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辅导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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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 辅导报告,2014年10月22日,前 言,同志们: 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将分别于2014年12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对集团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学习、宣贯两法的新变化、新要求是当前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1,周总、廖总都多次对两法宣贯工作进行了要求部署。,前 言,当前,国家正在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议题是推进依法治国。我们组织这次两法专题学习,是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2,下面,我结合公司实际,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主要内容进行宣贯,就有关法律条款与大家一起学习。,3,内 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2、新环境保护法主要特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4,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安全生产法修改的总体思路,5,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修改前后条款对比,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本次修改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定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6,(一)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1,适应了安全生产全范围覆盖、多层次、多角度的工作要求。,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7,(一)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2,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增加了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 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8,(一)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

3、加明确,3,这是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的“红线意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这方面法律修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9,(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增加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第十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同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10,(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1,大庆的经验

4、告诉我们“岗位责任制的灵魂是岗位责任心”,岗位责任心的建立条件是责任主体明确。,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加强了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机制。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条件的投入予以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并对由于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11,(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2,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七项职责,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且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对其打击报复。,3,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12,(

5、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4,明确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显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第十八条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中增加了“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规定,且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5,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突出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

6、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13,(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6,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对安全生产领域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作了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合并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程序。 将矿山等高危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这两项审批项目合并为“安全评价”一项,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14,(三)安全生产领域部分行政审批更

7、加简化,1,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取消了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明确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取消建设项目验收使责任更加明确了,体现了“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这项工作必须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予以加强和深化。,15,(三)安全生产领域部分行政审批更加简化,2,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在法律责任的规定上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和威慑力度已难以适应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重典治乱”的实际

8、需要。 为此,本次修改强化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16,(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更加严厉,17,内 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新环境保护法主要特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从企业角度来看,新安全生产法与原法相比:,18,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下面重点从三个方面来讲解。,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法主体主要有3种:,19,(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1,新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

9、了职责,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作出了规定。如果他们违法,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体现了总书记提出的“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的要求。企业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抓安全,年初策划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带头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召开HSE内审会议、组织问题隐患的整改。,20,(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安全生产法在赋予员工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设定了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也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杜邦的安全实践告诉我们“任

10、何一名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这是一条基本原则,否则,将受到处罚或解雇,即使受伤也不例外”。,21,(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作出了规定。如果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22,(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今年集团公司印发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总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明确了企业、机关部门和专业公 司以及员工

11、应该承担的安全环保责任,同时配套制定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考核实施细则,但是按照新法规定,如果履职不到位,或者渎职失职,不但集团公司给予适当的行政、经济的考核,而且国家将追究法律责任。,23,(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 新安全生产法中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等14条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32种违法行为做出了规定,与原法相比, 新增的7种违法行为包括:,24,(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2,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未按

12、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25,(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应急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但是,在我们的一些企业还存在着“百人考试一支笔,千人考试一张卷”的现象。,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26,进一步强调了安全评价的重要性。,(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前集团公司管道隐患整改完成率为29.9%,重大管道隐患整改率完成仅为14.1%,勘探企业的管道

13、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2.8%,一些企业的领导没有对重大管道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主要问题是个别企业、个别领导对管道隐患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大,等靠思想严重,存在侥幸心理。,27,(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必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8,消除事故隐患刻不容缓。,(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违反

14、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9,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认真整改。,(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第105条,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新安全生产法中有6条对上述违法行为做出了规定,主要有以下7种情形: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

15、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30,(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3,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如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等也将是违法的。,31,(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壳牌公司规定:公司发

16、生的事故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让在全球作业的每一名员工知道。),32,(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33,(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对于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国家将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特别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未能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逾期未予整改而导致事故的,将给予撤职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17、究刑事责任。,34,(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类似情形,除了追究行政责任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集团公司正在组织制定升级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分补充规定,将对事故企业采取更加严厉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人员给予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35,(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明确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对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主要有两种: 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

18、、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6,(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4,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损害赔偿责任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引发事故; 二是事故造成了本单位从业人员伤亡或者不特定的他人的财产损失,都将承担赔偿责任。,37,(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明确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中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共有11条。刑法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罪名,主要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责任罪、危险物品肇事

19、罪、不报或谎报事故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刑事责任的处理更加严格。这就是说,如果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规定而构成犯罪的,都要依照刑事法律追究刑事责任。,38,(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5,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集团公司历史上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共有36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新法实施后,行政追究更加严格,法律处罚更加严厉。,39,(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同时,事故瞒报也是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集团公司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个别企业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甚至有的企业

20、一年内瞒报多起事故。近期集团公司已经下发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行为举报和查处管理办法,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后都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0,(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确立了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地位。 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明确提出政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业监督管理。 明确各级安全监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

21、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1,(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1,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强制执行权力。 主要包括两方面: 扩大了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对象范围。除原来规定的可以查封、扣押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和器材外,新安全生产法增加规定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即行业主管部门、直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查封其作业场所。,42,(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2,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增加了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的单位,监管部门可以对其依法采取停电停供等强制措

