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渣池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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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12xxxxx工程监 理 规 划 2012年 8月 30 日至 2012 年11月 30 日内容提要:工程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监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目 录一、 工程概况二、 监理工作范围三、 监理工作内容四、 监理工作目标五、 监理工作依据六、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计划七、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八、 监理工作程序九、 监理主要工作措施方法十、 监理工作制度十一、合同管理十二、安全文明施工一、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xx项目土建工程1.2工程地点:xx1.3建设

2、单位:xx1.4设计单位:江xxx有限公司1.5监理单位:xx有限公司1. 6施工单位:xx工程有限公司1.7工程结构和特点:1)施工范围包括:新建一座钢筋混凝土污水收集缓冲池及泵房二、 监理工作范围工程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三、 监理工作内容3.1施工质量控制3.1.1参加设计图纸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商定设计变更。3.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施工文件中的施工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等,以书面批复的形式提交承包商和委托人代表,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3.1.3征得委托人同意,发布停工令、复工令。3.1.4审查设备、材

3、料、成品、半成品的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件,并查验其质量是否满足工程需要,进行必要的核验和抽检,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3.1.5审查并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并在施工中跟踪检查。3.1.6对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检查,确认在规定的精度等级范围内及有效使用期内。3.1.7督促、检查施工承包人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的条款和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3.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求承包人报送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及方法,审核后签认。3.1.9检查施工质量,对共

4、检项目进行确认,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3.1.10协助发包人、配合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完成工程质量评定。3.1.11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3.1.12审查、批准施工承包人对工程的分包。3.1.13次月初向委托人提交上个月监理月报及监理范围内的专项报告。3.1.14建立监理档案,协助业主做好工程“三查四定” 和中间交接验收工作。3.2施工进度控制3.2.1进度控制的原则依据3.2.1.1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正式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所确定的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3.2.1.2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2.1.3经

5、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月度和每旬实施计划。3.2.2进度控制的内容 3.2.2.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审批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3.2.2.2审查业主,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及所列的规格与数量、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3.2.2.3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检查工程进度,随时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及时提出意见,协助施工单位修改网络计划,调整资源配置,实现进度计划总目标。3.2.3进度控制工作流程(详见附图)3.2.4进度控制的措施 3.2.4.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质、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并提出意见。 3.2.4.2审核施

6、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3.2.4.3审查施工单位月度的进度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3.2.4.4要求施工单位每月25日向监理部报下月的月进度计划和本月的完成工程量报表,监理工程师审核月报进度计划和月工程量报表作为结算和付款依据。 3.2.4.5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计划定期进行比较,找出影响进度的原因,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对客观原因造成进度拖期的应及时调整进度并备案。 3.2.4.6对施工单位合理提前完成计划,并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建议业主予以奖励;因施工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工期拖后,应建议业主予以适当罚款。3.3投资控制 3.3.1投资控制的原则3.3.1.1

7、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总价款,作为投资控制的总目标。3.3.1.2根据“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结算方式,进行竣工决算。 3.3.2投资控制的内容3.3.2.1核实工程量,进行实物量签认。3.3.2.2控制设计变更其中:(1)建设单位决策性的改变如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工程范围和内容等。(2)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情况不符,图纸绘制有错误或图纸与说明不一致。(3)施工单位由于施工的需要提出的变更,由于材料、设备的供应问题而产生的变更,以及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等。 3.3.3投资控制的措施3.3.3.1投资总额切块根据工程施工总形象进度

8、,建议依时间分割,把投资总额切块。3.3.3.2严格执行工程量计量及工程变更程序。3.3.3.3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3.3.3.4严格工程变更处理程序。3.3.3.5按规定严格控制现场签证。3.3.3.6积极推广新技术、新经验、新工艺及最佳的施工方案、合理化建议,节约开支,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搞好与有关单位的协作关系,做好投资控制服务。3.3.3.7协助委托人对投资的安排及控制。3.3.3.8经监理确认的工程量作为委托人向承包人付款的依据。3.4安全及文明施工 3.4.1监督施工单位安全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 3.4.2现场文明施工监督。 3.4.3现场安全监督。四、 监理工作目标

