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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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杳。第四条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主体业态以主要经营项目确定,不可以复选。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中央

2、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或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可以复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标注学校自营食堂、学校承包食堂(含承包企业名称)、托幼机构自营食堂、托幼机构承包食堂(含承包企业名称)。第五条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食品销售,包括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食品经营者从事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散装熟食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

3、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应取得相应的经营项目。食品经营者从事下列经营行为,可以申请简单制售经营项目,并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标注简单制售:(一)即食食品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制售行为;(二)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已取得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经营项目的,不需要另行申请相应的仅简单制售经营项目。第六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址一证”原则,仅申请食品经营管理类的食品经营者除外。食品经营者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

4、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经营场所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载明的地址不一致,其上级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前置审批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确认的地址可以作为经营场所。船舶食品经营的许可及报告管理工作,原则上由客运船舶经营期间主要靠泊点所在地的县(市、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部门负责;如果无法确定主要靠泊点,船舶食品经营的许可及报告管理工作,由经营主体注册登记住所地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部门负责。第七条申请者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一种主体业态。多项目经营的,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第八条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部门应当根据主体业态和

5、食品经营项目进行分类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且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变更可即时办理项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门牌号改变但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以及申请注销的,可不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有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第九条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相应的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条食品经营企业应按照规定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十三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食品经营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

7、污染源25米以上。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应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采购和使用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查验食品相关产品产品合格证明的制度,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采购和使用实行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还应建立查验供货商许可证的制度。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器具、餐饮具等材质应无毒、无味、抗腐蚀,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第十八条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类别、数量相适应的固定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

8、食品经营场所;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贮存场所、人员及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等均应符合本章通用要求。第十九条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具备自行或者委托食品检验的条件。自行检验的,应设置相应的检验室,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应提交与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的相关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检验项目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第三章餐饮服务的许可审查要求第一节通用要求第二十条餐饮服务场所应选择地面干燥、有绐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应设置相应的初加工、切配、烹饪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

9、、更衣、清洁工用具存放场所等。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外,其他场所均应当设在室内。场所内禁止设立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第二十一条食品制售活动宜将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明厨亮灶方式进行展示。第二十二条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制作、半成品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第二十三条食品处理区地面的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地面平坦防滑、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结构有利于排污、清洗、消毒的需要。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应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IOmmo第二十四条食品处理区墙壁的

10、涂覆或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洗。食品处理区内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包括初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铺设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裙。第二十五条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闭合严密,采用不透水、坚固、不变形的材料制成,结构上应易于维护、清洁。需经常冲洗场所的门,表面还应光滑、不易积垢。餐饮服务场所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纱窗、防鼠板等设施,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cm,门的缝隙应小于6mm。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底部离地距离小于2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m。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

11、的防虫筛网。第二十六条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应无毒、无异味、坚固、无裂缝、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具备防止鼠类等有害生物掉落的条件和管理措施。食品烹饪、食品冷却、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区域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应不吸水、耐高温、耐腐蚀。食品半成品、成品和清洁的餐用具暴露区域上方的天花板应能避免灰尘散落,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下落。水蒸汽较多区域的天花板有适当坡度。第二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有充足的自然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食品制作需要。第二十八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洗手设施应采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材料制成;洗手设施附近应配备洗手用品和干手设施等。第二十九条食品处理

12、区内的操作场所应根据制作品种和规模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及水产品原料应分别设置清洗水池。应分别设置盛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及水产品原料的容器和制作使用的工用具,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第三十条食品制作使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制作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应配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净水处理设备或者煮沸设施设备。使用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及一次性餐饮具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第三十一条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与设备的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应分别设置餐用具、食品原料、清洁工用具的清洗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的区分

13、标识。采用化学消毒方法的,应配备计量工具,分别设置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应采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材料制成。应设置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专用保洁设施。保洁设施应采用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材料制成。清洁工用具等存放设施应与食品存放设施、餐具保洁存放设施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提倡使用热力消毒等物理消毒方式。第三十二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非手动带盖的废弃物存放容器。废弃物存放容器应与食品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第三十三条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放容器和制作工具、设备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第三十四条根据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要求,应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或者贮存场所、贮存设施以及冷冻

