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8 路桥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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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桥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办法制度编号:LQJS/XM-安01-2011 主编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管控目标、指标3第三章 组织机构4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5第五章 法律法规识别5第六章 重要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5第七章 教育培训5第八章 安全技术交底7第九章 安全生产费用8第十章 检查验收8第十一章 危险品、污染物及能源资源控制11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11第十三章 应急管理11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12第十五章 科技创新12第十六章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12第十七章 安全专项活动13第十八章 评估与改进14第十九章 附则14附录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6附录

2、2:安全环保责任制度16附录3:安全环保教育制度28附录4:安全环保会议制度32附录5: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制度34附录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37附录7:安全环保检查制度38附录8: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办法43附录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47附录10:安全环保奖罚制度49附录11: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55附录12:环境保护管理办法59附录13:消防管理规定63附录14: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定73附录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5附表1:三级安全教育卡汇总表106附表2: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卡107附表3:员工个人安全环保责任书108附表4:班前安全讲话卡110附表5:安全生产会议(活动)登记卡

3、112附表6:班 中 安 全 巡 回 检 查 卡113附表7:安全环保教育记录114附表8:安全环保会议记录115附表9:专(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名册116附表10:特种作业人员名册117附表11:进场安全总交底118附表12:操作层安全环保管理责任书120附表13:分部、分项安全环保交底记录122附表14:重点部位交底和旁站监控记录表123附表15: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124附表16:安全员日志125附表17:安全环保检查计划126附表18: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127附表19:安全用品验收记录128附表20: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附件129附表21: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130附表22:操作

4、平台搭设验收单131附表23: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132附表24:脚手架搭设验收单133附表25: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134附表26:施工升降机安装(加节)验收单135附表27: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137附表28:塔式起重机安装(加节)验收单139附表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140附表30:接地电阻测试验收单141附表31: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表142附表32:安全环保整改通知书143附表33:安全环保处罚通知书144附表34:违章处理登记表145附表35:应急设备设施台帐146附表36:应急演练计划147附表37:应急演练记录148附表38:应急演练总结报告149附表

5、39:领导干部带班作业记录表150附表40:安全生产信息月报表15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安全环保管理,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结合中交股份和路桥建设相关制度编制。第二章 管控目标、指标第三条 项目部应结合实际确定安全环保管控目标、指标,常用目标、指标如下: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1、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0案次;2、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伤0案次; 3、较大(

6、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0案次;4、急性中毒事故、重大传染病和严重职业病0案次;5、重大设备、火灾、交通和火药爆炸等事故0案次;6、安全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安全考核达标。(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1、污染物排放符合地方和相关方的要求,无重大环境污染投诉;2、努力节约资源、能源; 3、废料和弃方集中堆放,统一治理;4、噪声不影响当地居民的夜间休息,工地扬尘不高于0.8米;5、施工区内无水土流失,不破坏植被,最大限度的节约用地。第四条 项目部应在会议室、宣传栏等明显位置公布确定的安全环保目标、指标。第五条 项目部应对确定安全环保目标、指标进行分解,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各作业工序,并以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

7、任书形式通知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半年或年度)对目标应进行考核,目标考核应是量化的可测量结果。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任副组长,其他项目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参见附录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安全环保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 项目部应设立安全部,根据合同额按1人/5000万的标准足额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

8、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增加。第八条 各分包队伍应根据以下标准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队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第九条 项目部应绘制安全环保管理网络图,并在会议室等明显位置公布。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参见附录2),并发放至

9、各责任部门(协作队伍)。第五章 法律法规识别第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依据路桥建设法律法规获取与识别管理办法收集项目适用的地方安全环保法规标准,结合路桥建设收集的国家安全环保法规、标准建立项目部适用安全(环保)法规清单,并及时将收集的法规条文及建立的法规清单上传到路桥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相应目录下。第六章 重要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根据路桥建设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办法和路桥建设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牵头组织进行本项目重要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编制管理方案,并及时将数据录入(上传)到路桥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中。第七章 教

