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荣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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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荣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项目名称:荣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 低压供电系统工程低压供电系统工程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G1600080056B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招 标标 人:人: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盖单位章) 编制人:编制人: 王王 曦曦 证书编号:证书编号: 渝建渝建招招20050431号号 审核人:审核人: 卢卢 翔翔 证书编号:证书编号: 渝建渝建招招20071015号号

2、 二二一六年六月一六年六月 目目 录录 第一卷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 评标办法前附表34 1. 评标方法39 2. 评审标准39 2.1 初步评审标准39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9 3. 评标程序39 3.1 初步评审39 3.2 详细评审4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0 3.4 评标结果4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82 第二卷83 第六章 图纸及地勘资料84 第三卷85 第七章 技术部分 .86 第四卷8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8 一、投标函部分90 (一) 投标函93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

3、证明及授权委托书94 二、商务部分96 (一)所投标的设备品牌、数量及清单.99 (二)技术偏差表.100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1 三、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102 四、资格审查资料105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8 (2)授权委托书.109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0 (4)项目管理机构.111 (5)2011年2013年度财务状况表.113 (6)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14 (7)信誉要求.115 (8)其他资料.119 1 第一卷第一卷 2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荣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低压供电系统工程荣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

4、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低压供电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重庆市荣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已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渝发改环20147 05号文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法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重 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低压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低压供电 系统工程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该工程位于荣昌县昌州街道七宝岩村。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5、: 本期工程扩建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2.5万m3,扩建后总规模达日处理生活污水5万m3。本期 扩建的主要内容为:新增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加氯间 的设备、氧化沟配水井、氧化沟、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房; 新增与5万m3/d相配套的总配水井、储泥池、加药间。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00 万元。 2.4 本次招标范围: 2.3.1 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防系统的二次设计;除照明以外的低压电气线路及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控制仪表、控制线路、控制屏的供货及安装;安防系统的信号采集、传输及终端显示设备 的供货及安装;配电控制柜

6、及电力电缆的供货及安装;流量计的 采购;整个系统集成(含一、二期系统整体);系统联调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因现处于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过渡期内,持旧版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应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老资质标准 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规定”取得资质的投标人);持新版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应同时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

7、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新资 质标准 3 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取得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有完成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及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供货 或安装业绩至少1个。 3.1.2、投标人需提供PLC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仪表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 售后服务承诺书;为保证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要求由生产厂家驻渝当地 派出机构签字。 3.2 投标人须为近期财务状况良好的独立法人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

8、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年7月月1日起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 信息网(http:/)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地勘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 、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 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年7月月22日日 10 时时 00 分(北京时间)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9、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门口(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见 开标当天展示牌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交易日程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A2004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卢翔、唐源源 电 话:023-46770279 电

10、 话: 023-67706410、67706841 传 真:023-46770279 传 真: 023-67707196 4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招标人 招 标 人: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3-46770279 传 真:023-46770279 1.1.3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2004室 联 系 人:卢翔、唐源源 电 话:023-677

11、06410、67706841 传 真:023-67707196 1.1.4项目名称 荣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低压供电系 统工程 1.1.5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荣昌县昌州街道七宝岩村 1.1.6工程规模 本期工程扩建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2.5万m3,扩建后总规模 达日处理生活污水5万m3。本期扩建的主要内容为:新增粗格栅及 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加氯间的设 备、氧化沟配水井、氧化沟、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接触消毒池 、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房;新增与5万m3/d相配套的总配水井、储泥 池、加药间。 1.2.1资金来源 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 1.2.2出资比例

12、 100%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 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防系统的二次设计;除照明以外的低压电 气线路及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控制仪表、控制线路、控 制屏的供货及安装;安防系统的信号采集、传输及终端显示设备 的供货及安装;配电控制柜及电力电缆的供货及安装;流量计的 采购;整个系统集成(含一、二期系统);系统联调等。具体以施 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3.2计划工期 75日历天。(投标函中未填报投标工期或填报的投标工期超过 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 标处理。) 1.3.3

13、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工程设计文件的 要求,质量验收标准为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要求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因现处于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过渡期内, 持旧版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 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老资质标准 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规定”取得资质的投标人);持新版资 质证书的施工企业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和电子与

14、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 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取得资质的投标人);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 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PLC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 诺书;仪表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为保证提供及时 周到的服务,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要求由生产厂家驻渝当地派出 机构签字。 注:资质条件、业绩要求、授

