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翟炜20141028.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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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合肥赛尔福职业安全健康有限公司 翟炜 E-mail: 65321548,18119629343 13956930243,一. 职业健康监护基本概念 二. 职业健康监护的危害因素界定 三. 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 四. 健康监护的种类 五. 健康监护的周期 六. 健康监护的检查项目 七. 健康监护程序 八. 健康监护结论 九. 健康监护档案 十. 问题的处理 十一.怎样监督检查,内 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14),工作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对人

2、体健康影响,职业史 常规检查 体检必检项 生物监测 胸片、呼吸功能 听力测试 皮肤检查,职业病,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 是指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一.职业性健康监护基本概念,健康 监护 内容,2、职业健康检查: 通过医学检查手段

3、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 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的资料来源。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 目标疾病: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之间关系,医疗 行为,劳动者-健康易损 特定职业 特定危害因素,一.基本概念,3、职业禁忌证(症),从事 接触,罹患职业病 原有疾病加重 诱发他人健康危害 疾病的个人 特殊生理 病理状态,职业禁忌证(举例),噪声,劳动者-疾病、不良健康效应 化

4、学物质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生物、 H7N9,一.基本概念,4、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 活动,各种危害 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分为10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因素是导致职业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职业病危害因素因素影响了健康,从而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的疾病病情; 通过改善工作条件,可使所患疾病得到控制或缓解。,职业病

5、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 举例-化学物质类(汽油),举例:职业性生物性有害因素 指生产原料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有害职业人群健康的致病微生物、寄生虫、昆虫和动植物,及其所产生的有害生物活性物质。 职业性传染病 法定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5、莱姆病。 职业性变态反应 职业性生物性中毒 生物高科技相关的职业性生物性危害,举例:有机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有机粉尘,如动物性粉尘(动物蛋白、皮毛、排泄物)、植物性粉尘(燕麦、谷物、木材、纸浆、咖啡、烟草粉尘等)、生物因素如霉菌属类、霉菌孢子、嗜热放线杆菌、枯草杆菌等形成的气溶胶。,4、职

6、业健康监护的主要目的,(1)发现: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证患者; (2)观察: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 (3)评价: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 (4)识别:识别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2人以上 (5)干预:目标干预(改善、改革、设施、防护、疑似及病人的处置.) ; (6)评价: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 (7)服务: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高温CO与案,一.基本概念,二. 职业健康监护的危害因素界定,强制性: 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 (1)该因素有确定的慢性毒性作用,能引起慢性职业病或慢性健

7、康损害;有确定的致癌性,暴露人群中有一定发病率; (2)对人的慢性毒性/健康损害/致癌性尚不肯定,有动物试验和流行病学证据,有可靠的技术方法,通过系统监护可提供明确证据。 (3)有一定数量的暴露人群 (4)目录中急性毒性作用的危害因素,上岗时执行强制性检查,确定职业禁忌证;在岗执行推荐性健康监护。,二. 职业健康监护的危害因素界定,标准中未列出的需专家评估: (1)国内使用或准备使用,有一定量暴露人群 (2)有文献资料、毒理学资料,确定化学物的分类标准及对健康损害的特点和类型; (3)健康损害是否有可靠的监护方法,确定其敏感性、特异性、和阳性预计值; (4)对个体及群体健康产生有利结果; (5

8、)方法可以接受、结果有明确解释; (6)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GBZ188),1 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2 四乙基铅 3 汞及其无机化合物 4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5 铍及其无机化合物 6 镉及其无机化合物 7 铬及其无机化合物 8 氧化锌 9 砷 10 胂/砷化氢 (砷化三氢) 11 磷及其无机化合物,12 磷化氢 13 钡化合物(氯化钡、硝酸钡、醋酸钡) 14 钒及其无机化合物 15 有机锡化合物 16 铊及其无机化合物 17 羰基镍 18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 19 苯(接触工业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 20 二硫化碳 21 四氯化碳 22 甲醇,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

