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国际项目A座21-22层样板房(办公区)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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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信达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信达国际项目A座21-22层样板房(办公区)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重庆信达星城置业有限公司日 期: 2016年3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评标、定标七、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八、投标报价说明九、招标图纸说明第二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第二节 技术标书编制要求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授权委托书第五章 待签合同(样本)第六章 与其他总(分)包单位的配合说明第七章 售后服务承诺书第八章 廉洁合作协议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

2、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 定1工程名称信达国际项目A座21-22层样板房(办公区)精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0标准分区011-3-1地块3招标人重庆信达星城置业有限公司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5合同形式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内的一切工作内容7工期要求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具体按甲方通知为准8踏勘现场时间:投标前自行安排9答疑截止投标前3天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传真:023-61523570;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023-6152357010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11投标保证金无

3、12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一份,商务标二份,电子版(光盘)一份1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月 日10:00时14标书送达地点 重庆市黄山大道中段信达国际A座19层成本部联系人及电话:曹嘉陵023-61523570 1364766787015评标原则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16履约保证金无17投标送样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日将本工程所需材料样品送交甲方确认,经同意用于本工程后,投标人须将各样品及照片作为技术标的一部分提交至甲方成本部18预留金无二、总则1、 工程说明1.1 工程名称:信达国际项目A座21-22层样板房(办公区)精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2 工程地点: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0

4、标准分区011-3-1地块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按合同、规范、设计图纸等要求,负责完成信达国际项目A座21-22层样板房(办公区)精装修工程的全部内容,直到交付使用; 2.1 承包内容:信达国际项目A座21-22层样板房(办公区)精装修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信达国际项目A座21-22层样板房(办公区)精装修工程施工图中全部其它内容及相关施工工艺。2.2 质量要求:优良。2.3 工期: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工期为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正式开工之日”开始计算,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中国法定假期。2.4 招标人有权根据回标结果择优选择一家单位进行施工。2.5 中标人

5、参加土建初装修(含各安装专业)与精装的交接楼验收,在验收当天将土建缺陷及不能满足精装(含招标人指定分包项目)施工条件的情况提出,否则视为土建验收合格。经中标人验收后,在施工中,遇到各种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解决。2.6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如图纸中标注不清晰或设计深度不足的,请投标人直接与招标人沟通,沟通结果需记录并经甲方签字确认,无论沟通与否,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报价所有材料及施工工艺均满足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2.7 本工程部分材料为指定品牌,详见材料清单附表。承包人选用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和装修风格,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样品自行选择同等效果、同等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进行报价。更改投标材料时

6、,投标人必须提供详尽说明,以证明投标人投标的材料与招标人提供的样板是匹配的。中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2日前提供全部材料样板给招标人确认。所有主要材料进场时均需承包人提供样品报招标人封样。2.8 以下所述工程范围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现场现状以便完全了解工程范围。招标人有权据需要对上述施工范围、装修形式、材料供应方式、材质等做出任何调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2.9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仔细勘察现场实际情况,比照施工图后进行报价。任何在投标报价中未能考虑到的当前现场实际条件将不能在后期的现场签证中补办。具体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报价清单。3、 资金来源

7、3.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重庆市有关部门的批准,资金已通过自筹方式备齐。4、 承包方式与合同形式4.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4.2 合同形式:按报价清单的综合单价包干,除合同和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总价结算时不调整。5、 合格的投标人5.1 必须是企业法人单位。5.2 须有5年以上在国内进行同类工程施工的经验,并向其他用户提供过相应的服务。5.3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单位法人代表,则其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5.4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贰级资质。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为投标而进行的图纸深化设计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

8、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 踏勘现场7.1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时间、地点见前附表第5项所述;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

9、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7.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7.5 以不知道现场或现有建筑物以及上条规定等情况为籍口而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将不予考虑。三、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二、 总则三、 招标文件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六、 开标、评标、定标七、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八、 投标报价说明第二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第一节 技术要求第二节 技术标书编制要求第三节 附录、附表和图纸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 投标函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

