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博唯佰泰生物制药新型预防性重组蛋白疫苗业化麻柳沿江开发木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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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前 言11 总则31.1 编制依据31.2 评价目的、原则、总体构思、内容及重点71.3 评价时段、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的确定91.4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11.5 评价工作等级、范围151.6外环境关系及环境敏感目标171.7环境保护及污染控制目标17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192.1项目概况192.2 主要原辅材料242.3 主要生产设备402.4 公辅工程422.5 工艺技术方案452.6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452.7物料平衡、水平衡602.8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682.9 污染物排放汇总802.10 生物安全性分析812.11非正常排放分析823 清洁生产分析843

2、.1 原辅材料来源及优势分析843.2 产品先进行分析853.3 生产工艺先进性分析853.4 设备先进性分析863.5 节能、节水措施863.6 废物减量化措施873.7 清洁生产指标对比情况873.8 结论884 区域环境概况894.1 自然环境概况概况894.2 社会环境概况1004.3生态环境概况1024.4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木洞片区部分)规划1034.5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45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1145.1 主要施工内容1145.2 环境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1145.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1165.4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175.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1

3、76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96.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119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296.3 地下水影响分析1316.4 声环境影响评价135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387 环境风险评价1397.1 目的和重点1397.2风险评价基本情况1397.3风险识别1407.4源项分析1457.5后果计算1527.6风险事故防范措施1577.7应急防控措施1607.8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1617.9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1627.10 风险防范措施投资1657.11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66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678.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678.2 废水治理措施1688.3

4、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748.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788.5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808.6 景观与绿化1808.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818.8 施工中的污染防治对策1818.9 环保投资估算及比例1829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849.1 总量控制因子1849.2总量核定及建议指标1849.3总量控制指标来源18410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18510.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8510.2规划符合性分析18610.3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2012年修订)符合性分析18910.4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符合性分析19010.4土地利用的可行性分析19110.5 选址合理性分析

5、1911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611.1 经济效益分析19611.2 社会效益分析19611.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9612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9912.1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19912.2 环境监理要求20012.3 环境监测计划20112.4 环保设施峻工验收内容及要求20413 公众参与20813.1 公众参与的目的及意义20813.2 调查方式与内容20813.3公众参与“四性分析”21213.4 小结21314 结论与建议21414.1 结论21414.2建议223附图:附图1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3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3-

6、1 水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3-2大气和土壤监测布点图附图4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图附图5 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6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6-16-4 原液车间及实验室平面布置图附图7 项目给排水管网图附图8 厂区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1技术合同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附件3备案证附件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5 环评公众参与调查名单附件6 环评公众参与代表性调查问卷附件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54前 言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疫苗行业整体增长迅速,总体规模从2010年的90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

7、2%,髙于同期医药工业整体复合增长率,也高于生物制药行业平均水平。国内疫苗企业加强研发和生产能力的同时,越来越多的跨国疫苗公司也在不断将其业务扩展到我国。疫苗作为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受到国家的高度管制,同时其安全性也备受关注,市场带有强制性。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公布了新的外商投资指引,鼓励企业生产新的疫苗,例如宫颈癌疫苗、疟疾疫苗和手足口病疫苗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医药产业振兴发展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 的通知(渝府发2013 7号文)明确提出:生物制药高端化 重点支持开展治疗和防疫性疫苗、人干扰素、细胞因子、干细胞药物、单克隆抗体等生物技术新药研发,力争获得

8、新药证书,并在本地产业化。引导本地医药龙头发展生物制药,加快推进在研新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建设生物制药生产能力,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和新药品种,力争培育形成医药产业新增长点。重庆博唯佰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博唯佰泰),是一家专注于重组蛋白疫苗和重组蛋白药物的新型研发及生产型企业,为上海博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唯佰泰掌握国际上最先进的基因工程重组颗粒状蛋白技术(即 VLP 技术),创新性地开发出了新型酵母表达系统,建立了真核细胞的 VLP 技术平台。该技术能应用在癌症和传染病的预防性新型疫苗,包括手足口病疫苗、宫颈癌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水痘疫苗等预防性疫苗,还可用于治疗癌症的新型蛋

9、白药物开发。目前,重庆博唯佰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选址于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投资15亿元兴建生物医药产业园,进行新型预防性重组蛋白疫苗的产业化生产,生产规模年产201预防性宫颈癌疫苗1000万支,202预防性宫颈癌疫苗1000万支,302重组手足口病疫苗500万支,分三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巴)环评通2016110号)有关规定,重庆博唯佰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委托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重庆博唯佰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型预防性重组蛋白疫苗产业化项目”的环境

10、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多次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重庆博唯佰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型预防性重组蛋白疫苗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通过后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将作为指导拟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巴南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博唯佰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2修订,2015.1.1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11、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2016.1.1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6.29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28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8.29);(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12.25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2.

