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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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正阳工正阳工业业园区固体园区固体废废弃物弃物处处理工程理工程设计设计(二次)(二次) 项项目目编编号号: QJZB-GK14012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 招招 标标 人:人:重重庆庆市市鸿鸿庄建庄建设设开开发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招招标标代代理理机机构构: :重重庆庆国国际际投投资资咨咨询询集集团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盖(盖单单位公章)位公章) 目目 录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1. 总则.13 2. 招标文件.14 2.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时间15 3. 投标文件.15 4. 投标.17 5. 开标.18 6. 评标.18 7. 合同授予.19 8. 重新招

2、标和不再招标.19 9. 纪律和监督.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1. 评标方法.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 第五章 图纸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附处).50 正阳工正阳工业业园区固体园区固体废废弃物弃物处处理工程理工程设计设计(二次)(二次) 招招标标公告公告 2 1. 招招标标条件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480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鸿 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3、公开招标。 2. 项项目概况与招目概况与招标标范范围围 2.1 项目实施地址: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青杠拓展区 2.2 项目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约 39 公顷,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约 16.2 公顷。本次设计范围为 39 公顷用地红线范围。填埋池日处理能力为 500T/D,远期日处理能力 1000 T/D。 2.3 计划设计周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进场道路、管理区、填埋区、调节池及渗沥液预埋处理区、设备安装工程等相关工 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设计不允许专业分并在人包。 3. 投投标标人人资资格要求

4、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设计资质 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招标标文件的文件的获获取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登录“重庆市黔江区公共 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 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

5、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 心网址()”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 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3 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600 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 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6、: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白家河商务中心 联系人:吕老师 3 联系电话:023-7942696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黔江区建委2-2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379231008 4 第二章第二章 投投标标人人须须知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招标人 招 标 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白家河商务中心 电 话:023-79426962 联 系 人:吕老师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黔江区建委

7、2-2 联系电话:023-79231008 联 系 人:张先生 1.1.4项目名称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二次) 1.1.5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青杠拓展区 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约 39 公顷(本次设计范围),分为两期 建设,其中一期约 16.2 公顷。填埋池日处理能力为 500T/D,远期日处 理能力 1000 T/D 招标范围:包括进场道路、管理区、填埋区、调节池及渗沥液预埋处 理区、设备安装工程等相关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 设计、修改、变更等相关后续

8、服务工作。 1.3.2项目设计要求 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 门审核。设计文件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所有要求。 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 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承包人交 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1.3.3计划设计周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本项目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

9、本复印件)。(查 验原件) 2、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设计资质甲 5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外地企业须同时具 备有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副本及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查验原件)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 2010 年(含 2010 年)以来承担的工程设计无重大设计 缺陷或设计质量问题。 4、项目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师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10、 (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或生活垃圾处理场或工业固废处理场) 须提供有效注册证书、职称证、工程施工图设计委托合同、社保部 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1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复印件。 (查验原件) 5. 其余设计人员: 市政专业不少于2人,建筑专业不少于1人,结构专业不少于1人、 给排水专业不少于1人、电气专业不少于1人、暖通专业不少于1人,均 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2013年11月至投标截 止时间任何一个月)。(查验原件) 设计方拟定参加本次设计活动的设计人员,在投标、设计、后期服 务等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更换。 6、市外企业投标: 按照“渝建发2011

11、40号”文件规定,2012年4月1日起,重庆市外企 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并在开标 时出示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参与本项目设计人员必须 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 渝备案登记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入渝备案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 登记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承诺在投标中,所提供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承诺投标中不提供 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中标后不违法分包转包以及不得更换项 目班子成员等,并声明一旦违背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

12、人、行业主管 部门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 6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保证金。 8.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并装入投标人自备 的文件袋内,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身 份证除外)。如相关证件正在年检,开标时不能提供证件原件,必须提 供投标企业属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视为废 标。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 投标人 提出问题

13、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 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 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 2014 年 9 月 29 日 17 时之前(北京时间,下同)将质疑发送至邮箱 传真 023-79231008 1.10.3 招标人 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4 年 9 月 30 日 17:00 前发布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 易中心网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招标期间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 (http:/ 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 束作用。

14、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9 月 30 日 17:00 时之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 (http:/ 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负。 2.3.1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 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网(http:/

15、 7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 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 人对所有书面和口头咨询有保持缄默的权力; 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黔 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 合交易中心网(http:/ 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 收

16、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 (http:/ 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3.2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工作范围全部内容所需 的全部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后 续服务等一切费用,均含在报价内。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提出的各项支付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招标范围规定的设计及其配套 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 。 2、由投标人参照国家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人的最高限价,并结合

17、本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和投标人自身 实力自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 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责任等因素。结算时中标价不作调整。 3、投标报价 3.1、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工作范围全部内容所需 的全部费用。 3.3、投标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根据 市场行情和投标人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 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责任等因素。 3.4、本次招标实行总价包干,本项目设计最高限价为240万元,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

18、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 废标。 4、计费及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5、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费用的总和, 其中包括招标范围规定的设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 (投标报 8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价应采用投标函规定的格式)。 6、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 貌、交通状况、信息网络、电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 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 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 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3.3.1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

19、(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电汇。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 万元 到账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到帐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黔江分行 到帐账号:500013236000502035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79233626 3提交时间 2014 年 10 月 15 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以上 账户。所提交投标保证金需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否则 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的为 无效投标。 备注:投标

