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总包合同文本-150211(2015-5-25,16.14.11,2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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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2总包合同文本-150211(2015-5-25,16.14.11,226) 合同编号:XNGJ-LGL-SG-011 商业金融(石景山区鲁谷路C2商业金融用地项目)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时间: 施工总承包 合 同 文 件 新能(北京)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2015年1月15日 总目录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第二章 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 投标函及其附录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承包人递交并为发包人接受的澄清或承诺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合同附件 合同图纸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技

2、术标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新能(北京)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商业金融(石景山区鲁谷路C2商业金融用地项目) 工程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五环东侧、鲁谷路南侧 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 三 层,建筑面积约24891.06 平方米。 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工程承包范围

3、详见合同附件:工程承包范围及界面划分。 三、合同工期 3.1总工期: 暂定开工时间:2015年3月15日,竣工时间(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备案表):2017年2月15日,总工期为7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令中的日期为准。开工时间的延后并不涉及费用和工期索赔。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施工进度安排及合同工期。 3.2节点工期: 进场时间:2014年12月5日。整体结构:正负零完工:2015年6月10日,主体结构完工:2015 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2016年12月1日。 3.3竣工备案日期:2017年2月15日。 该工期为承包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部工期,已

4、考虑了进场相关准备及根据现场场地条件、分阶段施工、抢(窝)工等因素影响,除双方另有协议的约定外,本工期一律不作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最终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工程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本工程达到北京市结构长城杯金奖,争创竣工长城杯金奖。 五、合同价款 5.1 本工程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已含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详见附件清单报价。本合同签订后,不论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否存在缺陷、 市场及国家政策(除税金调整外)是否发生变化、承包人组价是否得当、准确、完整以及其他任何差错,均视为已获承包人认可,承

5、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工程总价及子目单价进行调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2 144727550.79元(其中含暂估金额630万元)。 5.2.1合同总金额中的一次进场措施费用(详见附件清单)共计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伍拾伍万肆仟柒佰玖拾柒元捌角捌分);无论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变更、洽商或签证,措施费用(其中模板费用在与施工图按实核对后总价包干)在施工过程及结算中均不做调整。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陆万零陆佰柒拾捌元贰角肆分,小写:5560678.24元。 5.2.2合同总金额中的二次进场室外电梯措施费用(详见附件清单)共计大写陆拾壹万壹仟玖佰捌拾

6、壹元伍角叁分),结算时按实际使用台数及时间调整费用。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要求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11/T1132-2014)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11/945-2012)。本项目必须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样板工程标准。 七、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 承包人递交并为发包人接受的澄清或承诺文件; 4. 补充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 5.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6.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

7、表); 8.合同图纸; 9.其它合同附件: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备忘录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八、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九、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本合同正本贰份,发包人及承包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发包人及承包人各执壹份。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双方约定 在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新能(北京)

8、国际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盖章)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6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010-88128077 传真:010-88140893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100142 电子邮箱: 承包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盖章)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4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010-68222629 传真:010-68227351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长安支行 帐号:11001028100056000708 邮政编码:100039 电子邮箱: 下页C2总包合同文本-150211(2015

9、-5-25 16.14.11 226) 第二章 中标通知书 致: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根据 石景山区鲁谷路C2商业金融用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你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上述招标工程的中标人,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请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协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事宜,并在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提供履约保函。 新能(北京)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第三章 投标函 第四章 承包人递交并为发包人接受的澄清或承诺文件 附件1:项目合约管理的承诺书 附件1 项目合约管理的承诺书 致:新能(北京)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鲁谷路

10、C2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的约定,我司承诺遵守贵司对本项目合约成本管理的要求,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1、施工图纸管理: 1)我司只接收贵司指定部门(项目部)指定人员签认下发的图纸,图纸内容包括:盖章(研发章)、签字(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研发部、项目主管领导及监理)、出图版本、出图日期等内容,方为有效,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版施工图、施工期间下发的变更图及其它相关图纸; 2)我司确保在报送结算资料时,将承包范围内图纸报送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版施工图、施工期间下发的变更图及其它相关图纸; 3)我司负责工程竣工图纸的收集、整理、签章(含贵司的专业分包或指定分包)及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图纸的编制,所需

11、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收费。 2、专业分包及材料管理: 我司承诺配合贵司通过适当方式,确定总承包合同内的暂估价的价格和材料价格,另外包括: 1)及时提交专业分包工程及需要确认价格材料的进场计划; 2)按照专业分包采购流程的相关流程,对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等需要我司确认的文件及时反馈意见,并按照总承包文件的约定与确定的专业分包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3、变更及洽商管理: 我司承诺设计变更、洽商、签证及图纸会审(统称变更)工作将按照贵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流程要求执行,并遵守下列细则; 1)我司办理变更须遵守 “事前审批”、“费用审核”、“月结月清”的原则。 2)我司办理变

12、更须一单一算,相应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洽商审批表,申报的变更费用文件明细,变更原件及相应的图纸(或工程完成量确认单),工程量计算书底稿(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 3(来自:WWw.Zaidian.Com 在点网))申报的变更费用申请明细,应有价格组成的说明,若执行合同外价格应提供价格组成的明细(能体现人、材、机的价格及消耗量、取费等)。 4)我司应及时整理汇总变更台帐,包括已签署完成和正在签署的,并在每月约定的时间与贵司核对。 5)不因变更费用的争议影响变更的实施;如果出现不履行的情况,贵司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实施变更内容,并由我司承担该变更内容费用20%的管理费补偿。 6)实事求是地申报洽商

13、变更的费用,尤其是减项变更,做到时不瞒报、不漏报,否则,每少报一份减项变更洽商,我司在扣除减项费用的基础上,另扣除费用5万元/份作为罚款。 7)本项目的设计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监理、我司和贵司(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研发部、成本部派出工程师及项目主管领导)四方签字确认;设计单位不签字的工程洽商及签证由贵司研发部代签字,且贵司须有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人员、成本部派出工程师及项目主管领导、监理签字方为有效;对无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须有以上各方共同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8)当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验收时,监理、我司和贵司三方签字确认,且贵司须有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项目负

14、责人、质量监督人员、研发部、成本部派出工程师及项目主管领导签字方为有效。 4、隐蔽工程工程量确认原则: 有图纸的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计量并经贵司认可;如情况特殊、无法用图纸描述表达清楚的隐蔽工程,在确认工程量时,必须由贵司现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人员、研发部、成本部派出工程师、监理一同现场复核后由以上人员及项目主管领导签字方为有效,必要时附相关的图片作为附件。隐蔽工程验收须有上述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5、结算管理: 1)结算资料按贵司要求申报。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贵司指令、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如其

15、中涉及工程变更、工程洽商的,我司有义务就涉及的内容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否则结算时不予计量和支付。 6、费用管理: 我司承诺按合同原则实事求是地申报变更费用及结算费用,不高估冒算,若我司报送金额超过双方确定的变更/结算金额(按合同原则确定)的10%,我司同意超过部分的1%作为处罚在最终的费用总额中扣除,即: 最终的变更/结算金额=双方确定的变更/结算金额-(我司报送金额-双方确定的金额*(1+10%)*1% 上述的要求,包括上述程序中约定的时间、表现形式(包括表格的规范填写等)。 承诺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上页 下页C2总包合同文本-150211(2015-5-25 16.14.11 226) 第五章 补充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 附件1 投标人疑问卷及回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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