12、29修订)。1.1.2 政策性规定及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3)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国函2011119号);(4)国务院关于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48号);(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7)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3、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9)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10)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12)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13)关于促进成渝经济区重点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函2011180号);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15)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22号);(1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7)关于印发的通知(

14、环发2010113号);(1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21)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施行);(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8号);(2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5)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2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15、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9)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10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0)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31)医药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32)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066号);(3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发201369号);(35)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36)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7月23日);(3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医药产业振

16、兴发展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 的通知(渝府发2013 7号文);(3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渝办发2012142号);(3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40)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

17、29号);(41)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2014年版);(42)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43)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修订)(国函2011123号);(44)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渝委发201314号);(45)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4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渝府发201425号);(4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6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619号);(48)重庆

18、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49)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5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634号);(51)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渝环发200227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5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号);(5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

19、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545号);(5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6年版)的通知(渝环发201617号);(55)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巴南环保发201141号);(56)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57)城市发展新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14-2020年);(58)重庆市麻柳沿江开发区产业战略规划;(59)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发展战略规划(2010-2030);(60)重庆市巴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61)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木洞片区部分)规划调整。

20、1.1.3 评价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1.1.4 建设项目有关资料(1)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6-

21、500113-27-03-010328);(2)巴南区环境保护局渝(巴)环评通2016110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3)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木洞片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渝环函2015616号);(4)重庆市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麻柳组团环境现状监测检测报告(EDD19I000742C,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技术咨询合同(HP20160902);(8)建设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1.2 评价目的、原则、总体构思、内容及重点1.2.1评价目的(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在详细的工程分析基础上,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范

22、围以及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2)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3)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选址、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得出明确结论。(4)为工程下阶段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1.2.2 评价原则评价中坚持“针对性、政策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基本原则。(1)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和重庆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2)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园区规划,布局合理;(3)项目必须实施清洁生产,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4)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5)项目实施后能维持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

23、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1.2.3 评价总体构思(1)针对拟建项目排污特点,评价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纲,分析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论证拟建项目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水平和环保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科学、客观地分析拟建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拟建项目设计、运行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为掌握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2016年4月重庆市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麻柳组团环境现状监测报告中麻柳园区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声环境质量现场实测。从环境容量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可行性。(3)木洞污水处理厂分二期建设,近期建

24、设规模为2.0万m3/d,服务范围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远期建设规模4.0万m3/d。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已建成5000m3/d的处理规模(正在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且已建管网覆盖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因此,拟建项目废水预处理达到木洞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可进入木洞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五步河,最终汇入长江。评价主要论证拟建项目废水进入木洞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1.2.4 评价内容及重点针对拟建项目特点及性质,其主要评价内容包括:(1)总则(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清洁生产分析(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5、5)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6)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环境风险评价(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2)公众参与(13)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14)结论与建议评价重点: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清洁生产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为评价重点。1.3 评价时段、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的确定1.3.1评价时段施工期和营运期(正常生产负荷)。1.3.2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识别见表1.3.2-1。表1.3.2-1 施

26、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要素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主要影响因素环境空气土地开挖、土石方、运输、物料存放及使用扬尘、机械废气水环境施工机械、人员废水COD、BOD5、SS、石油类声环境施工机械作业、车辆运输噪声生态环境土地开挖、土石方及工程占地水土流失、植被(2)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主要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见表1.3.2-2。表1.3.2-2 主要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排污环节主要环境要素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固体废物原液车间COD 、BOD5 、NH3-N SS、总磷培养废气(CO2、H2O)发酵废气(CO2、H2O、NH3、甲醇)机械噪声层析废填料废包装物等灌装车间COD 、BOD5 、NH3-N

27、、 SS、总磷机械噪声废包装物、不合格产品等实验室COD、BOD5 、SS实验室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醇和乙腈、气溶胶等)循环水站循环水站排水(清净下水,COD、SS)低频噪声纯水站清净下水低频噪声办公生活设施COD、BOD5 、SS、NH3-N生活垃圾(3)环境风险识别拟建项目涉及的主要物料磷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甲醇、氨水、氯化铝、乙酸、乙醇均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物质”名单,存在潜在的事故隐患和环境风险。结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实际在线量及理化特性,最大可信事故确定为

28、:甲醇储罐的泄漏事故。(4)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见表1.3.2-3。表1.3.2-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水环境指标及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建设行为地下水水质与水温地下水水位常规指标污染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放射性污染热污染冷污染区域水位下降水资源衰竭泉流量衰减地面沉降塌陷土壤次生咸水入侵海水倒灌荒漠化盐渍化沼泽化类建设项目建设阶段运行阶段正常非正常事故服务期后注: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1.3.3 评价因子的确定根据上述环境影响因素及评价因子识别结果,并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状况,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如下:(1)现状评价因子环境空气:PM10、SO2、NO2、NH3、非甲烷总烃

