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线施工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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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线施工规范篇一:道路热熔型标线材料和施工技术要求道路热熔型标线材料和施工技术要求(一)、 材料要求路面标线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选用热熔标线涂料,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路(来自:WWw.xlT 小龙文 档网:标线施工规范)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由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3-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2009)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验收。1.1 热熔型标线涂料技术标准热熔标线工程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3-2009。注:本标准源

2、自JT/T2004标准。热熔标线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热熔涂料的技术标准应符合表中要求。1.2下涂剂(底油)的技术条件1.3. 面撒玻璃珠的规格和品质要求1.4.质量检验1路面标线涂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表)标线喷涂实测项目2.外观鉴定:标线应等宽顺滑,摊铺后的标线边缘应无明显毛边,标线以外的道路应不被标线材料污染。(二)、路面标线施工要求施工工序:到达现场安全措施清洁路面放样涂底漆涂敷完成(通行)。材料的熔融与到达现场同步进行。(1)设臵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 (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先完全清除老旧标线,后使用机械吹扫路面并喷涂

3、热熔底油下涂剂,下涂剂每平方米控制在150-200g, 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3)热熔涂料在釜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书规定值180230之间,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烃树脂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4)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5)撒播在标线上的玻璃微珠其质量和级配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玻璃珠的撒播应经试验方可实施。撒播玻璃珠应在涂料喷涂后立即进行,分布应均匀,含量以0.3kg/的用量加压撒播在所有标线上。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系数应不

4、小于150mcd。1x-1。m-2,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系数应不小于100mcd。1x-1。m-2。(6)标线使用的涂料应具有与路面粘接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侯性、抗滑性等特性,并应符合JT/T2802004要求 。(7)标线的颜色为白色、黄色、蓝色、橙色等,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要求,并按采购人同意的方法施工。(8)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3-2009)规定漆划。(9)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得尺寸应按图纸要求和道路箭头标志和标线(GB 5768.3-2009)规定办理。(1

5、0)所有标线应具有线条顺直、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形规则、衔接良好、厚度均匀、光洁及精美外观;干燥后,应无起泡、开裂、发粘、脱落现象,否则,应由承包人予以更正,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11)有缺陷的、施工不当、尺寸不正确或位臵错误的标线均应清除,路面应修补,材料应更换,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12)喷涂施工应按采购人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行,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13)喷涂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臵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14)热熔型标线的使用寿命质量要求:沥青路面标线厚度1.8mm以上,沥青路面

6、24个月内标线内要无脱落、无变色等现象发生,36个月内完好率保持80以上。(15)提供有效的热熔涂料检测报告(公安部或交通部检测中心)复印件,开标时出具检测报告原件。热熔涂料所用原料的主要部分(钛白粉、树脂)要求使用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篇二:交通标线施工工艺标准交通标志施工工艺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交通标线施工,其他道路交通标线施工可参照执行。2 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3 施工准备3.1 技术准备交通标志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以及实际

7、地形、地物情况编写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在进行标志位置的施工放样时,使用经纬仪、钢尺或者全站仪等测量仪器,准确确定交通标志基础的平面位置,以及交通标志立柱中心的平面位置。若道路沿线的设施构造物、高压线等对标志板面造成遮挡,影响标志的认读,应调整标志的位置,并注意控制基础标高。测量人员在放线定位完毕后,在基坑开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查看或检测标志位置。3.2 机械设备电焊机、气割、切割机、刻字机、铆钉枪、电钻、卷尺、扳手、运输车辆、吊车等。3.3 作业条件1.有关技术文件和施工方案编制已完成并经审核批准。2.施工技术人员与工人已全部到位,并进行完成技术交底,明确了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要求;钢

8、材、反光膜等各种原材料均已到场并通过检验。3.标志施工机具、班组已到位并完成现场技术交底。4.基础砼配合比经过批复和验证。4 操作工艺4.1 工艺流程(图4.1)图4.1交通标志施工工艺流程图4.2 施工技术与工艺4.2.1 测量放样根据设计要求对每个标志设置地点进行详细符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定设计标志设置点的准确性和适合性,保证标志设置后能够满足标志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标志的作用。4.2.2 基础工程定点后实施标志基础工程,基础工程的控制要点:1.不论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基坑均应保证对施工现场周围已完工程的保护,严禁破坏已完工程项目。2. 基坑位置、基坑几何尺寸、深度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基

9、坑挖到图纸规定的深度和大小,如有扰动的开挖面,加大开挖量,达到设计规定要求。基坑开挖完毕后对基底进行平整和夯实,同时控制好标高;对坑壁进行平整,保证基底和坑壁的平整和坚实。双柱基础不能同时施工。开挖的基坑要防止雨水进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3.基坑验收合格后,先浇筑相应标号和厚度的砼垫层,然后对基础外露部分及基坑顶一下15cm应设置模板,保证基础的外露部分具有良好的几何尺寸和外观效果。4.按照设计进行配置钢筋,钢筋纵横交叉处应采用规定直径的铁丝绑扎牢固,不滑动、不遗漏,并保证钢筋的有效性。5.底座法兰盘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底座法兰盘应与基础对中,其顶面应与混凝土基础顶面