22、施。新安全生产法赋予了监管部门相应的强制执行权,规定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等措施的单位或场所,监管部门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对其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并规定相关单位具有配合实施的义务。,43,(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赋予了乡镇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 新安全生产法对政府监管责任的规定细化到了乡镇一级,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

23、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44,(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3,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明确规定由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具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证券监管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45,(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4,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赋予了工会组织的监管职能。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

24、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这是对工会组织的赋权,同时也加大了工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问题上的责任。,46,(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5,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实行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和有计划的监管方式。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监管方式。 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 监管部门按照年度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47,(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6,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新法实施后,国家和地方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违

25、规行为的曝光力度。集团公司针对安全生产严格监管阶段的特点,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体制建设,开展自上而下的监督工作,此项工作已作为集团公司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已完成方案的制定。,48,(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加重了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增加终身行业禁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49,(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6、1,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50,(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将面临严厉的经济处罚。集团公司也将对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加重了对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51,(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2006年以来,集团公司对发生较大事故的13个单位给

27、予了经济处罚,按规定扣减了事故单位一定比例的工资总额。,52,(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是,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今后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不但集团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经济考核,而且国家也将给予更加高昂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也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加重了对单位和个人安全违法行的行政罚款额度。 新安全生产法针对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违法行为,维持罚款下限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发现违法行为即可立即处罚。 发生日常管理中一般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即可对企业处5-20万元罚款,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处

28、1-2万元罚款。 对于涉及到安全评价、审查、验收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对单位处50-1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5-10万元罚款。,53,(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3,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近年来,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在安全生产大检查、HSE体系审核中多次发现一些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的甚至非常严重。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涉及违法违规的事故隐患,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都将面临着相应的经济处罚,安全生产违规违法成本将大幅提高。,54,(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行政拘留是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与的一种最为严

29、厉的制裁,实施行政拘留,是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之上,新增加了行政拘留的法律责任,加重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55,(四)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56,内 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新环境保护法主要特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三、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特点,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12月28日) 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 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 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

30、9日)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57,(一)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三、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特点,58,基础法律(基本法)将提升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违反的性质将由“违规”变“违法”。,由环保部门起草,(一)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三、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特点,(二)史上最严环保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新环保法因其创新范围广、变革力度大、措施严厉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污染“零容忍”的态度。,59,60,内 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新环境保护法主要特

31、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从条文结构上来看,新环保法由六章变为七章,由47条增至70条。 基本理念作出重大调整 突出强调政府监督责任和法律责任 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61,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新法中的“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是全新表述,是对原环保法的重大修改。主要体现在: 使环境保护变为套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的“紧箍咒”,要发挥减排对经济发展的约束性作用,使“脱缰野马”变成可持续发展的“千里马”。,62,(一)基本理念作出重大调整,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打破只依靠“末端治理

32、”来解决环保问题的局限,通过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来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63,(一)基本理念作出重大调整,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强化政府责任是此次修订的重点,新法改变了重政府权力轻政府责任、重政府主导轻公众参与的局面,增加了对政府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规定,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了问责机制。对政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等九种行为,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后果严重者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64,(二)突出强调政府监督责任和法律责任,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新法赋予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府的监督权,并认可越级举报制度。

33、新环保法颁布后,政府环保部门管理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巨大,以前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将难以盛行,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人员势必严格执法、严格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是公众监督的重点领域。,65,(二)突出强调政府监督责任和法律责任,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2014年以来,集团公司已有西二线观音山段、云南炼油、四川炼油乙烯、塔里木大北区块、深圳LNG应急调峰站等5个环评许可项目被公民和环保组织提起报告书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昆明一居民起诉环保部撤销云南炼油项目环评批复,被北京市一中院驳回后现又上诉至北京市高院,环保部是第一被告,集团公司是第二被告。,66,(二)突出强调政府监督责任和法律

34、责任,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67,企业环保管理旧思维受到严重挑战 企业惯用的“环保问题靠协调解决”的思维方式难再行通 企业协调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的手段受限,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新法创新完善了10大环保管理制度,包括:生态红线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制度、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机制、环境监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应急制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境经济政策。我主要详细介绍一下对我们企业影响大的6个制度:,68,(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这是新法的一个重大突破,是一项创新性环境政策

35、。习总书记提出“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在特殊保护区域则是“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69,(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1,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70,(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指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洪水调蓄5类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的地域空间; 生态敏感区:指土壤侵蚀敏感区、沙漠化敏感区、盐渍化敏感区、冻融侵蚀敏感区等易于发生生态退化的区域; 生态环境脆弱区:也称生态交错

36、区,是指两种不同类型生态系统交界过渡区域。,71,(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2014年2月,环保部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各地也开展了积极探索,如天津市今年通过了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规定红线区1800平方公里范围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72,(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与生态红线制度有关并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油气田企业和管道企业违法违规现象较为突出。,73,(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禁止在饮用水

37、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7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75,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不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发建设,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2008年,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在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中,未经批准擅

