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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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篇一: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符号-0 3、基本规定-0 4、原材料及成品进场-0 4.1一般规定-0 4.2钢材-0 4.3焊接材料-0 4.4连接用紧固标准件-0 4.5焊接球-0 4.6螺栓球-0 4.7封板、锥头和套筒-0 4.8金属压型板-0 4.9涂装材料-0 4.10其他-0 5、钢结构焊接工程-0 5.1一般规定-0 5.2钢构件焊接工程 -0 5.3焊钉(栓钉

2、)焊接工程 -0 6、紧固件连接工程 -0 6.1一般规定 -0 6.2普通紧固件连接 -0 6.3高强度螺栓连接 -0 7、钢零件及钢部加工工程 -0 8、钢构件组装工程 -0 8.1一般规定 -0 8.2焊接H型钢 -0 8.3组装-0 8.4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0 8.5钢构件外形尺寸 -0 9、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0 9.1一般规定 -0 9.2预拼装 -0 10、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0 10.1一般规定 -0 10.2基础和支承面 -0 10.3安装和校正 -0 11、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0 11.1一般规定-0 11.2基础和支承面 -0 11.3安装和校正 -0

3、12、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 -0 12.1一般规定 -0 12.2支承面顶板和支承垫块 -0 12.3总拼与安装 -0 13、压型金属板工程 -0 13.1一般规定 -0 13.2压型金属制作 -0 13.3压型金属板安装 -014、钢结构涂装工程 -0 15、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 -0 16、附录A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及尺寸允许偏差 -0 17、附录B紧固件连接工程检验项目 -0 18、附录C钢构件组装的允许偏差 -0 19、附录D钢构件预拼装的允许偏差 -0 20、附录E钢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 -0 21、附录F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测定方法 -0 22、附录G钢结构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

4、证检测项目-0 23、本规范用词不说明 -0 24、条文说明 -0篇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编制工作概况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65号文和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主编,会同武钢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历经1年,共同编制成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 编制的指导思想 编制工作始终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编制原则为基础,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方针,结合钢结构工程的特点进行。编制的整体思路是按新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体系改革原则,

5、将原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和原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套改成一个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始终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相协调;与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相协调;与其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标准相协调;为施工工艺和评优标准等推荐性标准留有接口,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规范标准体系。通过1年多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先后召开了8次工作会议,另外还有3次编制组长会议,先后完成7稿,在建设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大力支持下,编制组顺利完成编制工作。 3 主要内容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紧

6、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部分)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

7、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有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规范规定的原则进行划分。 (1)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允许偏差项目中最大超偏差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2)钢结构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钢结构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

8、列规定: 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有关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4 强制性条文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编写和审查会要求,本规范在全部157条检验项目中,强制性条文12条,占7.5%。以下为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内容: (1)第4.2.1条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2)第4.3.1条 焊接材料的品种、

9、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3)第4.4.1条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 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10、(4)第5.2.2条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 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第5.2.4条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 圆管T、K、Y形节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

11、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的规定 (6)第6.3.1条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见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7)第8.3.1条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构件直立,在两端支承后用水准仪和 钢尺检查。 (8)第10.3.4条 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

12、4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 (9)第11.3.5条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5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对于整体垂直度,可采用激光经纬仪、全站仪测量,也可根据各节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对于整体平面弯曲,可按产生的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10)第12.3.4条 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

13、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检查数量:跨度24m及以下钢网架结构测量下 弦中央1点;跨度24m以上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1点及各向下弦跨度的四等分点。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水准仪实测。 (11)第14.2.2条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m,室内应为125m,其允许偏差为- 25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 5m。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12)第14.3.3条 薄涂型防火

14、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涂层厚度测量仪、测针和钢尺检查。测量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标准的规定及附录F。 5 主要问题说明及建议 5.1 钢结构工程的划分 原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将大型钢结构工程视为单位工程验收,主要是考虑工程实际和评优等因素,这种处理为我国钢结构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为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专业验收规范相一致,且本

