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论第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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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章重点,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司法罪 毒品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司法罪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妨害文物管理罪 危害公共卫生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毒品犯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淫秽物品犯罪,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务罪,本罪的犯罪对象 暴力、威胁方法 暴力方法导致他人伤亡的如何认定? 本罪的认定:与抗税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界限,招摇撞骗罪,冒充的认定 非法利益的范围 主观方面 本罪的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的界限,证章类犯罪,证章的范围:国家机关的公

2、文、证件、印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居民身份证 伪造学历、学位证书的问题 牵连犯问题,专用器材、信息类犯罪,警用装备,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国家秘密,间谍专用器材,计算机信息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聚众类犯罪,犯罪主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包括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则限于首要分子。 集会、游行、示威类犯罪 同时有杀害、伤害行为,如何处理?,流氓类犯罪,聚众斗殴罪,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成帮结伙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如何处理? 寻衅滋事罪,指肆意挑衅,滋事生非

3、,无理取闹,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的想象竞合;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侮辱妇女的,法条竞合。 聚众淫乱罪,指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多次聚众淫乱的行为。(一般参加者不构成犯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非法组织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 会道门如天地会、一贯道、同善社(堂)、宗教哲学研究社、归根教、西华教、白莲教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等劝人自杀,诈骗、奸淫、分裂国家,其他犯罪,投放

4、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P238) 传授犯罪方法罪(P243),行为犯,本罪与教唆犯的区别 侮辱国旗、国徽罪(P246) 盗窃、侮辱尸体罪(P250) 赌博罪(P251)司法解释 开设赌场罪,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伪证罪,复杂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犯罪对象:有罪或者无罪的人 虚假的标准 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主体、时间、行为、内容、目的) 本罪与包庇罪(主体、时间、内容、对象),窝藏、包庇罪,客观方面、主观方面 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主体、时间、对象、目的、行为方式) 本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本罪仅限于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而不包括帮助犯罪人毁灭

5、或者伪造证据的行为。 顶替人认罪、自首,同案犯能否构成包庇罪?,2002年8月,毛某因开矿所需,未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到某民用爆破服务站购买爆炸物品。该站职工朱某、高某、周某在明知毛某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卖给其炸药16箱(384公斤)、导火线1盘(250米)、雷管2盒(200枚)。在公安机关查处该案过程中,朱某在向公安机关投案时作了隐瞒高某、周某的犯罪行为的供述。,赃物犯罪关于机动车,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对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拆解、改装、拼装、典当、倒卖的,视为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 行为人事先与盗窃、抢劫机动车辆的犯罪分子通

6、谋的,分别以盗窃、抢劫犯罪的共犯论处。 明知是赃车而介绍买卖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共犯论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体是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权威性 客观方面:判决、裁定的范围,情节严重 主体是自然人特殊主体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以暴力方法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杀害、伤害执行人员的 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妨害监管秩序犯罪,破坏监管秩序罪(犯罪主体、行为、杀伤行为的定性) 脱逃罪(犯罪主体、不构成犯罪的认定)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组织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第五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损毁类: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 转让类: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

7、物罪,倒卖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盗掘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的分类,传染病类: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血液类: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行医类: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客观方面 主体 主观方面 医疗

8、事故罪的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超过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行医,能否构成本罪?受聘医生 ) 主观方面:故意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非法行医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案例1:刘某从某市卫生学校毕业后,在未取得行医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开办诊所,行医3年。在一次诊疗活动中,刘某为董某注射青霉素,因刘某认为一般人都不会出现过敏反应,即便出现过敏也能及时救治,故事先未做皮试。滴注进行20分钟后,董某出现不良反应。刘某查看输液情况,发现点滴速度正常,断定董某为过敏反应,当即进行抢救。在抢救过程中,

9、患者亲属认为刘某的技术不行,便背负其转院,患者在转院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董某是在青霉素过敏反应休克情况下,因严重违背“休克病人应就地抢救,不能搬动”这一医疗技术原则而直接导致死亡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观方面 主体 主观方面,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环境污染类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与走私废物罪的区别:是否具有走私的故意,犯罪对象的范围,固体废物是否可以用作原料),动物资源类犯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

10、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狩猎罪 司法解释,土地矿产类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采矿罪 破坏性采矿罪,植物林木类犯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盗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八节 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毒品的范围 客观方面 主体、主观方面 毒品数量的计算(不折纯度、累计) 从重处罚的两种情况(未成年人、刑法第356条) 本罪的认定(P299),其他毒品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数量要求,主观方面)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包庇罪的关系)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 传播性病罪(卖淫和嫖娼活动中)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过失) 传播淫秽物品罪(非牟利)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非牟利) 组织淫秽表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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