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新城南北大道、呢西江大道等道路部分人行道修补工程竞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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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津滨竞201630号 项目名称:滨江新城南北大道、西江大道等道路部分人行道修补工程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12月 98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篇 合同部分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新城)根据江津区滨江新城建设计划及相关会议精神,对滨江新城南北大道、西江大道等道路部分人行道修补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名称及内容

2、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滨江新城南北大道、西江大道等道路部分人行道修补工程91.4905320.9中标价的10%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1、单位资

3、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质: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的资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开工并竣工验收,有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4、外地企业须入渝备案登记。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9日。(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

4、管委会(http:/ 2017年1月10日上午10:00(七)评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清栖路599号“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八楼8103室。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方式通过、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账户收款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几江支行 帐号:3100092009200057862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于2017年1月10日10:00时前缴纳。(四)如因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未递交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别提醒:截止开

5、标时间,凡是提交投标保证金而未参加投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纳入滨江新城不诚信企业名单。六、投标有关规定(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未办理保证金递交或确认,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后果自负。(二)本次招标不收标书费。(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四)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五)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

6、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回复。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上午12:00时前。(六)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七、风险担保为防止潜在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以招标最高限价总价的85%作为基准价,凡低于基准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向项目业主单位提交中标价与基准价差额部分3倍低价风险担保。风险担保金的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计息。风险担保金的退还时间:工程完工后全部返还,风险担保不计息。八、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

7、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先生电 话:023-47587288传 真:023-47587300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采购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滨江新城南北大道、西江大道等道路部分人行道修补工程(二)招标范围:1.南北大道三角碑处面积99平方米;南北大道2607米,宽4米,面积10428平方米;浒溪还房一期斜坡处硬化工程长58米,宽6米,面积348平方米。2.工程职业学院至南北大道路、津马路口交接处人行道铺装长384米,宽4米,面积1392平法米;共12267平方米。3.垫层:10公分碎石,10公分C20混凝土。4.沿线路沿石:重新购置青石路沿石长40米(规格长80cm,宽15cm,高

8、30cm)。修补路沿石20米。具体详见施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三)项目地点:江津区滨江新城。(四)工期:35日历天。二、项目有关情况说明:(一)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二)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三)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已在申请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须提供2016年7月-2016年9月的人员社保证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

9、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并且为本单位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需提供2016年7月-2016年9月的人员社保证明)。三、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四、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工期及地点1、工期:35日历天2、地点:江津区滨江新城。二、投标报价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2、报价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投标人分别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3、最高限价:3.1本工程招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91.4

10、90532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1540.74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能超过招标人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4、本工程进项税额为暂定价为6191.83元,投标人必须按给定金额列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按分部分项清单总金额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办法详结算原则条款,否则按废标处理。5、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11、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等配套文件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项目费、施工配合费、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销项税额、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完成该项内容所需的人工费、不含税材料价、机械费

12、、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等相关费用。7、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组织措施费费率不得高于国家及重庆相关管理规定。7.1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自行增减项目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其中材料检测试验费、特殊检测试验费按渝建(2015)420号文要求,不列入投标报价中,否则按废标处理。7.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

13、工组织设计,自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施工组织情况进行增减,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8、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8.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8.2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

14、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销项税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中标后招标人无论任何种因素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8.3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8.4 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

15、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和国家规范的要求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的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销项税额等所有费用,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8.5 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必须明示所有清单项目的管理

16、费费率及利润率,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8.6 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9、安全文明施工费9.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暂定金额为 21540.74 元,为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

17、013)、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进项税额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9.3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渝建发201425号)、渝建

18、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执行,并作为暂定价由招标人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规定按实调整,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10、材料采购及报价10.1按营改增相关文件要求,本工程的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报价均为不含税价格,由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中标后价格不作调整。10.2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甲供材料设备外其余原则上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

19、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10.3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并且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其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10.4材料运输距离及施工工艺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价格不作调整。10.5施工所需水、电由发包人指定搭接点,由承包人自行搭接并缴纳相关费用,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人工费11.1 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

20、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近期公布的市场人工指导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12、其他说明12.1投标人自身的财产及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含农民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保险,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险等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投标人还须负责购买保险以保障其供应的材料在运送途中直至运抵工地的一切意外。以上费用包含在所报的总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2.2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12.3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投标函中填

21、写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按废标处理。三、结算原则工程结算价最终以江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结算总价=已完工合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暂列金额确定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合同约定其它费用。1、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已完工合格子项工程量子项工程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子项综合单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

22、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总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2、措施费:A、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根据投标人相关费率及措施项目结算,但不得高于重庆市相关取费标准。B、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