9、4.1工序质量共检合格率达100%,符合国家统一质量验收标准;4.2总工期和总投资额按工程合同进行有效控制。五、 监理工作依据5.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5.2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质量管理条例。5.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5.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5建设项目批准文件。5.6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5.7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六、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计划6.1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工程师一名,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七、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7.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7.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7.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

10、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7.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7.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7.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7.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7.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7.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7.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7.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

11、总结。7.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7.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7.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7.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7.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7.2.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7.2.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7.2.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7.2.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

12、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2.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 7.2.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2.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7.2.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保管好监理文件资料。73监理员职责73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73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73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

13、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73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73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73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7.4信息管理员职责 7.4.1信息管理员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面相互往来的一切书面资料(包括信件、电报等)进行登记、分类管理并妥善保管。 7.4.2对技术资料,各种文件的收发应办理签收登记手续,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7.4.3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返回的文件资料,按统一的编目系统进行分类整理。 7.4.4负责文件资料的借阅,办理借阅手续。

14、7.4.5负责监理资料档案的最终组卷。八、 监理工作程序8.1收集、熟悉施工技术资料 8.1.1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 8.1.2熟悉施工图及有关规范、标准,确定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8.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 8.2.1开工前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对其中的内容提出审查意见或建议,施工单位修改后,经建设单位确认开工。 8.2.2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工艺、质量目标及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体系及安全措施、工程进度安排及措施、主要施工机具的配备等。8.3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的检验程序。 8.3.1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商品混

15、凝土等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8.3.2材料、构配件等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填报“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检单”,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未经确认,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8.3.3按规定需进行品质检验或复验的材料,在见证取样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监理应在试验合格后签字。8.3.4现场砼浇筑,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砼试配报告,按试配报告确定的配合比进行施工作业。8.4工序交接检验程序 8.4.1需监理检查确认的工序,在工序交接检验前,施工单位按规定、规程、工艺要求完成后,经本单位自检合格由专业检验员签字确认后报监理进行检查确认。 8.4.2需质监站或业主确认的工序,经监理确认后转质监站或业主确认

16、。 8.4.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做好质量自检和记录,报监理或业主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8.5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程序 8.5.1设计、施工、业主和监理对设计变更意见或建议,必须以建设单位的正式书面设计变更通知或图纸修改为依据。 8.5.2材料代用须原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签证后方可进行。 8.5.3新材料代用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进行。 8.5.4代用材料应通过计算和充分的论证8.6凡经监理部人员签证的资料,应登记存档。8.7凡现场监理部发出的“监理月报”、“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监理工程师备忘录”等须经总监理工程师

17、签发,并按规定登记、签收。8.8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及整理后汇编的竣工资料。九、 监理主要工作措施方法监理工程师的“三控制”,主要采用下列五种手段。9.1巡视:这是经常性地、有目的地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或检测,主要检查内容如下:9.1.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9.1.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9.1.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9.1.4施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9.1.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9.1.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9.1.7施工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9.2旁站: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18、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的监督活动,并做好旁站记录。检查、监督承建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和技术规范施工。92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92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92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92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925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

19、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9.3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整修的要求返工。9.4试验:对各种材料、混凝土、焊缝、除锈等级、防腐等,监理人员可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9.5指令性文件:承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件对承建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

20、题,提请承建单位加以重视或立即整改。十、 监理工作制度10.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为具体指导施工而编制的带有法规性的文件。它对工程全部施工活动做出详细的部署和安排,所以又是指导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经济效益。10.1.1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并必须有相应资质、资格的编制者、审定者、批准者的手签署名及公章。10.1.2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完备,应抓住工程的特点极其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施工期限、施工条件等情况,一般应包括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方法、劳动力、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建筑材料