15、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相关证 明资料原件备查。 2. 财务要求财务要求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企业2012年、2013年、2014年均为赢利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 6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告签发时间为准,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完成处理规模 为2.5万吨/日及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供货或安装业 绩至少1个。(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 业绩还需提供工

16、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4.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开标时查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是 否受到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是否在处罚期内的 情况,若有,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 ,不得参与投标,未被暂停本市内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被暂停本市 内投标资格的真实性承诺; (3)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 期限已满的应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 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人

17、员,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将被废标; 注: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情况 打印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交易中心应配备网络及电脑实现开标时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 况及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功能。 项目经理自行承诺在本地或外地均无在建项目情况(格式自 拟)。若有则按投标文件弄虚作假进行处罚。 (2)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12年1月1 日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有完成处理规模 为2.5万吨/日及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安装业绩至少1 个。 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

18、身份证、职称证、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管理过的项目业绩 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6.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7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 时间为准)有完成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及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 理厂自控系统安装业绩至少1个。 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社 保证明材料、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工 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业主证明复印件; (2

19、)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造价员 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 注:应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人员 配备满足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上岗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7.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身份证除外)的原件(包括承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身份证除外)的原件(包括承 诺原件)备查(在开标现场一次递交不得补交),评标委员会审查诺原件)备查(在开标现场一次递交不得补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若专家核验时缺少相应原件,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若专家核验时缺少相应原件, 则资格评审不通

20、过。则资格评审不通过。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1.9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凡参 加投标的单位招标人将视为其对该项目的现场情况已了解。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公布的答疑、补遗书 、补充通知。 2.2.1 投标人质疑招 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 、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

21、0 16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 8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提交质疑。 2.2.2 招标人对招标 文件答疑的截 止时间 2016年7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答疑在重庆市工程建 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答疑补遗区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2.2.3 招标人对招标 文件进行补遗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上 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

22、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 时间。 2.2.4 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及答疑补 遗提出异议的 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 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答疑补遗区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

23、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3.2投标报价 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至少距投标截止日 期3天前(http:/)网上公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主要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2、计价方式及报价说明、计价方式及报价说明 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报价范围:各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 工图纸进行报价。报价包含系统二次优化设计,一、二期系统集成 以及相关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配合调试、检验、性能试验、 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所有工作的费用。 3、

24、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 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地勘报告、国家技术和经 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9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LGZ- 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CQJZDE- 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 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 2008)、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 2013)等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编

25、制、投标人的企业定额由投标人 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 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与其他施 工单位相互协调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 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 目清单两部分。 4.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 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 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 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或

26、报价为零,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 合单价内,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的指令及施工设计图完成该子项工 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中标后以中标人投标 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包干使用。 4.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 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 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 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加项目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 不再调整。 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 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

27、术 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 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 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10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文件按废标处理。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 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LGZ- 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定价计列的项目,中标后,根据招标人和监理 单

28、位审核认可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或按照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清单 结算原则执行。 4.3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因工程 量增减、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而引起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 术措施费的变化,其措施费按投标时的报价实行总价包干(技术措 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 计量单位计列的项目以及以暂定价计列的项目除外),均不再调整 ; 4.4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综 合考虑,将以下明示的内容自行列项计入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或技 术措施项目费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计取。 (1)施工用水用电: 施工用电:招标人在踏勘现场时

29、指定变压器位置,其变压器以后的 部分(包括电缆铺设,配电箱的设置等)由投标人自行实施并承担 其相应费用,投标人应负责变压器的使用、管理、运行和维护等费 用,同时承担安全和管理责任。另外,投标人还应考虑预备发电机 组自行发电,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 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 ,包干使用。 施工用水:招标人在踏勘现场时指定接水口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现场实际情况,可自行接入施工现场,也可采用租用消防车或洒 水车运输工程用水和生活用水,各种水、电接口的协调费、接入费 用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 时不再调整。

30、(2)投标人应充分调查招标工程范围内的现有地方路网并踏勘现 场,自行考虑进场道路和施工便道布设方案(含到弃渣场的道路) ,自行测算新修施工临时便道费用或因使用现有道路产生的拓宽及 维护保养或租用等费用(如果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施工 11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纳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 (3)材料、设备检验试验费按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施工组 织措施项目清单并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内;特殊检验试验费由投标人 自行测算,计入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纳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标 后包干使用。 (4)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场地内排水的系统性排放