10、 授权委托书第五章 待签合同(样本)第六章 与其他总(分)包单位的配合说明第七章 售后服务承诺书第八章 廉洁合作协议附件: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8.2 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2 天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11、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 招标文件的澄清9.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2 天以前向招标人提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 天前向发包方发出澄清纪要;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9.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召开投标答疑会。投标答疑会地点及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9.3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内容。对有歧异或遗漏或内部相互矛盾处的条款,投标人在投标

12、截止日2天前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内容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及如何修正。若投标人在投标前未就相关内容提出质疑,而招标文件中仍存在遗漏或不当条款的,招标人将视投标人对该部分内容放弃了处置权,招标人对该部分内容作出的任意解释投标人均可接受。若投标人中标后再提出质疑,并以此为借口延缓合同签订,延误工期、提出索赔等要求,招标人均有权不予接受,并视中标人有意违约。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版扫描件

13、)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修改函件时,应以传真回执形式确认收到;10.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发包方所发布的信息或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0.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函件中明确

1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并且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1.2 除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12.2 技术标:12.2.1投标资格文件l 企业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l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l 企业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技术工

15、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企业主要自有加工机械设备一览表;l 近三年主要承揽的工程项目合同履约及质量评定情况一览表;l 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含正在施工和尚未施工项目)一览表;l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持有的有效的职称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交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客观、属实,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发现有不实之处经查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2.2技术标书内容详见第二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12.3 商务标书:12.3.1 投标函;12.3.2 法人代表证明12.3.3 授权委托书12.3.4 工程量报

16、价清单(详见附件电子表格);12.3.5 投标报价说明;12.3.6 售后服务承诺书;12.3.7 廉洁合作协议13、 标书编制要求:13.1 商务标和投标资格文件编制要求:13.1.1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印鉴及填上日期;13.1.2 须附获授权签署及履行所有合同文件及函件的人士之授权书及签名、有关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及具体证明报告;13.1.3 由国家或重庆市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诚信手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书、环保认证证书、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等(影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有则提供);13.1.4投标人以往在重庆市及其他地区完成及现时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名

17、称、规模、建设地点及质量情况(如获奖情况,如有则提供)。13.2 技术标编制要求:安装方案包括制作、包装、运输、安装方法、保证工程的质量措施和安全措施、工期安排、与土建总包方及发包方以及安装单位的配合措施等,详细要求见第二章。14、 报价要求(详见第一章之八投标报价说明)14.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本投标综合单价为包干价,除非另有规定,结算时不能作任何调整;不会因费率或汇率、材料/人工/机械的市场价格波动而有所调整。14.2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4.2.1 投标报价中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工期等要求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

18、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水电费用、管理、利润、税金、政府收费等因素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14.2.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施工采暖、保温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14.2.3 投标人报价中应包括产品的各种试验、检验费用及提供样品、试件等费用。14.2.4 本工程现场的工人住宿条件由承包人自理,只允许有1至2人看守现场材料。半成品、材料的进场和堆放应按进度计划进行,并须事先取得招标人的同意。中标后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24小时内, 必须进场施工。14.2.5 各

19、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并对上述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虚假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3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60个日历天。并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拒绝。15.3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回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15.4 在特殊情况下,在第一次延长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提出进一步延长投标有效

20、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招标人不能因此而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要求也不得改变其回标文件。16、 投标保证金无17、 履约保证金无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18.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商务标两份、技术标一份、电子光盘(商务标、技术标)一份;18.2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8.3 提交到招标人的电子标书格式、内容及数据要求与书面标书应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地方,

21、以电子标书为准。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照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附电子版)。20、 投标截止日期20.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如有变动,以招标人发布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将关闭投标通道。21.2 未按时投标的处理方式:废标处理,重新组织

22、招标时,未能按时完成投标的投标人取消入围资格;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删除和修改投标文件,如已递交书面文件,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书面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 投标撤回通知书必须直接提交招标人。22.4 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5 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

23、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 开标、评标、定标23、 开标23.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某一时间对所有投标进行统一开标,但不举行公开的开标会。23.2 按规定在投标前撤回投标或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书面形式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4、 开标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1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人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标书要求;(2)标方标书被发现与其他投标人有串标情况;(3)投标书逾期送达的;(4)其