21、以及构件和制品的用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工程质量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措施、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和分析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说明等几个主要方面。10.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核程序如下:10.1.3.1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监理部。10.1.3.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10.1.3.3总监理工程师经征求业主意见(可召开专题会进行讨论)后给于书面批复。10.2单项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10.2.1单项合同工程必须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批、签发开工令后方可开工。10.2.2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前,应具备以下条件:10.2.2.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审批;10.2.2.2劳

22、动力按计划已进场;10.2.2.3机械设备已到场;10.2.2.4管理人员全部到位;10.2.2.5开工前的各种手续已办妥;10.2.2.6设备、材料的质量报验已合格。10.2.3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审表并签字。10.2.4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商讨后签署开工令。10.3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制度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是施工阶段技术准备的重要内容,是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接的过程,也是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的过程。10.3.1图纸会审图纸会审是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熟悉图纸、理解设计意图,提出疑点和合理化建议,最后由设计者解答、解释和修改图纸的过程,是减少图纸错误、提高设计质量、保证施工顺利

23、进行的有效措施。10.3.1.1预审: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并提交问题清单。10.3.1.2正式会审:由建设方主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会审记录可由建设方(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记录、整理,记录必须有与会各方签到、签字。会审参加人员:各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人员、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代表。10.3.2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是在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技术性交底,使之对工程的建筑设计特点、建筑结构特点、施工技术要求到施工工艺要求等方面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合理

24、安排工序、避免发生技术指导错误和操作错误。10.3.2.1设计交底:由建设方主持,设计单位主讲,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10.3.2.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由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者向各专业、工种的技术负责人或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交底,监理工程师参加。10.3.2.3设计变更交底: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有关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交底,监理工程师参加。10.3.2.4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或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向施工人员交底,应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10.4工程变更处理制度10.4.1设计更改可由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提出

25、,经原设计部门同意,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变更单交施工单位执行。10.4.2监理人员从质量、投资、进度的角度审查其合理性,必要时向业主报告。10.4.3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正式图纸或变更联系单,并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施行。10.4.4图纸会审上提出的对设计的修改,由监理工程师提出时间要求,经业主同意,由设计单位修改。10.4.5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错误,由施工单位提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业主,由业主督促设计单位修改。10.4.6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而提出修改设计的要求,由监理工程师认可,必要时要向专家咨询后再决定并报告业主,由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10.4.7所有经设计单位修改的设计都要经

26、业主认可后,交监理、施工单位,实施变更施工。10.4.8监理工程师要有设计修改的记录,要及时核定成本和工期的变化,并报业主。10.5工程所用材料、配件、成品、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加强对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实现投资、进度控制的前提。10.5.1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原则上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如不具备上述要求,或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应补齐证明材料或补做检验

27、。10.5.2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经处理鉴定后方能使用。10.5.3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为控制和保证其质量,要进行追踪检验,进行抽检,若检验结果不合格,检验费由施工单位(采购部门)承担。10.5.4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10.5.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应提供试配报告,按试配报告要求进行施工。10.5

28、.6进口材料、设备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业主报告,由业主组织处理。10.5.7高压电缆、电气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试验。10.5.8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各类检验结果(含补检、抽检),均应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否则不得使用。10.6隐蔽工程及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制度10.6.1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检查是指某些将被其他后续的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在被隐蔽或覆盖前,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10.6.2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交接检查是指前道工序完工后,施工单位在

29、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其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给下道工序继续施工。这样逐道工序交接检查,一环扣一环,环环不放松,使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得到保证。10.6.3交接检查制度还适用于:施工班组之间的交接检查,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交接检查,以及不同承包商之间的交接检查。10.6.4各项检查和核查均合格,监理工程师即签字验收。若施工质量与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或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不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指令其进行处理、改正或返工。10.7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制度1071工程中间交接工程中间交接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结束,由单机试车转入联动试车阶段,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生产)办理工

30、程交接的一个必要程序。中间交接只是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负的责任。10.7.2工程按设计内容安装结束,通用机泵、搅拌机械、驱动装置、大机组及其相关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的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进行单机试车成功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中间交接验收报告,报业主。10.7.3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初评,业主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单位、质监单位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按单元和系统,分专业进行“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隐患、查未完工程;四定: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整改时间)。10.74工程中间交接