10、育培训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制度(参见附录3)和安全环保会议制度(参见附录4)。第十四条 三级安全环保教育施工人员进场后,由项目部人劳统计进场人员,项目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按照人劳的安排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建立教育卡,同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上岗。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操作层负责人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书由项目安全部归档。第十五条 班组安全环保活动项目安全部对操作层安全员进行交底,并要求建立起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包括班前安全讲话、班组安全会议及班中安全巡查,由操作层安全员实施,项目安全部收集。第十六条 日常安全环保教育项目安全部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季节性或者其他形式的安全教

11、育,保证日常的安全环保教育每年每作业层不少于一次,并有教育记录。第十七条 安全例会 每周由主管安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安全部负责记录会议内容。第十八条 培训与取证由项目人劳对特殊工种人员和证件进行统计,归档证件复印件。持证人员不满足施工要求时,由项目安全部提出取证培训计划,人劳联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特殊工种进行强制培训。第十九条 许可证件如项目涉及水上施工应及时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项目使用到民爆物品应办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及时进行复审。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根据情况办理相关许可证件。第二十条 本章应建

12、立的文件、记录资料(一)三级安全教育卡汇总表(参见附表1)(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卡(参见附表2)(三)员工个人安全环保责任书(参见附表3)(四)班组活动记录(班前安全讲话(参见附表4)、班组安全会议(参见附表5)、班中安全巡查记录(参见附表6)(五)安全环保教育记录(参见附表7)(六)安全环保例会记录(参见附表8)(七)专(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名册(参见附表9)(八)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参见附表10)第八章 安全技术交底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五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等规定建立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制度(参见附录5

13、)。第二十二条 操作层签订合同后,由项目经理牵头对操作层进行管理,验证操作层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和有关证件,并签订操作层安全环保管理责任书,项目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对操作层进行安全环保总交底。第二十三条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总工根据建设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牵头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技术质量部及安全环保部参与进行编制。完成后须报监理和业主审批。由项目总工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于重点部位项目安全和技术部门应进行现场交底和旁站监督。第二十三条 安全作业指导书 对于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部技术部牵头,安全环保部参与

14、编制安全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后由总工审批,由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对操作层进行交底。第二十四条 操作规程项目部安全部结合实际,就投入的各类工种人员制定相应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交底。第二十五条 本章应建立文件、记录资料(一)进场安全总交底(参见附表11)(二)操作层安全生产责任书(参见附表12)(三)分部、分项安全环保交底记录(参见附表13)(四)重点部位交底和旁站监控记录表(参见附表14)(五)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参见附表15)第九章 安全生产费用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二条,建

15、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八、十六、十八、二十二条,路桥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参见附录6)。第十章 检查验收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三十、三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二十、二十一、二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条,第三章,中交股份、路桥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生产施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下发制定措施

16、限期进行整改。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留有记录。 第二十八条 安全环保检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参见附录7)。项目部每月必须组织不少于一次由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环保大检查,安全部环保部门具体策划、组织安全/环保大检查;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巡查,检查结果由安全员在安全日志上予以记录。第二十九条 安全防护项目部应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办法(参见附录8),对进场的安全物资和搭设完成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项目部物装部负责进场安全物资的验收并填写表格,安全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并填写表格。资料在安全部归档。第三十条 大临设施现场脚手架、工作平台、大型模板、临时通道、爬梯和支架等大型临时设施由技术部

17、具体负责、安全部参与验收检查,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由技术部保存。第三十一条 机械设备项目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参见附录9),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进行验收检查,由物装具体组织,安全部、技术部、工程部相关人员参与验收,验收资料由物装部保存。项目物装部对龙门吊、架桥机及塔吊等特种设备应请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记录。第三十二条 临时用电项目部技术部负责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由总工审批,项目部负责临时用电的部门对临电施工进行验收检查,安全部保存验收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 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18、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签发“安全/环保(不符合)整改通知单”,并规定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查,并保存相关记录。第三十四条 考核与奖惩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环保奖罚制度(参见附录10),并按照制度进行考核。第三十五条 本章应建立文件、记录资料(一)安全日志(参见附表16)(二)安全环保检查计划(参见附表17)(三)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参见附表18)(四)安全用品验收记录(参见附表19)(五)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附件(参见附表20)(六)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参见附表21)(七)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参见附表22)(八)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参见附表23