38、自变更局部路由,违规穿越北大河水源一级保护区、嘉峪关水源一级保护区,在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阀室,被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环保部进行了处罚。,76,(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西气东输二线穿越嘉峪关和北大河水源保护区,环评线路,可研线路,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我们的油气田开发、管道建设必须严格遵守生态红线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项目选址选线要优先考虑生态红线和环保制约因素,避让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严禁逾越生态红线违法进行开发建设。,78,(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排污许可证制度 第四十五条:国家依法实行排污

39、许可证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应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按照许可证的要求排污同样是违法行为的,如比较常见的超标超总量排放、擅自改变污染物的处理方式和流程等。,79,(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2,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制度 2013年8月,集团公司由于未能完成2012年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而被环保部实行“环保限批”,直到2014年4月才被解限,对“环保限批”有着切肤之痛。,80,(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3,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审批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除油品质量升级和节能减排项目之外的炼化建设项目环评

40、。,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82,(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分解落实。 企业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虚高不行,低了也不行。,国务院已明确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以后我们的企业不仅要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缴纳排污费或环保税,还需有偿取得“排污权”。因此,集团公司做好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我们企业新项目建设投产、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虽然我国2002年就颁布了 环境影响评价法,但近年来

41、未批先建的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是罚款额度低,只罚款5-20万元,一些企业宁愿受罚也要未批先建,另外现有的允许“限期补办”的规定,导致一些项目“先上车后买票”。这次新法修订,堵住了现有规定中“限期补办”的漏洞,对于未批先建的,规定直接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未评先建的违法项目,不能再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补票”。,83,4,(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合规管理。2010年以来,集团公司共有8个重大管道建设项目因未批先建受到环保部行政处罚,后以“补票”的形式补办了手续,处罚金额最高的是中贵线,被环保部处以20万元罚款。目前仍有40个重大项目超期试运行未

42、获得环保部验收批复。明年1月1日起新法正式施行后,未批先建项目不仅会被责令停工、恢复原状,公安机关还将依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84,(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85,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86,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以前未批先建违法项目靠补办手续、领导协调的方法在新环保法实施后将难以奏效,我们必须加速整改解决遗留的不合法、不合规问题,同时再次强调,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严禁环评未获批复的项目开工建设,发生变更的必须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87,(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法,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这次修改首

43、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三项具体的环境权利,是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88,(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 新法专门新增第五章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做出详细规定。近年来环境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环境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5,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这次修改扩大了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政府不仅公开环境质量信息等,还具体到每一个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突发环境事件,并且还要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89,(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不仅政府要公开,企业也要如实向公众公开污染排放信息,企业 “无密可保”,“

44、无假可作”。,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2013年,云南石化千万吨炼油项目被要求全本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月25日,云南石化在安宁市综合展馆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开查阅和咨询活动,共有125人到现场查阅报告。 2014年5月,在四川石化投入试生产后,仍有成都市民向环保部要求公开全本环境影响报告书。,90,(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环保公益诉讼制度 新法明确规定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符合条件的社会性公益组织可依法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必须受理。据初步统计,全国符合条件的组织在300家以上。,91,(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6,四、新环境保

45、护法主要变化,92,(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2013年11月,吉林油田松原采气厂非法排污事件被央视曝光后,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北京市中院提起环保公益诉讼。,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可以预见这些组织为求在这一领域争得一席之地,正紧锣密鼓地搜集案例,央企是他们的重要目标。“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在坚决杜绝环保新隐患、加速解决遗留老问题的同时,要积极做好环境监测统计资料档案储备,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管理能力建设,理性应对环保公益诉讼,不打无准备之仗。,93,(三)创新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按日计罚,罚款额度不设上限。 原环保法规定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以罚款措施,但未规定具体

46、罚款额度。在后来陆续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中,一般也都对罚款规定上限。 2005年吉林石化松花江污染事故,当时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已是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罚款最高限。,94,(四)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1,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而今年环保部负责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提高了罚款额度,规定一般或较大大气污染事故,按照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重特大事故按照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罚款,另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还要处以一年收入50%以下的罚款。,95,(四)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新环保法设立了更为严格的“按日计罚

47、”制度,罚款额度不设上限。主要适用于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日连续累计处罚。 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超标超总量排污、未批先建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通过暗管、渗坑渗井等方式排污,本法赋予地方性法规可以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96,(四)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罚款数额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实行按日计罚后,行政罚款数额大幅提高,如重庆从2007年实施按日计罚,对违法排污的个案罚款最高达3000多万元。,97,(四)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四、新环境保护

48、法主要变化,新增查封、扣押制度,加强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权。 第二十五条:对违法排污的企事业单位等,县级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6种情形:,98,(四)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2,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废、有放射性的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不正常淤泥新内阁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99,(四)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非法排放、倾倒污水处理厂污泥及化工等工业污泥的;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中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为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法排污的; 其他。,100,(四)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新设限产、停产、停业、关闭处罚,扭转企业限期治理弊端。 今年以来,国家环保部陆续对抚顺石化等企业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通报,宁夏石化硫磺回收运行不正常尾气超标问题被央视等主流媒体报道后,引起较大负面影响;呼和浩特石化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运行不稳定,外排水长期超标;,101,(四)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3,四、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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