31、先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组织总承包、生产、施工设计单位按单元工程、分专业进行中间验收,最后组织总承包、生产、工程管理、施工、设计单位参加的中间交接会议,并分别在工程中间交接协议书及附件上签字。10.75中间交接内容:10.751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10752工程质量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与交接;10753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10754工程尾项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10755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 10.8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0.81事故报告10.811一般性质量问题:经济损失不足5仟元的质量问题,7天内应书面上报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10.812一

32、般质量事故:是指造成重伤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5仟元(含5仟元)以上的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该工程受监的质量监督机构。10.813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质量因素而导致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的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级别的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二人以下;b.重伤三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上

33、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10.82调查研究10.821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像。重大事故的调查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组负责进行。10.822一般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发出书面指令,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位及其有关联部位的下道工序的

34、施工。施工单位收到指令应书面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严重程度、原因、处理的方案和技术措施。必要时应由监理工程师邀请有关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专家参加论证,或成立专门小组,通过调查研究,确定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性质和对工程的危害或影响的程度等,并整理书面资料和报告。10.83情况分析10.831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探伤、检测、荷载试验等手段,查明事故的原因、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对工程的危害程度。事故的变化(或恶化)的可能性等,并与原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对照,提出事故处理的措施和决定。10.832对质量事故既要慎重对待,又要尽快根据分析结论和合同条件作出决定。10.84事故处理10.8.41质

35、量事故的处理,要求的有关单位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方案的意见取得一致并且能确保消除隐患(缺陷),能保证物的使用安全的使用功能。同时,事故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若由其它单位提供技术,方案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可。10.842事故处理要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10.85鉴定验收10.851事故处理后,应通过检查、鉴定、验收作出最终的结论,其内容包括:隐患已经消除,结构安全可靠;结构加固补强,安全满足要求;事故排除,可以继续施工;虽然结构外形改变,建筑可以处理等几种情况。10.852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

36、原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复核,验算认可仍能够满足结构和使用功能要求时,可不加强。10.853必要时,还应通过有关仪表检测,荷载试验等方法,取得可靠数据以后,才能作出明确的结论。对一切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在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可以提出进一步观测、检查,以后再作处理的要求。10.86工程质量事故的资料和文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后,必须对处理的全过程写出报告,并附有关资料、文件存档备查。10.9工程计量制度10.9.1工程计量是控制的关键环节,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10.9.2工程计量的程序应按照建设部颁布的施工合同范文本或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执行。10.9.3计量必须以质量合格证书、工

37、程量清单前言、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和设计图纸为依据。10.9.4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项目、工程变更项目进行计量。10.9.5重大计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10.10工程索赔制度10.10.1监理工程师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完全独立的身份,审查处理索赔事件。10.10.2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详细了解协调条款,合同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变更文件、招标文件、投资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公平合理地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当上述文件、资料不一致或有不同解释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有

38、关规定的顺序进行解释和判别。10.10.3必须实事求是,有充分的资料和数据。任何一方在提出索赔要求时,必须提出一整套合同实施过程中完善和真实的记录资料、数据,而监理工程师除收集上述的相应文件资料外,还要积累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处理索赔事件时,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可靠的数据。10.10.4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10.10.5处理索赔应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平等地承担经济义务的原则。10.10.6减少避免不必要的索赔。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阶段处于特殊的地位,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将预料到可能发生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或问题)通报给承包商;避免可能给工程造

39、成的损失,或返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工程及时检查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量减少由此引起的返工、报废的损失,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工程师还应该尽可能地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以便采取防范措施。10.10.7处理索赔是监理工程师在投资控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程序办理。10.10.7.1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的报告(或通知);10.10.7.2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详细情况的报告;索赔详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索赔的原因和依据;b.索赔费用的金额;c.附件即与本项索赔有关的文件、报表、单据和说明材料。10.10.7.3监理工程师收到索赔的报告(或通知)后,应收集、

