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南环路二期道路工中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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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春南环路二期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受永春县规划建设局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已基本完成“永春县南环路二期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环评结果公示如下:一、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1)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2)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网站地址:http:/ (3) 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2009.2.12009.2.18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永春县规划建设局联系人: 林建新评价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

2、路环保路8号联系电话:0591-83571255 传真:0591-83571272 联系人:江智清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建设所在地周边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完善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五、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永春县规划建设局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2009年2月01日永春县南环路二期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本工程

3、南环路二期道路工程位于永春县城中西部,路线东起石鼓镇桃联村,向西延伸,接至石鼓镇桃星村,而后向北延伸至社山村,全长3639.24米(其中桥梁203.94米),道路红线宽42米,其中主车道宽23米,绿化带宽5米,人行道各宽7米;安置区道路位于五里街镇仰贤村,全长788.27米,道路红线宽24米,其中主车道宽15米,两侧人行道各4.5米。项目总投资1.236亿元。 2 工程环境影响评估 2.1 水环境影响 2.1.1 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桃溪石鼓桥至交通桥段的水域范围,霞陵溪霞陵溪中桥至桃溪汇合口处水域范围。 2.1.2 水环境现状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为桃溪、霞陵溪,根据本次监测

4、结果分析,各项指标均符合类水质标准,水质较好。 2.1.3 水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 水环境影响预测: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主要是道路和3座桥梁的桥基施工过程中散落的泥沙,其次是少量施工生产污水对沿线河流的影响。桥梁从施工工艺和经验分析,可能产生的泥沙散落量较小,只要严格施工程序和加强施工管理,对桃溪、霞陵溪水质不会造成明显污染;由于本项目施工人员可就近租住在临近的房子,产生的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内河,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水质的影响不大。施工废水为断续排放,在经正常处理情况下,废水中的SS、COD、石油类浓度较低可接近桃溪、霞陵溪水质,对桃溪、霞陵溪一般不会造成

5、明显不利影响。运营期间桥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可引起有毒、有害等可导致环境污染的物品(如化学制品、肥料和垃圾等)大量泄漏进入水中。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将对桃溪、霞陵溪的水生生物和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损害,影响桃溪、霞陵溪水质,因此环境风险的防范不可忽视,但这种风险概率很低。总体上讲本项目的正常施工运营不会对桃溪、霞陵溪水质影响。报告书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施工期:(1)施工现场控制对靠近水体的施工,应通过修筑拦沙墙和截洪沟等工程措施,避免垃圾和污水漫流进入河道和排灌水体。(2)外排污水的处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等潜在水质污染物的控制、管理,不能随意倾倒。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水边直接冲洗或排

6、污,在近水施工段修建临时的排水沟,施工现场生产的废水应经过土坑沉淀过滤后可通过排水沟外排。(3) 桥梁施工严格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特别是桥基施工产生的弃渣严禁倒入水中或堆在岸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送到指定的地点处置。运营期:(1)对跨越或靠近水体和水塘的路段,监督完善路面径流排放的边沟砌筑等防护措施,在敏感段设置沉淀池保证路面污水不直接流入水中。另一方面也为发生液体危险品运输突发性事故赢得应急时间。(2)过水涵洞应及时清理,保障自然流水畅通。(3)及时清扫路面,以减少雨季初期雨水污染污产生量。 2.2 大气环境影响 2.2.1 环境保护目标

7、本项目工程区周围200米以内的社山村、桃联村、桃场村、桃星村、仰贤村等为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2.2.2 大气环境现状 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2.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施工期在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前提下,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预测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通车后,CO和NO2浓度增加不多,对沿线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均在大气环境质量允许范围内。随着环保部门对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工作的不断深入,车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还会减少。报告书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

8、施:(1)在施工场地洒水,装车过程对渣土进行洒水。(2)采取遮盖或密闭式运输,运输车辆限速,运输过程严禁抛、撒、漏。运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加强交通管理和道路养护,使道路运营处于最佳状况,禁止运输未经覆盖的如煤、水泥和渣土的车辆上路,严格控制尾气排放未达标的车辆上路。 2.3 生态环境影响 2.3.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沿线田地等为环境生态保护目标。 2.3.2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周围地貌类型为河谷平原,少量为丘陵坡地,植被发育,自然边坡稳定,目前无明显水土流失;现有植被为次生植被和人工栽培植被,植物多样性不大。项目周围现有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农田、果园和居住

9、用地,项目所在地人口密度大,人地矛盾突出,土地利用十分紧张,人均耕地面积严重不足,且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的扩展,人均耕地面积将逐年减少。因此,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应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尽量利用劣地和荒地,特别是要保护好良田和好地。 2.3.3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或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矿藏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受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分布以及鸟类和蛇类栖息地。本项目工程永久占地主要是占用林地及未利用空地和房杂地,且在永春县城总体规划中已列为城市交通运输

10、用地,故不改变规划的土地利用方式。在搞好征地经济补偿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不会明显造成人地矛盾的加剧,对土地利用及其资源容量的不利影响较小,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建设距离魁星岩景区10米,其中省级文物保护范围距离本项目235米,项目的建设对魁星岩风景区没有影响,反而节省了县城至魁星岩风景区的距离,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业的发展。报告书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认真实施。(2)合理安排施工排序,对先期完成的路段做好水土流失防护工程,植树种草,恢复植被。(3)在工期安排上将考虑避开降雨集中及干热大风的天气。对弃土做到随挖、随运,覆土做到随铺、随压。(4)取土场水土保持

