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183366 上传时间:2019-02-26 格式:DOC 页数:203 大小:299.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3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3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3页
亲,该文档总共20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20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FZK2008-3-90 招标人: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六月 目 录1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1第二章 合同条款 50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58第四章 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 第五章 施工图纸59775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87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94第八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第九章 投标文件资信部分格式92112附件:评标办法 第一

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投标须知条 款 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项目21.1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31.1建设规模 约 11 万平方米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62.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内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详见工程相关图纸。72.2工期要求以主体工程进度为准83.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

3、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及建筑智能化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6月13日至 2008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104.3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5.1踏勘现场另行通知125.2投标预备会另行通知1313.1投标人报价依据工程报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法。1415.1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16.1投标保证金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16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1份正本,5份副本。同时提供电子版标书CD

4、-R光盘一份,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文档为WORD格式,商务标部分须采用相应格式编制,并存储于CD-R光盘中。17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标人: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天津市大沽南路814号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08年7月 3日9 时30分1823.1开标开标时间: 2008年7月 3日9 时30分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地 点: 天津市大沽南路814号1925-30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035履约担保金额详见招标文件2113.5投标报价总包管理服务费按投标总价的1.8%计 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

5、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现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医学中心手术室等层流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领到该项目招标文件、资料和施工图纸、有能力承担该项目并遵守对该项目提出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的投标人,按本文件事项要求进行投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项目情况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和工程概况。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资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交以下证件:经年审审验合格的,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和从业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及建筑智能化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各证照单位名称必须相符一致。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5.1现场考察5.1.1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集中踏

7、勘的时间另行通知,但投标人也可自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1.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2投标预备会议5.2.1投标5.2.2投标预备会议的目的,是人应按照前附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召开的投标预备会议。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

8、件和现场考察后,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方面的任何问题。5.2.3投标人应在投标预备会议召开以前,以书面的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在会上就此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其书面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5.2.4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022-28220812 传真:022-28233767 联系人:侯世坚 王进世 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

9、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第五章 施工图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投标文件资信部分格式附 件 评标办法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和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

11、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2、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可能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9.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 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资信部分、商务部分四部分组成。11.2第一分册: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4.工程量项目报价表; 5.投标文件

13、的数据光盘电子文件(含四个部分)11.3第二分册: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述2.施工部署和总平面布置3.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技术、质量保证措施4.施工管理5.其他为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而必需的内容。11.4 第三分册: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的一般情况; 11.5 第四分册:资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3.人员配置情况;4.组织机构图;5. 2005年-至今完成项目表

14、;6. 2005年-至今在建项目表;7.拟投入本项目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8.财务状况表; 9.投标人目前和过去 (2005年1月至今)参与过诉讼案件及违反市场规定受到处罚情况;10.投标人2005年至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须附施工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11.投标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12.投标人获省、自治区、直辖市 “重合同守信誉”单位称号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交与投标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电子文件,其格式应与招标文件所发电子文件格式一致。招标人的工程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变动的工程情况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须按变动后的工程报价。投标人不得随意改动招标人

15、提供的资料和图纸的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且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之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12.3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编制人必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概预算人员,并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审核人必须为注册造

16、价工程师,并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 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

17、.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总包管理服务费按投标总价的1.8%计、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7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各个单项中,没有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的项目的单价和合

18、价中。13.8如有调整报价须附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表。13.9文明施工措施费13.9.1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建质安2005121号文与建筑2005991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向单列,含在总价中,但是不参与竞价。13.9.2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对工程文明施工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投标单位须根据工程所在地域和环境对文明施工措施充分考虑并作相应报价,确保工地文明施工达标。13.10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一次包死,风险自负(因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设计变更除外)。本次招标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图纸及实际现场踏勘进行设计并确定工程量,中标后不在做任何调整。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

19、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20、(1) 银行汇票 (2) 转帐支票 (3)现金16.2若采用转账支票、现金,则投标人应最迟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将支票或现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并取得收据,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若采用银行汇票,则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银行汇票并取得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收据或银行汇票经复印后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以备核查。16.3投标保证金按下列要求汇寄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

21、公司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邮 编:300200开户银行:工行东楼支行账 号:0302060209039096091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6.6.2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6.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2、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盖章、签字齐全,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投标函和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之处均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18.1.1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只接收

23、胶粘装订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打孔装订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包括外封封皮,如有A3纸型图纸等文件折叠成A4纸型装订。18.1.2装订好的投标文件各分册要求逐页编辑连续的页码和目录。18.2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资信部分应统一编制密封。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并在内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文件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分别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最后再做一个外包封将所有部分的投标文件一起密封。18.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8.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人: 地址: 18

24、.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 工程名称(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4除了按本须知第18.2款和第18.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1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8.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