19、)(九)脚手架搭设验收单(参见附表24)(十)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参见附表25)(十一)施工升降机安装(加节)验收单(参见附表26)(十二)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参见附表27)(十三)塔式起重机安装(加节)验收单(参见附表28)(十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参见附表29)(十五)接地电阻测试验收单(参见附表30)(十六)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表(参见附表31)(十七)安全环保整改通知书(参见附表32)(十八)安全环保处罚通知书(参见附表33)(十九)违章处理登记表 (参见附表34)第十一章 危险品、污染物及能源资源控制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应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六、四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九、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中交股份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参见附录11)和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参见附录12),项目部相关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对危险品进行管理,安全监部进行监督。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第三十七条 项目部应结合实际建立消防管理规定(参见附录13)、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参见附录14)等制度,并严格按照中交股

21、份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Q/ZJGF ZH001-2009)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设置。第十三章 应急管理第三十八条 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三十三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见附录15),并根据项目所处环境编制如消防、防台防汛和防泥石流等其他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 并每年组织进行演练。应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有:(一)应急设备设施台帐(参见附表35)(二)应急演练计划(参见附表36)(三)应急演练记录(参见附表37)(四)应急演练总结报告(参见附表38)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第三十九

22、条 项目部应依据路桥建设安全环保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于每月26日前在路桥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中填写事故月报表,负责调查处理一般等级以下事故。第十五章 科技创新 第四十条 项目部应积极组织和进行安全课题的总结和研究,项目开工策划时就应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课题研究计划,力争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取得一到两个课题的研究成果。第十六章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第四十一条 项目部应依据路桥建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的规定(试行)要求安排好领导带班,建立领导带班台账(参见附表39),对带班领导、所带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等作详实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班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向下一班带班

23、领导交代清楚,带班领导必须签字确认。第十七章 安全专项活动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应依据相关要求(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等)积极开展安全环保专项活动(如:隐患排查、节能减排等),并及时将有关总结、报表报公司安监部备案。(一)隐患排查各项目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认真编写文字说明,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每季度末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公司安监部。(二)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活动是国家一项基本国策,为了降低能耗、减轻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务院明确提出了节能减排活动

24、的开展,在“十二五”期间目标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各项目每个月在安全信息月报表中填写每月的柴油、汽油以及用电量的使用情况,准确反映出项目施工所消耗的能源情况,通过开展一系列的节能减排活动,减少能源的消耗,从而到达节能减排的目标。(三)平安工地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各项目部必须做好平安工地的宣传活动,2010年为创建示范年,2011年为达标推广年。各项目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四)安全生产年根据中交股份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必须根据自身的生产安排编制安

25、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同时,各项目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好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构筑和谐发展氛围。(六)安全生产月各项目应各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好 “全国安全生产月”等安全专项活动,做好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活动经费,动员广大员工和群众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手段,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范围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地报送二级公司安全部。第十八章 评估与改进第四十三条 项目部应定期(半年)对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安全环保管理目标、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符合性、安全生

26、产责任制、事故预防、安全投入、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应急管理等情况,并将评估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公司安监部。项目部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项目上个月安全生产信息月报表(参见附表40)报送公司安监部。第十九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建设国内施工项目,海外项目应结合驻在国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参照执行。第四十六条 项目部所在地政府、业主要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从其规定;项目部可结合实际对本办法中的附录所附制度及附表进行修订。附录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编号:LQJS/XM-安01-录0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第一条 每月召集一次项目职业健康安全

27、、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或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第二条 每月组织一次全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大检查,并对各部门和操作层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第三条 领导小组成员每日轮流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第四条 职责和权限(一)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和措施建议;(二)研究并确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三)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审定和协调工作;(四)重大事件、纠纷的预防、整改及查处工作;(五)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是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