23、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设计图纸外新增额外工程除外);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3、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的,由中标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14天内向监理单位、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A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

24、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时,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数量发生变化,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招标人可对该项目单价的合理性进行审定。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时,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单价,其合理性由招标人审定。(A、B中合理性体现为项目单价组成不能超过按设计要求、现行相关规范、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重庆市造价总站发布的投标期人工、材料造价信息的组价。)C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或无类似的子项,则需要重新组价,组价原则为: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2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LGZ-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及相应的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清单组价,材料价格按变更当月重庆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人工价格按变更当月重庆工程造价总站发布最近期发布的人工信息价;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以下原则确定:需送江津财政评审部门评审的变更工程(变更增加费用30万以上时),材料价格以评审结果为准,不需送江津财政评审部门评审的变更工程(变更增加费用30万以内时),材料价格由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认质

26、核价为准。经招标人审核后,该部分工程造价按投标人报价浮动率下浮后作为结算工程造价。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100%。4. 暂列金额确定价:按本条款第3条参照执行。5、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执行。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规定按实调整,并按规

27、定的支付方式支付。6、规费:按规定费率结算。7、进项税额:以投标时进项税额为基础,按投标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总价的增减比例进行调整。即进项税额=投标时进项税额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总价8、销项税额:按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税前造价11%结算。9、合同约定费用:(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中标人责任事件发生时的配合工作,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施工要求,并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招标人提出施工签证。(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28、,按程序审批后,各方代表按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收方计量,此项费用最终以审计单位审核的金额为准。承包人必须在变更方案确定后3日内向监理提交变更资料及变更金额。一次变更增加费用在30万以内的由发包人书面确认后生效;一次变更增加费用在30万以上,承包人需按江津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相关要求向发包人提交送审资料,经评审中心评审后生效。10、工程最终结算以江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四、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首期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80%;第二次工程款在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后,待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95%,余款质保金5%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

29、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抵扣。五、其他要求:(一)投标人须严格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给出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均不得超出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标。(二)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及协调能力。(三)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四)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报价法进行评标。最低投标总报价法是指以最高限价为基准进行的投标总报价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

30、下,在投标最高限价以内,投出最低投标总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若最低投标总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由评审小组评定资信、业绩、合同执行力等,选择最优者为中标人。(二)谈判及评标程序1、谈判评标工作由滨江新城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标事务由滨江新城组建的谈判评审小组负责。谈判评审小组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谈判评审组长,并由谈判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谈判评审工作。2、谈判(1)谈判按竞争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2)开标会上,采购会议主持人当众开封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所有投标人名称,但

31、不公布投标人第一次报价。采购会议主持人对所有开封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室由评审专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将进入谈判程序,由采购会议主持人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谈判评标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谈判。(3)各投标人参加谈判人员1名,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4)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报价和服务承诺等)在符合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修改,但最终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每个投标人谈判完毕后进行第二轮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实行评标室现场密封报价且不能高于初次报价。所有投标人谈判结束后,由主持人现场拆封公布投标人首次报价和最

32、终报价。(5)谈判评标小组应当要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书面承诺和最终报价,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投标人放弃第二轮报价或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则以第一次报价为准。(6)谈判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最终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定。3、谈判注意事项(1)物有所值的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各投标人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投标文件,并使报价最符合用户预期。(2)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用户的改进的投标文件,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3)在进行谈判的同时注意考虑:企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4)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

33、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参与谈判的资格。4、评审小组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商业信誉及财务情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主要人员情况。(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

34、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提供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盖章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

35、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响应程度审 查投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人员资质和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本项目需要。(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36、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二、评标标准:(一)本项目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

37、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三、无效投标条款评审小组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8、(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四、废标条款评审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9、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2、滨江新城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滨江新城;滨江新城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

40、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

41、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滨江新城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跟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和投标报价币种均为人民币。5、滨江新城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不退还现金,只能转帐退还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能转委托退还其它单位或个人。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滨江新城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及风险担保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

42、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8)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投标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

43、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密封后装钉在大袋里,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无效。五、开标(一

44、)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滨江新城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在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管委会网站上发布。(三)开标由滨江新城负责该项目人员主持,邀请滨江新城相关人员参加,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滨江新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报价表”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开标过程由滨江新城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

45、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小组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滨江新城在评标结束后依据评审小组的评标报告确认中标人,同时在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管委会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公告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采购人名称和电话。4、中标人变更(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顺序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5%含)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

46、推到第三中标人。否则,将重新组织招标。(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滨江新城管委会提出质疑。(二)滨江新城管委会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滨江新城管委会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滨江新城管委会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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