31、,主要是 雨水、工程用水、生活用水及周边区域渗水、流水等,由此产生的 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如 中标人乱排乱放,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及罚金。 (5)本项目必须响应招标人的总工期要求,各种赶工措施费、夜 间施工费等一切为满足工期要求的投入,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 本次投标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如不能按期完成,造成工期延误 ,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6)临设的搭设和材料设备、机械堆场必须保证不影响工程的实 施,如在招标人用地范围内,使用招标人所储备的土地,必须得到 招标人的同意,各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场地及周边区域的情况,由 投标人自行测算此费用,纳入本次投标

32、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 (7)各投标人必须综合考虑周边区域的各种交叉干扰,自行考虑 相应措施,由此产生的成本增加,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内 ,包干使用,结算不作调整。 (8)各投标人应承担清除施工现场内及周边遗留垃圾的一切费用 ; (9)各投标人应承担施工合同期间因气候恶劣、洪水等导致工期 延长造成工程费用增加的风险; (10)各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国家审计时间较长的因素,充分考虑资 金占用、融资、垫资等风险。 以上提醒如果承包人在工程承包措施风险报价中没有报价或少报, 均认为没有报价或少报的内容包含在其它费用中。 5、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5.1如果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招标图中

33、工程量不一 致,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以 便招标人核查,除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 修改外,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12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 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2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 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

34、际工程量应是根据 合法的竣工资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LGZ- 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5.3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 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GB50500- 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LGZ- 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标准、 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 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 子项所需的人工

35、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 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除合同约定调整综合单价外,中标后无论任何种因素招标人不再对 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5.4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或 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投标 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 废标处理。废标处理。 5.5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并必须附分 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含工、料、机消

36、耗量明细), 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否则视为对招标文 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 ,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 中,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的指令及施工设计图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 ,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 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 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 13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5.6

37、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 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 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 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招标设计图纸及投 标技术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5.7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包括施工中试验用材料损耗和费 用等,无论材料由何方供应,也无论这些损耗是否包含在消耗定额 内,均由投标单位纳入相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内。 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和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和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包含

38、总价、分部分项主要考核项目单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相报价(包含总价、分部分项主要考核项目单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相 应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废标,投标总价应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废标,投标总价 及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的最高限价最迟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的最高限价最迟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天公布。三天公布。 7、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 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 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渝建发201425号)执行 ,并作为暂定价由招标人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仅作为投

39、标报价 的共同基础。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 文的规定按实调整,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8、材料采购及报价 8.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设 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 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中标人采购材料、设备前应向招标人提 交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表并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采购 。 8.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 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近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 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设备价格涨跌风 险,并且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

40、料、设备价格应与“人 工、材料(设备)、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 致,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 理。理。中标后,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均不作调整。 14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8.3材料设备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 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9、人工费: 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 价信息近期公布的市场人工指导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 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10、税金 按投标费率结算,

41、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税金费率高于规定费率, 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11、规费 按投标费率结算,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 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12、其他说明: 12.1按政策规定应由施工单位购买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 各种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 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12.2根据本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本项目的实际开工及作业时间以 招标人通知为准,由此造成的延期开工、停工、窝工损失由投标人 自行考虑并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 招标人提出索赔。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42、日起计算) 3.4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 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小时之前投标截止时间三小时之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 汇方式直接划付,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 、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具体到账情况均以市交易中心所展示的银 行到账信息为准。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万元,下列账户投标单位任选 其一。 项目编码:项目编码: 5662262016070100102004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荣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低压供电系统工荣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自动化控制

43、系统及低压供电系统工 程程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15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户户 名: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 03010101200100150935327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户 名: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 1239052

44、337103015327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3) 户户 名: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1059866666-5327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4) 户户 名: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 9558853100000253272 3、投

45、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银行基 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 CB.COM.CN)下载。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 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 交易中心向中标人

46、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 应于5日内退还。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咨询:63672115 3.5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 原件查验(身份证原件可不提供)。 3.5.4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2012年至2014年 16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3.5.5 近几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否则按废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的份 数 经济标、商

47、务标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二份; 技术标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报价光盘一份。电子报价光盘装入 投标函部分文件袋)。 3.7.5 格式要求 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 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 码。 (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 码 (3)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4.1.1 投标文件

48、 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 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 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 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 17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 “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如果投

49、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 收。 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 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材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1)招标人名称: (2)投标人名称: (公章) (3)项目名称: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标注的将被拒收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从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起至2016年7月2 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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