20、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入至重庆市黔江区公 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户。开标完毕五日后各投标企业凭进账单原件 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财务部,开具缴费收据后退还 其投标保证金,计息。 3.5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 3.7.4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函部分:一式四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2、技术部分(设计工作方案):一式四份(不分正本、副本) 3、资格审查部分:一式四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4、投标文件 U 盘:2 个(加盖投

21、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单位 名称等信息),包含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的所有资料, 其内容必须与正式纸制投标文件一致。 3.7.5装订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 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 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装订成册。 9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技术部分(设计工作方案)为暗标装订,如下: (1)设计工作方案页面使用白色 A4 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标 明确“设计工作方案”; (2)设计工作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 为 8

22、.5cm 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设计工作方案内 容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 (3)设计工作方案采用 A4 白纸,四号不加修饰的仿宋字体;图表 折合成 A4 号图幅;文字、图表不得彩色编制和编制页码;图纸和表格 中字号大小不限 (4)设计工作方案的装订不得夹带任何白纸、不得使用塑料夹条、 薄膜外皮及显露明钉、明线等,用白色线绳穿三孔装订后,再用 A4 白 纸作封底,最后将设计方案面页与底边对齐粘贴作为封面。 (5)设计工作方案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设计工作方案计 0 分。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使用的“投标函部分”袋、 “技术部分”袋、 “资格审查资

23、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 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4、 “投标函部分”、 “技术部分”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 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 定写明相应内容。 5、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 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投标文件U盘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 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 1、3、5、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接收。 4.1.2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

24、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及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 年 10 月 16 日 8 时 30 分至 201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除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外)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0 条款号条款

25、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 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重庆市内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市外企业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拟 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当场退 还投标文件。 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 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并确认。 7. 设有最高

26、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 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 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 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 上签字确认; 11. 开标结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

27、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 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 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需要需要补补充的其他内容充的其他内容 参加开标会议 的投标人代表 要求 重重庆庆市内所有投市内所有投标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须参加开参加开标标会,市外企会,市外企业业在渝分支机构在渝分支机构负责负责人和人和拟拟派派 项项目技目技术负责术负责人必人必须须同同时时参加开参加开标标会,否会,否则则,招,招标标人当人当场场退退还还投投标标文件。文件。 11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

28、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任缺一项, 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重庆市外企业入渝备案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投标人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任缺一项,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

29、给投标人。 注: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明 及及 法定代表人授法定代表人授权权委托委托书书 原件原件须须按要求装入投按要求装入投标标文件,也要随文件,也要随 身携身携带带壹份以供壹份以供监监督人督人员员核核实实身份身份。 。 签定合同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 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收费标

30、准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取。 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全额支付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 出。 其他 设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设计成果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真实性及合同履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项目总投资超出预算的,建设单位有权依法对设计单位 追究责任。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12 1. 总则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设部建筑工程设

31、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部分进行公开 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资金来源和落金来源和落实实情况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招标标范范围围、 、计计划划设计设计周期和周期和质质量要求量要求 1.3.1 本

32、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设计周期及建设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设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投标标人人资资格要求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入本项目其他设计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工 程中同时投标。 13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2010 年以来承担的工程设计有重大设计缺陷或设 计质量问题的; 1.5 费费用承担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

34、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语言文字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踏勘现场现场 1.9.1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自己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

35、决策负责。 1.10 投投标预备标预备会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 招标人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对投标人 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并在网上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分包 本工程招标人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12 偏离偏离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2. 招招标标文件文件 2.1 招招标标文件的文件的组组成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36、(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电子资料); 14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 招招标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 易中心网(http:/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

37、 合交易中心网(http:/ 2.2.3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负。 2.3 招招标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修改。 2.3.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修改都将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 (http:/ 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 2.3.3 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所 有书面和

38、口头咨询有保持缄默的权力; 2.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 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http:/ 标人是否在(http:/ 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投投标标文件文件 3.1 投投标标文件的文件的组组成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一)投标标函部分函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9、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 15 (3)招标文件确认书 (4)最高限价确认书 (5)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二)技技术术部份部份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三)(三)资资格格审查审查部分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 (4)2010年(含2010年)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5)信誉声明 (6)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7)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 投投标报标报价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40、 投投标标有效期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投标标保保证证金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41、作废标处理。 3.4.3 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 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五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1)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或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有其他瑕疵的。 (2)中标人在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6 (5)本招标

42、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5 资资格格审查资审查资料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材料的复印件,重 庆市外企业还需附入渝备案手续的复印件。 3.5.2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情况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环保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职 称证复印件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5.3“2010年(含2010年)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应附工程施工图设计委托合同复 印件。 3.5.4 信誉声明 3.6 备选备选投投标标方案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投标标文件的文件的编编制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3、”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设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 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44、”或“副本”的 字样。技术部分不分正副本。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投标标 4.1 投投标标文件的密封和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 处理。 4.2 投投标标文件的文件的递递交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5、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投标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

46、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开标标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开开标时间标时间和地点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开标标程序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评标 6.1 评标评标委委员员会会 6.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监督人 员的监督下,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名专家组成,并负责评标活动。

47、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4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6.1.5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 导工作。组长和成员在表决时享有同等的权利。 6.1.6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本程序规定进行评标,不得改变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6.2 评标评标原原则则 (一)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二)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三) 反对不正当竞争; (四) 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6.3 评标评标 18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 7.1 定定标标方式方式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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