审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18.6 如果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18.7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经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记录人签字后存档备案。18.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a.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