10、平齐,保证上部结构的稳定性。预埋地脚螺栓应与底座法兰盘垂直固定,外露长度控制在1020cm并妥善保护。6. 混凝土应紧靠未松动的开挖面浇注,浇注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浇注混凝土时必须进行振捣,无论采用人工或机械振捣都应按层依次进行,捣固应密实均匀,不得出现跑模、漏浆等现象。振捣时要保证底座法兰盘和地脚螺栓的正确位置。7. 基础顶面抹平,所有基础外露边缘要修抹整齐、混凝土颜色一致。混凝土表面外观必须平整、光洁,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按固定进行混凝土的养生,砼达到85%强度后拆模。拆模时避免破坏基础表面。8.回填土分层夯实,并与四周地面齐平。4.2.3 标志立柱加工1.立柱原材料应符合设计和

11、规范要求。2. 在镀锌之前,应完成所有钻孔、冲孔和焊接,立柱顶部设置防雨帽,焊接处应无夹渣、焊缝等缺陷。所有连接件及附件应适合标志安装要求。3、钢立柱、横梁、法兰盘、抱箍及连接螺栓等钢结构均采用热镀锌处理,螺栓、螺母等连接件的镀锌量为350g/,其余均为550g/,镀锌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溜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锌表面无漏镀、露铁等缺陷。4.立柱加工完成后应妥善进行保管,避免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造成破坏。4.2.4 标志板面加工1.板面原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标志板面应无裂缝和其他表面缺陷,在剪裁或切割后边缘整齐、方正、没有毛刺,尺寸偏差控制在5mm以内,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变

12、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小于1.0mm。板面尺寸应符合图纸的设计要求,其长度和宽度的允许偏差为0.5%,标志的4个端面应相互垂直,其不垂直度不应大于2。3.标志板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偏差的规定,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图纸的规定进行加固,槽钢在粘贴定向反光膜之前与板面铆接好。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4.除特别情况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考虑到大型标志板的在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应在监理工程师指示下采用分割办法制造,并按规定方法拼接安装。板面最多只能分割成4快进行拼接,板面接缝处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铆接,铆

13、钉的间距小于150mm,背衬宽度大于50mm,背衬材料鱼板面材料相同。5.标志板面应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及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板面背面采用氧化处理,使其表面变暗和不反光,且应无刻痕或其他缺陷。6.粘贴反光膜时,在温度1828、湿度小于10%的环境中贴在经酒精清洁、脱脂、抹面处理的铝板上,不采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合剂。板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图纸的规定执行,所有标志上的汉字、汉语拼音字母、英文字、阿拉伯数字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不采用其他字体。篇三:交通标志标线规范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11.1.1 交通安全设施

14、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本要求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2) 交通

15、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3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

16、测项目 见表11.2.2。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11.2.3 外观鉴定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2)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 11.3.1 基本要求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

17、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 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和设计要求。11.3.2 实测项目见表11.3.2表11.3.2 路面标线实测面目11.3.3 外观鉴定21) 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c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2) 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相协调,不允许出现折线, 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 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不符合要求时

18、,每处减1分。 11.4 波形梁钢护栏 11.4.1 基本要求1) 波形粱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粱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的规定。2) 护栏立柱、波形粱、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3) 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达不到压实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4) 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11.4.2 实测项目表11.4.2 波形梁钢护栏实测项目11.4.3 外观鉴定1) 焊接钢管的焊缝应平整,无焊

19、渣、突起。构件镀锌层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擦痕等缺陷。构件镀铝层表面应连续,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熔渣、色泽暗淡及假浸、漏浸等缺陷。构件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 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顾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的抛物线形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 波形梁板搭接方向正确,搭接平顺,垫圈齐备,螺栓紧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防阻块、托架、端头的安装应与设计图相

20、符,安装到位,不得有明显变形、扭转、倾斜。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5) 波形梁板和立柱不得现场焊割和钻孔,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6) 立柱及柱帽安装牢固,其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11.5 混凝土护栏 11.5.1 基本要求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件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断裂。 3) 各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护栏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4) 混凝土护栏块件标准段、混凝土护栏起终点及其他开口处的混凝土护栏块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5) 混凝土护栏

21、的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 混凝土护栏块件的损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0mm,否则应予及时修补。 11.5.2 实测项目 见表11.5.2。表11.5.2 混凝土护栏实测项目11.5.3 外观鉴定1) 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的错位不大于5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 混凝土护栏外观、色泽均匀一致,表面的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2分: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 护栏线形适顺,直线段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尺寸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

22、每处减2分。 11.6 缆索护栏 11.6.1 基本要求1) 缆索性能、缆索直径、单丝直径、构造(3股7芯)、锚具及其镀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缆索抗拉强度、镀锌质量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张拉前应标定拉力测定计。3) 立柱埋深不得小于设计值。采用挖埋法施工,立柱埋入土中时,回填土应分层(每层厚度不超过100mm)夯实;立柱埋入混凝土中时,基础混凝土的几何尺寸、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4) 立柱壁厚、外径、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5) 采用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 11.6.2 实测项目见表11.6.2。表11.6.2 缆索护栏实测项目11

23、.6.3 外观鉴定1) 金属构件表面不得有气泡、剥落、漏镀及划痕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直线段护栏没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圆滑顾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索端锚具、托架、索夹螺栓应安装到位、固定牢固;托架编号和组合应与缆索护栏的类别相适应;上、下托架位置正确,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的托架应两边对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11.7 突起路标 11.7.1 基本要求1) 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的规定。2) 突起路标的布设及其颜色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 3) 突起路标与路面的粘结应牢固、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会脱落。 4) 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 11.7.2 实测项目见表11.7.2。表11.7.2 突起路标实测项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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