14、、冷藏设施。按照规定需留样的,应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同一库房内贮存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的,应分设存放区域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库房应设通风、防潮设施。冷冻、冷藏柜(库)应设有可正确指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第三十五条食品处理区产生油烟的设备、工序上方,应设置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装置。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工序上方,应设置机械排风排汽装置。第三十六条更衣区与食品处理区应处于同一建筑内,应位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附近,更衣设施的数量应满足需要。第三十七条卫生间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与食品处理区直接连通。卫生间应设置独立的排风装置,排风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或就

15、餐区。卫生间的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排水管道分开设置。卫生间出口附近应设置符合条件的洗手设施。第二节专间及专用操作区的许可审查要求第三十八条从事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直接入口易腐食品的冷却和分装、分切操作的(在封闭的自动设备中操作的除外),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间。第三十九条从事备餐,自制饮品制售(在封闭的自动设备中操作和饮品的现场调配、冲泡、分装除外),果蔬拼盘等的制作,仅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分切、调味等简单制作后即供应的,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应设置专间或专用操作区。第四十条专间要

16、求(一)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应设置可开闭式食品传递窗口,除传递窗口和人员通道外,原则上不设置其他门窗。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专间的门、窗应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专间的门应坚固、不吸水、易清洗,能自动关闭。专间内外运送食品的窗口应专用,大小以可通过运送食品的容器为准。(二)专间内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专用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的水龙头和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三)专间入口处应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干手、更衣设施,水龙头应采用非手动开启式。(四)应配备专用的食品容器、工用具、设备和清洁工具。第四十一条专用操作区要求(一)与其他场所相

17、对独立,专区专用,应设立专用的食品容器、工用具、设备和清洁工具。(二)专用操作区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三)必要时,应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四)入口处应设置洗手、干手、消毒设施或用品。水龙头应采用非手动开启式。第三节中央厨房的许可审查要求第四十二条场所设置和面积要求(一)食品制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应与制作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二)地面应采用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犊查标准号MK性祐k鳍果备注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易积水,排水方向应从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排水沟结构有利于排污、清洁26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应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IOmm27食

18、品处理区墙壁、门窗食品处理区墙壁的涂覆或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毒、不易脱落、易于清洗。食品处理区内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包括初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而等场所),应俑设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裙28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闭合严密,采用不透水、坚固、不变形的材料制成,结构上应易于维护、清洁。需经常冲洗场所的门,表面还应光滑、不易积垢。餐饮服务场所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妙窗、防鼠板等设施,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cm,门的缝隙应小于6mm。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柢,底部离地距离小于2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m0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

19、换气窗外,庖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29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应无毒、无异味、坚固、无裂缝、防窃、不易脱落、易于清洁,具备防止鼠类等有害生物掉落的条件和管理措施30食品烹饪、食品冷却、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区域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应不吸水、耐高温、耐腐蚀。食品半成品、成品和清洁的餐用具暴露区域上方的天花板应能避免灰尘散落,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下落31水蒸气较多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32洗手消毒设施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33洗手设施应采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材料制成;洗手设施附近应配备洗手用品和干手设施等3

20、4犊查标准MK性祐k鳍果备注采光照明设施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累霜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冷;东(藏)庠房使用防爆灯35废弃物暂存设施食品处理区应设瞪非手动带盖的废弃物存放容器,废弃物容器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废弃物容器与食品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36*仓库和食品贮存场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仓库分开或分区域设遣37仓座内应设量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够做到隔墙离地IoCm以上38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9除冷库外的仓库有良好的通风、

21、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届包覆)设施40冷冻(藏)库(柜)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湿度的温度计41更衣区更衣区与食品处理区应处于同一建筑内,应位于食品处理区人口处附近,更衣设施的数量应满足需要42卫生间卫生间不设在食品处理区;出入口不与食品处理区直接连通43卫生间应设直独立的排风装置,排风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或就餐区。卫生间的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排水管道分开设置44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妙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45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干手、消毒设施46*附件3经营者名称: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中央厨房、集

22、体用餐配送单位)核查日期:经营场所:犊查标准号X性犊查结果备注人员要求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专职或者栽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2*管理制度按照GB31654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芨!范的要求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含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追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规章制度、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

23、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注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做方案以及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原料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以及退出机制等)3被查标准号W性备注选址选择地面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常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4场所布局和设施设备设置与制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主食制作、食品冷却、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检验室(委托检验除外)、内包(分