40、研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并与合同的有关方协商,提出自己的意见,报业主审定后,及时给予答复。10.10.7.4当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的审批意见,且经过协商和调解也得不到解决时,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按合同协议条款的约定,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求得解决。10.10.8索赔的资料和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列入竣工资料中,在索赔事件处理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文件、资料,索赔事件处理完成后,应将有关文件、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存档。10.11监理工作报告制度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向

41、业主报告,以便业主及时了解情况,并及时作出决策。10.11.1工地经常性会议纪要制度10.11.1.1工地经常性会议是在工程开工以后,按照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时间,定期召开。工程监理中的许多信息和决定在工地会议上产生和决定。10.11.1.2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也可由业主组织主持召开),监理单位的有关监理人员和承建单位,分包商的有关人员,业主代表,设备、材料供应部门代表参加;在特殊情况下,可邀请与工程有关的机构、单位的代表参加。10.11.1.3工地经常性会议可按照一个标准的会议议程进行,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检查上次会议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交流信息;对工程中一般性问题进

42、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10.11.1.4业主、总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意见,决定和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令,经常性会议的决定同其他发出的各种指令性文件一样,具有等效作用。10.11.1.5会议纪要是监理工作指令文件的一种,要求记录真实准确。当会议上对有关问题有不同意见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作出决定,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难度较大的问题,可以由监理工程师另择时间举行专题会议研究。10.11.2专题会议和会议纪要制度10.11.2.1对于一些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可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10.11.2.2专题会议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或某单位提出后,由总监理工程

43、师确定。10.11.2.3参加专题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议的内容确定,除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外,可邀请设计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10.11.2.4参加专题会议前,监理应与有关单位一起,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做好充分准备。10.11.2.5专题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相关指令文件的附件或存档备查的文件。10.11.3月报制度10.11.3.1总监理工程师在下月初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所本部提交本月监理月报。10.11.3.2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a. 月工程情况概要; b工程质量控制情况评析;c工程进度控制情况评析;存在的问题和建议;d工程费用控制情况评析;e本月

44、工程其他事项,包括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10.11.4现场监理工作日记制度现场监理工程师应逐日汇总记录本专业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动态及影响因素情况。10.11.4.1记录有关工程质量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情况,要详细完整地记录在案,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影响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监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10.11.4.2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记,逐日如实记载工程形象进度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如实记录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并注明起止时间。10.11.4.3结合进度控制记录工程动态。10.11.4.4记录影响工程进度的内部外部因素。10.11.4.5监理日记必须当天记录不过夜,记录人要签上

45、姓名和日期,总监每天签阅。10.11.5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并应用于监理活动中,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10.11.5.1管理原则:工程监理文件资料比较多,传递频繁,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原则进行管理,以利于工程结束后将文件资料整理归档。10.11.5.2文件资料管理内容:工程施工监理中主要文件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和监理合同、开工竣工报告、材料试验报告、工程预决算资料、竣工图、工程质量评定签证、工程中交资料、施工监理日记、监理通知单/回复单、监理联系单、工程暂停令/复工令、监理备忘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会议纪要等。10.11.5.3所有监

46、理资料均应分类登记,建立收发台帐。10.11.6监理部例会制度10.11.6.1一般情况下每月不少于一次,遇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10.11.6.2例会内容:a通过集中例会形式,反映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各专业工作进程、组织现场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事宜(如调整施工工序、人力、设备的平衡调度计划调整;采购情况、资金运筹到位、质量问题等)的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对每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并明确检查标准、检查时间。b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所的有关规定(包括体系文件及相关规定)。C针对监理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十一、 合同管理11.1监理人员要详尽了解和掌握施工和监理合同内容条款,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施工和监理合同保管在监理部,监理人员可随时查阅。 11.2.工程进行中的细节文件资料包括:信件、会议记录、建设单位的规定、指示、总监的决定、施工单位的请求、报告、监理的指令、记录、信函以及各种报表资料等,都是合同的相关文件,监理工程师以此资料和记录作为履行合同和调解问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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