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作为请输入公司名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承销机构,本公司承诺:向贵所报送的请输入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保荐代表人:姓名姓名请输入保荐机构名称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