25、外层密封袋应加盖密封章。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至时间前送达后,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签收,并出具有关签收证明。20.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21

26、、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当投标人调整报价时,必须将调整后的报价内容明细(即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与调整报价同时调交,否则,视调整报价无效。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27、,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3、开标23.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并邀请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举行开标仪式,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准时进入会场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3.2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3.3 开标程序:23.3.1开标仪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参加。23.3.2开标程序(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主要人

28、员。(3)招标人简要介绍招标项目的概况或情况。(4)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密封情况表上签字确认。23.3.3开标仪式上,建设单位人员和招标代理人员检查各投标人的“相关证件”23.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3.5因为评标委员会要考虑投标人曾经的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对本次工程造成不利影响,投标人应提供在2005年1月1日-至今,如果有违纪违规情况的处罚记录的,请在开标时携带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23.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

29、档备查。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1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24.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24.1.2在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或提供的有效证件不完全或提供的证件中有无效证件的。24.1.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4.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4.1.5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

30、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4.1.6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4.2招标人将有效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 标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经济和专业技术专家评委为5人,招标人(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评委2人。2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31、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8

32、.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4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办法见附件评标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合格者不满三家,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8.2初步评审28.2.1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详见评标办法。2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9.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9.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

33、9.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9.1.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29.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0、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30.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8条规定通过初步评审,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0.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

34、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0.3详细评审30.3.1经初步评审鉴定合格的投标文件,完成算术性修正之后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技术能力以及投标人以往施工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30.3.2对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不得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

35、按废标处理。30.3.3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和以往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1)对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以及质量标准、进度与质量、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管理水平的评价。30.3.4在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和履约信誉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问题之一,则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1)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承诺的工期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的。(4)关键技术方案不可行。(5)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欺诈行为和串通投标行为。30.3.5投标

36、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30.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按本须知规定对算术性差错予以修正。(2)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3)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评标价中给予扣除。(4)对于修改了工程数量的工程细目的报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的合价予以修正,评标价作相应调整。(5)在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评分中酌情扣分。30.4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

37、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不超过3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要求排列次序。30.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1、合同授予标准31.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0款所推荐的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此中标人能最高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32、招标人拒绝的权力32.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

38、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3、中标通知书33.1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4.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3 中标

39、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5、履约担保35.1合同协议书签署前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中标人应按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履约担保金额为10合同价,担保形式为:在中国注册的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也可由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出具担保书。35.2若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5.3履约担保金的扣除35.3.1因投标人原因,导致

40、工程进度滞后,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改正的,将扣除履约担保金的5% 。35.3.2中标人主要管理人员(各个专业工程师以上)未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擅自更换的,将扣除履约担保金的5%,因人员更换导致工程严重损失的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 。35.3.3中标人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补救的,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相应扣除担保金,但最多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 。35.3.4中标人因其它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经济、声誉、信誉损失的将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担保金。35.3.5上述情况累计扣除金额不超过履约担保金的总额。35.4履约担保金的退回:中标人提供

41、的银行保函将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后5日内解除。35.5支付担保: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额的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形式为:在中国注册的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也可由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出具担保书。36、招标服务费:36.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支付。36.2招标服务费的货币应与中标人的投标货币相同,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支票和电汇。36.3招标服务费不得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37.其他条款:37.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须遵守国

42、家和天津市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招标人代表的合理组织。37.2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示的分包工程,未经招标人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向外单位分包,但任何分包工程内容必须在不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否则,当事人将承担违约责任。37.3中标人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7.4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由中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人协助完成,所需费用含在总报价中。37.5由中标人办理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含在总报价中。37.6中标人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度、措施等,以确保达到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工程师有权对不合质量标准的部位随时发出返工

43、的指令。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口头通知工程师和招标人,并在3日内将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和招标人报告,一切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37.7中标人应按进度计划配备完好的机械设备,未经工程师同意和招标人批准,不得中途调离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可视中标人违约。37.8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天津市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管理中要落实安全施工的各项措施,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随时接受工程师、招标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37.9在施工进行中各项劳动保护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费用均含在工程总报价中。37.10若发生工伤和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按行政主管部门有关

44、规定上报、统计和处理,并报告工程师和招标人。37.11中标人对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所有事项负全部责任,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严格遵照实施,并接受工程师、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标人根据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列入相应工程项目的单价中。37.1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中所需提供各种报表的同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满意的电子文件。37.13中标人负责解决施工周边单位、居民的协调工作及各管理单位的协调工作,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37.14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现场配套实施的放线、验线和最终核线工作,委托费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协助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专业队伍工作,发生费用含在报价中。37.15在招标人提供的管线调查资料基础上,中标人要对所有管线查验、刨验、核实和在隐蔽工程开工前进行刨验,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由于未进行此项工作造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外力破坏的,其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