9、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GBZ188),41 氯丙烯 42 氯丁二烯 43 有机氟 44 二异氰酸甲苯酯 45 二甲基甲酰胺 46 氰及腈类化合物 47 酚(酚类化合物如甲酚、邻苯二酚、间苯二酚、对苯二酚等参照执行) 48 五氯酚 49 氯甲醚双(氯甲基)醚参照执行,50 丙烯酰胺 51 偏二甲基肼 52 硫酸二甲酯 53 有机磷杀虫剂 54 氨基甲酸酯类 55 拟除虫菊酯类 56 酸雾或酸酐 57 致喘物,问题: 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中有且对人体有明确毒性作用的化学物质,未列入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详细列出的有57类化学物质。氨硫化氢CO 有些企业普遍存在的却未纳入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如丙酮、三氯

10、甲烷、三氯乙烷、乙醇、氯乙醇以及印刷用的油墨、铺路用的沥青、喷涂用的树脂类物质、接触钡及其化合物、偏二甲基麟、一甲胺、二甲基甲酞胺、氯甲醚、氯乙烯、二异氛酸甲苯醋、氧化锌等. 1毒性明确的按类规整 2、评估(1使用、暴露人群;2文献毒理确定化学物分类及对健康损害特点;3、流行病及临床资料;4、针对健康损害特点选择;5、可接受、明确解释、符合医学伦理),三.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1、接触需要开展强制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 2、在岗期间需要开展推荐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原则上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接受健康监护; 3、虽不直接从事接触者,但在工作中受到与直接接触人员同样的或几

11、乎同样的接触,应视同职业性接触,需和直接接触人员一样接受健康监护; 4、不同危害因素暴露、发病特点及计量-效应关系,根据工作场所检测浓度、强度、暴露的时间和工种确定(GBZ/T229)。 5、离岗后检查时间依据危害因素流行病学、临床特点、工作时间、现场浓度等确定,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1 电工作业 2 高处作业 3 压力容器作业 4 结核病防治工作特指专业 5 艾滋病防治工作 6 肝炎防治工作 7 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8 视屏作业 9 高原作业 10 航空作业,四、职业健康监护种类,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 1). 上岗前检查; 2). 在岗期间定

12、期健康检查; 3). 离岗时检查; 4). 应急医学检查; 5). 离岗后的随访医学检查。监护种类与周期,举例:职业健康监护种类,举例:职业健康监护种类,目的:发现职业禁忌证,建立基础健康档案、强制性 包括(1)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录用人员; 特殊:转岗/休假再上岗。 (2) 将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前:驾驶/电工/高处,1)上岗前健康检查,ILO不能设置不必要的健康标准从而限制人们就业机会的平等和公平。如:苯W低于4.5;B计数低于8;,(1)定期健康检查目的: 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劳动者的健康异常改变; 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有利于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13、。 诊断总则 (2)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 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作业场所有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2)在岗定期健康检查,有些目标疾病,不能完全涵盖该危害因素对人体造成的损害害:如:汽油从业人员的职业禁忌证为过敏性皮肤疾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但血液系统的疾病未列入其中;,(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安排孕期女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流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标

14、准的作业;不得从事抗癌及己 烯雌酚的作业;不得从事放射性物质超过规定计量的作业;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不等从事伴有全身强烈震动作业等。,不安排哺乳期女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镉、胺、砷、氯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流化碳、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锰、溴、甲醇、有机氯化和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在岗定期健康检查,3)离岗时健康检查,(1)在岗期间开展定期健康监护的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 目的: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时的健康状况。 (2)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3个月内,

15、可视为离岗时检查。如:安贝尔事件,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法36条)。,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增强维护好关闭退出单位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自觉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各级安监部门要告知已申报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将该规定作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项补充条款;同时要告知工商、发改、经信、法制等部门在出台相关政策、批准相关单位关闭退出时,注意贯彻这一规定.,

16、二、认真履行对拟关闭退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管法定职责,1.及时掌握本地拟关闭退出行业动向和单位底数。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发挥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结合经常性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加强对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收集,加强横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收集汇总拟关闭退出行业动向和单位底数,把握工作主动权。,2.加强对用人单位关闭退出前的日常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做在用人单位关闭退出前,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检查的重点范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拟关闭退出单位,当地曾发现职业病病例、有劳动者投诉的用人单位

