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噪声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手册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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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手册目 录一、前言1二、审批要素1(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二)实施机构1(三)审批对象1(四)审批依据1(五)审批条件2(六)审查材料2(七)审批证件2(八)审批时限2(九)审批收费2(十)审批咨询2三、审批流程3(一)收件3(二)受理4(三)审查5(四)审批决定5(五)决定书送达5(六)审批流程图5(七)决定公开6(八)归档6四、投诉举报6(一)受理岗位和职责6(二)投诉举报途径6(三)投诉举报的处理6五、表单及文书7(一)申请与受理类7(二)审查与决定类8六、有关说明8一、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

2、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及文书、有关说明等内容。二、审批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核发编码:3706850103803(二)实施机构招远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三)审批对象企业、个人、其它组织(四)审批依据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通过)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

3、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2.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11月通过,2012年1月修订)第二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但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前款规定的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当提前三日公告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五)审批条件申请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核发,应具备下列条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通过;2.建设项目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缴纳完毕。(六)审查材料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核发

4、,应当向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提供纸质版各一份)1.有关夜间施工的文件;2.夜间施工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建设项目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缴纳凭证。(七)审批证件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依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将法定时限定为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九)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审批咨询招远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回复时限为3个工作日。咨询电话

5、:05358166771三、审批流程(一)收件1.接收窗口接收。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地址:招远市温泉路111号,联系电话05358166771。信函接收。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地址:招远市温泉路111号,邮编265400。网络接收。网址:http:/ (五) 决定书送达通知申请人到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领取批准文件,不能领取的邮寄送达。(六)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七)决定公开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开。网址:http:/ 受理窗口: 办件序列号: :您于 年 月 日在我窗口申报的 事项,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如下:编号 提交材料名

6、称 份数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 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受理。申请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8166758 年 月 日(盖章)注:本通知书仅作为材料接收证明,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附件3: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补办通知书受理号: 受理窗口: 办件序列号: : 您于 年 月 日在我窗口申报的 事项,经审查,由于您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现暂时无法审批,请予尽快补件。 特此通知。 需补交或修改的材料如下: 1、 2、 窗口负责人: 经办人: 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8166758

7、 年 月 日 (盖章) 注: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附件4: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即办件受理通知书受理号: 受理窗口: 办件序列号: : 您于 年 月 日在我窗口申报的 事项,本窗口已予受理。特此通知。 窗口负责人: 经办人: 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8166758 年 月 日 (盖章) 注: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待办件受理通知书受理号: 受理窗口: 办件序列号: : 您于 年 月 日在我窗口申报的 事项,本窗口已予受理,并于 月 日至 月 日止, 个工作日内办结(或予以上报),请于 年 月 日持本通知书到我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8、特此通知。 窗口负责人: 经办人: 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8166758 年 月 日 (盖章) 注: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附件5: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号: 受理窗口: 办件序列号: : 您于 年 月 日在我窗口申报的 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 种情况: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审批);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请向 提出申请。 3、您(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其他不予受理的理由) 特此通知。 窗口负责人: 经办人: 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8166758 年 月 日(盖章) 注: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

9、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附件6: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申请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施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申请夜间施工内容项目申请时间夜间作业量施工工艺及设备名称1.桩基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2.土石方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土石方量 m33.结构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混凝土浇捣量 m34.其它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施工单位拟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审批部门:经办人:审批日期: 年 月 日申请材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地设备布置图工地周边地形图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证明材料许可决定送达方式:邮寄 自行领取其它送达方式:附件7:招远

10、市政务服务中心退办通知书受理号: 受理窗口: 办件序列号: : 您于 年 月 日在我窗口申报的 事项,经审查,由于 ,我窗口不予审批,现予以退件。 特此通知。 补充说明: 窗口负责人: 经办人: 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8166758 年 月 日 (盖章) 注: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附件8: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结通知书受理号: 受理窗口: 办件序列号: : 您于 年 月 日在我窗口申报的 事项,已于 年 月 日 办结。 特此通知。 窗口负责人: 经办人: 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8166758 年 月 日 (盖章) 注: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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