11、应做到修建雨水边沟,合理有序开挖,及时恢复植被的措施。 2.4 声环境影响 2.4.1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工程区周围200米以内的社山村、桃联村、桃场村、桃星村、仰贤村等为声环境保护目标。 2.4.2声环境质量现状 目前沿线的噪声源主要为生活和交通噪声,部分地方受到现有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但测点噪声现状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2.4.3声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 声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在平均车流量下的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6.11、6.12中可以看出:昼间,营运近期(2010年)距路基30m外(即第一排建筑物以外)能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营运中期(2015

12、年)距路基40m外(即第二排建筑物以外)能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营运远期(2020年)距路基20m外(即第一排建筑物以外),能满足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距路基50m外能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夜间,营运近期(2010年)距离路基30m外(即第一排建筑物以外),能满足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距路基50m外(即第二排建筑物以外)基本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营运中期(2015年)距离路基40m外(即第二排建筑物以外),能满足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距路基60m外(即第二排建筑物以外)能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营运远期(2020年)距离路基40m外(即第二排建筑物以外),

13、能满足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距路基60m外(即第二排建筑物以外)能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 营运远期(2020年),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30m(第一排房子后)内超过了4类标准适用区夜间噪声55dB的标准,最大可超标 9dB左右。报告书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1)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不得将高噪声靠近学校和居民点,噪声大的施工设备,对居民点在夜间22:00次日6:00及中午12:00下午2:30应禁止施工,以保障居民夜间的正常休息。(2)对机械良好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运行。(3)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住区夜间和中午时段内不施工,特殊情况需施工,要向当地环保局

14、申请,得到批准并公告后方可施工。运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1)在工程完工时必须保证两侧及中间的绿化带建设的同步完成,完善道路自身的噪声防护设施,形成噪声影响的缓冲区。(2) 严格控制道路沿线两侧区域的用地规划。对于道路两侧空旷地的使用要考虑长期影响、敏感高度噪声影响,在规划用地上对声环境保护要留有余地,未采取相应措施前避免修建任何噪声敏感设施。在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修建任何新的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设施需申报环保部门论证审批。如果一定要建,其声环境保护措施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3) 车辆经过居民密集区,应禁止车辆鸣笛;车速应限制在设计范围内,减少汽车刹车次数。(4) 建议在经过的居民密集区设点

15、位在运营期进行跟踪监测。(5) 对沿途的离路边最近的楼房安装通风双层隔声窗,或加高围墙。 2.5 社会环境影响 2.5.1社会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工程区的直接影响区,包括社山村、桃联村、桃场村、桃星村、仰贤村等。 2.5.2社会环境影响及措施(1) 本项目建设不仅改善沿线现有道路状况,而且完善了永春县的路网,从而带动沿线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项目建设对促进永春县城的经济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质量都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2) 项目选线设计中已经考虑与永春县城发展规划相协调,项目建设征用土地287亩,拆迁建筑物9210m2。征地和拆迁房屋会对沿线农业生产和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

16、妥善的拆迁征地与安置补偿措施,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项目施工期还会对当地农业生产和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出行等带来影响,但这一影响相对较小。项目建设对既有村镇不会产生干扰与分割等不利影响,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留出过水通道和桥涵,使道路建设对排水系统影响减到最低。 2.6 公众参与为了解拟建项目沿线的居民,特别是受影响居民对该项目基本的态度和要求,评价单位对拟建道路沿线村镇部分居民(特别是征地拆迁户)和一些受影响居民进行了随机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沿线公众意见征询表50份(其中拆迁户9份),回收47份,回收率为94%。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普遍认为该工程建设有利于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

17、提高,得到了绝大多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公众对道路建设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和环境问题高度关注。大部分公众对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不太了解,因而存在着许多顾虑。公众要求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补偿金必须及时全部补偿到拆迁户手中,并应加强具体实施上的监督力度。只要进行合理经济补偿、妥善安置,公众愿意配合拆迁安置工作,并希望就地安置。多数公众认为道路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因素主要是扬尘、噪声和垃圾,提出加大道路绿化和对道路以及建筑等隔声措施来减轻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应加强与沿线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地公示有关的政策法规,做好拆迁群众的征地、拆迁补偿

18、和安置工作。对于较为敏感的拆迁补偿问题,应加强操作的透明度和具体实施上的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3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结论 3.1产业政策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或禁止类建设项目,而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的建设项目。由此可见,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2城市规划本项目是根据永春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进行选址和布局的,因而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也能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各项规划相衔接。 3.3项目选线合理性本工程选线过程中注意与永春县城道路规划相协调,充分征求

19、了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路线方案得到了广泛认同。本工程在永春县城总体规划中已有体现。总体来说线路方案较为合理。 4 评价总结论拟建的永春县南环路二期道路工程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永春县城城市道路路网布局,提高城市道路的综合交通功能,可以减少过境及对外交通对城区生活居住的干扰,有效缓解永春县城的交通压力,有助于促进永春县城经济建设,它的建设具有很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位于县城中西部,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声环境、城市生态及社会环境方面,对环境空气、水环境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除土地占用和局部植被破坏不可避免,其它影响可通过采取措施加以缓解。本评价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有效执行环境保护措施,高效运作环境管理系统,可以使本项目的不利影响减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在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计划得到有效执行,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保护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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