29、、甲醇。地表水:pH、COD、DO、BOD5、NH3-N、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地下水:pH、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氨氮、硝酸盐、硫酸盐。声环境:环境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2)施工期评价因子环境空气:TSP地表水:COD、SS、石油类噪声:场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如砂石、混凝土、废砖等)、生活垃圾。(3)运行期预测、分析评价因子环境空气:NH3、甲醇、非甲烷总烃、乙腈。地表水:COD、BOD5、SS、氨氮。地下水:COD。噪声: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层析填料、层析柱清洗废液、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

30、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以及生活垃圾。社会环境:区域经济发展、经济收入、就业。(4)环境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判定,拟建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评价针对甲醇储罐泄漏作为最大可信事故进行评价。评价因子:甲醇。1.4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4.1 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渝府发201619号文规定,环境空气为二类区域。(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规定,长江从南岸区明月沱至长寿区扇沱段属II类水域。五步河属于III类水域。(3)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

31、(GB/T14848-93),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为类。(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根据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规定,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区,属声环境3类区。1.4.2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拟建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未包含NH3、甲醇,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进行控制。非甲烷总烃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157

32、7-2012)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执行。乙腈执行目前无国家和地方标准,本次评价以“制药导则”附录C中多介质环境目标值(AMEGAH)计,AMEGAH=0.107*LD50。环境质量标准详见表1.4.2-1。表1.4.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mg/m3)依据SO2年平均值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平均值0.151小时平均值0.50NO2年平均值0.04日平均值0.081小时平均值0.20PM10年平均值0.07日平均值0.15NH31 次最高浓度0.2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甲醇1 次最高浓度3.0H2S1

33、次最高浓度0.01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0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乙腈1次浓度0.2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2)地表水根据渝府发20124号,长江从南岸区明月沱至长寿区扇沱段属II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域标准。五步河属于III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1.4.2-2。 表1.4.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序号项目II类水域标准类水域标准1pH69(无量纲)69(无量纲)2COD15203B

34、OD5344DO655高锰酸钾指数466NH3-N0.51.07总氮0.51.08总磷0.10.2(3)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2-3。表1.4.2-3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总大肠菌群除外) 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类6.58.53.00.220250250(4)声环境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区,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5)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旱地)。见表1.4.2-4。表1.

35、4.2-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 单位:mg/kg(pH除外)项目标准值项目标准值项目标准值PH7.5铬150铬200铬250铅250铅300铅350砷40砷30砷25镉0.30镉0.30镉0.60锌200锌250锌300汞0.30汞0.50汞1.0铜50铜100铜100镍40镍50镍601.4.3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执行;甲醇、非甲烷总烃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排放标准;乙腈参考“制药导则”附录C中多介质环境目标值(DMEGAH)计,D

36、MEGAH=45*LD50。有关标准值见表1.4.3-1。表1.4.3-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执行标准排气筒(m)二级1NH31.5208.71.5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H2S0.063臭气浓度20(无量纲)3甲醇190208.6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标准4非甲烷总烃12020175乙腈1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21907-2008)相关要求: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根据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拟建项目生产产品属基因工程疫苗类,其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250m3/kg产品。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原液生产废水、设备清洗水等。根据重庆市主城区木洞-麻柳功能区C标准分区(木洞片区)规划,拟建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满足木洞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可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木洞污水处理厂近期规划建设规模为2.0万m3/d,目前,已建成5000m3/d的处理规模,管网已覆盖拟建项

38、目所在区域,远期规划建设规模为4.0万m3/d。其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五步河,五步河流经1.35km后汇入长江。相关标准值见表1.4.3-2。表1.4.3-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mg/L序号污染物名称木洞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1pH69692COD350503BOD5180104NH3-N3555SS250106总磷60.5(3)噪声标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9、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车间噪声满足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不超过85dB(A)。(4)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36号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36号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

40、单的公告。1.5 评价工作等级、范围1.5.1 环境空气(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见表1.5.1-1,评价等级确定依据见表1.5.1-2。采用导则推荐的SCREEN3模型,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Pi=Ci/Co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表1

41、.5.1-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由表1.5.1-2可知,拟建项目污染物最大占标率Pmax10%,按照HJ2.2-2008中评价工作分级判定,环境空气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2)评价范围按导则要求,评价范围的边长或者直径不小于5.0km,以原液车间2排气筒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方形区域。详见附图2。表1.5.1-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依据污染源废气量(Nm3/h)高度m内径(m)温度()标准值(mg/m3)污染物排放量(g/h)Ci(mg/m3)Pi(%)D10%(

42、m)原液车间15600210.6250.2NH30.311.1610-50.0103.0甲醇0.542.0210-50.000原液车间27000210.6250.2NH30.441.4110-50.0103.0甲醇0.782.5010-50.000原液车间35600210.6250.2NH30.351.3110-50.0103.0甲醇0.622.3210-50.000实验室5600210.6252.0非甲烷总烃0.0672.5010-60.0003.0甲醇0.031.1210-60.0000.29乙腈0.0351.3110-60.0001.5.2 地表水(1)评价等级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清洗液、废缓冲液、浓缩废液等)和实验室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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