28、保护最高管理组织,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展开各项工作,个人、所属单位(施工队伍,以下同)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小组的决议、决定;(六)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有权对项目所属个人、单位(作业队)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业绩进行评议;(七)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有权对所属单位(作业队)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审查。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附录2: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编号:LQJS/XM-安01-录02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第一章 部门职责和权限第一条 安全环保领导小组(一)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境

29、保护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和措施建议;(二)研究并确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三)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审定和协调工作;(四)重大事件、纠纷的预防、整改及查处工作;(五)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是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最高管理组织,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展开各项工作,个人、所属单位(施工队伍,以下同)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小组的决议、决定;(六)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有权对项目所属个人、单位(作业队)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业绩进行评议;(七)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有权对所属单位(作业队)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

30、作进行审查。第二条 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一)收集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法规 及其它信息供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决策或传达贯彻实施; (二)结合项目情况或在领导小组授权下起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三)编制和确立项目安全技术、污染治理措施;(四)组织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的先进经验,收集整理相关管理信息,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关内控标准、技术措施;(五)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案,并监督相关单位实施; (六)参加关键工序施工组织设计的

31、审查、竣工验收和大型设备试运转的检查验收工作,提出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七)指导各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对安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和考核、相关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八)对作业队安环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工作,协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九)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环境污染、职业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十)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以及上级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十一)对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十二)负责监督项目员工劳保/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并建立档案;(十三)

32、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十四)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环保设施进行规划、布置、检查和登记。(十五)有权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作业队)和先进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并在领导小组的授意下下达奖励通知书或通报表彰;(十六)有权对违规单位(作业队)或个人提出批评或处罚的建议并在领导小组的授意下下达处罚通知书或通报批评;(十七)有权调阅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和随时对现场检查;(十八)有权建议对作业层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进行调配、任免;(十九)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重大紧急事件时,有权调配项目适合应急抢险的所有资源。第三条 工程部(一)协助提供、调配合格的施工资源;(二)为作业员工提供

33、安全的作业场所;(三)合理调剂作业时间、优化调整生产计划,避免员工疲劳作业;(四)认真组织落实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五)认真组织整改现场危险源和环境污染源;(六)有权对不服从工作调配的单位(作业队)提出处罚建议;(七)有权建议对基层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配、任免。第四条 物装部(一)对物资供应商进行评价,保证供应商提供合格的产品和相关服务;(二)制定和贯彻落实项目部物资管理方案,并保持相关记录;(三)对物资材料的采购、运输、加工、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和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四)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

34、及其控制措施; (五)及时提供合格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物资材料;(六)建立材料消耗台帐,及时进行分析,发现有浪费现象及时纠正;(七)及时向供应商索取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关检验证书、产品安全作业指导书;(八)有权对各类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材料浪费较大的作业单位(作业队)和个人提出处罚和整改建议;(九)随时对各施工作业单位(作业队)自行采购的辅助材料进行检查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罚建议; (十)具体组织调查严重浪费事件和因物资材质因素造成的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第五条 物装部(一)组织进行现场船舶、机械设备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辩识和评价工作并形成清单,制定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35、二)制定和贯彻落实项目部船舶机械管理方案,并保持相关记录;(三)检查船机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相应的资格审查。对船机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对机械进场进行注意事项的交底、检查;(四)负责各种机械设备、船舶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五)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测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检测合格,相关证件齐全,方准交付使用;(六)组织制订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贯彻执行;(七)提供适合项目现场应急救援的各类船机设备(不包含外援船机)。(八)负责对机械、设备、车辆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

36、分析、处理、统计报告,提出预防措施;(九)有权对违反船机管理制度的人员和单位提出处罚建议;(十)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在海况、气候以及机械本身等不适工作的情况下,拥有机械事务最终裁决权。第六条 合约部 (一)积极收集各类信息,当业主有其它特殊要求(例如设计变更、合同外追加工程或附属设施)等,应及时让顾客确认并向顾客提出合理的索赔,报价应包含适当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费用,规避营业风险;(二)组织合同交底会议,通报顾客要求、提供其它相关资料,提请相关部门及时完善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三)对外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除考核承包队伍资质等级外,应考核承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避免将工程承包给无“