24、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5)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2 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招标小组进行评审。25、 评标25.1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25.2 招标小组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26、 评标原则26.1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26.2 招标人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者其他任何投标书。26.3 招标人保留开标后要求任何一家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解释、澄清的权利。26.4 招标小组在评标时,除投标人的报

25、价之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26.4.1. 售后服务内容与具体办法;26.4.2. 成品保护措施和安全措施;26.4.3. 质量保证措施;26.4.4. 与土建总包单位以及安装单位的配合管理措施;26.4.5. 投标报价的符合性;26.4.6. 样板样品制作的符合性;27、 定标27.1 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前,招标人将把预期中标人的所有澄清资料,交与中标人确认,然后再发中标通知书。确认后的附件作为合同的附件。27.2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书有效期满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书面告知招标人。28、 资格后审28.1 在开标时宣布中标人或发出中

26、标通知书后、合同授予之前,招标人将考虑中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包括对其产品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同时考虑投标人的安装施工能力、资质以及以往项目的质量情况等;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问题。28.2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对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28.3 中标人通过资格后审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授予合同。七、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其他条款详见待签合同)29、 合同主要条款说明29.1 合同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除发生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外总价

27、不予调整。29.2 其他条款详见第5章待签合同30、 合同签订要求30.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八、投标报价说明31、 投标报价说明31.1 投标报价要求31.1.1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报价书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人填报的所有各项目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本工程总价包干且综合单价包干,包括材料成本、加工费、包装费、劳务费、安装费、管理费、成品保护费、调试检验费、验收费、样品费、培训费、施工水电

28、费、技术资料提供费用、二次深化设计费用及图纸费用、装修消防验收费用、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用、冬季施工费、保险、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给予招标人的所有有关优惠;31.1.2 投标人在提交标书前,对本工程的有关图纸、技术说明、材料质量检验要求、招标文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中的材料供应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供货期等要求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损耗、包装、运输、装车、半成品和成品保护、验收、检验、预埋件预埋或补埋、利润、所有税费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收

29、取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等因素计算了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及风险后进行的报价,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31.1.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以及项目所在地充分考虑垂直运输、材料及半成品运输和包装以及二次搬运费用、现场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充分考虑半成品、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与总包单位的配合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并已考虑了合同内容所必须的所有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临时设施及各种施工必备手续的办理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31.1.4 投标人报价时,所有材料费均应按当前市场价格计取(即材料费应理解为投标人的实际采购

30、成本),不能将管理费或利润隐含在材料费内,投标人投标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费和利润仅能在招标人提供的管理费和利润列表表格中体现。对于所有材料,招标人均保留更换材料及变更采购方式的权利。一旦发生材料更换,新材料(指其它分部分项工程中没有的)将按市场价格重新定价,若中标人已将管理费或利润隐含在材料费中,由于更换材料带来的中标人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31.1.5 投标综合单价中须包括合理的制作及施工损耗;31.1.6 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项目及数量均为善意及无承担地提供,旨在反映本工程按图纸和规范要求所应完成工程的质量和数量。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阅,投标人应按图纸、规范、系统完整性

31、、招标人意图要求进行统计后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提供之数量/项目,只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31.1.7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为招标人据图纸清查的工程量,投标人应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仔细核对。若确有增减,投标人应另行提供一份增减工程量清单(即为:补充清单),该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格式应完全一致。投标人不能直接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修改工程量。可以认为,经投标人核查,经招标人答疑后由招标人发出书面修改意见连同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设计图纸的内容及数量是完全一致的;且无论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或数量是否与投标人的清单完全一致,投标人都必须完成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

32、应由承包人完成的所有内容,漏项和数量错漏由投标人负责;承包人不能只根据工程量清单所述数量而不考虑图纸或及系统的完整性来采购材料或施工,由此引起的错误与损失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1.1.8 清单中明示有取消字样的为非施工单位承包,即使图纸中有也不考虑在报价内;涂料、软包、地毯等甲指材料,投标人不能更改其品牌,且必须按照清单中要求的供货单位和品牌来采购。31.1.9 本工程包干方式:按现有施工图、招标相关说明、招标前临时变更中已包括的分部分项工程,除了在清单中已经写明取消的工程和材料变更之外,无论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有(没有的,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工程量中),或工程量是否准确,承