17、。检查的重点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结束后,要保存好相关文字、照片和音像等资料,归档备查。,3.积极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当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提请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时,在用人单位关闭退出前,可委托或会同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对工作场所依法组织现场调查;在用人单位关闭退出后,应依法提供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或对存在异议的资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三、及时纠正查处拟关闭退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当拟关闭退出单位未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

18、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时,安监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必要时提请有关单位依法予以协助;对不按时改正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如职业中暑先兆) (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4)应急医学检查,5)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大型企业及人力社会保障部门 (1)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随访医学检查。 (2)尘肺病患者离岗后需进行随访医学检查。 (3)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

19、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作业的时间长短、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职业病防治法没有具体要求,47号令、 49号令要求“按照GBZ188执行”,健康监护规范中的离岗后医学随访职业病危害因素举例,终身诊断、难以治愈,五.健康监护的检查周期规定,47号令规定按健康监护规范执行,在确定体检周期时充分考虑作业环境浓度是否达标这一因素,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周期适当延长,有的规定1年,有的2年,有的3年。,按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1年或2年,棉尘作业分级1级4-5年或2级及以上2-3年1次,六.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1、必检项目 方法:成熟、可靠、易接受 指标:明确意义、目标疾病 检查:特异性、敏感性

20、 其他:费用、医学伦理 问题: 2、选检项目 生物接触标志物、效应标志物等,目标疾病筛查。,七.职业健康监护的程序,1、 用人单位制定工作计划,选择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签订委托协议书:包括危害因素、接触人数、本次检查人数, 检查项目、检查时间、地点、费用等; 3、 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基本情况、危害因素、接触人数、 生产技术、工艺、物料、环评、防护情况等; 4、 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 机构对检查结果汇总,在规定时间向企业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监护工作流程图,委托主体? 个体?,八.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分为三部分: 1、个体

2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汇总、个体): 对检查者个人的体检结论和处理意见.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 对该单位本次所有被检查者的体检结果总结. 3、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 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监测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评价:主要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防护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困难、非必须,发现了什么, 应该做什么,八.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与评价(汇总),发现了什么, 应该做什么,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八.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与评价(汇总),发现了什么, 应该做什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汇总

22、表,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监护机构在分析体检结果基础上,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种类的不同, 评价分析结论一般5种情况: 1、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2、检查发现一项以上(有意义)指标异常,需要复查或医学观察; 3、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 4、检查发现患有:职业禁忌证”,不应安排或需要调离禁忌作业; 5、其它疾病或异常:与目标疾病无关的其它疾病或指标异常。 个体检查表,职业健康检查复查率10%左右,其中复查受检率仅为35%,有相当一部分需复查人员流失。1,职工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doc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

23、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国家安监总局2013(171),。,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体检表),职业健康 检查表,。,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史?,既往史?,急慢性职业病史?,。,(一)健康监护制度;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doc (二)健康监护计划和专项经费落实情况; (三)如实提供健康监护相关资料;岗位、毒物、接触者、检测资料、协议、结果汇总及评价报告等资料 (四)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监护情况; (五)健康

24、检查结果及建议,向劳动者告知; (六)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 (七)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 (八) 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九)向离岗者如实、无偿提供本人健康档案复印件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十. 对健康监护发现问题的处理,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49号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谁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注意与健康监护的要求区别,机构管理?,遵守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医学伦理学原则

25、,者的隐私权,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不能公开受检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劳动者有权索取或复印监护资料。,十一.怎样监督检查,(1)接触, 体检率 (2)调离,安置 (3)复查,观察 (4)新从事或脱离 (5)急性职业病危害 (6)未成年人,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复查)报告,哪些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及检查人数, 体检率?,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是否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是否按要求及时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哪些新从事或脱离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上岗前或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检查人数。,对遭受或可能遭

26、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是否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是否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是否安排妊娠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等。,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内容,职业健康监护评价内容及方法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安监总安健201338号) 9.健康监护(10项),9.健康监护(10项),9.健康监护(10项),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一. 职业健康监护基本概念 二. 职业健康监护的危害因素界定 三. 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 四. 健康监护的种类 五. 健康监护的周期 六. 健康监护的检查项目 七. 健康监护程序 八. 健康监护结论 九. 健康监护档案 十. 问题的处理 十一.怎样监督检查,内 容小结,谢 谢!,合肥赛尔福职业安全健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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