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益民小区你、盛世家园工程竣工结算.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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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城市益民小区、盛世家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 招标文件永城市益民小区、盛世家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永财采购【2017】036号 永公采【2017】039号招 标 人:永城市财政局永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三月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概况6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17评标办法前附表171. 评标方法212. 评审标准213. 评标程序21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4一、投标函36二、开标一览表37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8四、授权委托书39五、投标保证

2、金40六、项目管理机构41七、资格审查资料44八、技术服务方案及措施47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8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永城市益民小区、盛世家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财政局、永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就永城市益民小区、盛世家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关资格条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永城市益民小区、盛世家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二、项目编号:永财采购【2017】036号,永公采【2017】039号三、项目简要说明:永城市益民小区和盛世家园项目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面积分别约10万平方米和32万平方米

3、(以实际测量为准),两个项目总造价约8亿元人民币;盛世家园位于永城市东城区芒砀路西侧、团结路北侧、311国道南侧,益民小区位于永城市文化路东侧、团结路北侧;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对本项目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及相关工作。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4.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4.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

4、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4.6、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报名:5.1、报名时间及地点: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

5、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城市侯岭乡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东50米路北)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所需原件、复印件报名。5.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河南省行政区域外的中介机构还应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2)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4)企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5)参加政府采购活

6、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份(A4纸,逐页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六、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

7、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城市侯岭乡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东5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永城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0-5188080采购人:永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0370-51

8、5760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邮编:450000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371-55153019 18603718698电子邮箱: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永城市益民小区和盛世家园项目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面积分别约10万平方米和32万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两个项目总造价约8亿元人民币;盛世家园位于永城市东城区芒砀路西侧、团结路北侧、311国道南侧,益民小区位于永城市文化路东侧、团结路北侧;二、委托评审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对本项目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及相关工作。三、招标控制价根据

9、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8】2510号),招标拦标价按审定工程额的1.5加上审减额的4%计取。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永城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0-5188080采购人:永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0370-5157606 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邮编:450000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371-55153019 18603718698电子邮箱:1

10、.1.4项目名称永城市益民小区、盛世家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1.1.5项目地点永城市益民小区、盛世家园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投资,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对本项目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及相关工作。1.3.2服务期限180日历天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

11、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6、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

1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回复所有疑问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需要修改、澄清、补充的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回复所有疑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24小时

13、内,如未回函确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如未回函确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转账时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未在用途栏注明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整(¥ 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

14、7年4月3日下午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如逾期不递交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递交方式:转账形式递交,在规定时间前缴纳到指定账户,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户许可证、缴款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收款账户如下:账户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483 0001 8000 0027 2开户行:河南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5.2近三年度财务状况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3.5.3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2014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2014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15、,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形式)3.7.5装订要求胶装,非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于2017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准启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经济、技术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16、开标前由采购人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1-3 名为中标候选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0.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

17、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3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18、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已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7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0.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在单独列项。10.9招标控制价按审定工程额的1.5加上审减额的4%计取。1、说明本招标文件仅

19、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项目招标。2、定义2.1采购人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永城市财政局、永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2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2.3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服务。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设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有关招标的规定。4、投标

20、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该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之前,采购人可以用补充说明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该补充说明书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说明书。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

21、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7.2投标文件文字:投标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7.3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4 投标文件中用小写表示的数额与用大写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 投标函 8.1.2 开标一览表 8.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1.4授权委托书8.1.5投标保证金8.1.6项目管理机构8.1.7资格审

22、查资料8.1.8技术服务方案及措施8.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有目录、有页号。9、投标文件格式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10、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0.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10.2投标人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人员及财务、技术能力。 10.3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国家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义务。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部分“投标

23、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1.3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流程:按照当地要求执行;11.4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流程:按照当地要求执行;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12.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

24、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须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3.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服务周期、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13.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

25、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3.5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电子版(U盘,包含全部内容)应单独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4.1-14.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人。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

26、标人须知前附表。15.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16.3采购人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17、评标委员会17.1采购人

27、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7.2评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等候质疑。17.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7.3.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7.3.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7.3.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17.3.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8、开标18.1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仪式。1