15、次规范只设立“合格”标准等因素,本规范回避了该问题,并希望在以后新的评优标准中考虑。 5.2 抽样方案 目前使用的抽样方案,虽然有其不合理的一面,但从工程实践来看,还是可行的。希望在今后的修订工作中,按照统一标准的要求,能比较完善地解决此问题。 5.3 允许偏差项目的门槛值 原验评标准规定了一个百分数,允许一定比例的检查点值超出,但没有规定极限值。本规范规定一般允许偏差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制定允许偏差项目的门槛值主要是考虑钢结构对缺陷的敏感性,有利于控制工程的质量。 5.4 与相关规范的协调 现行钢结构设计规

16、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大多是80年代颁布的,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钢结构技术中有关新结构、新材料的技术标准规范正在制订中。以上原因在内容上制约了本规范编制,待相关标准规范颁布实施后,本规范再行修订,力求保持同步性。篇三:钢结构验收规范最新版 一、验收依据: 1、验收钢结构工程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经图审机构审核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 2、施工单位应在钢结构主体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报质量监督机构。 3、验收组织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

17、2条要求,对钢结构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检测、施工和建设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实行监督。 4、验收会议的工作程序一般按施工、检测、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的顺序进行陈述和认可。并由监督站作监督验收的执法检查的评价。 5、参加人员:钢结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试验(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二、验收内容: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文件要求的程序予以确定。 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作出书面的钢结构施工质量自检评价报告。报告中应对所施工房屋钢结构施工情况进行介绍

18、,内容一般应主要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问题处理协议;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钢材进场验收;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基础和支承面锚栓紧固及位置偏差;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等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需进行的螺栓实物最小载荷试验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检验和复验;高强度螺栓紧固铀力(预拉力)复验;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1级的和跨度40m钢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钢网架完成后的挠度值测量;钢结构焊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验,钢结构防腐、防火涂

19、装情况;钢材及焊接材料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情况;钢结构安装的平面、竖向、节点联结的施工质量情况,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情况,钢结构房屋沉降观测情况,提出质量自检评定结果。 2、验收时应提供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资料: (1)钢材、钢铸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需抽样复验的应有复验报告,重要钢结构焊接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抽样复验报告; (2)焊工合格证书;考试合格项目及施焊认可范围; (3)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超声波、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的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报告。 (4)制作和安装的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

20、验报告; (5)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值检查记录表; (6)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的挠度测量值检查记录表; (7)钢结构用防腐和防火涂料产品质量证明书; (8)钢结构拼装记录; (9)钢结构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钢结构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查记录; (12)沉降观测记录及评价报告; (13)钢结构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1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记录; (16)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 三、检测单位: ?依据相关

21、检测标准,按合同委托完成内容对钢结构原材料、制作、安装过程的试验资料承担试验责任。陈述试验项数、内容、材料质量和报告的真实性,并提交工程检测报告。 四、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对所监理钢结构主体工程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报告中应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各分项工程划分及验收意见,对钢结构材料进场验收,钢结构紧固件连接见证检测结果,对焊缝检测,高强度螺栓连接试验,焊工资格,钢结构拼装整体垂直度和平面弯曲质量情况,网架挠度测试情况,沉降观测情况等有关安全和功能检验的结果,对施工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和旁站监理情况及监理通知书情况,对工程事故及处理情况进行验收,并确认验收质量等级和结论。 ?监理单位的质量

22、评估报告应经总监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3、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4、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7、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旁站监理记录; 8、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的验收记录; 9、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0、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1、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 五、勘察、设计单

23、位: ?应对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评价,并对钢结构制作、安装实体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意见,提出质量验收检查时的具体整改要求,并在钢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上予以签字、盖章。 ? 六、建设单位: ?应由建设单位的法人或法人代表委托的该项目负责人,对施工、试验(检测)、监理、勘察、设计所作的结论性意见,提出是否通过验收的意见。 ? 七、监督单位: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2003162号)文件要求对钢结构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的程序、组织形式、验收内容和依据、验收结论等提出监督意见,如各方对验收意见不统一,持有原则分岐或钢结构主体结构质量异常情况未予处理,应待各方协商解决和异常质量问题得到处理后,提请各方再行组织验收。 八、钢结构实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后,由监理、施工单位将钢结构主体结构工程全部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资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汇总分类,装订成册提交有关单位或部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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