33、包人均应按中标总价全部施工完成。31.1.10 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各项目之数量均为以计量、计价依据按图纸量度的安装完好后的净量。31.1.11 投标人所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或说明,均应视为按其对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人功能要求的理解及自身的投标方案而作出的,其中所列的数量准确与否之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1.1.12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完整填写工程量清单,不得删除任何项目,如所列项目,实际未用到时,则应在相应费用上填0,凡清单中清单数量有误或未列出但实际又必须用到的子目,请在“补充清单”内填写。31.1.13 投标人回标后的工程量、投标31.1.14 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结算时均不再调整。除主要材料变更时可调

34、整材料单价外,施工单价结算时套用相似施工单价,不再另行调整。且报价清单中所有按“项”计量的材料及施工工程量均包干,无论如何变更,结算时工程量及单价均不予调整;报价时,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部分工程可能存在的风险。31.1.15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与施工图有出入时,应在招标人提供的补充报价清单中补充填报,不得直接修改工程量报价清单中的工程量,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投标人填报的补充报价清单中的总价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一旦响应本次招标,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实另计外,招标施工图部分的工程量无论是否与实际工程量相符,均不再调整。31.1.16 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

35、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包装运输费、装卸保管费、二次搬运费、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等费用的综合,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在总价基础上按投标人投标的费率另计,总价应充分考虑了投标人需支付的各种费用及风险因素。综合单价分主材费及人工费和其他费用三部分,需按规定的格式分开报价。31.1.17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投标范围、施工节点、分部分项工程列项及工程量等产生任何疑问时,应及时与招标人充分沟通,避免报价失误。如施工节点或材料选型不详,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效果能达到招标人满意。31.1.18 本工程的材料供应,具体计价规定如下:

36、1、 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部分材料为指定品牌,详见工程量清单。2、 除清单中写明主材品牌的材料以外,招标人提供的其他主要材料的供货单位仅供参考,施工单位可自行采购,但投标人提3、 供的材料样板需由招标人确认;4、 投标人报送样品由招标人选型定板的材料是指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依据图纸,在满足装饰效果符合装修风格的前提下自主报价,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依据所报价格每种材料选送样品,招标人从其所报样品中选型定板,中标人按选定的样品供货,结算时此种材料的价格不作调整;对于招标人提供样板的材料,投标人应按材料样板要求进行报价,施工后招标人将按材料样板要求进行验收;如更换材料必须经过招标人相关人员书面

37、确认,并封样按此验收。如因擅自更换材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31.1.19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合理范围内,如综合单价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对其作出澄清说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作为废标处理。31.1.20 经招标人审定后的施工费和辅材单价为包干单价,结算时不再调整,由于承包方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于发包方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1.1.21 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在工程结算时这些因素一律不再调整。31.1.22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雨雪天施工、夜

38、间施工、抢工期、二次搬运、成品保护、垃圾清运、文明施工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31.1.23 冬季施工采暖所发生的措施费、设备费、及采暖发生的所有电费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31.1.24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发生的所有试验费用(包括各种环保检测)由投标人自行纳入投标综合单价和总价。31.1.25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与总包或其它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等所需配合的一切费用和工期。31.1.26 工程如遇变更,结算时项目单价参照清单项目单价或相似项目单价,如没有相似单价,双方依据市场价格定价。31.1.27 投标人认为必要时,可另

39、行自由起草与本招标相关的承诺函或介绍先进技术经济方案,但不得与本招标文件冲突。31.1.28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如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如数量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按对招标人有利的原则进行调整。31.1.29 招标人可以认为,投标人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本次招标主体工程工期差异,主体工程产生的高层降效费用,分段施工可能造成的成本增加,(如:人员安排、施工组织等),费用报含在综合单价与投标总价内;31.1.30 投标人在提交标书前应充分考虑供货期、技术及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材料款支付方式等要求,施工时间运输故障及天气等白天及夜间施工、雨季施工、高层增加费和人工降效