28、8.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顺序拆封,并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监督下进行公开唱标。18.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8.3.1宣布开标纪律。18.3.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8.3.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18.3.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3.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18.3.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8.3.7投标人

29、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8.3.8开标结束。19、投标文件的审查19.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19.2开标后,采购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 19.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19.4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

30、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服务期限、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9.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19.6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9.7评标委员会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

31、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委托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0.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0.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2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1.2投标单位不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2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正副本及相关内容的; 21.4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 21.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2.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1.7不符

32、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评标原则和方法 22.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2.2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2.3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后,按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22.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2.5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得分情况,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后得分。综合以上得分情况,得出评标结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的规定确定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23、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3.1评标前后可视情况必要时根据需要可安排最终用户代表、投标双方作技术和商务交流。评标委员会将对

33、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请各投标人予以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回答后,须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回答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情节严重的,按废标处理。 23.3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23.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4、定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综合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3家拟中标

34、单位。25、中标通知 25.1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26.1采购人在授予中标人合同时,保留对服务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投标人不得在此情况下对投标文件做出修改等。27、签定合同 27.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按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采购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27.3如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27.4中标人拒签合同或因中标人原因无法签定合同

35、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投入人员的项目评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

36、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评审资料须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审时以递交的原件为评审依据)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三部分

3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企业综合实力:7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20分拟派项目机构人员:18分技术服务方案及措施:40分投标报价:10分总体评价: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1)企业综合实力(7分)1、近三年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三年均盈利的为好,得4分;两年盈利,一年亏损的为一般,得2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20

38、13年-2015年三个年度的完税证明材料的得3分,每少一个年度扣1分,扣完为止;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对应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2.2(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20分)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2亿元以上(含2亿元)类似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每项得2分,满分10分。(类似业绩,以造价咨询合同和造价咨询报告书原件为准,金额以定案表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且工程造价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10分。(以造价咨询合同和造价咨询报告书原件为准,金额以定案表

39、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审定表及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对应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2.2(3)拟派项目机构人员(18分)1、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拟派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含5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注册造价师加1分,最多加至5分;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中每有一个中级职称加1分,高级职称加2分,最多加10分。2、投标人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缴纳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的社会保险金的,得0-3分。(社会保险凭证必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明细单)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对应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2

40、.2(4)技术服务方案及措施(40分)总体工作方案(6分)总体工作方案先进可行,技术措施合理科学得6-5分,一般得4-3分,否则2-0分。工程预结算编制或审核工作关键性内容及重难点分析(6分)工程预结算编制或审核工作关键性内容及重难点分析,合理、准确的得6-5分,一般得4-3分,否则2-0分。预结算报告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措施(6分)预结算报告的内容、方法和措施合理有效的得6-5分,一般得4-3分,否则2-0分质量控制措施和程序(5分)有详细的控制程序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得0-3分,质量控制措施得力,内部流转程序顺畅加0-2分。风险防范措施(5分)投标人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中制定有切实可行的风险

41、防范措施(0-5分)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6分)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科学可行,合理有效的得6-5分,一般得4-3分,否则2-0分服务承诺(6分)1、人员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承诺实际参与人员与申报人员相符一致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2、时限和质量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承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和质量完成项目任务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3、不违规、违纪承诺: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与被评审单位接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2.2.2(5)投标报价(10分)所有投标优惠率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投标优惠率与评标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6分。当投标优惠率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每高1%在

42、基本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4分;当投标优惠率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减1分,减完为止。2.2.2(6)总体评价(5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整体实力、拟投入本项目力量、方案的制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及对本项目的重视程度等在0-5分内给予总体评价打分1评委在评分办法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超出范围的,评分无效。有缺项的,对应项不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

43、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企业综合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拟派项目机构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技术服务方案及措施: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总体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分标准(1)企业综合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拟派项

44、目机构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技术服务方案及措施: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总体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未分别装订成册,未统一采用胶装形式,出

45、现活页的;(5)资格审查所需原件未携带或者携带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2(4)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2(5)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E;(6)按本章第2.2.2(6)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F;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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