24、装)间、外包间、清洁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有害物品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不同清洁程度作业区应独立分离或分隔。5禁止在餐饮服务场所内设立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6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制作、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7食品处理区面积与经营食品品种、数相适应。8*生制半成品包装、热制半成品包装、即食食品包装或分装分开设置,即食食品冷却和包装或分装应设置在专间内,热制半成品冷却和包装、生制半成品包装可设置在专用操作区内,宜分别设置外包装箱消毒和其他餐用具清洗消毒间。(半成品要求针对中央厨房)9*有相应的

25、冷藏(冻)、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10*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有明显的区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11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或设施,其位直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12*被查标准号W性备注加工用水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1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水,应使用净化消毒处理、煮沸等可直接饮用的水14初加工(粗加工、切配)场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场所应分开设遭,并有明显标识15应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相符合的原料清洗水池和操作台,水池数或容和操作台数应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

26、量相适应,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的原料清洗池以及操作台应分开设覆,并保持适当距离16*切配荤食类、蔬菜类、水产类的刀具、砧板等用具应分开设SS,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应配置刀具砧板专用消毒设备17烹饪蒸煮场所烹饪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造应,烹饪、蒸煮区域应相对独立18食品处理区产生油烟的设备、工序上方,应设置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装置。产生大11蒸汽的设备、工序上方,应设SS机械排风排汽装置。相关设施便于清洗和更换194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分别设置独立的餐用具和外框(箱)清洗消毒场所20配备能正常运转且满足需要的清洗、消而、保洁设备设施并专用,大小和数能满足需要。消毒设施不能满足所有餐用具同时消毒时,设

27、有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并明显标识用途2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水池应为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清洗水池分开,明显标识22被查标准号W性备注耐腐蚀。食品半成品、成品和清洁的餐用具暴露区域上方的天花板应能避免灰尘散落,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下落水蒸气较多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31.洗手消毒设施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具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32洗手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并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33采光照明设施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嶷蕉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或防爆灯。冷冻(

28、黄)库房使用防爆灯34废弃物暂存设施食品处理区应设置非手动带盖的废弃物存放容器,废弃物容器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废弃物容器与食品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35仓库和食品贮存场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仓库分开或分区域设置36仓库内应设置足够数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够做到隔墙寓地IoCm以上,设置足够数量的食品级收纳箱,并配有标识标签37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8除冷库外的仓库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39冷冻(Sn库(柜)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

29、温度计40*更衣室更衣室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男女分设,设在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场所入口处,41*被查标准号W性备注门应能自动关闭,仅供包装员进出;食品传递使用可开闭的窗口;除传递窗口和人员通道外,不设置其他门窗51应配备专用的工用具和清洁用具的消毒设施52不得设置明沟排水,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S3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有明显标识,存放位置不影响食品加工54专用操作场所与其他场所相对独立,专区专用,应设立专用的食品容器、工用具、设备和清洁工具,必要时,应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费设施55入口处设置人员洗手消毒设施;水龙头应采用非手动式56排水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带水封

30、;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57运输配送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及设备,内部结构平整,易清洗、消看;车辆应配备控温设备,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安全范围内58配送和装配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内部材质和结构便于清洗和消毒594食品检验自行检验的,应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人员60自行检验的,应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配备与检验能力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没有条件设置检验室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脸61附件4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者名称:核查日期:经营场所:ME标准号襄性被充鳍果备注

31、人员要求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2*制度按照GB31654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含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追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规章制度、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

32、考核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假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以及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原料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以及退出机制等)3选址选择地面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坊、污水池、4犊查*9被充标准BXtt冬注加工用水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S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15*制作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水,应使用净化消毒处理、煮沸等可直接饮用的水16*粗(初)加工场所有初加工过程的,其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荤、素、水产品等初加工区域相对独立17*应配备与加工食品

33、品种相符合的原料清洗水池和操作台,水池数J1.或容量和操作台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的原料清洗池以及操作台应分开设/.并保持适当距离18*切配荤食类、蔬菜类、水产类的刀具、砧板等用具应分开设置,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应配置刀具砧板专用消毒设备19烹饪蒸煮场所烹饪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烹饪、蒸煮区域应相对独立20食品处理区产生油烟的设备、工序上方,应设置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装置。产生大蒸汽的设备、工序上方,应设置机械排风排汽装置。相关设施便于清洗和更换21以柴草、煤为燃料的农村学校食堂应设置隔墙灶。22鬃用具清洗消毒场所设置独立的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面积与其经营