37、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的队伍施工;(四)规范与相关方的合同文本,并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履行条款列入合同内容; (五)定期组织对作业单位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评价,对严重不符合项或有严重违规履历的单位进行清除; (六)严格成本控制,降低资源消耗;(七)对严重违反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的单位(作业队)和个人提出处罚的建议;(八)有权随时检查作业单位(作业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承诺履行情况。第七条 技术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严格执行“三同时”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必须有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进行环保/安

38、全技术交底或操作练习;(三)对施工生产工艺、工序中存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努力减少作业中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尽量节约资源能源;(四)凡采用新的技术、工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五)指导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工作;(六)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过程中技术措施、防范措施、整改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临时脚手架、大型机械安装拆除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等的编制;(七)对表现优秀或严重不称职的技术人员提出奖罚和任免建议。第八条 质检部 (一)检查施工现场的临建布置、施工材料堆场等平面规划,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二)在施工现场

39、检查技术、质量时,同时检查和督促作业人员按施工规范、工艺操作,杜绝违规蛮干;(三)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进行验收,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实验,对不合格或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四)对严重违反施工程序、工艺的单位(作业队)和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五)监督检查作业单位(作业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的到位和实施情况。第九条 财会部(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并按规定进入工程成本;(二)审核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资金预算;(三)监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四)建立职业

40、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资金台帐,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五)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安全奖励和违章人员罚款等项工作;(六)完善、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标准及其配套制度。第十条 办公室(一)行政管理职责1、负责项目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规划,并按公司文明施工规定,搞好环境绿化及生活、生产排污、垃圾的处理;2、负责对员工食堂、生活用水、环境卫生的管理,确保饮用水达到国家标准,生活、办公区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杜绝脏乱差现象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3、作好食堂、生活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对炊管人员的健康检查,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配合当地部门的卫生检查,办理卫生

41、许可证;4、做好对小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小车的安全管理,杜绝病车上路和疲劳驾车;5、负责定期组织对从事特种作业和有害健康工作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空、高湿、粉尘、毒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调离岗位的建议;6、参照国家卫生标准配制、供给各种清凉饮料,确保卫生质量;7、及时收发、传达、督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文件进行管理。(二)人劳管理职责1、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对不适合原工种的人员予以调换,在调换、改变员工的工种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2、组织有关部门对新招收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许上岗工作;

42、3、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特别注重对特殊工种人员的专业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4、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建立员工档案,掌握员工基本健康、技能状况;5、制定和完善员工任职和考核标准,并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6、制订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教育培训档案。7、在制订分配或奖惩办法时,严格对安全生产的挂钩考核,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对应给予行政处分的责任者,经单位研究决定后,办理发文事宜。(三)保卫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工作、民用爆破器材管理的规定,对员工进行

43、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对防火防爆工作负责;2、制订项目消防和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或演习,监督各种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保养工作;3、负责火灾事故和破坏生产事件的调查,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促进生产顺利进行。第二章 项目各级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权限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 (一)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负全面管理责任。执行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条例、标准、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二)组织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及

44、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五)检查和督促其他领导和职能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六)组织对各类生产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不隐瞒,不谎报。(七)按规定设置安全环保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八)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方案、应急预案),对批准的计划(方案、应急预案)项目,应保证安全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45、(九)向上级汇报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下属意见并给予合理的答复或解释;(十)定期听取副经理或专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动态掌握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第十二条 主管副经理 (安全总监)(一)认真领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二)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三)具体落实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四)审核、批准发布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基础技术性文件或在项目经理的授权下,审批、发布项目管理性文件;(五)监督执行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提出并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六)在经理的授权下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主持安全/环保领导小组会议或工作会议;(七)协调、落实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所需资源,审核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计划(预算);(八)具体组织对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九)具体指导主管部门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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