40、费等对工期及造价的影响;31.1.3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报价。除本招标文件及合同另有规定外,综合单价及合价一律不能作任何调整,且不会因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价格波动风险以及供货期而有所调整。31.2 综合单价、计量说明31.2.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投标范围、施工节点、分部分项工程列项及工程量等产生任何疑问时,应及时与招标人充分沟通,避免报价失误。如施工节点不详,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所需的设计和施工要求。31.2.2 若发生零星用工,计日工按照普工80元/工日、技工150元/工日进行计价。

41、计日工的计算,包括管理人员以及机械费用。本工程不计机械停置费用。31.2.3 主材及其他辅助材料等都必须提供合格证,并按相应的规定,对材料进行送检,所有材料检测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和总价中不另外计取。31.2.4 局部如需自己搭设脚手架,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31.2.5 竣工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及标准完成销售中心室内的清洁工作,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再另行计取;31.2.6 可以认为:经投标人核查,在招标阶段完成答疑后,投标人最终的报价清单应是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技术要求的,投标清单的工程量应是包含设计图纸全部内容的;且无论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或数量是否与投标人的

42、报价完全一致,中标人都必须完成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应由中标人完成的所有内容;中标人不能只根据工程量清单所述数量及尺寸而不参考图纸或进行实地度量来采购材料或施工,由此引起的错误与损耗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1.2.7 投标人在其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且应包含其认为为完成全部图纸、技术要求、合同及招标要求施工内容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在工程量清单计算及报价中可能发生的误差或缺项部分的价格;且误差或漏缺部分的单价和合价已包括在其他列明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并在实施时不再提出费用和工期要求。31.2.8 经招标人审定后的施工费单价为包干单价,结算时不再调整;由于承包方原因发

43、生的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由于发包方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1.2.9 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不会因这些因素而调整价格。31.2.10 结算总价合同包干总价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罚款。31.2.11 结算时,经招标人造价人员现场核实后,依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未完成的工程或完成不完整的,招标人造价人员可直接将该部分工程从结算清单中予以扣除,而不需取得任何书面变更文件,也无需理会本合同是否为总价包干,仅需在结算编制说明中注明现场实际情况即可。未完工程未取得招标人现场工程师同意,且竣工资料或中标人送审造价中

44、未能体现的,一经招标人造价人员查出,视为中标人单位故意偷工减料,结算时扣除该部分未完工程造价。31.2.12 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情况,结算时综合单价一律不作任何调整。31.3 投标报价的其他承诺31.3.1 承包方有责任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和设计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提供各种方便。31.3.2 本工程材料的进场应按施工单位材料采购进度计划进行,材料卸车地点应按总包单位指定的地点、并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如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现场工程师检查不合格,必需在24小时内更换。31.3.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并对上述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

4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虚假现象,立即取消中标资格。31.3.4 参加投标的单位视作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及合同全部条款,中标人及落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九 招标图纸说明图纸包括:施工图和物料说明。图纸物料说明中招标人列出的供货单位仅供参考,施工单位可按照样式自行采购,但材料样板需由招标人确认,详情见清单报价说明。十 附表1、指定品牌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电子清单(材料目录、工能性灯具及插座面板选型、洁具选型、弱电材料目录、五金件选型)第二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第一节 技术要求一、规程和规范1、装饰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中应遵循国家、部颁的现行相关规程、规范,主要有:(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46、规范GB50201-200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4)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8)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 (9)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11)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 15-30-20022、标准的执行(1) 当规范和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施工图等技术文件之间有矛盾时,原则上应执行较高标准。(2) 当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又无类似标准参考时,应事前经过试验取得成功,并拟订专门施工方案和工艺标准报监理认可,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二、工期与质量管理1、开工时间为2016年 月 日,竣工时间为2016年 月 日,工期为 日历天(含法定假日),最终开工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甲方指令为准。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管理中,必须有健全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必要的机构、制度,并赋予其应有的权责,保证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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