34、规模相适应23配备能正常运转且满足需要的清洗、消毒、保洁没各设施并专用,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消毒设施不能满足所有餐用具同时消毒时,设有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并明显标识用途24应配备物理消毒设施,因材料原因采用化学消毒的,设有3个专用水池,并明显标识用途2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赤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清洗水池分开26*犊查*9被充标准BXtt冬注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食品处理区地面的蛹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地面平坦防滑、无裂缝、无破损、无枳水积垢,结构有利于排污、清洗、消毒的需要27*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易积水,排水方向应从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

35、区,排水沟结构有利于排污、清洁28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应使用金属材料制成.卷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IOmm29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食品处理区墙壁的涂覆或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箱、不易脱落、易于清洗。食品处理区内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包括初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铺设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裙30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闭合严密,采用不透水、坚固、不变形的材料制成,结构上应易于维护、清洁。需经常冲洗场所的门.表面还应光滑、不易积垢。餐饮服务场所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纱窗、防鼠板等设施,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cm,门的嫌隙应小

36、于6mm。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底部寓地距离小于2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no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31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应无毒、无异味、坚固、无裂缱、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具备防止鼠类等有害生物掉落的条件和管理措施32食品烹饪、食品冷却、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区域天花板涂覆或装修的材料应不吸水、耐高温、耐腐蚀。食品半成品、成品和清洁的餐用具暴露区域上方的天花板应能避免灰尘散落,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下落33犊查*9被充标准BXtt普注至少设置1个水池56更衣室更衣室位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男女分设,入口处设直洗手、干手、

37、消毒等设施57卫生间卫生间不设在食品处理区。出入口不应与食品处理区直接连通58卫生间应设置独立的排风装置,排风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或就餐区59加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排水管道分开设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邀洗手、消毒、烘干设施60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设置食品添加剂存放专柜,配备称量工具61核查意见经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关键项项,重点项项,一般项项。以下经营项目:基本符合食品制售类现场核查要求。核查人签名:申请人签名:日期:日期:附件5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食

38、品销售)经营者名称:核查日期:经营场所:犊三标准备注人员要求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落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2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追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规章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

39、置方案以及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等,食品批发经营企业还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3经营场所要求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4食品经营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段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S帔kg犊查标准就去鳍果备注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条件,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6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看,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7根据经营项目设瞪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图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

40、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8*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9俏售场所要求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10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11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12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13贮存场所要求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14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揩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明显的区分标识15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Si,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16*玄设施设备要求根据经营项目配置相应的经营陈列、摆放等设备或设施17*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器具等材质应无毒、无味、

41、抗腐蚀,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18帔kg犊查标准就去鳍果备注食品运输工具应当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造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具备防雨、防尘设施,不得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防止食品污染19同一运输工具运输不同食品时,应做好分装、分毒或分隔,防止交叉污染20*运输工具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过程中应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21*有温控要求的食品销售、贮存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保温设备,冷藏(冻)设施应设赧外部温度监控22散装食品要求有相对独立的区域或显著的隔定措施,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与生弊畜禽、水产品分区设置,并有一定

42、距离的物理隔离23*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销售、贮存区域应设置防腐、防尘、防姚、防鼠、防虫以及防污染等设施设备,使用有效覆盖或隔禹容器盛放食品24*以散装形式销售的不易于挑栋异物或易引起交叉污染的食品,应果用小包装计量或使用密闭容器,使用密闭容器的应设置便于消费者查看、取用食品的工用具25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对由食品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还应在外包装上标明分装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分装日期等内容26销售散装熟食应有销售专间、专区或专柜,配备具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及保温或冷藏功能的设施,设置可

43、开闭式食品传递设施27附件6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食品经营管理)经营者名称:核查日期:经营场所:犊查内容号被查脩累备法人员要求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专职食品安全息监、专职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餐饮服务管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实体店餐饮服务管理经验。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及、餐饮服务管理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1*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时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应取得健康证明(体检合格)。2机构设置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组织机构。3连锁企业总部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与连锁管理运营模式相适应的中央屈房管理、配送中心管理、门店巡查管理、内控管理等制度。4具有与配送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仓库、运输工具和保温、冷被(冻)等设备设施。5*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食品采购、配送管理台账,内容包括:供货商信息、产品采购信息、配送点信息(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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